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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他半靠在护栏,因为背对着这边,只看得到一点点侧脸,在晨光的映衬下,愈发显得清俊无俦温柔似水。
    采薇将目光从他身上收回来,说:“能开得起这车子的,在上海滩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社交比我多,从来没见过这人吗?”
    文茵摇头:“上海滩排得上名号的贵公子,我就算没见过,也大约猜得出来。这人肯定不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你看他做派这么绅士,我猜他是留洋回来的,又开得起汽车,可能做买办的。”顿了顿,又说,“也或者是在大学里做老师的,或者作家。”
    “这么年轻的大学老师开得起汽车?”
    文茵说:“大学教授多得是富家公子,偌大的中国又不止上海一座城市,还有北京天津广州,说不定他只是人在上海,并非上海人,你没听他的口音有点京城味儿吗?”
    采薇笑着点头:“这个推测倒是有道理。”
    文茵说:“所以我猜他是大学老师,我见过的洋买办都是一副油腻腻的派头,哪有这么斯文俊雅的。”顿了下,又若有所思道,“他看起来挺年轻,也不知娶妻没有?”
    采薇斜了她一眼:“你都要出国留洋了,想什么呢?”
    文茵轻笑:“我当然是想,你日后若是能嫁给这样的男子,那肯定是个不错的归宿,你不也喜欢拿笔的,不喜欢拿枪的么?”
    作者有话要说:  男配斯文败类这一卦,其实之前已经提到过的。
    第11章 旧人?
    采薇笑说:“为什么你一心追求理想,到我这里就只有嫁个好人家这条路了?”
    文茵睁大眼睛,一脸窦娥冤的表情:“这可是你自己从小到大的愿望,说就想像妈妈一样,嫁个如意郎君相夫教子,做一个好太太,前几年你还差点要学妈妈裹小脚。”
    采薇不知原来的她竟然还是个传统少女,也不多辩解,只半开玩笑道:“我已经改变想法了,我也要像你一样,去追求理想。”
    文茵来了兴趣:“那你想做什么?”
    做什么?采薇想了想,在这个时代还真不知道能做什么?便随口说:“就做个老师吧。”
    文茵顿时眯眼笑开,朝窗外男人的背影努努嘴:“那正好,若是做老师,和今日这位先生就更相配了。”
    采薇听她又绕回来,哭笑不得地摇头。
    码头上渐渐人多起来,是即将登船的旅人和送行的人们。文茵和采薇不敢再分神,小心翼翼注意着涌进来的人们,免得宋之焕看不到他们着急。
    也许是宋之焕生得还算出众,当他的身影进入文茵的视线范围时,她几乎瞬间就看到了他。她激动地拉了拉采薇的手,一把拎起箱子,从车子另一头下去,一边朝宋之焕挥手,一边朝他跑去。
    两个许久未见面的年轻男女,这会儿再见面,心境跟从前相比,都有了微妙的变化。若不是因为时代所限,大概已经拥抱在一起。但饶是再克制,也紧紧握住了对方的手,满脸激动地开口说话。
    采薇本是要追上去的,可瞅着这两人的样子,估计自己在旁边,还有点不合适,干脆从这边下车,走到护栏旁的男人那边,同他道谢。
    “刚刚真是多亏你帮忙。”
    暖色的朝阳照在女孩的脸上,让她白皙的面颊,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美得如同山间的花,晨间的露。只是,采薇对自己的美,浑然不觉。
    男人转过身,面上带着浅笑,一双眸子温柔地看着她:“举手之劳,姑娘不用客气。”
    采薇说:“先生您太客气了。”
    男人像是随口问:“那是你姐姐吗?”
    他说这话的时,目光并未看向远处的文茵,仍旧温和地凝视着采薇。
    虽然他的眼神并不会让女人有被冒犯之意,但采薇被这样看着,多少还是有点不自在。她点头回道:“嗯。”
    “她要去留洋?”
    “是的。”
    “你是来送她的?”
