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这几天余清泽都是天黑才回来的,今天乍一看他这时回来了,常浩小少年就很高兴了,晚上可以吃余清泽做的饭菜了。
前几天余清泽回来得晚,都是常乐在炒菜。常乐很有些跃跃欲试,撸袖子就上,要做新学的菜式。
然而虽然跟着余清泽学了几天,但是炒菜的水平哪是看看就会,一两天就能提高的,得通过不断的练习实践才行。
所以这几天常浩他们就常常吃到试验品,那滋味,常浩不想再回味,反正最后他们都是靠着酸豆角腌黄瓜和青菜送饭的。
也就是亲爷爷和亲弟弟,还安慰他挺好吃的,不然绝对会被嫌弃到怀疑厨生!
现在看到余清泽这么早回来,常浩小少年怎么能不激动。
简直感动哭!
“这里面呀,是面粉和一些调味料,晚上做面条要用的。”余清泽背着大包进了厨房,将大包放到了桌子上。为了买齐这些调味料,他跑了好多地方,有些调料还是他从药铺子里买回来的。
常乐也跟着进了厨房,看到桌上的东西,很感兴趣,有些东西他们都不是用来做菜的。
洗净手,余清泽先将一小块生姜、适量八角、桂皮、花椒洗干净晾着,然后就开始和面。
盆里倒入适量的面粉,放点盐,倒入清水,用筷子搅拌成絮状,然后揉成光滑的面团,盖上湿布巾放着醒面。
随后,余清泽让常乐烧火,开始制作辣椒油。
烧热锅后倒入菜油,待油温烧至七八成热,放入生姜片和各种香料,生姜片开始变成黄色就捞出,小火将其他香料熬出香味,然后将锅端下来冷却。冷到油的表面平静,再将辣椒粉、白芝麻和少量花生倒入锅里搅拌均匀。最后再放回灶上小火熬制,放入一点盐,待辣椒油熬成鲜红色,就成了。
熬好辣椒油后,让它冷却,然后倒入碗中备用。随后余清泽又将姜蒜切成末放入碗中,放入酱油、醋,加入一点胡椒粉制成味碟。这里很多调味品都没有,也只能将就着做了。
这时,那边面团也醒好了。
余清泽继续揉面团,另一边让常乐开始烧开水。
等水烧开,余清泽则开始拉面。面条煮熟后,过一遍凉水捞起放入大碗中,然后放入黄瓜丝、酸豆角和葱花,淋上辣椒油和料汁,搅拌均匀,凉面就做好了。
四大碗凉面上桌,余清泽说道:“这是凉拌面,你们吃吃看,味道怎么样?”
常浩是第一个开动的。
手工的面条香味浓厚,口感柔滑却不失劲道,料汁咸酸味道正好,辣椒油增香增色又刺激食欲,在这重口之中,酸豆角和黄瓜又带来了清爽的口感,解腻又开胃。
在这炎热的夏天,吃一碗酸辣开胃又清爽的凉面,真是再合适不过。
“好吃!”常浩尝了一口,只说了两字就不再说话只埋头猛吃了。
常爷爷和常乐吃了后也表示很好吃,很开胃,也不会像吃汤面那样热得满头大汗。
四人将分量足足的凉面都吃光了。
然后,余清泽发布了他的赚钱计划。
“爷爷,我准备开个小吃摊,就先做凉面,还有凉皮,哦,凉皮是另一种吃法,我明天做给你们尝尝,看看味道。”
“这个不错,现在天气热,都没有什么胃口,这个凉面很开胃,我们这边也没有,一定会好卖的!”闻言,常爷爷表示了赞同。
常乐和常浩也狂点头,认为很棒。
余清泽考察了几天了,自然也相信这个能赚钱。
“我已经在城里定购了炉子和煤球,再去村长家定做一个小推车和两张小桌子,再买个锅和碗筷,一个水桶一个盆,和其他一些小东西,基本就可以开张了。”然后余清泽转向常乐,道:“乐哥儿,我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我想请你帮忙,可以吗?”
常乐一惊,不敢置信地伸手指着自己,我?
