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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受叶纤红的影响,她甚至兴起了这样的想法:去乡下买一栋带院子的大房子,装修成叶纤红形容的样子,作为自己的私人空间。
    “你是有钱人,其实可以去大城市买别墅啊!等装修好了,再请我们去玩。”叶纤红鼓动她去买房子。
    要知道现在不管哪个城市,房子都便宜得叫人疯狂,苏思诗这么有钱,叶纤红觉得作为朋友,不劝她投资房产,都对不起她。
    想想二千年后北上广的房价,特别是京城的四合院,沪市的老洋房,深圳笔架山上的独栋别墅,很多是有钱也买不到的,苏家作为大富之家,除了实业,真的应该分出一部分资金,投资房产。
    可惜自己没钱,叶纤红只能唉声叹气。
    作为江浙人,最合适的投资地,无疑是沪市。
    想到那里最出名的白公馆、丁香花园等老洋房,光是住过的历史人物,都不知道留下多少故事了。那样的洋房,虽然买不到,却可以跟他们做邻居啊!
    淮海路、衡山路、新乐路、延庆路等地方,现在应该有很多小面积的洋楼,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叶纤红自问不是虚荣的人,但是对那种美轮美奂的建筑,也有莫大的吸引力。
    试问一下,有哪个女人不想住进那种地方啊!
    “我哪有这么多钱!”苏思诗听叶纤红这样说,白了她一眼。“我虽然负责管理苏家的一部分企业,可那不是我个人的啊!动用每一笔钱,都要在财务部留下记录——”
    “你给我装——”叶纤红才不信她。“我才不信你连买栋别墅的钱也没有?”
    苏思诗的话或许有一部分是事实,作为一个大家族,为了保证相对的公平,每个人的权限都会有明确的界定,不可能任管理者挪用企业的资金。
    苏思诗主要的收入来源,应该是股权或分红,如果是股权,当然不会随便套现。
    但是在公司管理了这么多年,结婚父母给的嫁妆等等,如果说她没有存几百万私房钱,叶纤红是不会信的,除非苏思诗真的傻了。
    不过这是她的私事,她只能点到为止,如果苏思诗对这个建议没有兴趣,她也不会多说。
    或许等自己有了具体的投资项目,可以邀请苏思诗加入。
    在后院摘了一些葱,两人回到屋里,准备做午饭。
    将胖头鱼的头和身子分开,头切成两半煮酸菜,鱼身切片做酥鱼,黄鳝泥鳅红烧,至于昂刺,直接清蒸就行,这种鱼最鲜最嫩。
    叶纤红将鱼身子切成三公分厚的大/片,洗干净后放在竹篮里沥干水份。
    因为中午就要吃,所以不能照以前沪市那边的做法,将生鱼片放入调料腌制七八个小时,等入味了再油炸,而是直接照绍兴酥鱼的做法,油炸之后倒入调料卤水里,浸两三分钟就捞起,味道也不错。
    好在家里常用的八角、桂皮、生姜、料酒等调料都有,所以不用担心做不出想要的味道。
    做好准备工作后,叶纤红看时间已到十点,就准备动手。
    灶上里面的锅要煮饭,只能在外面那口锅做菜了。
    好在油豆腐烧肉已做好,锅空出来了,叶纤红在锅里下了油,让烧火的爸爸抽/出一点柴火,免得火太大油温高,鱼外边太快炸焦了。
    苏思诗看叶纤红熟练的样子,非常期待她的手艺,在一边看她如何动手,做出各种菜。
    连在一边淘米的叶妈妈也放下手里的东西,好奇地过来看着女儿怎么做酥鱼。
    这道菜的做法,这时候还没有传开来,就像可乐鸡翅,都是二千后才走进千家万户。
    等油温差不多了,叶纤红夹了一小半鱼片倒进油锅里,锅里沸腾起来,她用筷子小心地翻了翻,让鱼尽可能地均匀受热。
    在大锅里做菜,速度确实比在煤气灶上快,没几分钟,鱼片就已微卷发黄,叶纤红夹进盘子里,下把剩下的鱼片,继续炸。