    “没错。”
    男人若有所思点点头。
    正在这时,一个拎着行李箱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朝男人唤了一声:“二少。”
    采薇见状,便指了指文茵的方向:“那我过去了。”
    男人微笑着点点头,目送她转身离开。
    采薇走到文茵和宋之焕这边时,两个人激动的话约莫是已经说完,看起来平静了许多,只是脸上都还带着一点诡异的红潮。
    宋之焕道:“听文茵说了,这次她能出来,多亏了他的五妹妹,我诚心替她谢谢你。”
    采薇闻言,故意打趣:“文茵是我的亲姐姐,我帮她是分内事,宋公子替她谢我这个妹妹,好像有点奇怪吧?应该是我替她谢谢宋公子才对,还得拜托宋公子对我姐姐多多关照。”
    文茵难得像个小女儿般,瞪了眼她。
    宋之焕被她这一说,耳根迅速染红,却仍旧郑重其事道:“五小姐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文茵的。”
    这会儿闸门已开,开始检票登船,采薇没工夫再开玩笑,朝文茵正色道:“二姐,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路途遥远,可能会吃很多苦,你自己一定要当心。到了美国,要常常写信回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总之你一定要保重,不然我会后悔死的。”
    这话一出,也就意味着到了临别时刻,本来因为重获自由,马上开启梦想行程而激动的文茵,眼眶一酸,眼泪啪嗒掉下来,握着她的手道:“好妹妹,二姐为了你这番话也会保重的。你放心,你二姐我虽然没吃过苦,但绝非不能吃苦的人。等我学成归来,咱们再睡一床说悄悄话。”
    说起来,采薇和文茵真正相识,不过一个月,那些本不属于她的记忆虽然模糊,可本能一般体会到的感情却再真实不过。见她泪流满面,自己也忍不住满腔酸涩,一股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涌上心头。
    不过已经来不及太多伤感,她推推文茵,擦擦眼角,轻笑道:“好了,你们赶紧排队上船吧,别耽误了。”
    就在这时,刚刚那位男人,带着和他打招呼的年轻男子走过了,道:“这位是我朋友的弟弟,也坐这艘船去美利坚,他是去读军校的,你们三位不妨同行,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刚刚采薇没注意,现下才发觉这是一位英气逼人的年轻人,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正气。既然是去读军校的,那肯定身手不错,有他一起同行,倒也多个保障。
    她赶紧道:“那正好,你们快去排队吧。”
    文茵和宋之焕也笑着点点头。
    文茵抱了下她,挥挥手道:“那我真走了,你自己在家要好好的。”
    年轻人则同男人道:“二少,我走了,您保重,我姐姐就拜托您多加照顾。”
    男人道:“这个不用担心,你在美利坚好好用功便是。”
    年轻人朝他抱拳鞠了个躬,随着文茵和宋之焕一同离去。
    三个年岁相当即将奔赴大洋彼端的青年,边往登船的队伍走去,边对犹站在原地的人挥手道别。
    人越来越多,码头很快从先前的冷清,变得喧嚣热闹。采薇和男人站在路侧,一群大包小包的旅人,急匆匆往这边挤。
    采薇一时不妨,被不知谁的行李狠狠撞了一下,撞得她一个趔趄,差点往后栽去。好在男人眼明手快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在他的身前,另一只将她的身体圈住,类似一个环抱的姿势,将她与周遭匆忙赶路的行人隔开。
    即使是这种下意识的动作,男人依旧是绅士的,那只环住采薇的手臂,并没有真正抱着她,只是一个虚虚的姿势,就连两人靠近的身体,也隔着一点点距离。
    唯一接触的,只有握在她腕上的那只温暖干燥的大手。而在采薇站稳后,他的手也很快松开,还为自己的唐突说了句抱歉,又道:“人太多,咱们去边上站着。”
    采薇点头,跟着他去了护栏边,行走间,下意识摸了摸刚刚被他握过的手腕。
