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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十二章帮你抚养孩子
    “不是我难道是你……”莫小陌话音刚落,就觉得不对劲,她……好像是没击中大狼,刚她击中的好像是树,大狼的头没那么硬。
    “那个……”莫小陌不好意思抓着脑袋笑起来,“谢谢你救命之恩啊,帅哥。”
    “帅哥?”少年蹙眉,他从见到这小女娃开始,这小女娃就一直喊他帅哥,“你可以改口称呼我别的吗?”
    帅哥听着多别扭。
    “那我不叫你帅哥,难道叫你大叔?”他的样子看着也没多大嘛,怎么可能就生了孩子呢。
    “如何不行?”少年弯腰拿起地上的茶碗,淡然道:“你就叫我大叔,挺好!”
    虽然他才年过十七,但做这小女娃的大叔还是绰绰有余。
    “你看着也不大啊,叫你大叔都把你叫老了,要不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直接叫你名字好了。”莫小陌追上他,问他名字道。
    “就叫大叔吧。”少年疾步朝山洞而去。
    莫小陌狂跑也没追上少年的影子,这人会轻功啊,难怪武功这么好,隔空能把一条大狼打死了。
    总看古代电视剧里武功高强之人,用内力就能把对方震死,今日一见,也算见识到了。
    “帅……大……帅哥,你等等我。”莫小陌才不要叫他大叔呢,他才多大。
    等追上山时,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的跑到洞里,人家帅哥早已抱着婴儿在喂奶水了。
    莫小陌找了一地坐下,顺手拿了碗里的水就往嘴里灌,渴死她了。
    喝完水,莫小陌整个人也精神气爽了好多,然后盘着腿,静静的看着那大叔极有耐性的一小勺一小勺的在喂怀里的婴儿,面容和煦。
    就在婴儿喝饱之时,少年的嘴角噙出淡淡的笑来,这一笑,简直可以用倾国倾城来形容,也是怪了,一男子生的这样逆天做什么?让她身为女子还有何颜面以见世人,无地自容啊。
    莫小陌凑近身,望着少年怀里粉嫩婴儿,问“吃饱了?”
    少年点头,“吃饱了!”
    轻轻的将孩子放在干草上的一床小小的被褥上,抬头时,见莫小陌正痴痴的看着自己,下意识的撇开脸道谢,“小妹妹,这次多谢你帮了我。”
    莫小陌恍然回神,忙回道“哦,没什么,举手之劳。”
    俩人短暂的沉默后,少年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递给莫小陌,“此忙在下无以为报,这点银子就当是我的答谢,也好暂解你们母女几人的燃眉之急。”
    “你要走?”莫小陌猛地抓住少年的手“你带着孩子,能去哪里呀?”
    少年微微蹙眉道“此处已经不安全,我……”
    不等少年说完,莫小陌激动的打断,“谁说不安全?你没听过一句话叫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吗?灯下黑你懂不懂?”
    少年墨如星辰般的眸子轻瞄了莫小陌,薄唇紧抿,这小女娃说话的语气倒一点也不像**岁的孩子。
    他自是知道何谓灯下黑,也知道离开这里不过是暴露行踪亡命天涯,必竟带着需要喂奶婴儿想隐匿身份与行踪太难,他的武功自知很难逃得过追踪他的那些高手。
    莫小陌见帅哥犹豫,便趁热打铁的阐述留下来的好处,“大叔你看啊,你武功高,带着这个孩子躲避你仇人追杀自是有这个能力,可你让这个孩子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你真有把握能把这个孩子抚养长大?还有,婴儿娇弱,这样跟着你逃亡,万一生了病你可有想过?”
    他如何没想过?
    被莫小陌戳中软肋的少年望着被褥上的婴儿眼神中全是担忧之色。
    “所以,你还是别走了。”莫小陌舍不得这位帅哥,拉着他的手臂再接再励道“你留下,至少我娘亲有奶水帮你喂养这个孩子长大,你说呢?”
