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页
最开始是因为愧疚,他害怕看见儿子痛恨的眼神,害怕儿子真的恨他恨得要死。
后来……是因为忘了。
他太忙了,他忙着生二胎——虽然没生出来。
又忙着开拓海外市场,忙着和董事会勾心斗角,忙着转移财产。
孟成自己也分不清自己的想法。
他确实爱儿子,这毕竟是他的独子,小时候也是被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有时候午夜梦回,他也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
可是看到银行账户里的钱,看到公司的流水和盈利,他又不后悔了。
如果他当时保住了儿子,答应了对方的条件,这一切就都不存在了。
他还是个普通的工薪阶级,可能还要面对中年失业的危机,他不会有年轻美貌的情人,也不会有大得如同庄园一样的别墅,更别提他的高端定制和限量手表等等了。
用儿子的一双腿换来这些,似乎是值得的。
他的儿子……原来长这样吗?他已经不记得了。
儿子和他长得不像,他一直庆幸儿子更像妈,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你来干嘛?”孟骜双手环胸,微抬着下巴,不可一世地看着孟成,“成穷光蛋了,就想起我了?”
孟成看起来是个脾气好的好好先生,也不生气:“公司垮了,我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没有住的地方,就来找你了。”
他一直觉得孟骜是个好孩子,乖巧,不记仇,又有爱心,小时候看到蚂蚁搬家都要绕一圈走路,害怕踩到那些可怜的小蚂蚁。
既然连蚂蚁都觉得可怜,那他这个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亲爸爸,他总不可能一点都不同情,视而不见吧?
以前他觉得自己把孩子养的太善良了,善良的人在社会上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但现在,他又庆幸自己把孩子养的善良,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在遭遇了那样的惨况后选择原谅他。
孟骜笑了一声:“怎么?来我这儿当太上皇?”
孟成:“小骜,爸没有跟你开玩笑,公司真的倒了,你看新闻了吗?”
孟骜坐到沙发上,他抬起了一条腿,孟成能看到裤腿下的金属框架。
“我看到了。”孟骜微笑着,那笑容竟然跟柏易如出一辙。
孟骜曾经说柏易有时候笑的样子一看就是满肚子坏水,他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
他也曾经为他的小家奉献过。
也为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努力过。
但他后来有了事业,妻子又死了,以往束缚他的东西就都消失了。
他不用努力去当什么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了,他可以给父母一大笔钱,让他们在余生尽情享受,可以让儿子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以后还能送出国,让儿子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当个人上人。
慢慢的,他的想法又变了。
他在意的东西和人越来越少,他只想享受生活。
游艇海边别墅,香槟啤酒美人,他喜欢这些成功人士的标配。
当然,他还是很喜欢做生意,在商场沉浮,男人是一定要有事业的,只有有事业,才能一直保持活力,才能抓住青春,如果只是手握巨款混吃等死,那就变成了猪。
至于父母——他们死的时候他才回去看了一眼,亲戚们都夸他有本事,父母就算死了也是笑着闭的眼。
至于儿子——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记起了。
“我忘了。”孟成说的实话,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了。”
他的妻子是很好人,普遍意义上的好人,她会为了几块钱的菜钱斤斤计较,看到要饭的就绕路过去,但她没做过一件坏事,有时候人不做坏事就算得上是个好人了。
孟骜其实也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妈妈了,她很爱他,在他身上倾注了很多希望,她希望儿子能成才,考清华考北大,她希望儿子能挣大钱,她有很多希望,可是她没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