第42节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路哥儿一大早闹的这一出, 可把叶君书吓到了,他怕自己一个没注意,路哥儿就又想不开,再做傻事, 便时时放在眼皮底下才能安心一点。
此时此刻, 叶君书哪里还不知道, 路哥儿所说的噩梦,其实就是上辈子发生的事。
如果他没有现代的记忆融合,如果路哥儿当时病情危急没有醒来,那么几乎百分百的可能, 双胞胎最终会送人。
然后事情就如路哥儿所说的一切发展……
叶君书肯定了一件事,在他两份记忆融合的那天, 路哥儿重生了!带着前世的记忆重活一世,回到他重病难愈的那天。
如此一来,路哥儿表现出来的种种违和之处就能解释的通了,叶君书之前也有过疑惑, 只是一直没有去深究。
如此不同寻常的奇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即使说出去也没人信。叶君书总不能无缘无故就问路哥儿,他是不是带着前世的记忆吧?
然而他是怎么知道这种离奇古怪的事?难道他要说他也拥有两世的记忆吗?
当然不会,多出的那份记忆, 可以说是他唯一的金手指,叶君书这辈子都会烂在肚子里,谁也不会说。
再者, 他的记忆和路哥儿不一样,万一他误会他不是自己的亲大哥而是占了他大哥孤魂野鬼怎么办?融合了两世的记忆,叶君书早就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前世今生了。
他也曾疑惑过,自己为何会有如此际遇,如此想来,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得太惨,太不甘心,然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都重生了。
前世的叶君书应该是死不瞑目吧?作为长子,有负父姆所托,只能眼睁睁看小山凄惨地死去,连个公道都无法讨回,路哥儿……
还有件事叶君书一直很在意,路哥儿从头到尾都没说到自己如何,真的是只字不提。但是他想,背负着害死兄弟的罪恶感,路哥儿一定活得很辛苦,而且结局也不太好……
叶君书想想就十分心疼,死去的人一了百了,活着的人最是痛苦,路哥儿到底经历了多少磨难?
他和路哥儿在同一个时间重生了,只是不知出了什么差错,他觉醒的是现代的记忆,路哥儿是前世的记忆。
叶君书想到,怪不得原身留给他最大的执念,不是去考科举出人头地加官进爵,而是护好弟弟们,让他们平平安安长大。
他原以为这样的愿望很容易达成,然而实际上却并不容易。
他被这个小县城平静祥和的表象给蒙蔽了。他忘了,这是个尊卑分明的封建朝代,士农工商,阶层分明,平民百姓的命不值钱,奴仆的性命更不是命。
仅仅一个冲撞贵人的罪名,就能把人活活打死,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自古民不与官斗,贫不与富争。叶君书无比清晰地认识道,自己正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他无权无势,如何护得了弟弟们周全?
叶君书看向路哥儿。
他们的阿父阿姆,长得都不差,而他们兄弟几个,颇得遗传。他五官肖父,轮廓线融合了阿姆的柔和,属于俊逸型,小山则完完全全像阿父,长得比较粗犷,性格憨实。
勤哥儿相对来说比较平凡,只隐约看得出有几分阿姆的影子,可能由于刚学说话那段时间对他关注不够,显得反应迟钝,有点傻傻呆呆的。
双胞胎还小,暂且看不出什么,全身上下都是白白胖胖肉肉的,只是他们的底子不差,只要不长歪,颜值也差不到哪里去。
而路哥儿,是他们兄弟里长得最好的,不仅融合了阿父阿姆的优点,甚至青出于蓝胜于蓝,将所有优点优化了好几分。
路哥儿的五官很精致,组合起来总有种说不出的气质味道,粉雕玉琢的,带着点婴儿肥,可爱得让人忍不住想抱回家。
等以后长大,颜值完胜现代无数小鲜肉。
叶君书没到外面看过,不知其他地方的哥儿如何,但他知道,整个县城里,还没有哪家哥儿比他家路哥儿更出色的。
如果路哥儿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他根本没能力护住,就好比现在……
“大哥,你把我交出去吧。”路哥儿知道大哥的烦恼,他也想了很多,思来想去,路哥儿做出一个相对来说最有利的决定。比起让哥哥们又受到伤害甚至死去,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受罪。
叶君书已经将昨天的事和路哥儿说了下,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出个好的应对方法,无疑在为难人。
路哥儿看大哥不时露出凝重的表情,就知道他还没想到办法,他想,牺牲他一人,让哥哥弟弟们平平安安的,他是愿意的。
叶君书捏捏他柔嫩的小脸,“说什么傻话,大哥是这样的人吗?”卖掉弟弟苟且偷生?他还有脸活在这世上吗?
