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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客厅里有个做摆设的大花瓶,上面插着几根假桃枝。轩轩眼睛转了转,小心翼翼地飘了过去,一下子扎进花瓶里。
    里面没有莹莹,但是有别的东西。
    “莹莹我找到你的挖掘机了,它在大花瓶里。”
    “真的吗?”明知道轩轩有可能在骗她,莹莹还是忍不住出声问道。
    “当然是真的,我这就给你拿出来。”轩轩抓住挖掘机的大挖铲,把车子从花瓶里拖了出来。
    莹莹从电视柜里出来后,一眼就看到了挖掘机,高兴地伸手抱住。
    两个孩子一起改为在地毯上玩挖掘机,莹莹还从玩具房里搬了其他车子出来,折腾起赛车游戏。
    他们又玩了一会,顾长生的蛋羹做好了。
    蛋羹一共做了五份。四份小的,一份大的。大的是用电饭煲做的,小的是用电炖盅。顾长生把蛋羹都端到餐桌上,两个孩子面前各放了一份,自己一份,祖师爷一份,最后一份大的两家大人合吃。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要不是早就知道这是在祛阴气,其他人都还以为这是什么美食品鉴会。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了,蛋羹细嫩滑口,银鱼提鲜,给鸡蛋羹的滋味增添了层次,口感丰富不单调的同时,也没腥气。
    银鱼鸡蛋羹是很适合孩子吃的食物,因为有老人孩子,顾长生在做的时候,还特意多泡了会,所以银鱼吃起来极软,根本不用费劲咀嚼。莹莹才吃了一口,就忍不住说道:“好好吃喔,比妈妈做的好吃。”说完以后,她就吃得再也抬不起头,恨不得把脸也一起埋进碗里。
    轩轩甚至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就只顾着吃了。他变成鬼以后,一直没能吃到食物,虽然不饿,但是馋啊。难得能吃到东西,还是这么好吃的蛋羹,不抓紧吃完怎么行。万一等下又吃不到了怎么办。
    那狼吞虎咽的样子,看得人心疼。要不是碗里的蛋羹是祛阴气的,轩轩不能多吃,而为了身体健康,他们又必须吃,几个大人都有心想把自己的那份让给他了。
    吃完蛋羹,又让轩轩和家人说了一会话,顾长生就把他送走了。
    虽然不舍得,但是轩轩的家人都知道这是为轩轩好,心里十分感激。人们感激别人的时候,回报对方的途径往往就只有两个。给钱,或者帮忙做事。知道顾长生不需要其他人帮忙,他们也帮不上什么忙,两家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给钱。
    在a市竞争这么激烈的地方,能买得起学区房的,手上多多少少都有点钱。莹莹家条件好不必说,就连做小本生意的轩轩家,在不伤筋动骨的情况下,也能拿出几十万。这事是轩轩引起的,本来他家是不让莹莹家掏钱的,但委托又是莹莹家下的,最终两家决定各给各的。
    救命的事,给再多也不为过。顾长生没多拿,一家收了十万。
    有了新进账,顾长生才把钱揣进口袋,就发现又有人迫不及待地来给他的存款加数字。
    第92章 第一盘荔枝
    自从知道了祖师爷的存在以后, 顾爸爸他们一有好东西, 就紧着这头送过来。以前东西送得也频繁, 但却没频繁到几乎天天都有人过来。而且以前是往店里送,现在却经常是往家里送, 性质完全不一样。柴火灶的不少老员工都觉得姜时年身份肯定特殊,说不准是顾爸爸哪个世交的儿子,还得是生死之交, 不然解释不过去。
    要不是知道顾爸爸和他妻子感情好,再加上顾长生和姜时年也相处格外和睦,不像是有心结的模样。说不准都有人忍不住往歪的地方想,以为这是顾爸爸的私生子。
    秋老虎的威力虽然还猛,但温度也终于渐渐降下去了,除了中午日头最烈的时候, 平常都不带出汗的。这天气, 刚好适合吃荔枝。荔枝味美,但是吃多了上火,之前顾爸爸还没敢送,生怕祖师爷为了伪装人类伪装得太彻底, 把体质也一起伪装到位, 到时候吃了再上火。
    看见天气没那么燥热了, 顾爸爸这才精挑细选了两筐荔枝让人送过来, 还配了家今年新打的绿豆。到时候吃完荔枝,再煮点绿豆汤喝,消火解暑, 岂不美哉?
