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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节

      等接了人,直接去老家,不回这边了。
    “你们还年轻,要注意安全,别这么早怀上了。”上了车后,胡向慧悄悄提醒叶纤红。
    “你瞎说什么啊!”叶纤红红了脸,死不承认这件事。
    “好,好。算我瞎说。”胡向慧好脾气地笑笑。“下次带本小册子过来,就当提前预防了,免得你糊里糊涂出事。”
    “用不着。”叶纤红更窘了。
    这种事她真的是老司机,怎么可能翻车?
    胡向慧见她真的不要,也不勉强。
    到了火车站,将车停在广场,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等那班火车到来。
    老火车站面积比较小,火车进站了,在广场都能听到,倒不怕错过了。
    直到五点一刻,火车才到了。
    几人站起来,到出口接人。
    叶纤红和他们站在一起,心里微微有些紧张。
    等了大约十分钟,才看到有人出来,然后看到一对五十多岁的男女提着行李走出来。
    两人都非常清瘦,可能经常到处跑,所以体重下来了。
    皮肤也有点黑,好在看起来很健康。
    “爸、妈。”胡向慧首先迎上去,叫了一声。
    两人应了一声,然后视线往叶纤红望过来。
    叶纤红打起精神,跟着走过去。
    第六十四章亲家见面
    “爸,妈,这是叶纤红。”胡向阳走过去,帮叶纤红做介绍。
    “叔叔阿姨好。”叶纤红主动叫了一声。
    没见面的时候,她的心一直很忐忑,真的见了面,反而平静下来。
    胡向阳的父亲长得并不高,最多一米七五,五官也很普通,短发根根立起,有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刻板和严肃。
    反倒是他的母亲个子偏高,应该超过一米七了。
    女人有这样的身高,长得又偏瘦,绝对给人鹤立鸡群的感觉了。
    五官也很漂亮,虽然已经有风霜的痕迹了,但是依然很秀气,胡向阳长得这么帅这么高,应该是遗传自妈妈。
    就算她开口说话,也给人一种温婉的感觉。
    “你好,小红。”胡妈妈方文真握住叶纤红的手,柔声叫道:“很早就听向阳提起你,可惜一直没时间过来看你,今天总算有机会见面了。”
    叶纤红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一直微笑。
    “现在见面也不晚。”胡向慧在一边笑着插嘴。
    “对,不晚。”方文真笑道。
    “你好。”胡爸爸胡有德走到叶纤红面前,笑着点了点头。
    可能因为性格原因,不苛言笑的脸就算笑的时候,依旧硬梆梆的。
    叶纤红倒没有在意,越是这样的人,反而越容易打交道。
    “先回去吧!”胡向阳催促道。“到家后有的是时间聊。”
    六个人坐一辆车有点挤,于是分成两车往乡下开去。
    “小红,我爸妈是不是跟你想像得不一样?”主动坐到她副驾驶位的胡向慧笑着问道。
    很多人都以为像胡家这种高门大户,出来的人肯定长得肥头大耳,最少也白白净净,偏偏父亲是个不在意外表的人,每个见过父亲的人,都会有种被骗了的不真实感。
    “确实不一样。”叶纤红笑道。“如果叔叔穿上长袍,我肯定以为是鲁迅先生来虞城了。”
    “你这张嘴——”胡向慧一怔,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以前没留意,被叶纤红这样一形容,老爸还真有几分鲁迅先生的气质。
    车子一路上开得很快,一会儿就到家了。
    车子刚开进院子,就看到爸妈和安安站在屋檐下翘首张望,见车子开进院子,连忙迎上来。
    叶纤红下了车,往后几步站在车边,等胡爸爸胡妈妈下车。
    “叔叔,阿姨,这是我爸我妈和弟弟。”等两人下来,叶纤红上前介绍道。
    “亲家好。”胡妈妈最先反应过来,伸手跟叶知书夫妇握手。“麻烦你们了。”
    “哪里?”叶知书连忙回答。“要你们这么远赶过来,是我们不好意思,辛苦了。”
    “大家都是一家人,就别说这些客套话了。”胡有德最厌烦这种繁文缛节,“今天我们过来,下次你们有机会去京城,没什么麻不麻烦的。”
    “对,对。”胡向阳见父亲说话一点不见外的样子,连忙在一边打圆场。“我们先进屋。”
    几人一起走进屋里。
    方文真以前听儿子说起过,说叶纤红在乡下造了一栋漂亮的别墅,没看到之前,总以为乡下地方,无非是把普通的两层建筑改了一下外面的轮廓而已。
