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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节

      乐滋滋的老板叫了伙计,去外边宣扬,就说今日有一场新戏,在几时开演。
    又跟罗衣商量了些细节,并跟戏班说好,借几人给她搭戏。
    小婉看着罗衣从容镇定地安排,心中又是感动,又是敬佩,那些惶然和害怕被排挤得无处落脚。
    别人怎么看她,又有什么关系?娘是知道她的,不管什么时候,娘都不会不管她。
    她一下子勇气横生,下巴抬起,露出傲气的模样。
    两人在台下坐了一会儿,等到人渐渐多了,就上台演戏。
    “救命!”小婉上了台,就摇晃着身子,双手举高在头顶挥舞,做出溺水的样子。
    罗衣扮演救人的女子。她上台后,惊讶地道:“那里有个女子落水了!”
    旁边搭戏的道:“哎呀,我不会游水!”
    又有人道:“怎么办?她快要被淹死了!”
    “我会游水!我去救她!”罗衣做出跳水的动作,往小婉的地方游去。
    为了显示小婉落水的地方离岸边远,她在台上转了几圈,才到达小婉的地方。
    “哎呀!怎么是个男子!”她捞到小婉后,惊呼一声。
    小婉身前本来有人拿布挡着,连脑袋也没露出来,只有两只手露出来,挥来挥去。那个叫“救命”的声音,是搭戏的戏子喊的,听不出男女。
    此时搭戏的人将遮布挪开,露出小婉的身形,赫然是男子打扮。
    “怎么办?”罗衣一手扶住渐渐没有力气的小婉,一边低低地道,“我以为是个女子,才来救他,可他却是个男子,我这样把他捞上去,我们两个都湿淋淋的,可怎么是好?”
    她朝着岸边喊:“喂!这不是个女子!这是个男子!”
    戏子们都充耳不闻,以显示距离的遥远。
    台下听戏的客人们都觉得有趣,还有人打趣道:“救了吧!”
    “就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说不定是桩好姻缘呢!”
    罗衣没理他们,兀自低声道:“我若是救了他,必定对我的名声有损,我不能救他。”
    说着,就要把小婉放开。
    小婉没想到她说的都是自己当时的心理活动,一时忍不住泪盈于睫,她还记得这是在演戏,便只闭紧眼睛,一言不发。
    台下有人道:“喂!你这小姑娘,好生狠心!这是条人命,你怎能因为男女大防就不管他?”
    “是啊!若他死了,你日后回想起来,不会日夜难安吗?”
    罗衣仍然充耳不闻,继续低低地道:“娘从小教我,要与人为善,见到别人落难,能帮一定帮一把。这人落了水,我若不救他,就没人救他了。我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吗?”
    她一咬牙,把小婉背在身上,往岸边游。
    小婉的个头比她高,压在她背上,显得很沉重。罗衣背着她,在戏台上转了一圈又一圈。
    台下的人一开始还笑着,看到她的动作越来越迟缓,越来越吃力,渐渐不笑了。
    “今天的戏是怎么回事?”有人叫了老板,低声问道。
    老板道:“是那位娘子,给了我十两银子,说要借地方演一场戏。”
    不少人都听见了,脸上若有所思,开始认真听起来。
    罗衣背着小婉上了岸。
    给她搭戏的几名戏子纷纷惊呼道:“呀,居然是个男子!”
    “你,你与这男子……”
    “你们两个湿着身体贴了一路!”
    “你不清白了!”
    “噫——”
    本来跟罗衣一起游玩的人,全都退让出很远,脸上俱是鄙夷、嫌弃的神情。
    台下,看客们没有说话,有人的眉头拧了起来。
    罗衣这时涨红着脸,气喘吁吁地道:“我,我以为他是女子,才去救他。”
    “可你救了个男子!”
    罗衣背着小婉游了一路,体力耗尽,此时软倒在台子上,大口的喘气。她看着同伴们,脸上难掩惶然:“我若不救他,他就死了。”
    “不知廉耻!”
    “好不害臊!”
    “从此我们不是朋友了!”
    众多搭戏的戏子,将嫌弃、鄙夷之情表露得淋漓尽致。
    小婉本来是演着昏迷的被救男子,这时想起了救人时的场景,恐惧、惶然再次袭来,整个人僵住,紧闭的眼角落下泪来。
    却在这时,微温的指腹触到眼角,为她把眼泪拭去。她睁眼一看,罗衣半跪在她身前,把她扶起来。
    小婉低着头,不让人看到自己的脆弱。
    罗衣对台下拱了拱手,随即握住小婉的手,清声道:“各位,今日的戏乃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便是我的女儿,今日救了一名落水的男子,遭到朋友们的嫌弃。”
    她一边说着,一边缓缓扫过台下众人:“我女儿哭着回到家,很害怕地告诉我,她闯祸了——我不明白,我女儿明明是救了人,怎么就叫闯祸了?”