    少年动容。
    莫小陌一鼓作气,“实在不行,要不这样,我把这孩子抱回我娘那里,就说这孩子是我在山上捡的,于心不忍,就收养了,你呢,没了孩子在身边,你的那些仇人也难找到你,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把帅哥的孩子留下,莫小陌想着有这么厉害的人物在,万一有个什么事,还有人保护她们,而且自己和家人还能吃个饱饭。
    帅哥的武功打个猎那是轻轻松松的,跟着他,往后的日子也好过些。
    莫小陌是这样想的,她反正是不可能让自己的娘亲和俩个妹妹在留在田家受苦了。
    “你?”少年触动,一个不过**岁的小女娃,说出来的话竟如此缜密老道。
    “不过这几天不可能了。”莫小陌面容失落的靠在双膝上,念念道“我们在田家,以田家人的德性,哪会让我们收留一个孩子,所以当务之急,我就是带着我娘和我俩个妹妹离开田家,才能帮到你抚养这个孩子。”
    面对莫小陌的坚定,少年墨黑眼眸透出一丝欣赏,他竟被这小小的女孩说服的动摇了。
    他的确带着孩子诸多不便,孩子跟着也随时会面临危险,若这女孩的娘亲愿意帮他抚养,好过跟着他亡命天涯。
    若如此,他如何对得起所托之人?
    “小……”少年抬眸,便见莫小陌抱着双膝已沉沉睡去,少年摇了摇,果真还是个孩子,说话间就这样睡了。
    轻轻扶着莫小陌躺在干草上,少年脱了外衣给莫小陌盖上,守在莫小陌和婴儿之间闭目养神。
    “妈。”熟睡中的莫小陌嘴角噙笑,“我要吃可乐鸡翅。”
    妈?可乐鸡翅?
    这是什么菜式?
    少年蹙眉,这女孩睡着的呓语怎如此怪异?可乐这东西他是闻所未闻。
    莫小陌心里惦记着事,天蒙蒙亮就醒了,醒来时见身上盖着那位帅哥的外衣,便扯了一抹微笑,这帅哥挺会疼人的。
    四下寻了下,未见他人影,想必是出去方便了吧,孩子在这,他也不可能走远的。
    莫小陌翻身起来,将身上的外衣盖在了婴儿身上,三月春潮,早上更是阴凉,虽然干草很厚,但洞内还是湿气很大,孩子着凉了可不好。
    帮婴儿捻好外衣,莫小陌出了洞口伸了个长长的懒腰,也不知道昨晚那帅哥打死的狼还在不在,可别被人捡了,那一大一小的狼身,还值个百来文呢。
    ☆、第十三章你懂什么
    要被别人捡了去,那太不划算了。
    飞跑下山,来到昨晚事发的地点,还好,还好,都在。
    莫小陌兴奋不已,抓起大小狼身,就拖着下山,据她对原主的记忆,原主从小到大,手里可未曾有过一文钱过,如今凭着狼身,就有百来文,想想都高兴。
    帅哥想给她一两银子来着,但她不要,她莫小陌可不贪眼前的这点银子,收了帅哥的一两银子,那帅哥可就在也不欠她人情了,这样亏损的事,她才不干呢。
    人帅武功好,这种用现代话讲的潜力股,把他留下,何止一两银子!
    哼哼,帅哥,落入我莫小陌眼里的男人,别想跑。
    她莫小陌虽未谈过恋爱,但她妈妈以前就教过她,遇到幸福,就要牢牢抓住!别以为当她傻,看不出来,那孩子并非他亲生。
    古人虽说都早婚,但帅哥的样子哪像是结过婚的人?照顾孩子眼中虽有疼惜,但无父爱的情感,她莫小陌好歹也是成了年的人,对周围的事物自然有自己的判断。
    莫小陌拖着狼身,一路哼歌下山,她记得每天的京郊的官路上都有早市,原身以前偷溜去过,还偷过别人家的包子吃。
    那里虽有点远,但把狼身拿到那里卖,也好过给村里的猎户家,西山村的村民,对田家人可都带有恨意,会压她的价。
    辛苦就辛苦一下吧,为了钱,辛苦都是值得的。
    田里正早早起床,叫上他的老婆子准备去集市,两夫妻刚走到门口,一骑官报大马长嘶而来。
    “朝庭有事下发?”田里正皱着他本皱的眉头自语道。
    田老婆子一阵哆嗦,拉着她当家的问:“不会宫里的玉贵妃娘娘死了,皇上要秋后算帐吧?”
