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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嗯,木工坊应该会前景无限的。
    宋莱深吸口气,彻底放松下来,对盛浦周开怀笑了笑。
    盛浦周摆了个长辈样嘴角上翘伸手摸了摸她脑袋。
    总是把她当孩子。宋莱低头翘下嘴巴,等烤鱼上桌,饥肠辘辘的摸起了筷子。中午饭没吃非常饿,很想大快朵颐,但碍于在盛浦周面前,碍于她在偷偷喜欢他还是想给他留好印象,她开始小心翼翼细嚼慢咽。
    小心翼翼细嚼慢咽的有点做作。
    什么细小动作都逃不出盛浦周眼睛,没一会儿,他笑她:“真的跟我生疏好多,看你吃饭都不敢放开吃一样。”想会儿什么,“以前一起吃饭的时候很喜欢你的吃相,大口大口的,总会被你带动的很有食欲。”
    宋莱心里凉一下:很想告诉他不要再提以前了。
    很多浪漫偶像剧里几乎都爱用一个桥段,霸道总裁跟女主一起吃饭,女主单纯不做作的豪爽吃饭劲儿吸引了他。她那时候二十一二岁,爱做梦的年纪里,觉得这个桥段好好,跟盛浦周吃过几次饭也就如法炮制过几次。用她一脸天真烂漫的演技。
    想想那时候傻傻的自己脸好烫。不过转念想想自己的青春也算很好玩,她在最爱做梦的年纪里,拉着盛浦周陪她做了场梦。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是她的男主角。
    鼻子莫名酸溜溜的。宋莱微停下筷子,看眼盛浦周很“宠”她的样子,微耍了下小孩子脾气:“我想怎么吃饭就怎么吃饭。别看我。”
    盛浦周好脾气说了声好,专心致志吃饭。白色的毛衣把他整个人衬的美好的遥不可及。
    —
    吃饭中途,宋莱接到了秦耐打来的电话。她给盛浦周打声招呼,出去接。走廊里扶着栏杆,感受着秋末的习习微风看着古色古香小院里的大红灯笼,她听秦耐问她这周天晚上有没有时间,他忙碌一阵终于能喘口气了,想兑现之前说请她吃饭的承诺。
    一顿饭还记着,宋莱点头应了约,笑问:“这次是不会再放我鸽子了吧。”
    秦耐微微扯了下嘴角:“这次绝对不敢了。”
    两个人再互相寒暄几句,宋莱先挂了电话。转过身去,进小包厢,无意间瞥一眼大红灯笼高挂的幽深木质长廊。暗淡的灯笼光中,她看不远处相邻小包厢有个坐着轮椅的男子被人推着离开。男子出门,正脸在她眼前一闪而过的刹那,宋莱瞳孔放大,心不由浮到嗓子眼上。
    目送男子走很远,她安慰自己:看错人了吧,看错人了。白方落三年前可是去了悉尼工作定居了,就算现在回家省亲,他也不该坐轮椅上吧,他健健康康的。而且轮椅上的男子看着三十多岁了,霜打的茄子一样,一脸沧桑与世无争,白方落还不到三十岁,他从来都是一股子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看人鼻孔都是朝天的。
    气质千差万别,绝对不是一个人。宋莱抬头再瞥眼暗暗的大红灯笼,进了包厢。
    —
    “怎么一直在走神?出什么事了?”
    看到类似白方落的人让宋莱一时有点心慌,虽然心里否定了是他的可能性,还是没由来的心慌不安。饭都没法好好吃了。
    有句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她别有用心不动声色靠近盛浦周这件事儿也不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还有白方落这个知情者,盛声集团一个合作客户的二儿子。
    她入盛声集团时,东城最大的书城刚建好没多久,书城里全是崭新崭新的书,种类特多,氛围也棒,进去一片静默无声的书香气。她有时候去那边买点历史书讨好盛浦周奶奶,有时候带着电脑过去办公,也有时候纯看书。
    看书看累了,或者工作累了,她喜欢随手抽张携带的白纸用铅笔胡乱涂鸦。
    沙沙作响的声音会让她放松下来。
    书城晚上营业到十一点半。一般十一点就没人了。有天看本历史书看的太起劲儿,她一口气从下午三点翻到了晚上的十点半。翻完揉揉脖子,酸了。
    十点半书城也已没多少人,书架处座椅处都已有几排灯已熄灭。
    伸个懒腰望望窗外漆黑的夜再看看距闭馆时间还一个小时,她把历史书放一旁,按照惯例抽了张白纸胡乱涂鸦,这次随手涂涂画画写写的是盛浦周的喜好。
    喜欢的口味,最爱光顾的餐厅,喜欢穿的衣服牌子,喜欢的招牌小动作,喜欢的书,喜欢的电影……
    她那时候跟他大半年了,对他喜好琢磨的差不多了。边画边小声嘟囔:“盛先生你什么时候才能喜欢上我啊,让我从此有花不完的钱。”