    炸好的鱼片虽然很香,却没有味道,自然也没有人想尝一尝味道。
    等鱼片全炸熟,叶纤红把油舀干净,准备煮卤水。
    在锅中倒入大约一斤清水,放入准备好的酱油、黄酒、红糖、桂皮、大蒜、生姜、葱煮开,放入炸开好的鱼片,一起煮三分钟左右,然后捞起来,就做成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口味不会太重,可以用来下酒和当零食吃,如果纯粹是下饭,或者想保存得久一些,可以在卤水里浸二十分钟左右,那样更入味。
    看着色泽黄亮、香气扑鼻的酥鱼,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
    “来,尝尝。”叶纤红夹了一块肥/美一点的鱼片给苏思诗,说道:“小心烫。”
    苏思诗也没客气,直接用手抓/住,小心咬了一口,忍不住连连点头:“好吃。”
    这跟她以前吃过的酥鱼不同,没有那么重的甜味和粘劲,手里的酥鱼,骨酥肉嫩、溢香爽口,味道确实更胜一筹。
    “爸,妈,你们也尝一尝。”叶纤红叫道。
    这个鱼价格不贵,谁家都吃得起,关键是味道好,父母如果学会了,想做来吃也非常方便。
    四人都吃了一片,连声赞好。
    第六十五章美味待客
    在院子里的奶奶和小婶,大概也闻到香味了,走进厨房,自然也尝了一块。
    几乎人人赞不绝口。
    叶纤红记得,这个绍兴酥鱼后来像鸡排奶茶一样,也成了一道加盟美食,江浙很多菜市场门口的店铺,都开了专门的店。
    就这一道美食,像沙县小吃一样,养活了很多普通人。
    如果爸妈感兴趣,不知道可不可以开一家这样的店?叶纤红忽然闪过这样的念头。
    她自己倒没想过做这个,或许是因为眼高了,总想正经开一家店或办一家厂。
    做好酥鱼,接下来就是红烧泥鳅黄鳝,因为分开做太费功夫,她直接做在一起了。
    等出锅时,望着几乎熬干汁,已炖得酥烂的泥鳅和黄鳝,那股鲜香味和葱香混在一起,馋得人直想流口水。
    叶纤红猜测苏思诗没有吃过这种农家的做法,就拿来一只小碗,装了些进去,递给她。
    苏思诗接过,像个孩子一样,小心地夹了段黄鳝咬了咬,那滋味真是无法形容的鲜。
    因为应酬,她去过很多高档酒店,黄鳝这道菜肯定吃过,什么响油鳝糊,宁式鳝糊,清炒鳝糊等等,味道确实也很鲜香,可是跟这小火慢炖出来的红烧泥鳅黄鳝比,她觉得这样做更好吃。
    接连尝了两道菜,味道都比自己想像得好,苏思诗对叶纤红其它菜的期望也高了。
    绍兴一带,喜欢鱼头跟豆腐一起烧,最好把汤炖得像牛奶一样,才显真功夫。叶纤红并不喜欢那个味道,她更愿意用微酸的芥菜炖鱼头。
    将鱼头在油锅里煎黄,加水没过鱼头后,再放入芥菜和其它调料,烧开后一样用小火慢慢煮。
    等到鱼头差不多要化开了,才可以起锅,这个汤颜色虽然没有酒店的漂亮,可是味道确实更好。
    叶纤红舀了一勺汤给苏思诗尝,她果然直赞鲜。
    鱼头出锅后,她要做的菜就完成了,昂刺已蒸在饭锅里,饭熟后端出来加点调料就行,不用另外做了。
    至于新鲜杀的鸡,已放在煤球炉里煮了,本地人一般喜欢做成白斩鸡,熟了切盘就行,觉得这样吃更鲜。
    叶纤红想到现在还没有鲜酱油,这样的话味道总归差了点,就打算自制鲜酱油。
    在锅里倒了半瓶酱油,加了小碗水,放进葱姜蒜和茴香花椒,煮开后又加进一点白糖、盐和味精,小火煮着。
    等到鸡都煮熟了,叶纤红才把自制的鲜酱油汁舀起来,装在一只大碗里,至于葱姜等调料,自然滤出来不要了。
    叶妈妈又炒了一盆青菜,中午的菜算是齐了。
    将菜端上桌,六菜一汤都用大碗大盘装着,将一张小圆桌摆得满满的,看起来特别丰盛。
