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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节

      这当然是用来给对方压力的手段,对警察来说,不可能因为这么点时间就没耐心了。
    “我——”郑立建还是没有说,心里还在挣扎。
    “带走。”小方见他这样还在坚持,猜到对方的身份不简单,暴喝一声。
    两个同来的警察上前一步,把他的手反绞过来,戴上了手铐。
    单凭他上午跟人去郑建平那里恐吓,就可以把他带回派出所问案了。
    到了派出所,小方没有迟疑,让两个手下马上问案,自己去给叶纤红打电话。
    听说郑立建没有马上说出对方的名字,叶纤红越发猜到对方可能不是简单的人物。
    “小方,那你继续问吧,问不出也没关系,关他一天就放走好了。”叶纤红回答道。“我在村里安排了两个人,胡向阳也在,到时他跟谁联系,我们会跟踪他的。”
    “那就好。”小方见叶纤红另有安排,放下心来。
    他是个没有背景的警察,行事自然不可能像胡向阳他们那样,为了目的,可以剑走偏锋。
    他做任何事,都要老老实实地依法办事,免得被人抓住把柄,丢了好不容易得到了升职机会。
    “这件事麻烦你了。”叶纤红知道他的心思,笑道。“你的作用是打草惊蛇,如果能问出当然好,问不出来,也方便我使出下一步棋。”
    “谢谢你的理解。”小方客气地道谢。
    对叶纤红,他一直非常佩服。年纪轻轻的一个女孩子,没有任何背景,靠自己的能力走到这一步,真心可以成为自己的偶像了。
    借着跟胡向阳的关系,自己升到副科的职位,下一步想往上升,估计还得借胡向阳的力量。
    如果靠自己,他心里清楚,或许这个副科就到顶了。
    很多次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升职,或许是叶纤红在背后帮忙,以胡向阳的性子,未必会有这个细心,暗暗帮自己。
    “应该我谢你才是。”叶纤红笑道。“不过我们都是吃货团的成员,都是自己人,就没必要谢来谢去了。”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在沙发上坐下来,心里反而平静下来。
    这次因为三叔的电话,她突然下了动手的决心。
    当真的把事情定下来之后,她反而没有忐忑不安,只有面对狂风暴雨前的宁静。
    ——
    胡向阳开车来到叶纤红家,被早已等在门口的郑建国夫妇迎进屋里。
    “这条狗真漂亮。”叶知书叫了一句。
    农村里养狗的人家很多,但是养的都是土狗,还没有一条狗像这只狗一样威武雄壮。
    “这是小红养的松狮犬。”胡向阳把狗狗介绍给丈母娘,“它非常聪明,你跟它说什么,大多数能明白。”
    说完,做了个叫它坐下来的手势,松狮犬果然依言身后靠后,在地板上坐了下来。
    “啊哟,真聪明。”叶知书兴奋地伸手去摸它的头。“小红也真是的,养了这么大一条狗,也不带回家给我们看看。”
    嘴里埋怨着,身子已直起来,准备去厨房拿东西喂它。
    在屋里转了一圈,从冰箱拿了几块瘦肉,装在盘子里,准备喂它吃。
    现在的她已不用干什么体力活,平时在家就是个家庭主妇,空下来织织毛衣,洗洗衣服,也没别的事,有只漂亮的狗陪着,也不错。
    松狮犬不挑食,叶知书递到嘴边的肉闻起来很香,它就张开嘴吃了。
    吃完后还拿头去拱人,一付很兴奋感激的模样。
    叶知书更高兴了,从盘子上拿起别的肉,继续喂它。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她连忙站起来去接。
    听到是女儿的声音,她埋怨道:“小红,你养了条这么漂亮的狗,为什么平时回来没带回家?”
    “妈。”叶纤红有些无奈。“一只狗而已,难道我每次都带回来,不麻烦啊!你喜欢狗,我帮你找一条养好了。”
    “真的吗?”叶知书有些意外地叫道。
    “你想养这种大型狗还是那种长不大的小型狗?”叶纤红问道。“这种狗虞城很少,大城市里肯定是有的,我帮你挑一条品种好一点的。”
    “你说什么品种好养,最好乖一点的。”叶知书想了想,反问道。
    “那你养一条金毛吧!它最乖了。”叶纤红回答道。
    等说完,又担心起来,这时候这种国外引起的犬类,也不知道国内有没有。
    算了,到时间打电话问一问别人,总有人知道的。
    “行。”叶知书笑着应道。“对了,你打电话过来找谁?”
