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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我为自己掩饰一番:“就是那种,入骨相思知不知的红豆。”
    江寻深吸一口气,道:“那便给我做个香囊,绣几颗红豆吧。”
    “行。”我不太懂江寻的套路,既然他不嫌弃,那就绣吧。
    夜间,江寻在隔间沐浴,我翻动柜子寻些女子私物,这些东西我不爱假借人手,喜欢亲力亲为。刚翻了一会儿,突然在屏风一侧发现一双男子皂靴,纹祥云金线,样式精致,最主要的一点是,它是全新的,毫无瑕疵。
    嗯?
    我不太懂了。
    江寻明明有新鞋,就在屋内,为何要穿旧的呢?
    我想了一会儿,懂了:原来江寻恋旧,讨厌新物。
    临睡时,江寻带着一身兰花皂香从后头拥上来,对我道:“明早,为夫得出差一趟。圣上派了点差事下来,不出个把月便回来了。夫人在府中等我,每隔几天便写封书信,让白柯送到驿站,自有人交于我手中。若是想我,可多写几封,为夫不嫌弃。”
    我嘀嘀咕咕:“能不去吗?”
    “不为朝廷办事,如何养家糊口,夫人以为自己很好养活吗?吃穿用度,哪样不是最好的,哪样敢短了你的份?”
    “府里哪都好,就是我身上没钱。”
    江寻一改温柔面貌,冷笑:“你当我不知你在想什么?狼心狗肺的小东西,有了银两便会抛夫弃子。”
    我睡得有点晕,口不择言,蜷缩到他怀里,贪图那点暖意:“夫君甚懂我。”
    “罢了,睡吧。”江寻熄了灯,一夜好梦。
    隔天醒来,我盯着铜镜发呆。好半晌,才问梳妆丫头,问:“夫君可有话留下来?”
    她敛眉,手上动作不停,答我: “回禀夫人,大人留了一纸书信在桌上。命奴婢等夫人醒了,再传给夫人看。”
    我接过书信,幸好江寻写的字工整清隽,并不狂放潦草,否则我估计看不懂。要知道,我的话本也是为了平头老百姓着想,写的是白话文,所以才热销皇城。当然,其中,我的文化水平不高这一点,对于我的话本畅销事业来说,功不可没。
    江寻写的信很日常,无非是几句:我要出差了,甚想夫人。别乱出门,带上白柯,不日就归。以及,比较隐晦地表达了他的意愿。
    这个我不太好意思讲,模拟一下场景,大概是这样:
    江寻出差办公,离别前,依依不舍对我道:“夫人,此行一去多日,多保重身体。归来时,只求……”
    我:“嗯?”
    “别来葵水。”
    “……”
    江寻在信里都这样要求了,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不来葵水究竟会发生什么?不得不说,我有点慌了。难道女子一月内来七天葵水,是自身的保护期,就为了防御进军的夫君?
    我陷入深思,想一探究竟。迟疑片刻,还是算了。
    江寻对我蛮好的,想来是让他很爽的事情,那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也不是不行。爱咋地咋地吧,等他回来再考虑。
    这时,我想起了楼楼。
    既然江寻发现我和他的关系,并且明确表示不希望我们来往,那就只能断个干净了。
    我笔尖蘸墨,遗憾地写下:“楼楼,昨夜一别,你身子可好?(不够文雅,划去)你通体舒泰?我不大好,我们的事情暴露了,我的夫君(划去)我的情郎不欲我俩再见面。昨夜一别,竟成永别。我不想拖累你,免得你腿被打折,是以,该断则断,你不要再来寻我,我也不会再找你。本想与你共谋大事,此番怕是不够了。愿你我这次都能进前三,夺得二百两。勿念,你的挚友,江公子。”
    这封信感人肺腑,下笔深情。
    我写完了,折了折,交给白柯,让她送到一间茶铺去。
    没几天,楼楼不听我劝,还是回了一封信:“江公子是有龙阳之好?不巧,我也是。若是你情郎对你不好,不若弃他而去,我带你远走高飞。实不相瞒,昨夜,我对江公子一见钟情,一见如故,此生若不能和江公子在一起,实属憾事。”
    我看了信,目瞪口呆。他咋不听劝了?不愧是痴情之人,冒着腿打折的危险,也要和我在一起。
    第19章
    一个江寻都够我受的了,我又不傻,自然不会自寻烦恼,再和楼楼有牵扯。
    所以,即使楼楼再痴迷于我,我也不会回应他的心意,我是有夫君的人。
