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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爸爸已拿了锄头和篮子,放在院子里,胡向阳几人站起来,准备出发了。
    “我们出发。”见叶纤红出来,胡向阳挥手叫道。
    几人也没废话,背起锄头和篮子,跟在叶纤红的后面,一起往后山走去。
    才经过两天,又没下过雨,路上自然不会有什么变化,几个人像是游山玩水的旅客,兴高彩烈地走着。
    路上碰到几个同村人,看到叶纤红原本想跟打招呼,看到胡向阳和赵大成身上的警服,吓得缩了缩脖子,悄没声息地避开了。
    以前因为她是私生女,村里人大多看不起她,还教训自己的孩子别跟她来往。
    最近传出她帮自家小姑和堂哥调动了工作,就有人改变了看法。
    农村人大多很现实,你有本事他们就服你,你没本事就靠边站,像叶纤红这样,能帮到家里人,他们就佩服,大家都是一个村的,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求到她身上?
    叶纤红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她以后在村子里的时间会越来越少,他们怎么看自己,已不是那么重要了。
    路边的沟渠里,有泥鳅在淤泥上游来游去,看得赵大成手痒痒的,很想跳下去捉。
    “这个要畚箕才捉得住,用手不行的。”叶纤红笑着阻止。“如果你有兴趣,等回来拿了工具,再来捉吧!”
    “行。”赵大成想想也是,这泥鳅滑不溜手,就算装在面盆里也很难捉,何况在水沟里,就笑笑应道。
    众人穿过一条条田间小道,来到山脚下。
    客观地讲,游虞城这边的山,其实最没意思。
    山上没有奇山怪石,没有野兽飞禽,没有森林奇草,更没有名人故居和人文景观,就一些缓坡和灌木,加上哪里冒出来的青石。要不是有兰花吸引着她,叶纤红自己都懒得再来。
    一路上她走在最前面,沿着上次走过的路线,带他们翻过一座座山坡。
    走了这么长的路,大家已放松下来,真正享受这难得的悠闲午后。
    除了叶纤红,几人都是多久的好友,在这无人迹的山上,每个人都放下了心防,丢掉面具,本性暴露无疑。
    叶纤红边走边观察他们,对他们表现出来的状态暗暗惊讶。
    肖东灿是军人出身,平时话少又保守,给叶纤红的印象比较高冷,不容易相处。这时候见他一路折了一大捧栀子花,像个怀春少女一样边走边闻,原来这个硬汉的心里,居然藏着颗少女心。
    赵大成只有一米七米左右,三人里最矮小,平时有些话唠,感觉比较圆滑。却在路上捡了条干枯的老藤,边走边甩来甩去,脸上的神情很严肃,似乎在跟某个看不见的敌人搏杀。
    原来三人里面,他才是最硬汉最好斗的。
    胡向阳的表现最奇怪,他一路紧紧跟着叶纤红,对身边的花花草草视而不见,每当叶纤红停下来,就会紧张地问:“又发现兰花了?”
    虽然这次上山的目的,就是挖兰花,但是他的目的性似乎太强了吧?
    叶纤红对目的性太强的人,一直没有好感,就像前世最厌恶的杨云哲,就是这样的典型。
    难道自己看错了人,胡向阳其实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简单?
    叶纤红心里乱糟糟的,只觉得脚步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
    “怎么了?”胡向阳就在她身后,马上发现了她的变化,上前一步紧张地搂住她的肩,问道:“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歇一歇?”
    叶纤红回头望了他一眼,他清澈的目光里全是担心和关怀,怎么可能会跟杨云哲一样呢?
    难道是自己想错了,胡向阳盯着兰花,忽略其它,只是因为自己现在最重视它,想用卖了的钱给家里造房子,所以他的目的性强,只是因为受了自己的影响?
    “没事。”叶纤红觉得自己钻牛角尖了,虽然一些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本性,但是并不能百分百保证准确。自己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以为有了四十多年的阅历,就可以妄加评判别人了。
    胡向阳是个什么样的人,认识这么久,难道还不清楚?
    或者是因为最近太累了,又或者是因为太喜欢他,所以才变得患得患失?
    “没事就好。”胡向阳安慰道。“我看这里也没有其它人上来,应该没人会挖走那些兰花。”
    “嗯。”叶纤红点点头,释怀地笑了。
    他果然跟自己一样,在担心那些兰花,恨不得马上找到,落袋为安。
    赵大成在后面朝两人翻白眼:出来爬个山,也要秀恩爱,实在太讨厌了。
    第七十三章收获
    虽然走了一些弯路,那个神奇的地方终究被叶纤红找到了。
    望着这块小小的区域,居然长了这么多名贵的九节兰程梅,三个大男生都惊呆了。
    大家都有这样的体验,山坡上如果长了一棵桃树,花就算开得再灿烂,美得也有限。如果同一个地方长了一大片桃树,那它的美绝不是一加一那样简单,很可能会让人流连忘返。
    同理,有人为了达到震撼的效果,种了几百亩甚至几千年亩桃花,那就成了风景,可以收门票赚钱了。
    肖东灿在一颗兰花前蹲下来,闻了闻它特有的清香,像是舍不得把它挖掉,好半天才站起来,拿起锄头,小心地把它挖出来。
    “叶小姐,这花太漂亮了,能不能给我一株?”肖东灿问道。
    这兰花不但漂亮,而且香气宜人,放在家里最合适了。
    如果是普通花,他要了也没有心理负担,主要是它值二千块,叶纤红还要卖了它造房子。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前天挖第一株的时候,就想着给你们每人送一株,后来碰到胡向阳,他说这兰花很值钱,就光想着怎么卖钱,忘了给你们了——”
    “那就谢谢了。”肖东灿一听,高兴坏了。
    “等一下你挑一株带给肖市长。”叶纤红又说道。“这是朋友间的赠送,不算送礼吧!”