    母女有什么事,肯定早就告诉自己了,小红没有提起,肯定不是找自己的。
    “你叫向阳听电话。”叶纤红说道。
    等到胡向阳接起电话,他吩咐道:“刚才小方已把郑立建抓了,估计问不出威胁三叔的人是谁,我让他把郑立建关一天,等郑立建回来了,肯定会去找那人商量,到时你们顺藤摸瓜,把所有幕后人员全部搞清楚——”
    “我明白了,你放心吧!”胡向阳毕竟也是当过派出所副所长的人,马上明白叶纤红的布置。还夸了一句:“你这招引蛇出洞不错。”
    “别贫嘴,这件事有多重要,你应该清楚。”叶纤红提醒道。“你白天最好领着那两个人熟悉一下郑家庄村的每条路,晚上可以出去探听一些消息,别在家里傻傻地什么都不做。”
    “知道了,姑姑。”胡向阳见丈母娘没看到自己,对着话筒轻轻叫了一声。
    “真不要脸。”叶纤红骂了一句。
    不知道怎么地,被他这样一叫,自己的心跳也突然快了起来。
    第十六章给胡向阳出气
    挂了电话,胡向阳不敢怠慢,把叶纤红刚才的话说了一遍。
    龚超两人倒是知道了来时的目的,也没有异议,只等吃完午饭,去村里走一圈。
    第一天在郑家村,倒是平安无事,两人在村里也没探听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们也没有着急,处理这种事,焦躁是没有用的,耐心等待,才有可能捕获猎物。
    第二天早上,两人注意地观察着村口,看到郑立建回来了。
    在派出所关了一天,他的样子有些狼狈,这也是小方故意这样做的。
    只有这样,他被放出来之后,才会考虑先回家一趟,洗漱一番,方便胡向阳他们跟踪。
    否则直接去找人,他们只怕要错过了,
    三个人拿着一台望眼镜,站在别墅三楼视野最好的地方,观察着郑立建家的情形。
    叶纤红家的房子建在山脚下,算是村子里地势最高的地方,能看到大半个村子。
    而郑立建家在村子的东首,周围没什么阻挡,从这里望过去,一览无遗。
    一直轮流盯到傍晚,家家户户都要吃晚饭了,才看到郑立建悄悄出门,骑上一辆自行车,往村口去了。
    三人连忙下了楼,坐进车里,向松狮犬示意了一下,要它记住前面那个人,然后远远跟在后面。
    经过平原村,再往前走,一直进了虞城。
    有松狮犬在,三人也不担心追丢,车子慢悠悠地朝前开,一直来到一个熟悉的地方。
    望着前面熟悉的水库,胡向阳曾经断过一次的腿,似乎也疼了起来,他双手紧紧抓着方向盘,眼睛开始发红。
    把车子停在路边一个角落,让龚超两人继续盯着,他拿了大哥大,来到一个角落给叶纤红打电话。
    “小红。”胡向阳深吸一口气,才平静下来。“郑立建出来了,我们一路跟到了虞城,你猜我们现在到了哪儿?”
    “哪儿?”叶纤红奇怪地反问。
    胡向阳的语气有些怪,似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难道碰到了熟人?
    忽然想到胡向阳来到虞城后,只吃过一次亏,那就是在上次他摔断腿的地方,她一下子醒悟过来,“在东郊那个水库边?”
    “没错。”胡向阳恨声说道。
    “呵呵。”叶纤红冷笑一声,“他们倒是聪明,知道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居然又把那里当成了大本营。”
    既然跟踪到那里,说明这边有人守着。
    为什么来这里,也很简单,应该这里出过事,大家都忽略了这里,他们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谁也想不到这里又在用了。
    “你看住那里,不要让人离开,我通知罗叙过去一趟。”叶纤红说道。“既然他们喜欢像老鼠一样藏着,那我们就黑对黑,先教训他们一顿。”
    挂了电话后,叶纤红马上打电话给罗叙,叫他马上召集人,跟自己去打人。
    这时候她也不掩饰自己的愤怒,决定动手打人。
    有人的讲道理是没用的,只要狠狠教训一顿,才能让他长长记性。
    因为不想在事情完全解决前,暴露自己的身份,于是要他们全部蒙住脸出发,自己也找了套黑衣黑裤,头上戴着绒张帽,准备了两块黑色的长方形面条用来蒙面。
    准备好后,她开车到集合地点,接了罗叙,其它人则骑了自行车,跟在后面。
    一行人静悄悄地到了水库那边,跟胡向阳会合。
    胡向阳此时皱着眉头站在那边,看到叶纤红一行人的打扮,原先还神色不善的脸顿时兴奋起来。
    接过叶纤红递过来的一块蒙脸黑布,遮住自己的脸。又戴上黑色的线帽,此时除了像叶纤红这样最亲近的人,其它人都没有办法认出来。
    在罗叙的带领下,一行人悄悄靠近屋里唯一亮着灯的房间。
    房间里,散乱地坐了十个来男人,年纪最大的有五十多岁,最年轻的只有二十出头,坐在主位的赫然是江绪洋。
    自从上次被他逃过一劫之后,胡向阳和叶纤红都记住了这个人,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竟然碰到了。
    正在叫人冲进去,忽然听到屋里一声惨叫。
    这才发现屋里一个角落里,还躺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看他身上的衣着和气质,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可是现在身上已血迹斑斑,看来他是被江绪洋一行人抓来的,正在受刑呢!
    “江少,怎么办?”有人在一边问了一句。
    “继续打,打到他同意为止。”江绪洋轻蔑地哼了一声。“不识抬举的东西,好心好意跟你商量,却蹬鼻子蹭上脸了,美食街这个项目,可是范市长亲自抓的,绝不能出错。”
    “知道了。”一个狗腿子模样的年轻人一听,走过去把脚踩在地上中年男子的手上,还碾了碾,疼得地上的男子杀猪般的嚎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