“对。”余清泽点头,“开始不知道卖得怎么样,我先付你五十文钱一天,生意如果好,再加工钱。”
乐哥儿勤快力气也大,品性也好,找他帮忙是没错的。
因为他心里对常乐有了那么点不可言说的小心思,余清泽琢磨着等过段时间,再把常乐拉入伙,将小吃摊变成‘夫夫摊’!
合伙关系比雇佣关系听起来就亲密多了不是,也更容易将‘夫夫摊’的引号去掉,变成名副其实的夫夫摊!
而且,这一家对他太好,还有救命之恩,就算他跟常乐走不到一起,他也想带着这一家赚点钱,让他们过得好一点。
本来他想直接跟常乐提出合作,可是他知道农家赚点钱有多不容易,常乐性格比较保守,不让他们看到能赚钱,他们不会轻易下决定。而且,常乐卖菜赚的钱,大部分都要存着,冬天常爷爷身体不好,经常要吃药,轻易不能动用那些存款。
让他们看到赚钱的前景,才能让他们放心跟着他。
五十文钱一天?这可比在县城找工做一天还赚得多了!他们隔壁村有个汉子在城里做活,一个月才八百文钱!
常乐飞快摇手,比划着手势。常浩在一旁翻译。
常乐表示自己很愿意帮忙,不过自己不能说话,这种小吃摊的生意,肯定要能说话,招呼客人的比较好。而且五十文一天太多了,他觉得自己不值得这个价钱。
余清泽摇头,说道:“乐哥儿,这一点都不多,相信我,你的劳动完全值得这个价格,而且,这活很辛苦的,要上菜收盘洗碗担水收钱,忙的时候还要帮忙做面,什么都要会,我还怕委屈了你。”
常浩小少年心里也有了不可言说的小秘密,但是他又比较了解他哥,如果直接跟他哥说去,他哥估计还会顾首顾尾。于是,他就劝说常乐道:“哥,听起来是蛮辛苦的,要不,你还是别去了。”
余清泽就发愁了,“乐哥儿,在这边我也不认识其他人,不知底细,我也不敢轻易相信别人,只能相信你了。”
常乐哪里是怕辛苦,他是怕自己不能帮上什么忙还拿那么多钱心里过意不去。能赚钱当然是好的,如果真能每天赚五十文钱的话,他就可以送弟弟去学堂了!到冬天,爷爷的药费也能赚出来!
常乐看了爷爷一眼,常爷爷说‘你自己决定’,便笑眯眯地看着他了。
弟弟和余清泽都这么说了,常乐想了一下,就点头了。
常浩低头闷笑。他哥虽然面上看起来和善温顺,但心里其实也是很不服输的。有时候就得反着来。
事情就此定下。余清泽心里安了心。
他画好了图纸,去村长家找他帮忙做小推车和两套桌凳。
村长家现在都在全力做稻床,不过对于余清泽的单子,村长还是优先给他做的。
余清泽要做的桌子是折叠桌,大健见了图纸,顿时来了兴趣,拉着余清泽好一顿讨论。余清泽便将其中的原理都给他说了。大健便兴致勃勃地去研究怎么做了。
村长他们做好得三四天,在这期间,余清泽还有一些准备工作。
第二天一早,余清泽带着常浩小少年在院子里扎马步。
之前他答应了常浩要教他一些防身功夫的,之前忙着考察,就只有晚上有时间。可晚上时间也不多,常浩要先写一个小时字,然后空出来的时间,余清泽就让他扎马步,先把下盘练稳。
十岁的小少年心中抱着个梦想,对练功夫很感兴趣,学得很认真。扎马步真的是特别枯燥以及需要毅力的一件事,可是他却觉得兴趣盎然。
常浩半蹲着,双脚略比肩宽,双手握拳至于身侧,双目平视,按着余清泽教的,呼吸尽量绵长。
开始那天,他只能坚持一盏茶的时间就需要休息一下,现在已经差不多可以坚持半个时辰了!
就在教常浩扎马步的这么一会儿,余清泽看到好几个哥儿在他们院子外张望,等余清泽看过去,那些人又咻一下不见了。
余清泽:……
当余清泽再一次看到院子篱笆外闪过一个小哥儿的身影时,余清泽皱眉问常浩:“小浩,那些哥儿是不是要来找你们有事看见我在又不好意思进来了啊?”
