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6页

      虽然说得轻松,但柏易能从那平静的口吻下听出里面暗藏的波涛汹涌。
    当年章厉能还钱,果然是走了谁的路子,被送去了缅甸做事。
    采石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尤其是在机械化还不全面的时候。
    离开家乡,被送出国,干着只需要体力的活,日复一日的干着同一件事。
    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还债。
    人的精神会在这样的生活中一点点被消磨。
    就在柏易准备说话的时候,章厉却抢先一步说——
    “刚才忘记说了。”
    “好久不见。”
    他在笑。
    作者有话要说:前三十前三十
    柏易:我觉得他笑得有点渗人
    章厉(自觉很温柔):……
    留言和营养液是激励我入v爆更的动力(虽然我说的很内敛,但宝们懂我的意思伐?)
    羞耻的埋脑壳
    感谢:
    盗号扑街一辈子扔了1个地雷
    盗号扑街一辈子扔了1个地雷
    叶纸扔了1个地雷
    大丁丁女孩扔了1个地雷
    榴莲猪蹄扔了1个地雷
    第14章 尘埃里的玫瑰(十四)
    “厉哥回来了?”陈俊翔站在客厅里,看着柏易收拾东西,他故作轻松道,“回来了是好事,柏哥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柏易把衣服叠好后放进行李箱里,陈俊翔还在说:“但是也不用去他那里工作吧?”
    “柏哥,他都走了五年了,你不能认为他还是以前的章厉。”陈俊翔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他现在回来了,还这么有钱,已经不需要你为他做什么了。”
    “再说了,当年他也只是帮你找了份工作而已。”
    柏易把最后一件外套装进去,他站起身来,屋内没有开空调,汗水打湿了他身上的衬衣,能够隐约看见被衬衫包裹隐藏的肌肉轮廓,他的发根也湿了,这让他的看上去不像往常那样正经,显得更加随性。
    “我来省城,本来就是为了他。”柏易去倒了一杯水。
    陈俊翔愣在原地,他表情呆滞地转头问:“这话怎么说?”
    柏易站在门框边:“我决定跟着霍哥来省城,就是因为章厉,如果我一直待在宣阳,是绝对找不到章厉的。”
    陈俊翔不敢置信,失声道:“为什么?”
    柏易却忽然问:“你在生什么气?”
    陈俊翔安静了下来,但手却在颤抖,他咬着下唇,不愿意回答柏易的提问。
    柏易却走过去,站在陈俊翔面前,他比陈俊翔高出半个头,轻而易举就能把陈俊翔困在自己的身体和墙壁之间,他低头看着陈俊翔的眼睛:“我知道,你一直觉得你能来省城是因为我。”
    “你也一直觉得霍哥会让你做事,也是因为我。”
    柏易拍了拍陈俊翔的肩膀,用知心哥哥的口吻说道:“你能来省城,是因为你很细心,也很聪明,霍哥让你做事,是因为他看到了你的优点。”
    他知道陈俊翔为什么生气,陈俊翔依赖他,就像一个小宝宝,现在章厉忽然冒了出来,陈俊翔感觉到了威胁,他会愤怒,生气,争宠。
    人的感情如此复杂,柏易只能面带微笑不去深究。
    陈俊翔似乎是被柏易安抚住了,他的手不再颤抖,他低下头,有些局促地说:“我只是想做的好点……”
    他只是不想让霍哥觉得柏易选择他是个错误的决定,所以他逼迫自己一定要做好,无论要遇到多少困难,遭受多少白眼。
    柏易语气温柔的像是要滴出水来:“我知道。”
    “那你还要去章厉那儿?”陈俊翔提起这个,声调又高了几分,“柏哥,你为什么非要去章厉那?你为什么非要找到章厉?现在这样不好吗?”
    柏易叹了口气:“小翔,你冷静点,我现在并不追求钱和地位。”
    “我可以追求点别的。”柏易想说自己忽然对房地产有了兴趣。
    但陈俊翔在思索几秒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他推开挡在他面前的柏易,有些茫然的站定,他的声音都变得飘忽起来:“你喜欢男人?”
    柏易难得愣住,他不知道陈俊翔是从哪儿得到这个结论的。
    陈俊翔却自说自话,认为自己找到了原因:“怪不得……怪不得他失踪以后你一直在找他,都过了五年了你也没有放弃,他一回来,你又要去他那儿工作。”
    “怪不得……”
    柏易却觉得这个借口不错。
    这样陈俊翔就不会探究他行动的合理性。
    并且不会对章厉表现出那么强的敌意。
    毕竟朋友和爱人在不同的情感领域里。
    于是柏易放弃解释,默认了。
    陈俊翔:“我、我先走了。”
    陈俊翔拿起沙发上的外套,逃也似地跑了,跟屁股后面有鬼在追一样。
    柏易看着大门关上,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五年他一直让陈俊翔帮忙查找章厉的行踪,如非必要,他并不想跟陈俊翔撕破脸皮,也不想卸磨杀驴。
    合作的愉快,分别的轻松。
    这才是柏易的理想状态。
    可惜的是,陈俊翔似乎把他当成了领路人和唯一的朋友。
    所以他们的分别看来不会特别轻松。
    柏易拉着行李箱站在大门口,他在这房子里住了不到半年,对这个房子也没有什么感情,更不会把这里当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