    那上面似乎还残留着陌生的温度。
    虽然只是短暂的停留,但她刚刚很清晰地感受到了那只手掌中的薄茧,尤其是虎口,有着让人无法忽略的粗粝。
    那绝不是一个拿笔文人的手。那应该是一只握枪的手。
    她不动声色地看了眼男人的侧脸,就如文茵说的,这确实是一个斯文俊雅的男人,从一开始对她们出手相助的方式,到现在走在她侧身,保持着一个恰当又足以护着她离开人潮的距离,无不显示着,这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绅士。
    那虎口粗粝的茧,与他的外表和行为,实在是有些违和。
    到了护栏边,男人朝登船的队伍看了眼,将采薇从疑问中拉回神:“快轮到他们了。”
    采薇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果然看到文茵他们已经快到检票口,宋之焕帮她提着箱子,而她夹在人群中,边往前走边朝后看,终于越过层层人群,又看到站在了台阶上的采薇,便踮起脚,用力朝这边挥手。
    采薇也举起手回应她。
    她正激动着,余光忽然看到几个穿灰色短打的男人匆匆朝前面挤去。
    她认得这些人,都是江家的家丁,打头那五大三粗的壮汉,是江鹤年的亲随和司机,叫程展,少时是押镖的镖师,有一身好功夫。
    采薇心道不好,这么快就被发现了么?
    趁着家丁们注意力都在登船的队伍,她赶紧变换手势示意文茵。文茵反应倒也快,迅速矮下身子藏好,似乎是同宋之焕耳语了几句什么,便像鱼儿一般,往前钻去。
    采薇目光一错不错地盯着她的方向,看到那抹纤丽的身子顺利登上船,才稍稍松了口气。但也不敢完全放松,因为程展也走到了检票处,不知他和检票的船员说了什么,竟然被放了上去,只不过其他几个跟班,还是被挡在了闸门口。
    采薇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也不知是因为在这冬日的早晨站了太久,还是太过紧张,手脚仿佛都冷得失去了知觉。
    她站在原地盯着轮船,一动不敢动,也忘了身旁还有一个人。
    不知过了多久,检票结束,轮船的第一声汽笛响起,离八点只剩下十分钟,船马上要开了,码头松散了很多,只剩下送行的人们。
    程展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船舷边,但只有他一个人。
    显然,他没找到文茵。
    采薇那颗提到了嗓子眼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她不动声色地挪到了路边车子旁,挡住了自己的身影。
    闸门关闭,程展从里面以一个漂亮的身手翻越出来,朝候在门外的几个家丁摇摇头。
    “姑娘,你去年是不是去过苏州?”
    采薇刚刚心思全在程展那边,生怕他把文茵从船上揪下来,好在有惊无险。这会儿听到男人的声音响起,才反应过来身旁还有个人。
    她转头看他,愣了下,显然没听懂他的话。
    男人又轻笑着再问了一遍:“我想问,姑娘是不是去年年初去过苏州?”
    采薇哪晓得去年年初的事,不过江太太是苏州人,苏州离上海又不远,什么时候去过都不奇怪。便回他:“我经常去苏州。”
    男人的眸光微微闪动,笑说:“看来我没认错人。”
    “嗯?”采薇不解。
    男人道:“想必姑娘是已经忘了。”
    采薇反应过来:“我和先生之前见过?”
    作者有话要说:  太姥爷不在的第二天,并没有人想他。
    本文木有姐妹争男人,但是有兄弟阋墙。所以这个男配是谁知道了吧?
    ps明天暂停一天,我整理下存稿。
    第12章 谢家
    男人弯唇轻笑道:“那日在寒山寺,我不小心丢了钱,是姑娘伸出援手,解我燃眉之急。对姑娘来说,可能只是小事,但我却一直铭记在心。能再遇到姑娘,我很惊喜。”
    采薇算是听明白了,这人与原来的江采薇有过一段萍水相逢的交集,只不过她已换了个芯,哪里还记得那种小事,便不甚在意地摆摆手:“不过是小事而已,先生不用挂在心上,何况今日先生帮了我们姐妹大忙,该感谢的人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