但是要如何才能渡过这个难关?
叶君书的脑中有什么想法一闪而过,但没来得及抓住。
孩子们已经在屋里屋外玩闹,叶君书现在拘着他们不让出门了,有大哥在身边陪伴着,五娃六娃几个也不愿意出去,时不时要过来黏一下叶君书。
叶君书看到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脸,沉重的心情微微放松点,他想守护的,就是这样的笑容。
叶君书不敢想象,若是这些孩子落得上辈子那样的下场,他会不会发疯?
实在不行,只能走下下策,跑路了。
叶君书望着安静地坐在一边的路哥儿,就连侧脸看着都那么可爱,幸好没被毁掉。他辛辛苦苦养得白白嫩嫩的小白菜,绝对不能被畜生给糟蹋了……
等等!
叶君书突然灵光一闪,他猛地站起来,心绪一阵翻涌。
怎么会没想到呢?!
既然是路哥儿这张脸引来的灾难,那就毁去这张脸就好了!
只是他想的那种毁去,不是早上路哥儿那般直接用刀划伤这种简单粗暴且会留疤的伤口。
叶君书想起前两年他跟着李叔到森林深腹时,他曾不小心碰到过一种十分特别的草。
他沾到那种草的那些皮肤,起了一块块斑斑点点的类似荨麻疹症状的红疙瘩。
李叔称呼这种草为类疹草,并不常见,甚至十分稀有,且只生长在这种深山野林人迹罕见终年没有日光的山缝处,除了一些见多识广的大夫或许会听闻过,寻常人根本不知道也不认识。
这种草引起的皮肤症状不痛不痒,只是看着有点恐怖,为此他那段时间都不敢露出手臂,手背也包得紧紧的,怕吓到孩子们。
幸好这个症状半个月后就慢慢消退,且没留下任何后遗症。
叶君书欣喜若狂,他一拍额头,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有了思路,他心里迅速算计如何才能让对方相信路哥儿是真的得了急性荨麻疹,而不是他们为了推诿才这么做的。
上位者多是疑心病重,直接告诉他们肯定不行的,还会惹来怀疑,叶君书的脑子飞快地转动,一个个演算推翻又重序。
即使这么做可能会惹得对方恼羞成怒,但比起坐以待毙,叶君书还是想赌这份可能,只要有超过五成胜算,他就敢一试!
“路哥儿,大哥想到办法了!我这就进山一趟,你们就在家里哪儿也别去,知道吗?”
叶君书一边说着,一边迅速回房带上装备。
路哥儿站起身,迈着步子寸步不离跟在叶君书后面,面色有些惶然,“大哥……”
叶君书将砍刀别在腰后,走到门口,伸手摸摸路哥儿的脑袋,“乖,别怕,大哥很快就回来。”
他打开门,四周看了看,没有异常,便柔声对路哥儿道,“大哥去喊明阿姆过来陪你们,大哥走后,你要听到是明阿姆的声音才开门知道吗?”