    我让白柯给我拿火盆来,我得亲手烧了这封信以表决心。烧的同时,我还让白柯帮我画了一幅画像:图中女子倾国倾城,负手而立,看着熊熊烈火吞噬着爱的情书,依旧不为所动。
    批注:我与江寻之爱,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她画好了,我打算给江寻写第一封家书:已有十二个时辰未见夫君,甚想。夫君一离家,以我沉鱼落雁的容貌,吸引来一众狂蜂浪蝶。我走在路上,都有人丢帕抛果,时常满载而归。人美,着实累。一想到,我是有夫之妇,立马将这些情信焚烧,附上画像一张,夫君好清晰明了看到我当时的境况。我对夫君之心,天地可证,明月可鉴,一片赤子之心啊!夫君在外可好?莫要领些扬州瘦马,或是凄苦表妹回来。我不甚好客,怕是会赶人。今晚想吃炒兔肉,加些辣子和野菇,愿与夫君一同赏天上月,见月如见我。顺道,夫君若回信,浅显易懂便好,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我比较贤良淑德,你懂的。
    我给江寻写的家书非常肉麻,估计他就吃这套。没过几天,果然,江寻就命人快马加鞭给我送信了:吾思夫人,思之若狂。哦,夫人说要浅显,那便浅显吧。我也想你,朝思暮想,夜不能寐的那种。办差无甚新鲜事,领十匹马,水路船一只,馆驿也无肉可食,不可铺张浪费,以免有心人被弹劾,不如府中好。至于扬州瘦马一类,夫人莫要担心,为夫洁身自好,也只与你耳鬓厮磨。若是炒兔肉,莫忘了放些老酒,去腥,肉质嫩些。也罢,想来我信送到时,你已吃饱喝足。我不在府里,你便是最要紧的。若是有刁奴敢让夫人不顺心,只管打杀发卖便是,无需问我。切记回信,甚念,一切安好。哦,那张画像画得不够惟妙惟肖,为夫没认出夫人眉眼,若是可以,寻个擅画者画一张送来,为夫好睹物思人。
    我将江寻的信收起来,小心存好。说句实话,他一不在府内,我就觉得无聊至极,整个人空落落的。
    这样的日子熬不过一天,我又给江寻写信了:夜里总想夫君,原来相思真能入骨。答应给夫君绣的红豆香囊已经完工,打算此番让人一并带去给夫君。夫君不在府里的时候,我连饭都少吃了一碗。这样一想,大概是夫君的颜色好看,很下饭,比豆瓣酱汁蒸肉还下饭,因为吃蒸肉,我最多再添半碗饭。我葵水走了,实则夫君说的新婚之事,我也有些怕,不过夫君想的话,别说上刀山,就是下火海,我也奉陪到底。不过真的上刀山的话,我也是不去的,这话就是说说而已,夫君莫要放在心上,我贪生怕死。
    我将信递给白柯以后,就安心在府中等江寻回音。独守空闺的感觉实在难熬,这夜书铺又举办了一次签售会,我就去了。
    楼楼大抵也知廉耻,不会肆意纠缠我,何况有白柯在身边,她武艺高强,定能护我周全。
    夜里,雪停了,万家灯火,银装素裹。
    我刚到一间茶楼,楼楼就迎了上来,道:“江公子多日不回信,我十分想你。不若借一步说话,我有要事相商。”
    我摇摇头,拒绝:“你的心意,我已知晓。只是我没那样的心思,我一颗心都在我情郎身上,以后咱俩还是莫要来往了。”
    楼楼笑了声,慢条斯理道:“哦?是江大人吗?”
    “嗯?”等等,楼楼是怎么知道的?
    “明人不说暗话,江……公主还是随我来吧。”
    我目瞪口呆,确信自己没听错。他喊我公主,而非公子。
    “你是谁?”
    “你可记得这块玉佩?”他突然从袖中掏出一枚玉,递到我眼皮子底下让我瞅了一眼。
    我大惊失色,这块玉佩是叶总管的贴身之物。叶总管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他于我而言,比我母后稍疏远,比父皇却又亲厚一些,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就跟我亲祖父一般。
    “叶总管在哪?”
    “莫急,随我来。”楼楼朝我使了个眼色,不动声色将我领到一侧厢房。
    厢房门一开,就有人背对我而立,他着的衣衫正是叶总管偏好的常服。
    我眼眶发烫,险些落下泪来,呜咽出声:“叶总管?”
    对方转过身,颇为尴尬:“我是叶公公的干儿子,叶公公……唉,已经死在贼子江寻的刀下。”
    等等,信息量有点大。
    也就是说,我夫君江寻,杀了我最亲爱的祖父叶总管?
