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哇!!!!!好漂亮!!!!!好神奇的妆娘!”
“我从未见过如此通透秀美的妆容!!!!!”
“之前还略带苍白的脸色,现下很是朝气粉嫩呢。”
“简直是鬼斧神工,宛若改头换面一般。”
“我也要化此妆容!姑娘,我愿意出十两!”
“我五十两!”
“我一百两!”
“一百二十五两!”
“啊啊啊啊啊,我要把这个妆娘买回家!!!”
“不,妆娘跟我回家!我爹是谏议大夫!!!!”
“哼,右谏议大夫罢了,我爹可是中书侍郎。”
“那又如何?我伯父是天下兵马大元帅!”
……
少女还未回答,围观的群众已经沸腾了,掏银子的掏银子,拿银票的拿银票,虽然知道唐朝人有钱,但如此有钱,沈沐树还是有些吃惊。
她回过神,指示差点被挤成肉饼的二柴打开她那两箱满满当当的化妆品,清了清嗓子道:“大家不要抢,不要急,其实神奇的不是小女,而是小女家乡的胭脂水粉。”
“真的么?”之前的群众立刻双眼冒光地看向化妆品。
“当然。”沈沐树点头,“而且我只卖一盏茶时间,带的胭脂水粉也只有两箱,若是各位小姐想买,请尽快哦!”
“我买这个!”
“我要那个!!”
“我先来!”
“我!”
“我!!!!”
“让开!!!!!我有钱!”
“我有权!”
一时间场面再次混乱喧闹,到处都是飞舞的银票,沈沐树不得已捂住耳朵,大声道:“不要钱!不要银子!不要金子!不要银票!”
“啊?”众人哗然,也不再喧闹,惊讶地瞧着她,“那要什么?”
“三彩釉陶器!”沈沐树用手做成喇叭,站到凳子上俯视着众人,“不要金银,不要银票,只要三彩釉陶器!”
三彩釉陶器是盛行于唐朝的一种陪葬用的低温釉陶器,品种分为器物、立体塑像、明器、生活用具等。
釉彩有白,蓝,黑,褐,绿,黄等,而其中以白,绿,黄三色为主,故而后世习惯称为唐三彩,是唐朝享誉中外的艺术品之一。
哪怕只是带回唐朝的一件精品唐三彩回现代出售,赚上千万都完全不是问题。
“好好好,姑娘你等着我们!”
虽然不理解她不要钱财,要陪葬品的行为,但闺秀们还是迅速从附近店铺买回了唐三彩,唯恐过了一盏茶时间。沈沐树通通收,按照唐三彩的成色和品种,用不同价位的化妆品进行交易。
因为购买化妆品的人太多,不消一盏茶,除了她放在书包里的限量版口红套装,其余两箱化妆品很快一扫一空。
而行李箱里,堆满了代替化妆品的大大小小的唐三彩。
沈沐树早准备好了泡沫板,以防碰坏这些古董,碰一下唐三彩都觉得心脏砰砰直跳,双眼闪闪发光。
“三彩马……三彩骆驼,三彩花瓶,三彩果盘,三彩仕女,三彩……啊啊啊啊,全部都好好看!”她蹲在行李箱旁盘点,声音都激动哑了。
以她的不算特别专业的目光鉴定,这些唐三彩,价值至少上亿!
发了,发了!
“喂!”少女在旁边等了她许久,终于不耐烦地走到她面前,“你要我办的事是什么?本小姐可没那么多耐性!”
“啊!我差点忘了。”沈沐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轻轻盖好行李箱,起身扬起个灿烂的笑容,“就是麻烦小姐您带我去见您的外祖母,女皇陛下啦。”
“……”
☆、061
【061】
武则天所住的宫殿叫做明堂, 曾先后两次被烧毁。
第一次是武则天证圣元年, 也就是她登基第五年, 被她的面首薛怀义放火烧毁天堂时殃及,二堂全部烧毁。
第二次是安史之乱时, 也就是公元762年, 被叛军和回纥兵两次焚烧。
从此象征唐朝国运的明堂在见证大唐盛衰沉浮和荣辱变迁后, 在战火中轰然倒塌,化为焦土残垣,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里。
沈沐树研究唐朝历史时, 曾见过大家复原的洛阳宫殿图, 当然她就被那恢弘气势的建筑群所震撼, 感叹于唐朝建筑技术的巅峰巨作。
只是比起眼前真正的建筑……
她站在少女身旁,瞧着不远处共三层, 底层为四方形,顶层为圆形, 四周环绕九龙雕塑的高耸入云的明堂,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这就是明堂, 好气派,好壮观……”
她无意识感叹出声,满心满眼都是金色阳光下,代表了唐朝建筑技术的巅峰巨作,根本不想动。
“喂,你为何知晓本宫生母是太平公主?”薛圣康抱着双臂,很是好奇。
听到薛圣康的话, 沈沐树这才从震撼里回神,清了清嗓子:“小女略会一些易学。观公主面相,天庭饱满,眼里有灵光,鼻头丰隆,鼻翼饱满,此乃贵气之相,加之您通身的贵气,自然是天之骄女。”
沈沐树自然不会什么易学算命,不过是胡诌。
史书里关于太平公主女儿的记录只有只言片语,被李隆基处死后,她们的名字封号都没留下。
她只是从少女的穿着年龄推断,她或许和太平公主有点关系,没想到还真让她瞎猫撞上死耗子。
眼前的少女真是太平公主与薛绍的第二个女儿,薛圣康。
“你会得还真多……”薛圣康还是小孩心性,鼓起脸道,“先说好,本宫是因着打赌输了才带你进宫,你只能远远看一眼外祖母!”
