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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6节

      既然他想去外地旅游,那也是个不错的主意,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多在外面走走看看,好过一直在家乡呆着。
    可惜自己抽不出时间,否则可以带他去深城和香港那边看一看。
    九十年代初,深城是国内的开放前沿,没有去过的人,根本无法想像中国竟然也有这样繁华的城市。
    香港更不用说了,那里的城市建设和人文景观,绝对是弟弟他们这些看过几部港战片的人无法想像的。
    “也没有。”安安老实地回答。“我们打算在余杭玩三四天,然后回家继续卖衣服赚钱。”
    他现在虽然不缺钱,但是经过自己的努力,赚到的钱,花起来也更有成就感。
    “除了赚钱,没别的计划了?”叶纤红提醒他。“你现在还是学生,趁现在有精力,可以多学些将来用得着的技能——”
    去年暑假,弟弟主要学了乐器和画画,现在他已经能看着乐谱,轻松用吉它把曲子弹出来了。
    叶纤红觉得这样还不够,最好把书法和舞蹈也学一学。
    所谓舞蹈,当然不是芭蕾舞那种,而是民族舞和现代流行舞。
    常规的伦巴、恰恰之类的交谊舞学一学,再学一些耍帅的霹雳舞、机械舞这些,就差不多了。
    一个会跳舞的男孩子,才是一个完美的帅哥。
    而且以他这个年纪,骨骼还没完全长成,练起来更轻松。
    等到上大学再练,效果就差远了。
    而书法跟画画是一脉相承的,以安安超出常人的记忆力,只要把老师教的学会了,多加练习,肯定比普通人快无数倍,把字写漂亮了。
    那那个时候,他才真正称得上腹有诗书气自华。
    “也行。”安安毕竟年纪还小,还不懂给自己做人生规划,老老实实地听姐姐的安排。“到时候他们去卖衣服了,我就去上培训班。”
    像去年一样,销售主要靠朋友去做,他主要的工作是统筹。
    没有培训课的时候,也可以玩票性质地卖一点,他对这个看得很淡了。
    “好的,我帮你报上书法班和舞蹈班,你们回来了,就去上课。”叶纤红见他没有异议,说出了答案。
    这件事定下来之后,叶纤红开始帮弟弟准备路上的用品。
    除了洗漱用品,还有路上的零食,干净的衣裤,防蚊虫叮咬的风油精等等,全部塞进双肩包里。
    最后不放心,趁弟弟回房间,给肖东胜打了个电话,把弟弟去余杭的事,跟他说了。
    万一他在那里碰到麻烦,也好有人帮忙。
    肖东胜听说安安和同学要来余杭旅游,自然一口答应下来,还帮他在余杭的西湖边,订了一家酒店。
    暑假是旅游旺季,很多家长会带着孩子来游玩。
    今年取消了西湖门票,更是吸引了全国的学生,这几天中考结束,已经人山人海。
    等过几天高考结束,只怕人会更多,到时各个服务行业,都要超负载运转了。
    现在除了一些高档酒店,因为价格高昂,还有空房间之外,其它地方早就住满游客了。
    想要找个住宿的地方,只能等顾客退房,那纯属碰运气了。
    叶纤红一听,连忙道谢。
    自己也真是糊涂了,居然忘了这件事,幸亏打了这个电话。
    否则弟弟他们傻傻到了余杭,却找不到睡觉的旅馆,万一他们不知轻重,直接在公园里过夜了,那出事了怎么办?
    挂了电话后,她还不放心,又给罗叙打了个电话,让他安排个人,跟着安安他们去余杭,暗里保护一下。
    罗叙一听,感觉是个因公出差的好机会,主动要求自己去一趟,叶纤红也没反对。
    做完这些后,她才彻底放松下来。
    “与其这样,还不如你自己陪他们去一趟呢?”望着小红不停地安排小舅子的行程,胡向阳在一边打趣道。
    都说儿行千里母担忧,这个当姐姐的,比当妈的还上心。
    “瞎说什么?”叶纤红瞪了他一眼。“你以为自己刚来虞城的时候,你姐不担心你啊!”
    看胡向慧的性格,跟自己差不多,私下里不知道操了多少心。
    偏偏胡向阳大大咧咧的,什么都感受不到。
    “她担心什么?”胡向阳不服气地嚷道。“除了打电话来骂我几句,绝对不会像你这样关心我的。”
    说完,抱住叶纤红亲了一下。
    他越来越感受到,自己找了个了不得的女朋友,年轻轻轻,考虑问题就这么周到。
    换成其它同龄人,哪里会想得这么多?
    至于修炼的事,更不用说了。
    “行了。”叶纤红任他亲了一会,这才无奈地推开他。“你也不小了,别像个孩子似的长不大——”
    自己原本看上的是傲娇高冷帅哥,什么时候崩了人设,竟成了小奶狗?