    “不管它了,我哥也特别喜欢兰花,就算送礼也认了。”肖东灿难得地开起了玩笑。
    既然这样,赵大成也不客气,挑了一株自己喜欢的,小心地放进篮子里。
    胡向阳跟叶纤红一起的,倒不用挑,到家后看哪一盆顺眼,拿回家就是了。
    见几人挖着上瘾了,想全部带走,叶纤红连忙制目:“不要全部挖走,给它留些种吧!”
    “有必要吗?”赵大成问。“兰花值钱的事,马上就会传开,用不了多久,就有人上山挖,它们肯定保不住——”
    “那我也管不了。”叶纤红认真的地说道:“如果后面的人把它全部挖干净,那也是它命中该绝,不是我能管的了。”
    “行。”见她坚持,他们也没再劝。给原地留了五株兰花,剩下装进篮子,准备离开。
    “去前面再看看吧?说不定还有其它品种的兰花呢?”赵大成提议道。
    这里既然长了这么多花,说明水土确实适合兰花生长,如果在周围找一找,说明还能发现大片的兰花呢?
    “也行,那就分头找找看吧!”叶纤红想想也是,就同意了。“不过别走得太远了啊!”
    几个大男人兴致勃勃地应了声,分头去找了。
    叶纤红笑了笑,如果能再多找些花卖,那她家里的房子,真的可以造成小别墅了。
    往前走了一段路,四周全是灌木,没有发现她感兴趣的植物。
    倒是看到了一大片的覆盆子,挡住了去路。
    这些带刺的灌木都长到她胸口高了,可惜果子已全部脱落,否则这么大一片林子,她全部摘了的话,说不定可以摘半篮子回去呢?
    既然错过了它的结果期,那可以挖一些种到空间啊!什么时候成熟了,就可以摘来吃了。
    叶纤红记得前世很多地方搞特色农业,树莓、覆盆子、山莓等野生水果,因为营养价值高,被人大规模种植,吸引城里人来采摘,成为当地最赚钱的特色旅游线路。
    反正空间这么大,空着也浪费。
    想到这里,叶纤红找了几蓬相对小一点的覆盆子,连根带土挖下后,趁其它几个人都不在,丢进了空间。
    或许是打开了思路,叶纤红一路走,一路把她认为有用的植物挖下来送进空间。
    比如一株一米高的胡颓子树,一棵果子味道特别像蓝莓的乌饭树,可惜这样的野果树也非常稀少,大多数的时候,只能空着手。
    看时间过去半个小时了,担心走得太远,他们三个会迷路,就回头去找他们。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肖东灿居然真的找到几株她叫不出名的兰花,虽然花苞看起来比较小,好歹是兰花,也算是收获不小。
    几人也玩累了,开始往回走。
    到了山脚下,为了不让村里人知道他们上山干了什么,就在山下的草地上,摘了些荠菜和马兰头,盖在篮子上面。
    他们三人没挖过野菜,这个时候反而兴奋了,比赛似的去拼命挖菜,叶纤红觉得好笑,就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忙碌。
    现在的乡村,生活条件刚刚好转,大多数家庭不好意思再挖野菜吃,怕被人看不起,所以田野里、山坡上到处都是没人采的野菜,很快把篮子装满了。
    人的选择往往是这样,穷的时候拼命想吃肉,等到大鱼大肉吃成三高了,又向往吃粗粮吃野菜的日子。
    见篮子实在装不下了,三人才住了手,到水库里洗干净水,准备回家。
    到家的时候,叶妈妈看他们满篮子的野菜,也是哭笑不得。
    叶纤红把野菜小心倒在地上,露出下面的兰花。
    “这么多!”叶知书一见,又惊又喜。
    他刚才问过老公了,说如果建两层楼房,省着点用,三四万应该够了。
    现在又有这么多兰花,那建新房子肯定没问题了。
    想到家里的房子还要女儿出钱来造,叶知书说不出什么滋味。
    “还可以再买十株,其它的送人。”叶纤红怕妈妈多想,直接说了打算。
    “行,你安排就好。”叶知书知道女儿在虞城能这么顺利,离不开这些贵人的帮助,她说要送人,自然没有二话。
    至于这些野菜,也要捡一捡装起来,等一下带走。
    不管赵大成还是肖东灿,都非常感兴趣,准备带回家做成美味,好好品尝一下。
    叶妈妈找来三个塑料袋,把他们装好,又扎紧袋口,防止散出来。
    “爸呢?”叶纤红又问。
    跟爸爸打声招呼,他们又要回虞城了。
    “他去地里了。”叶知书回答。“马上要去城里上班,他怕以后没时间打理庄稼,趁现在有空,就多干点。”
    “哦。”叶纤红应了声。
    她明白爸爸的心理,农村人总是离不开土地。就像一些老农明知道靠种田还不如搬砖来钱快,还是舍不得把地荒了去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