武则天宠爱太平公主,因此爱屋及乌,也宠得薛圣康无法无天,所以她才敢悄悄带人进皇宫,还直接称呼武则天为外祖母。
沈沐树点头,真诚道:“嗯,小女只是想得见天颜。”顺便推销一套化妆品。
“滚开!你们这些饭桶!”下一刻,数道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要不是我出去远征突厥,哪里轮得到那小白脸服侍陛下!”
“是是是,您说得是,可现下皇上和沈大人在……”
“沈大人?呸!”男声冷笑起来,“他算哪门子大人,不过是伺候陛下的一条狗罢了!总有一天,我要废了他!”
“唉唉唉,薛师莫要冲动,也莫要如此称呼沈大人,他如今是皇上身边最宠信的红人……”
“啧,那是我不在,现在我回来了,他沈南璆就是个屁!不,屁都不如的狗东西!”
“薛师……”
“别废话!带我去见皇上!”
薛师,难道是火烧明堂天堂的薛怀义?!
沈沐树眼眸一闪,见薛圣康眼露鄙夷,停在原地不动,她也静静待在原地,反正现在离回去还有30多分钟,不急。
不多会儿,好几个太监拥着位男子走近了,只见男子约莫二十七八岁的模样,身材高大,模样也颇为俊美。
只是赫然顶着一个瓦光铮亮的光头。
在武则天宫里走动的和尚,妥妥是薛怀义了。
沈沐树学唐史时就很讨厌薛怀义,他原名冯小宝,原是在洛阳城里贩卖野药为生的小货郎。
后因体格壮硕,一表人才被千金公主推荐给武则天当面首,从此一步登天,飞黄腾达,小人得志,语无伦次。
此刻见他趾高气扬的模样,沈沐树心底厌恶得不行,不想辣眼睛便收回视线。
然而薛怀义却在路过她们时停住了步伐,直接略过她看向薛圣康,随口道:“圣康,今日进宫给你外祖母请安?”
薛圣康也厌恶薛怀义,不过是一介男/宠,可外祖母却让她父亲认为“季父”,连带她也要唤他一声“小爷爷”,被人私下笑话了无数次。
可想着武则天如今还算宠信他,她抿了抿唇,行礼道:“是,小爷爷。”
“呵,你今日似是格外水灵?”薛怀义瞧着薛圣康犹如果冻一般晶莹剔透的小脸蛋,脸上浮起些许轻浮,抬手抚上她的脸颊,“圣康你今年也十五了吧,你外祖母可给你指了人家?”
薛圣康手紧了紧,压抑着怒气别过脸:“圣康今年十三,劳小爷爷惦记。”
“呵呵,那也不算小了。”薛怀义厚着脸皮又捏了捏她吹弹可破的脸,那细腻的手感比起武则天的脸,简直让他爱不释手,他身子往前倾了倾,“圣康,不如等小爷爷伺候完你外祖母,带你去玩……啊!!!!!!”
“哎呀!小心!”
这时一声痛彻心扉的呼痛声和刻意尖细的尖叫声同时响起。
沈沐树下了死劲,一脚重重踩到薛怀义的脚上,等瞥见不远处声势浩大的人群后,这才抬脚缩到薛圣康身后,一副无措的小白兔模样:“小女不是故意的,虽然我手无缚鸡之力,也提前提醒了大人,但还是踩到了大人,也不知伤到没有?大人饶命啊!小姐,小姐饶命啊!”
说完她悄悄扯了扯薛圣康的衣襟,低声道:“小姐,皇上还有几秒到达战场。”
外祖母要来了?!
薛圣康也伶俐,知道沈沐树是故意去踩薛怀义的脚替她解围,立刻绷着小脸转身,有模有样训斥道:“你这小丫头,本宫知晓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脚下无力,连蝼蚁都踩不死,小爷爷乃几退突厥的右卫大将军,英勇无比,必不会被你所伤,可你……唉……只能听小爷爷发落了。小爷爷您看?”
两人一唱一和,加上沈沐树瘦瘦小小一个,周围的太监误以为那一脚只是轻如羽毛,虽嘴上没明说,可心里都觉得薛怀义大惊小怪,仗着是皇上的面首,娇贵无比。
还大男人,大将军,呸!
薛怀义一向蛮横,冷哼道:“还等什么等!给我拖下去,仗毙!”
“哦?不过是弱小女流无意踩了薛大人一脚,便要仗毙么?薛大人还真是好大的气派,好大的威风。”
下一刻,漫不经心的女声响起。
她的声音很轻,也很淡,却自带一股无上威严,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打了个寒颤,纷纷跪拜在地,高声大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而薛怀义,人高马大的大男人竟然吓得双腿发软,脸色瞬间苍白,哪里还顾得上脚背锥心的疼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额头重重磕在地面,破皮出血也不敢停:“皇上恕罪皇上恕罪,小的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武则天却没有理他,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垂着头的沈沐树身上:“朕听闻小圣康带了一名在洛阳城引起轰动的妆娘进宫,是你罢。”
“您竟然全都知道?!果然什么都别想瞒过您。”薛圣康捂住嘴,可怜巴巴地挤出几滴眼泪,“外祖母,圣康不是故意带百姓进宫,只是打赌输了,您千万别惩罚圣康,呜呜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