常浩看了外面一眼,道:“他们都这样好几天了,是来看你的。每天都来看看,前几天你一早出去了不知道,还有好几个变着法儿的来问过呢。”
余清泽一头雾水,“看我?看我做什么?”难道是看我长得帅?
小少年消息还蛮灵通,偷笑:“你不知道,你现在在村里可出名了,前阵子忙,他们都没空关注,现在忙完了,没什么事了,就有空打听了。现在,大家都知道你二十八了还没成亲,都想来看看,这汉子是不是有什么不可说的原因。”
“……什么不可说的原因?”余清泽眉头一跳,总觉得那答案给他一种很不妙的感觉,不是他想听到的。
小少年笑得停不下来,道:“我怎么知道是什么啦,他们又不告诉我,只是一个劲儿地问。你要想知道你自己去问嘛。”
“……不用了,我一点都不想知道。”应该,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哦,还有人问你想不想找个夫郎的。”常浩说完,小心地瞄着余清泽的神色。
余清泽心里倒是想的,还有个很好的人选,可他摇摇头,道:“现在不想。自己都还吃不饱呢,找个夫郎跟着我吃苦吗?”
余清泽简直要哭笑不得了。乡下人没什么娱乐,忙完了没事都聚一起聊天,这事余清泽想过,只是没想到,有一天,自己成为了他们口中八卦闲聊的主角。
闻言,常浩满意地哦了一声。只要余大哥对别人没什么意思,那他哥就有希望!
等他们日日在一起,慢慢地,余大哥就能看到他哥的好了!不是有一句话吗,日久生情,还有他在一边帮忙,余大哥一定能成为他的哥夫的!
余清泽还不知道他已经有了一个隐藏的追夫小帮手,还想着先赚钱,弄户口,建房子,等生活稳定了,他就可以提亲了!
上午,余清泽又做了凉皮出来。
这凉皮做法更复杂一点,口感跟面条又不同,更清凉爽口的感觉,也受到了常乐他们的热赞。
趁着小摊车和桌凳都没做好,余清泽这几天就在做面条和凉皮,做好晾干备用。
于是这几天从常乐家路过的人都看到院子里晒了一竹竿一竹竿的面条和凉皮,还好些人家想买来吃,不过都被余清泽拒绝了。
他还借了村长家的牛车,到城里将需要的油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都买好,将做好的炉子、煤球都拉了回来。
黄瓜、酸豆角和小葱都直接从常乐家买,水桶和木盆到村长家买。
他还买了块幌子,请余秀才在上面写了五个大字——余记一口鲜,这就作为他小吃摊的招牌了。
买完这些东西,余清泽的27两银子也已经所剩不多。
三天后,村长家将小推车和桌凳做好了。
一切准备就绪,小吃摊终于可以开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常浩:余大哥,只要你跟我哥天天在一起,日久生情,你们一定能产生感情哒!
余清泽:……‘日’久生情是没错,首先,得你哥同意。
常乐:→_→你不是有不可说的原因吗?
余清泽:这个问题太复杂,你得亲自试试!
常乐:→_→
常浩:(⊙_⊙)他们在说什么,不懂……
第14章 开张啦
桐山城的北门出去三里就是港口,每天都有上百艘船只往来运载客商和货物,人流量非常大。
而在城里,人流量最大的就是与港口直通的南北大街,其中,北大街又是最繁华,商铺最多,人流最大的地方。
人多的地方怎么会少得了吃食?在靠近北城门的街上,就有许多卖吃食的,有店铺,也有很多小摊贩。许多行商会在出城搭船前将肚子填饱,或者是直接买了路上吃。
这天,在北城门附近,一个老汉带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汉子在赶路。太阳刚刚升起不久,他们就已经感受到了太阳的热情,两人皆出了一头汗,就像是已经赶了很久的路。
“爷爷,我饿了,走不动了。我们吃点东西再走吧。”小汉子捂着肚子,停在一个小摊前,小脸皱得苦巴巴的,看起来是真的很饿了,特别是街上左右都飘散着食物的香味,直把人肚子里的馋虫都勾醒了,但是他的声音却不小。
老汉左右看了看,问小汉子,“你想吃什么?面条?小混沌?”
小汉子看了下热气腾腾的面馆,皱眉:“太热了,不想吃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