    “还有做不完的白日梦。”大概书城实在太静,她的嘟囔声被人听去,有人在她身后嘲笑她。
    她吃惊的扭下身子,看到的是白方落。
    阴柔的有点琢磨不透的一张脸。那时候是夏季,穿着极简的白色t恤,戴着眼镜,单肩背着双肩包,手里拿了一堆书大概是正准备去结账。她回头时,他向前迈一步抓起了她涂抹过的白纸。
    她大惊失色,站起来抢,没抢回来。白方落人高马大。
    人高马大的白方落迅速浏览完她涂抹的东西,轻嗤了声。
    她白纸上写了:
    想要很多很多的钱之搞定老板大作战。
    1)不动声色靠近了他,了解到的关于他的喜好如下:……
    2)关于他奶奶的喜好。奶奶的喜欢她还没开始写。
    “还给我!”秘密被人看完了,她气急败坏,不顾是在图书馆,她几乎是吼出来的。
    跳站起来再去抢,还是没抢到。却看白方落迅速的拿出手机拍了照片存了起来,拍完把白纸丢给她,在她拿起白纸时,又咔嚓拍了张她面如土色的照片。
    拍完,他轻蔑的笑:“曾跟盛先生吃过几次饭了,听人问起他身边近期好像多了只小尾巴出入他家。他解释说是他朋友的小表妹,是个很单纯又在工作上上进的小家伙。呵。”
    他打量她,白色t恤+背带牛仔短裤:“刚毕业没多久吧,学生气息倒是浓厚,跟你的野心还真不成正比。借着朋友小表妹的头衔竟不动声色想做老板娘呢。”他微低头靠近她一些,喷出薄荷味的气息,“你说我把照片发给盛先生看,他该是什么反应。是觉得自己看走了眼你这小家伙的单纯,还是会大吃一惊你的上进心真的很强烈。”
    “你多管闲事!”宋莱骂他。同时后退一步距他的气息远了点。
    太没礼貌又变态的男人了。
    白方落看她气鼓鼓的,很乐,表情邪邪的:“脾气还不小。不过你们盛总不在乎感情不知道吗?他的感情都是用来利益交换的。你个小孩能给他带来什么,完全不够格。”他再打量打量她,“想要钱不如跟着我,陪我一晚5万怎么样,一个月就有150万了。这钱好赚啊。”
    她太不喜欢这么没分寸又多管闲事的男人了。朝他翻个白眼,她没再说话,抓起白纸撕烂从桌上摸起背包离开。
    书城里,在白方落面前她表现的倒是挺硬气,但回家后一直惴惴不安,甚至被吓的都发起了高烧,发了三天高烧,请假三天盛浦周有打电话过来问候,她接起都在惴惴不安,心里揣测他有没有知道,知道后会怎么看她,她该多丢人。
    惴惴不安了大概一个多月,风平浪静,没任何事儿发生。后来无意间在茶水间听人抱怨说她的客户,白氏置业的二公子白方落前不久接了调令去悉尼分公司开展业务了,大概以后就在那边定居了,现在换了个人跟她对接工作,她各种不适。
    她捂着咖啡杯心里窃喜,原来白方落不在东城了。但还是又惴惴不安的,怕他打电话或者发消息在盛浦周面前拆穿自己。旁敲侧击盛浦周,问他跟白方落熟不熟,盛浦周说倒是一起吃过几顿饭,但说不上太熟,平日里并不联系。
    白方落大概不会无聊到跟一个不太联系的人说她这么一个小虾米的破事儿,这么想着,她算是稍稍放下心来。
    现在都三年过去了,就算见了白方落,他大概也不记得她是谁了吧。
    她的心慌不安真无聊。回个神,宋莱对盛浦周笑笑:“没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秦老师得下章出来了~
    好想这篇文写个带感的斯文败类人物~
    ps:是不是故事很不吸引人,留言好少,对小爱来说,留言就是更新动力~o(╥﹏╥)o
    第13章 疯女人(1)
    两个人吃过饭回到家的时候是晚上八点钟。
    宋莱中午搬家的时候把盛浦周曾给她用过的手帕放在了客厅茶几上。
    盛浦周脱去大衣朝沙发前走的时候看到手帕微弯腰拿起来望眼一回家就直奔卧室的宋莱:“手帕洗的还挺香。”淡淡的肥皂香味。
    宋莱摸卧室门把手的手微停下,回头对他笑了笑。
    盛浦周再望她:“先稍等会儿进卧室,我昨天出差回来给你买了个礼物。”买礼物原本打算出差回来哪天有空请她吃饭时候给她的。没想木工坊出事儿,现在她就住在了他家。说话间,他去了自己卧室。没多久,出来递给宋莱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盒子。她接过来打开是支派克卓尔紫砂流年墨水笔。
    她喜欢收藏钢笔,不论价格,不论式样,好用就行。盛浦周知道她这习惯,以前出差也偶尔会买支钢笔给她。除了钢笔,他也送过其他礼物,而他的礼物大都有些贵重,她那时候大概真是穷到见钱眼开,他送礼物她从来都是乐得接受。