    等到真的看到了,才知道这房子比自己想像得还要美。
    特别是屋里的设计,宽大的客厅加上实木打造的大楼梯,再配上简约的装饰,竟然有种进入欧式高档别墅的感觉,算得上美仑美奂。
    她跟老公都是搞技术的,特别喜欢这种动手能力强的年轻人,见纤红居然能设计出这样的别墅,都暗暗欢喜。
    “亲家在火车上肯定没吃好,时候不早了,要不先吃饭吧?”叶知书招呼道。
    客厅的大圆桌上,这时已摆满了各种美食,现在是五点半,应该吃晚饭了。
    “好,先吃饭。”胡有德也不客气,走到圆桌边,在叶知书的推让上,要主位上坐了下来。
    大家依次落座,叶纤红给大家倒酒。
    因为不知道胡向阳一家人能喝多少酒,所以她没有拿出葡萄酒,任爸爸把家里平时备着的啤酒拿出来,打开来让大家随意喝。
    没想到叶纤红还没倒满一杯,胡爸爸就伸手来拦了。
    “半杯就够了。”胡妈妈在一边说道。“他平时从来不喝酒,一杯就醉了。”
    “那就别喝啤酒了。”叶纤红望了胡爸爸一眼,见他脸色有些灰暗,说道:“我看看叔叔也有些累了,就喝杯我自己酿的葡萄酒,它比啤酒补身子。”
    说完,回到厨房,从空间拿出一瓶葡萄酒。
    反正厨房里柜子很多,她经常带东西回家放起来,父母也不会怀疑是她从空间拿出来的。
    当然没忘记在里面滴上两滴灵液。
    从脸色上来看,胡爸爸的身体应该也不太好,除了长年风餐露宿的原因之外,跟性格也有关系。
    这样性格的人,太容易较真,容易跟同事闹矛盾。如果碰到烦心事,一直闷在心里,天长日久下来,身体肯定会出问题。
    郑建国望了女儿一眼,也没有阻止。
    叶纤红给每个男士倒了半玻璃杯,女士三分之一杯,一瓶二斤装的葡萄酒,就差不多倒完了。
    安安年纪也不小了,叶纤红给他也倒了三分之一杯。
    “喝葡萄酒好。”胡有德笑着说道。
    平时身体累了,他也会在睡前喝几口葡萄酒或黄酒活活血,这样睡眠质量会更好。
    “我也觉得不错。”方文真说道。“没想到小红还会自己酿酒,我们有口福了。”
    一般来说,自酿葡萄酒只要酿好了,味道比买来的还要爽口。
    虽然甜度很足,喝起来有点像果汁,但是酒香很浓,特别适合不太会喝酒的人。
    胡有德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顿时感觉一股热气从丹田升起,身体暖洋洋地非常舒服,这种感觉不是因为喝烈酒,刺激身体造成的,而是葡萄酒本身仿佛充满灵气,让人的身体得到梳理和洗涤,整个人都舒畅起来。
    “这酒——”胡有德又喝了一口,那种暖洋洋的感觉沿着腹部一直上升到肩部,再到四肢。让他忍不住想呻吟出声,嘴里赞叹出声:“这酒实在是神了——”
    因为考察地理环境,长年需要在露天工作,年纪大起来后,身体就没那么健康。
    去医院体检后,发现有了四肢麻木、风湿关节炎、胃溃疡等毛病。
    此时在这股热流冲击下,那些病痛似乎也减轻不少,这让他全身一震,头脑也一下子清醒了许多。
    “爸,你真的还是假的?”胡向阳见一向话少的父亲,居然这么夸叶纤红酿的酒,怪异地问道。“喝口酒而已,哪里用得着这么夸张?”
    他以为父亲在是捧叶纤红的场,所以才夸酒好,可是这表情,也太傻了吧?
    “臭小子,我什么时候骗过人?”胡有德没好气地骂了一句。
    其它人一听,也吃了一惊,纷纷举起杯子,尝了一口。
    酒一入喉,热流涌上来,几个年轻的还不觉得怎么样,几个年纪大的,那感觉绝对难以用语言表达了。
    “这酒怎么感觉像在喝人参酒?”方文真最先疑惑地问道。
    几年前一次春节,大姑一家送给自己一坛人参酒,说是用一根五十年长白山野参泡的,非常补元气。
    大姑胡文英,也就是肖东胜的妈,看自己的弟弟又黑又瘦,非常心疼,就把珍藏的药酒送给了他们。
    当时夫妻俩各倒了一小盅来喝,入喉时的感觉,跟今天喝葡萄酒差不多,全身都热了起来。
    喝了几天后,两人感觉身上的毛老病也好了不少,走路也轻快也许多。
    可是今天这葡萄酒,怎么感觉比那人参酒还厉害?
    “小红酿的东西,当然跟外面买的不同。”胡向阳喝了一口酒后,反倒不觉得什么,毕竟他的身体经叶纤红调整后,没什么问题,所以感觉不明显。
    只是他相信叶纤红的能力,这酒肯定比外面买的要好。
    反倒是郑建国怪异地望了女儿一眼,心里有些想法,却没有说出来。
    “好喝就多喝一点。”叶知书没心没肺地劝道。
    既然是女儿的酿的,肯定还有,何况所有人里,除了叶纤红,只有她的身体服用灵液最多,反而好处最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