    一筐妃子笑,一筐桂味,都是荔枝里口感不错的品种。这会荔枝都快下市了,市面上少有这样好品相的。这东西不能放太久,容易变味,顾长生留了大半打算到时候分给店里的员工,还有俞家兄弟。剩下的一样剥了一保鲜盒,放到冰箱里冻,打算冻到下午午睡起来后,和祖师爷一起吃刚刚好。
    谁知道一觉起来,瞌睡还没跑没,正迷糊呢,门铃就先响了。
    “我去开门。”听到祖师爷这么说,顾长生心安理得地又躺了回去,打算再闭目养神一分钟。之前说不让祖师爷干活的雄心壮志,早已经被生活蹉跎没了。
    别说开门这种小事,偶尔早上起来晚了,连早餐都是祖师爷做的。原本顾长生意志还很坚定,觉得不能让祖师爷下来吃苦受罪,得好好供着,于是衣食住行,打理得无不精细。直到有天早上,顾长生没能准时起来,姜时年爬起来做了一顿早饭以后,事情就变了。
    祖师爷做的早饭,自然色香味俱全。不用走近看菜色,光是在其他房间里闻着,那香味,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顾长生自从吃过一回以后,就再也坚持不住立场了。
    作为一个厨子,人生最大的目标,除了做好吃的,就是吃好吃的。顾长生自觉手艺不俗,但也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远的不说,他爸就稳稳地压着他。虽然设想过祖师爷做饭可能会特别好吃,但顾长生也没有想到,居然会好吃到这个地步。美味到吞掉舌头简直不是夸张。
    一想到以后还能再吃到这么好吃的饭,他就升不起阻拦姜时年的心。不就是做饭么,好好好,你想做就做,不就是开门么,行行行,你想开就开。祖师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一个做晚辈的,听话就是了,没必要阻止。说不准这样,祖师爷日子过得会更开心呢。
    顾长生顺利地调整好了心态,从此堕落下去,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生活。
    门外站着的是俞知乐,他是有顾家大门钥匙的。但是自从上次他没打招呼,自己开门进来,撞到姜时年和顾长生在厨房里忙碌以后,一时看花眼,差点以为看见了对小夫妻一起做饭。哪怕后来知道情况,明白是自己误会了,俞知乐也不敢再乱进来。
    即使顾长生没告诉他真相,只说姜时年是他爸爸朋友的儿子也一样。就是因为不知道真相,所以俞知乐就特别担心他随便进来,会打扰到他顾哥追妻。也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什么,你说不是追妻?那追夫也一样,反正都是追求。要说顾长生对人家没感情,俞知乐第一个就不相信。没感情他能那么体贴入微,连人家做菜的时候需要用什么厨具都知道,第一时间就给送上,配合得再到位不过。再说了,没感情他能让外人进厨房,还让对方碰他的那些宝贝厨具?
    要知道,他和顾长生从小一起长大,顾长生都嫌弃他在厨房里碍手碍脚,明明厨房那么大,他根本就不占地方。而且顾长生也不让他碰厨具,这其中固然有他是厨房杀手的原因,但也足以说明问题了。
    最重要的是,他看见姜时年做菜的时候,手里拿着他顾哥祖传的那把菜刀切菜了。
    顾长生的那把菜刀是祖上传下来的法器的事,俞知乐是清楚的。都说法器和主人心意相通,要不是顾长生喜欢他,法器也知道他未来会是它的另一个主人,法器能那么听话?
    还切菜呢,以前他好奇,也只能摸摸,连拿都拿不动。姜时年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人,他一个普通人却能把法器当普通菜刀使,肯定是他顾哥动了手脚,暗中给菜刀训过话了。
    而且,他还无意间看到了顾哥和姜时年睡一个床。一张床才多少钱,也就几千上万的事,不存在买不起的可能性。
    顾长生家里虽然就只有一个房间,但是这房间面积足够大,完全能放得下两张床。就是放不下,他家也还有房间啊,两家关系那么好,让姜时年在他家住个一年半载完全不是事。
    啧,还不是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主意。顺便同床共枕也是福利。
    看穿了这一点,自觉已经明了真相的俞知乐,不仅飞快地养成了按门铃进门的好习惯,而且对姜时年的态度也热情得不行。
    喜欢上同性,他顾哥已经够难了,他绝对不能拖后腿,不仅不拖后腿,还要当个好助攻。这么想着的俞知乐,原本是不想过来打扰两人培养感情的。但是,食物的味道实在太香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腿。
    每次一闻到,他就跟听到了召唤的召唤兽似的,总忍不住马上出现。俞知乐抱歉地看了才挣扎地爬起床,迷迷瞪瞪地走出房间的顾长生一眼。内心暗自保证,等吃完了他就马上消失,绝不会做碍眼的电灯泡。
    睡觉前,顾长生剥荔枝的时候,姜时年就已经提前洗了绿豆煲上。粥煲上以后,睡一个午觉的时间,刚好能把绿豆熬到开花,放点冰糖搅化了,晾晾就能吃。
    绿豆的香味半个小时前就已经飘出来了,俞知乐特意等了半个小时,确定绿豆粥肯定熟了,这才过来敲门。
    连吃带拿,俞知乐走的时候还给他哥打包了一份,顺带提了一篮子荔枝。
    “回去后记得把绿豆汤放冰箱里,不然放到晚上估计会放坏。”姜时年提醒道。他对俞家这两兄弟也有印象,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也知道俞家大的那个,工作忙,天天加班到十来点。
    做饭好吃又体贴细心。顾哥的眼光真好啊。俞知乐点点头,提着东西走了。大大咧咧的他,完全没想过,为什么姜时年的厨艺会这么高,高到比顾长生这个灶神传人还好。
    吃过绿豆汤,又把冰箱里冻着的荔枝扒拉出来吃掉了。顾长生打算再睡个回笼觉,然后起来去送荔枝给店员的时候,门铃又响了。
    这回顾长生还没被睡魔征服,他主动去开门。
    “高先生,您这是?”