    乡下人不习惯吃饭前还喝什么饮料,就直接盛饭来吃,郑建国一个人喝酒也不好意思,就一起吃饭了。
    家养的鸡,肉质本来就鲜美,又蘸了鲜酱油,初次吃到这个味道的人,都不知道如何形容了。
    至少苏思诗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白切鸡。
    “小叶,以你做菜的水平,都可以开一家饭店了。”苏思诗笑着说道。
    土鸡肉,苏家的饭桌上从来不缺,隔三岔五的就买一只来吃,可能大家都习惯了蘸酱油吃,不像叶纤红这样,在蘸料上也下了功夫,所以才会让她这个挑剔的人,也觉得大开眼界。
    “还是算了。”叶纤红撇撇嘴,“请朋友来吃饭,烧几个菜倒没关系,叫我天天在厨房闻油烟味,还是饶了我吧——”
    在苏思诗面前,她不介意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她还真的没有考虑过,从事这个行业赚钱。
    对厨房她倒没有偏见,也乐意做些好吃的,招待朋友,但也仅限于偶然玩一玩,
    专职做厨师,那实在太辛苦了。
    作为重生者,如果要靠这个谋生,那她真的无能到极限了。
    除非开家私人菜馆,招个能力出色的师傅平时顶着,偶尔上一次厨房,这还可以考虑。
    小婶今天留下来吃饭,原本想着多吃几块肉,这样就赚到了。等真的上了桌,看到其它菜都这么美味,于是碰都没有碰一下红烧肉,筷子光顾着在其它菜上下手了。
    这酥鱼,这红烧泥鳅,这鱼头汤,这白切鸡,她觉得每道菜都好吃得不得了,就算年三十吃的年夜饭,也比不上这顿丰盛。
    老大是好心有好报啊!把这个没有血缘的姑娘养这么大,现在她长本事了,他们就可以享福了。
    她一边忙着夹菜,一边心里这样想着。
    反倒是郑奶奶,还是一脸镇定,吃东西的速度也不快,这让叶纤红不得不佩服。
    她不知道的是,郑奶奶只是表面平静,心里早已乱成一团。
    早知道这个孙女这么能干,以前就应该对她好一些,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啊!
    等大家都吃撑了,不得不放下筷子,桌下还留了近一半的菜。
    不过没关系,晚上可以继续吃,农村人不在意这个。
    等收拾完桌子,奶奶和小婶先回去了,她们家里也养了鸡鸭和猪,得回去喂食。
    苏思诗今天不赶时间,所以也没急着回去。两人站起来,打算在村子周围随便走走,顺便消消食。
    经过一户人家时,院子里的小狗叫声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
    两人顺着低矮的院墙朝里望,靠墙的屋檐下,有三只黑底白花的小狗趴在纸箱里,圆/滚滚的身子大概吃饱了,正用刚长出的乳牙在撕咬纸板,嘴里发生呜呜的声音。
    “这些小狗好可爱。”看到这几只狗崽,叶纤红想起了前世养过的那只叫麦花的斑点狗。
    在深圳稳定下来后,她想养只狗陪伴自己,正好有个本地同事,养的狗生了窝狗崽,就送了一只给她。
    那只狗同样是白底黑花,不过白得不纯,有点类似米色,黑色斑点也大小不一,乱糟糟地点缀在身上,跟纯正的斑点狗比,外形差了很多,更像是一只土狗。
    叶纤红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她才不管这斑点狗的血统纯不纯正呢?
    “你想养狗啊!”苏思诗看叶纤红的样子,应该是真心喜欢小动物,“我有个朋友,她家上个月正好生了一窝小狗,你喜欢的话,我帮你要一只过来!”
    “好啊。”叶纤红欣喜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