路哥儿不舍地点头,大哥不在眼前,他还是有点发慌,可是大哥要进山,一定和他说的办法有关。
叶君书站在门外,让路哥儿关上门,他才离开,迅速往明阿姆家去……
县城
雅园别居
此处是明二爷一行人的暂居处,原本是县令大人最为宝贵的一处避暑园子,虽然小了点,但绿树繁花众多,假山流水,小桥蜿蜒,倒也凉快。
明鹏鹍正在凉亭里,躺在搬来的长榻上,美人环侍,柔媚的哥儿捻着白嫩青葱的手指拨开酒红色的葡萄皮,两指轻轻捏着果肉递到嘴边,明鹏鹍吃葡萄的同时还吸允了下纤纤玉手,惹来对方的娇嗔。
一旁两清秀哥儿在打扇,另一貌美哥儿正在为其捏腿。
明鹏鹍心情正好,哈哈大笑,他一把将貌美哥儿揽进怀里,轻佻地亲几口。
丰城县这个县令会做事,没两天就送来几个让他满意的小美人,此时正是享受着的时候。
又听闻那处居所改建得很快,由明十一亲自监督,相信结果一定会让他满意。
正享受着美人,就见明福来和县令偕同而来。
“见过二爷。”
明鹏鹍一边调戏身边美人,漫不经心地问, “如何了?”
明鹏鹍对那个长相十分对他胃口的小哥儿还是有几分关注,起码没在美人的服侍下就将其忘在脑后。
不过到底年纪还小,只能看不能碰,他也就随口一问。
“小的办事,二爷您放心!”明福来殷勤道,“那家人一听是来伺候二爷您这位大贵人,兴高采烈地十分愿意将人送来,只是到底人还小,那家便请求宽限个几天,以便和那小哥儿好好道个别,小的想二爷您一向宽宏,便做主应了。”
反正也只能先放到身边养着,早两天晚两天没什么区别,明鹏鹍对于明福来的办事能力表示赞赏。
随即对王志高笑道:“想不到你这地儿,还真是人杰地灵,能育出钟灵毓秀的小哥儿。”
王志高立马巴结道,“二爷,下官在此就任县令二十余载,对这丰城县十村八乡的可谓万分熟悉,您可是看上哪家哥儿了?下官愿意尽一份心。”
明福来直起身朝王志高道,“这事小的已经办得差不多,就不劳烦县令大人了。”
“差不多这也不是没完成吗?明总管您琐事繁忙,又是最懂二爷的,霍宅……瞧下官这张嘴!”王志高自打一下嘴,“明府如今正在修建,还需要总管大人时刻盯着,免得底下那些人趁总管大人您不在,就做出了让二爷不满意的地方。”
“再者,万一那些刁民不自量力,胆大包天做出欺瞒二爷和您之事,那岂不是坏了二爷的兴致?”
“总管大人您若无暇顾及其他,下官手底下尚有些可用之人,很愿意为您和二爷解忧。”王志高朝明鹏鹍俯身拱手。
明福来便不说话了,看向明鹏鹍。
明鹏鹍眯着眼睛看着王志高,然后淡淡道:“明十三。”
凉亭外几乎没有存在感的明卫出现,跪在明鹏鹍底下,垂着头,“属下叩见二爷。”
“你去盯着。”
“是。”
明鹏鹍看向王志高,意义不明。
王志高瞬间意会,“下官手下有一王狗子,十分擅长隐蔽打探消息,如果不嫌弃,就让他给这位大人打下手。”
“很好!”明鹏鹍抚掌,挥开一边的美人,心情大悦,“爷就等着你们带回小美人。”
王志高也笑,豆眼挤成一条缝,他道,“不知那位小哥儿是哪里的?”
明福来随即道,“是叶家村一户失恃失怙人家里头的,名叫路哥儿,就住在村子东南方向的边缘地区。”
叶家村?
王志高一听就知道了,他对这个村尚有几分了解,叶家村的村长向来会做事,每次来县里都会不时给他好处。
“是,下官定会好好协助十三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