    楼楼摇了摇扇子,道:“公主别不信,就连你母后,也是死于江寻刀下。不然凭他一个前朝重臣,如何在今朝站得住脚?没个护驾有功的名头在身,他怕是也惨遭流放。只是,公主不可信他。这厮谋逆之心天下知,沦为今朝走狗不说,还将前朝公主困在府中,供自己亵玩,岂不荒唐?”
    我有点尴尬:“他没亵玩我,我是自愿的。”
    “……”楼楼呼吸一窒。
    一瞬之间,我想到江寻捏住我下颚,咬牙切齿对我道:“阿朝,你要信我。”
    他千方百计要我信他,为的就是今天吗?
    母后将我交给他,说明江寻定然是她亲信之人,如何又死于他刀下呢?
    我又不傻,不信我夫君,信你?信你个锤子。
    我打算将计就计,道:“那该如何是好?我的清白已经被逆臣江寻给……”
    这种事情要光天化日之下讲出来,太尴尬了。
    楼楼抿唇,道:“公主不如学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以报杀母之仇。”
    “哦?”
    “公主可近江寻身,将他杀害,如此便大仇得报。届时,我等便可借公主之名,复兴前朝。”
    “唉,我且试试看吧。”
    楼楼点头,因此事,又将我引为知己。
    我颇为忧愁,没想到江寻树敌众多,人人都想要他命。其实楼楼不说,我大概也猜到他是谁了。他便是那些前朝乱臣贼子之一,对我虎视眈眈,都想将我架空,借我前朝皇族血脉造反。
    不成,我得和江寻商量商量,怎么应对此事。
    我啊,最讨厌被人当枪使,指哪儿打哪儿了。
    第20章
    这一夜的签售会不甚愉快,我心不在焉签完了,提裙一溜烟跑回府内。
    归来时,已有信差将家书送到。
    我迫不及待打开,只见得里头写着:香囊已收到,除却针脚有些乱,会漏香料以外,其他都是极好的,为夫甚爱。夜里,同僚约我去花街游玩,我拒了,道家中有夫人,伉俪情深,在外不可拈花惹草。说来也有趣,他似是看了你给我的画像,寻了个与夫人有七八分像的女子送到榻间来。笑话,我喜欢夫人只因你是你,寻个样貌相似的又能如何呢?我若是贪图颜色好,世间比夫人颜色好的千千万,岂不是每一个都得在我榻上走一遭?咳,是我孟浪,倒没嫌弃夫人之意,你懂我心,无需细说。
    看了这封信,突然很气。
    我权衡了一晚上究竟杀不杀江寻,最后还是我的理智战胜了感性,打算绕他一命,给他通风报信。
    我提笔,回信:倒不知夫君的眼疾如此严重,归来时,定要寻名医瞧瞧。昨日我出府签售,偶遇楼楼。楼楼便是那个宁愿被打断腿,也想和我生生世世相随的男子。我试探了一番,竟然发现他是前朝逆党。我虽是前朝皇裔,但心里也清楚,照我父皇那样混不吝玩下去,早晚得亡国,所以现在我还能活下来,吃香喝辣,对现状很满足。我倒没什么复兴前朝的念想,只是母后惨死,可惜,想她。话说远了,楼楼欲骗我手刃夫君,我自然不肯,当然,当着他的面没说出口,若是说出口了,可能出不了那扇大门,我较为惜命,危急时刻有些机智,一切以保命为主。夫君知我心,想问问之后如何行事,我是否单刀赴会,赶一场鸿门宴再套一套话?得知夫君身侧有恶徒虎视眈眈,我也觉得自个儿项上人头摇摇欲坠,睡不踏实。夫君还是快些回府吧?甚想,甚念。汝之小娇妻,阿朝。
    在江寻没给我回信之前,我都不敢轻举妄动。我钻进被窝里,让白柯拿了两只人高的花瓶堵上门,一日三餐得先对暗号再给我送,吃之前先试试看银针,生怕楼楼一伙人没什么耐心,丧心病狂连我都毒害。
    就这样熬了五日,江寻的信没等到,等到的是他的人。
    江寻之前说好了去一个月,结果二十日不到便匆匆回府了。因此可证,我容貌极好,闭月羞花,把江寻勾回了府。
    他推开沉甸甸的房门,见我蜷缩在床脚,不解道:“夫人这是作何打扮?”
    我嗡哝:“想你,夜不能寐,所以坐床上等困意来袭,能睡则睡。”
    他人未到跟前,笑声传来:“我看,夫人这不是夜不能寐,是作贪生怕死状。怎么,为夫没在,竟这般不安心?”
    我无话可说。毕竟,他说得都对。
    等江寻凑到面前,我才知他肩上满是霜雪,是一路风雨兼程,披星戴月,赶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