    被叫做高先生的人有些不好意思,他手里提着一个饭桶。
    高先生是最近才搬进来的,就在顾长生以为对方是新住户,特意来给邻居送点心吃食联络感情的时候,就听到高先生吞吞吐吐地说道:“听说顾先生厨艺很好?”
    说出了第一句话,后面的话就没那么难出口了。高先生一脸的破罐子破摔,解释道:“我这不是才搬新家么,我妹子今天带孩子过来看看,她也想买咱们这的房子。主要是咱们小区环境好,地理位置也不错,而且还有像您这样的优秀人才做邻居,能给孩子一个好榜样。”
    高先生小小地吹捧了顾长生一句,顾长生听得完全摸不着头脑,只好问道:“您是有什么事吗?”
    被顾长生用有话直说的眼神看着,高先生更尴尬了:“那个,您做饭的味道太香了,家里孩子闻见了一直闹着想吃绿豆粥。我们实在没办法。”是真的没办法,孩子说想吃,他们当场就叫了外卖,结果送来的绿豆汤孩子喝了一口就不愿意再吃了,说不好吃。
    以为是外面的绿豆汤偷工减料,所以味道不好,他们只好自己买了绿豆回来煮。结果折腾了半天终于煮好了,闻着味道也还可以,谁知道孩子吃了还是说不好吃。
    还以为真的不好吃,他们特意吃了一碗,都觉得还行,家常味道。但孩子就是死活说难吃,要吃之前闻到香味的那家的。都是绿豆粥,再好吃还能好吃到哪里去?你说这矫情劲,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实在是没办法了,孩子哭得嗓子都快哑了,他实在心疼外甥,只好厚着脸皮过来了。
    高先生把事情一说,末了,怕被误会是来占便宜的,连忙又说道:“我带了御膳房的豉汁凤爪,要是您家里绿豆汤还有剩,想跟您换换。”
    御膳房是他们这里除了顾家柴火灶以外,最有名的饭店了。他本来是想定柴火灶的外卖,但是这家根本不送,去店里买也买不着,听说光排队就得一个多月,他等不起,只好退而求其次。好在御膳房的名头也还算响亮。才搬过来没多久,压根不知道顾长生身份的高先生自觉,拿御膳房的小食来换一碗邻居自己煲的绿豆粥,不会让对方吃亏。
    顾长生闻言,看了眼高先生手里的保温桶,显然,里面装的,应该就是那份豉汁凤爪。特意用保温桶装,大概是想着把凤爪拿出来以后,方便他直接往里面装绿豆汤。
    小孩子喜欢吃东西,爱犯馋是正常的。更何况祖师爷亲手煲的绿豆粥,神仙闻了都坐不住。就连他自己刚刚也没把持住,明明不饿还硬是喝了两大碗。顾长生十分理解,别说对方还准备了东西来交换,就是空手,他也愿意匀一点出来。
    “正好家里还有,您进来坐一下,我给你装。”顾长生接过高先生手里的保温桶。高先生见状,心里松了一口气。为了能最快赶回去,面对顾长生的邀请,他连连摆手:“不了,换鞋麻烦,我就在这等等。”
    那行吧。顾长生没关门,拎着保温桶回去,很快就又拎着保温桶出来。高先生接过装了绿豆汤的保温桶,感激地笑了笑,慌忙就提着东西回去。
    进屋的时候,家里的那个小魔星已经哭得一抽一抽的了。高先生快步走过去,把保温桶放到茶几上,抱起侄子:“看舅舅给你带了什么好吃的回来?”
    “当当当,你心心念念想了半天的绿豆粥!”把侄子抱到茶几前,高先生示意他打开看看。
    小孩抽噎了两下,又打了个哭嗝,这才缓了过来,停下哭嚎,也不用人帮忙,自己就把保温桶打开了。发现里面真的是绿豆粥以后,小孩高兴地蹦了起来,给了他舅舅一个大大的么么哒:“舅舅最好了,舅舅最棒了,我最喜欢舅舅了!”