    “算什么帐,妇人之见。”田里正骂了田老婆子一句,说道:“玉贵妃娘娘之死,与我田家有何关系?皇后娘娘都金口懿旨,事不牵连,皇上再伤心,也不能拿我们田家来出这气。”
    别说白素芹没送进宫,就算送进宫了,玉妃贵之死,也株连不到他田家来。
    “田里正。”
    说话间,飞奔而来官报小厮勒住缰绳,一跃从马上跳下,朝田里正鞠了鞠平礼,便从身上拿出朝庭下发一道通缉,对田里正道:“请田里正务必留意此逃匿罪犯。”
    田里正打开通缉官文,见画相上一正年轻少年,眉目清秀,便唾了口口水道:“年纪轻轻,不思进取,如此恶相,真乃祸国殃民之人也。”
    官报的小厮闻言想笑,祸国殃民?用在这个通缉犯身上?亏这个田里正想得出来,想显彰自己多有才学,也不看自己肚子里是否真有墨水,不过小小的一村里正,还拿起官腔来了。
    不过他每次下发官报,早就习惯田里正爱摆弄咬文嚼字的调调。
    朝田里正抱拳后跳上马,还未夹紧马腹,就被田里正拉住马绳,“小兄弟辛苦跑一趟,进屋喝口水歇会吧。”
    “不了,我还得去下村派发朝庭公文,无时间喝水。”说完,一勒缰绳,飞奔而去。
    田老婆子冷嗤道:“拽什么拽,不就一下发公文的小厮吗?当家的,你又何苦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回回叫他进屋喝水?”
    “你懂什么。”田里正瞪了眼田老婆子,叹气道:“我一小小里正,所见的最大的官也不是京兆府尹家的詹事,京兆府尹大人连面都未见过,这小厮虽是一下发公文之人,但他能见着京兆府尹大人,若是他能在府尹大人面前帮我说几句好话,那我也能得到一丝提携。”
    西郊的亭长之位,他窥伺了很久了。
    一村的赋税钱粮,怎比过偌大的西郊亭长所贪墨下来的银子。
    “走吧,当家的。”田老婆子可不想什么提携不提携之事,家里所缺的东西多呢,再不去集市,那些卖西的人就要散了。
    官道集市开得早,收得也早,必竟那是官道,到了时间,就算不收,也有人来赶他们走,所以还是要早去才好。
    “不去了。”田里正没了心情,盯着画相良久。
    心心念念的亭长之位得不到,买什么都没心情,要是他能抓到这个通缉犯,就好了。
    可通缉犯哪有那么好抓!
    朝庭哪年不发个十几二十几的通缉令下来,他都没发现一个。
    当了十几年的一村里正了,政绩全无,如何能让府尹大人青眼?
    唉……
    他花尽心思才得了里正之位,西郊亭长之位难呐。
    “怎么就不去了?昨晚你不是嫌家里晦气,想要去集市上买尊运财童子回来去去晦气的吗?就去啊,反正我也要给家里买些日常所用之物。”田老婆子兴致极高,催着田里正陪她去集市。
    “你就知道家里的柴盐米醋,家里什么时候缺你吃的了?买买买,怎就买不死你。”面对这么个眼见极低的妇人,田里正觉得自己能当上一村里正真是自己的造化。
    贤内助,贤内助,这妇人嫁他几十年,无一次能与他观念同步,整日里就知道守着家里的那一亩三分地。
    若再让他年轻几十年,如何能娶如此不堪之妇人!
    田老婆子被田里正一骂,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低下头去道:“不买就不买吧,当家的你何必生如此大气。”
    田里正觉得跟这老婆子无法沟通,转身进屋,“你还是盯着你那败家的儿子做棺材吧,别老来烦我。”
    田老婆子嘟囊一句:“我哪烦你了,是你昨晚说要去集市的,这时又来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