    现在心境不同往昔,这个有点贵重的礼物她不想要,抬头看看他,宋莱说:“我住你这儿够麻烦你了,礼物就不要了。”
    “买了就拿着吧。”盛浦周淡淡看她。
    三年了,大概是长大成熟了,这两天的几次接触让盛浦周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性子比以前内敛又收敛好多,以前那个天真烂漫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儿已远去,不过现在少女感依旧十足却多了沉稳气息的女孩子也不错,抿抿唇,大概是不想她太有心理负担,他补充一句,“你给我奶奶做的茶叶罐我可是不准备付钱的。”
    泛着干净气息的盛先生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宋莱笑下接过,问他家里需不需要什么小装饰品,她想给他也做几个。盛浦周点头说可以,做什么都可以,转瞬告诉她:“先忙完你手头的工作,我家的,你慢慢来。”
    这个男人真是时时刻刻散发着人格魅力,美好的让她不动心都不行。宋莱手捧着钢笔盒点点头。
    “去休息吧。我要出去一趟。有什么事儿给我打电话。”
    —
    他大概是去范蜜那儿给范蜜送礼物去了。宋莱回卧室把钢笔放床头柜,想起什么出来拿她收拾行李时落在客厅一角落里的毛绒玩具时,盛浦周刚出门,手里拎着小礼物。
    她瞄一眼大体猜测出是女士项链什么的。
    挥挥手跟盛浦周说声拜拜,开车注意安全,他关门走后,她扯扯嘴角笑他:对范蜜还算是挺上心的了。出门时穿的衣服都换了。晚上跟她一起吃饭时的枣红色大衣换成了卡其色风衣,也戴了眼镜,看着干净又干练的气息。
    商业巨子+最具商业价值的名模,这组合挺不错,所以她千万不要去痴心妄想什么,住在这边一定要清心寡欲清心寡欲。
    勾勾唇角,如果实在控制不住想喜欢,那就好好藏在心底里默默喜欢,然后激励自己去变成越来越好的人。
    角落里抱起毛绒玩具,宋莱扔到卧室床上,自己一个大字型扑上去,盖上被子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闹铃声响。六点半,她醒来,起床。收拾好撸撸毛衣袖子想着该弄点什么早餐给盛浦周吃。拉开卧室门出去,盛浦周已经在厨房忙碌起来了。
    动作娴熟,行云流水般。
    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厨艺特棒,以前她吃过他做的饭。
    今天大晴天。美好晨曦里静静看他会儿,宋莱问:“要帮忙吗?”
    盛浦周回头说声早,再说句不用,让她乖乖等着。
    乖乖等着的宋莱再看看他,穿的是运动装,猜测他大概已围着他家小区附近公园慢跑几圈了。这位极其优秀的人物除了工作,运动方面跟娱乐休闲都不落的,生活的丰富多彩。
    跟这种满身正能量的人在一起,她都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儿了。
    —
    盛浦周早上煮的红豆花生粥,煎了荷包蛋,做了口感酥脆的土豆饼。
    饭端上桌,宋莱津津有味吃一会儿,听盛浦周告诉她,他在书房里找出了一些他觉得比较适合她阅读的书摞起来放在了书房书桌上,有时间的话可以去翻着看看。
    等吃过饭,盛浦周先去上班,宋莱去他敞亮藏书众多的书房看一眼,他给她找了好多书不说,每本书的扉页基本上都夹了一张纸条,纸条上是关于这本书的看点。
    纸条崭新崭新的,上面的字迹看上去是用钢笔新写上没多久。
    这么繁重的工作任务也不知道他从昨晚到今早花费了几个小时完成的。
    太厉害了,也真是对她有心了。宋莱摸摸那堆堆积的高高的书,心里一阵暖。
    琢磨着盛浦周晚上会用书房,她不想跟他共用一个书房打扰到他,宋莱先拿了最上面几本书去了自己的卧室。
    等晚上忙完回家,她会在自己小床上好好研究研究。
    抱着书籍进卧室时,宋莱觉得自己首先跟盛浦周学习的应该是怎么合理规划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很多事儿,还能精神充沛。
    太让她佩服的五体投地的男人了。
    —
    宋莱昨晚猜测的没错,盛浦周出门一趟是去给范蜜送礼物去了。
    他给范蜜也的确是买的项链。范蜜很喜欢。第二天下午她的小姐妹们约她喝下午茶的时候,范蜜特意穿了件一字肩毛衣,露出了性感好看的锁骨还有盛浦周送她的项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