    “尽会给我灌迷汤。”高先生伸手敲了一下侄子的脑门,小孩也不生气,喜滋滋地跑到厨房找了只勺子出来吃绿豆汤。
    “要我说刚刚就不该管他。让他哭,哭累了他就该消停了。哥你就是太宠他了。”一个少妇开口说道。
    高先生闻言,满不在意地说:“孩子想吃就吃呗,看起来确实好吃。再说了,他哭成那样你不心疼?”现在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刚刚还不是比谁都着急。
    揭穿了妹妹的伪装后,怕她恼羞成怒,高先生连忙转移话题:“房子你也看了,你觉得怎么样?”
    “要是还想搬过来,就赶紧买,这里的房子挺紧俏的,晚了可就没了。再说了,你搬过来,同一个小区,甚至同一栋楼,我还能照顾照顾你。”
    高先生也很想和妹妹住近点,他家人丁少,关系紧密,兄妹俩从小一起长大,妹妹嫁人后他一直觉得家里少了人。总担心妹妹一个人在别人家里,会过得不好。好在妹夫看起来是个靠谱的,也真心对妹妹,不然他更不放心。
    “而且现在房价一直涨,这里地段也好,房型也不错,你就是不住,也能买了当投资,总比存银行划算。”
    少妇本来就很心动,闻言,更是动摇不已:“我得回去和书成商量商量。”
    “是得商量。”高先生点点头,毕竟买房不是买衣服,随随便便就能买:“不过真要想买,也得抓紧了。”
    “对了,钱够不够?”这里的房子可不便宜,虽然当初陪嫁的时候给了不少钱,不过高先生还是有些担心妹子手头紧。
    “够的。”少妇脸上露出笑容,满是甜蜜地说道:“书成说,钱如果不够,他来想办法,让我不要操心。”
    “哥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你也才又买了一套房,估计也没余钱,这次就让我自己来吧,我相信书成。”
    “那行,要是不够记得说话,我手里还有点钱。”高先生不可置否,只是再强调了一句。
    “哥你就放心吧,前段时间书成才升职过,工资也涨了不少,再加上我们之前的存款,差不多算算应该也足够了。”少妇虽然不管钱,不过家里有多少钱她大概也知道,屈指一算,差不离了。
    “我送你们回去,晚了估计书成要着急。”见侄子吃完了,高先生看天色不算早,怕晚了有危险,就提醒道。
    少妇点点头,其实她也是这么个打算,不过,少妇说道:“我自己回去就好了,天又还没黑,坐车很快的,哥你不是还要回公司?”
    被妹妹这么一说,高先生想想也是,于是提醒妹妹路上小心以后,就让她带着孩子走了。
    他完全没想到,没坚持送妹妹回家,会是他最后悔的一件事。
    少妇在回去后,晚上洗完衣服,去顶楼晒衣服的时候,一脚踩空,摔下楼,直接死亡,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她死的时候,孩子甚至都还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妈妈掉下楼死掉。原本活泼开朗,爱笑爱闹的孩子,就这么被吓得不再开口说话了。
    “当初我把妹妹交给你,你怎么跟我保证的?说好的会好好照顾她,你就是这么照顾的?为什么让她一个人上顶楼晒衣服,阳台不能晒?”高先生质问妹夫道。
    他后悔那天没送妹妹回来,阻止这一切,但他更后悔把妹妹嫁给这么个穷小子。
    原本他妹妹高级公寓住着,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都不为过。衣服送去干洗,从来不沾手,连洗衣机都很少碰,结果现在呢,为了这么个男人,以前没干的,现在全都做了个遍不说,还把命赔了上去。
    要是她还在原来的房子里住着,高级小区安保措施齐全,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事。
    他妹妹嫁给这个男人以后,就跟着搬来了对方住的地方。他不是没陪嫁好房子,但是这个男人偏偏觉得结婚,是她嫁进来,又不是他方书成入赘,所以新房就该用他家的。
    为了方书成的自尊心,她妹妹硬是扛着他的反对,闲置了装修齐全的好房子,搬了进来。
    早知道还不如找个入赘的!
    方书成的新房,就是那种老式楼房。没电梯,顶楼也没护栏。一共有八楼,顶楼上面的平台是公共的,上面搭着架子,偶尔会有人在那里晒被子什么的。
    “你们家才多少人口,能有几件衣服,阳台那么大还不够晒?”
    “我也这么说,我也拦过了,但是兰兰说,想趁着现在这几天还是大太阳,把冬衣洗一洗晒了,到时候入冬了好穿。”现在是秋天,衣服在衣柜里压了好几个月,总有一股子霉气。很多人都会选择洗晒一回再穿。方书成一脸的后悔:“我要是知道会这样,说什么我也会拦住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