    “别人都不会游泳,她会。”
    “别人不敢下水救人,她敢。”
    “她已经知道对方不是女子,但还是心怀悲悯,将对方救上了岸。”
    “她勇敢,侠义,心怀善念,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命。若要说嫌弃,也只有阎王爷有资格嫌弃她,因为她欠他一条性命!除了阎王爷,没有人有资格嫌弃她!”
    小婉听得此处,顿时浑身一颤,眼泪喷涌而出。她深深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罗衣抬起她的下巴,对她说道:“孩子,你没有做错事,低着头做什么?只有做错事的人才不敢见人。把头抬起来!”
    小婉吸了吸鼻子,把眼泪一擦,傲然抬起头。
    “你错了没有?”罗衣问她。
    “我没错!”小婉大声说道。
    罗衣点点头:“是的,你没错。你记住,你做的是好事,谁瞧不起你,便是懦夫,便是自私,便是将礼法悬于无辜人命头顶上的迂腐之辈,这种既没本事救人,也没有胆子救人,更无怜悯之心的人,永远不要理会!”
    “苍鹰无需理会麻雀的奚落!”她傲然说道。
    小婉也把胸膛挺得高高的。
    “说得好!”台下响起大片掌声。
    “世间礼教固然有男女大防,但这等性命攸关之际,若还在意这个,就是迂腐了!”
    “小姑娘救人没错!甚至应当大大褒奖!”
    但也有人道:“哼,她若真识相,在搏了好名声后,就该自缢,以保自己的清白。”
    只不过,他话音刚落下,就被周围的人奚落道:“你报上名来吧,哪日你家人落水、遇难,我们一定不救他们。”
    听众之中,多数人都觉得小姑娘奋力救人值得褒奖,人命关天的时候,不该以男女大防来要求她。
    但也有部分人认为名节比人命重要。
    罗衣没有强行辩驳。
    世间人千千万,什么样的人都有,总不可能叫所有人都秉持同样的观念。只要有人接受,有人赞扬,并且是发自内心的褒奖,对小婉来说就够了。
    罗衣的初衷就是解开小婉的心结,让她真正明白并相信,她做的是好事,无需害怕和愧疚。
    从茶馆出来后,小婉果然放松多了,只还紧紧抓着罗衣的手,像扭股糖一样赖在她身上。
    当日河边救人,在场的人不少,虽然小婉跑了,可是名字却留了下来。
    那位艳衣少年回到家,就对家人说了,然后道:“她的名誉因我而损,我要娶她!”
    他姓余,叫余念。
    余家在延州城也是很有些年头的,族人旁支无数,是个大家族。
    余念是嫡支子孙,今年十六岁,他父母本想给他相门好亲,没想到出了这种事,都很头大。
    “我才相中了一位姑娘!”余母说道。
    余父也道:“她救了你的命,我们备上厚厚的礼去致谢就是了,不必搭上你自己。什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都是话本里胡写的,不能当成正经的事。”
    余母随即说道:“说得很是!这位姑娘虽然心眼不错,可是她粗心大意,不怎么在意男女大防,做不了咱们余家的妇人!”
    余念怒道:“你们嫌弃她?可是如果没有她,你们就见不到我了!你们现在见到的是我的尸体!”
    余父淡淡地看着他:“我说过,她是我们的恩人,当备上厚礼去致谢。至于你,见都没见过人家,就因为救了你的命,就要娶人家?你怎知那位姑娘看得上你?”
    余念一呆。
    余父随即道:“若你怕损了她的名声,日后咱们家护着她些就是了,总不会亏待了她。”
    余念握着拳头,一脸的欲言又止,他见父母果真开始讨论起谢礼的事,终于忍不住了,说道:“我喜欢她!爹,娘,我真的喜欢她!你们托人去提亲吧!”
    余父和余母顿时止了交谈,朝他看过去:“你说什么?”
    “我喜欢她!”余念脸上一红,“她救我时,我还没昏迷,我看到她了,我喜欢她。”
    余父和余母相视一眼,然后余母问道:“她长得很漂亮?”
    余念点点头:“特别漂亮,像仙女一样。”
    她的手臂那样有力,揽着他的腰,将他从死亡的阴影中带出来。
    透过水汽,他看到她被打湿的头发,一缕一缕贴在她的脸上,将她的脸映得细白如瓷。
    他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浓。
    他从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姑娘。
    “胡闹!”余父拍了下桌子,肃容道:“小家小户的女子,配不上你!你死了这条心吧!”
    罗衣带着小婉回到家,就叫了有才进屋,将事情讲给他听了。
    “我准备带小婉出门走一走,散散心,也躲躲风头。”罗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