    这是要她把他当儿子养吗?
    “我长不大跟你才配啊!”胡向阳不要脸地叫道:“你今年才二十岁,我可不想变老了,被你嫌弃。”
    他早就知道了叶纤红是个颜控,当时看上自己,不是因为自己来自京城,也不是因为能力出众,而是长得帅。
    所以保持好身材和体力,才能一直跟她在一起。
    这当然是戏谑,两人现在感情深厚,就算变丑一点,她也不会在意的。
    只不过小红值得拥有最好的,所以他一直努力健身,由内到外,满足小红的需要。
    两人坐在沙发上,身体紧紧靠在一起,腻歪了一阵,才回房间睡觉。
    第四十四章钟修贤一家上门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送弟弟他们到火车站。
    火车票自然提前买好了,相比同龄人,他们几人的自理能力,确实强上不少。
    直到他们上了火车,放好行李,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
    又看到戴着蛤蟆镜的罗叙,身穿一套迷彩t恤和工装裤,跟在他们后头,这才真正放心了。
    其实安安的身手也不错了,普通几个人都打不过他。
    只是他太年轻,不明白社会的险恶,如果碰到真正的坏人,肯定会吃大亏。
    何况他这身打扮,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有罗叙一路保护,就安全多了。
    只不过他这一身行头,实在有些夸张,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军方高官,这次是回乡探亲呢?
    离开火车站,回到家里,想到几天看不到安安,心里总有点不对劲。
    正想进空间当农夫,把情绪调整一下,门被敲响了。
    叶纤红走过去打开看,吃了一惊。
    “钟叔叔,你们怎么来了?快请进——”门口站着的是钟修贤,另外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和两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家人。
    “上次你帮了我一个大忙,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钟修贤提着一只大袋子走进屋,又介绍身后的人。“这是我的太太和两个女儿。”
    那件袭击事件弄清楚之后,他就想登门道歉,不料打电话给老婆后,她非要过来一起见见,于是只能等她过来。
    正好两个女儿放暑假,也过来内地玩,于是一家人一起过来了。
    “阿姨你好。”叶纤红客气地叫了一声。“钟叔叔客气了,举手之劳的事,应该的。”
    钟太太身上有明显的香港女人特征,皮肤偏粗糙和黝黑,纹过眉,头发烫成钟楚红式的大波浪,暗红色的蝙蝠衫式上衣,下面是黑色的紧身中裤,看起来时代特征明显。
    如果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让人觉得时髦,但是跟钟修贤站在一起,就衬得她像比他老了十岁。
    而两个女孩子则清秀多了,毕竟女儿像父,钟修贤外表英俊,她们也遗传了这些优点。
    “小红,你不知道,当你钟叔叔告诉我这件事,可把我吓坏了。”钟太太用生硬的普通话道谢:“本以为内地比较安全,没想到也这么乱,多谢你帮忙啦!”
    说完,把手里的袋子放到桌上。
    几个袋子里装的都是鞋子,看来他没忘记上次的承诺。
    “坐下说。”方明湘开了电视,示意他们坐下来。
    又匆匆去泡了茶端上来。
    墙上的时钟显示十点钟,他们才刚来,不可能马上走,看来得招待他们午饭了。
    “谢谢。”钟修贤一家伸出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敲。
    这叩指礼叶纤红很熟悉,前世在深城很常见,算是很港式的行为。
    两个女孩子则抬头打量四周,应该对叶纤红的家很好奇。
    叶纤红装作没看到。
    这时候的香港人,其实有很强的优越感,总觉得内地人很穷很落后。
    自己这个家,肯定不会比她们的差,这会让她们感到惊讶吧!
    “小红,你不是有制衣厂吗?有没有想过出口到国外?”钟太太喝了一口水,突然问道。
    她们有两家鞋厂,主要是为国外的品牌做代加工,接的是国外的单子。
    时间久了,也认识一些做服装的客户,如果叶纤红有兴趣,她打算帮忙联系一下,算是报答她的恩情。
    香港人不太看重虚幻的交情,更讲究实际的利益,既然你帮了我,那我在生意上回报你一些,大家就扯平了。
    “阿姨有这方面的路子?”叶纤红眼前一亮,笑着问道。
    香港因为地理原因,没办法发展工业,经济起步阶段,就是靠给国内做代工慢慢发展起来的。
    一直到国内改革开放,他们把企业搬到一河之隔的深城,快速做大做强,才让大量的小企业主,成了真正的富翁。
    所以她有这样的渠道,其实也很正常。
    “确实有一些。”钟太太的笑容变得很自信。“你有兴趣的话,我帮你联系一些客户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