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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看老爷说的……”沈夫人抿嘴一笑,“缺什么东西,大郎媳妇只管与我说,难道我还不给她添置,要她自己去张罗不成?”
    沈大将军笑了一笑:“这不是怕她不好意思开口。”
    沈夫人从善如流地笑道:“老爷这么说也有道理。毕竟他们年轻人与我们不同,或许置办的东西有些不合他们心意,倒是自己挑的好。”
    许碧一脸不好意思的笑容:“多谢父亲。”随便沈夫人打什么机锋,反正她就装听不懂。横竖新媳妇进门都要夹着尾巴做人,她虽然不是一定要夹着尾巴,但情况未明的时候肯定是少说少错的。
    不过,公公给了银票,许碧就觉得自己送上的礼实在不大像样了。谁也没料到她会这么仓促就出嫁,许夫人被她敲了一笔钱早恨得要死,连嫁衣和花冠都是照着便宜的买,更不会费心替她准备什么奉给公婆的礼了。还是路姨娘没日没夜赶了两天,把平日里自己做的针线改一改,拿来给她顶上。
    奉给沈大将军和沈夫人的都是一条腰带。沈大将军这条是深青的,绣了松竹,原是路姨娘给许良圃绣的,预备三月初给他做寿礼。这颜色倒是无妨,可松竹却是文人们爱用,给沈大将军就有些不搭了。
    至于沈夫人那条腰带,原是要给许碧的。幸而许家姐妹三个,许瑶爱紫许珠爱红,许碧便一惯穿些青蓝之色,是以这条腰带颜色并不过分鲜艳。路姨娘花了一晚上将上头过于娇嫩的桃粉色碎花拆了去,又用暗些的红色滚了边子,倒也很看得过去了。
    只不过路姨娘手里没什么好东西——许家本来也不是十分富贵的人家,更何况路姨娘早就不得宠了——这腰带的料子和绣线都平平,拿到沈家人眼前就不怎么够看。
    果然她才捧出来,就听有人嗤了一声,声音很轻,但其中的不屑之意却分明能听得出来。许碧眼角余光一瞥,就看见沈云娇坐在一边,一张小嘴撇得跟个倒放的菱角似的,明明是颇为俏丽的眉眼,硬是拉出一股子刻薄劲儿来。
    沈大将军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却没立刻说话,似乎有些犹豫。许碧正等着他再发话,却听脚步声细碎地响,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端着盘子,从后头走了出来,眉眼都是带笑的,一直走到了沈大将军左手边上,小声道:“老爷看这个好不好?”
    沈大将军往盘子里看了一眼,眉头就微微一皱:“怎么拿了这个出来?”
    妇人抿着嘴笑,一脸欢喜的模样:“这是太太从前最喜欢的,早说了将来大少爷娶了妻,就把这个给儿媳。”
    盘子里放的是一对如意珊瑚簪子。簪头上的如意是依着珊瑚原本的形状稍加打磨而成,颜色虽不是正红,却也十分鲜艳。这并不怎么贵重,但以金托镶嵌,金红相映却很是好看,正适合刚成亲不久的少妇。
    沈大将军听了这话,脸上神色似乎就更复杂了些,还有几分怅然的样子,对着许碧指了指自己左手边:“给你母亲磕个头。”
    许碧听话地转向那空椅子,心里蓦然生出一个不十分厚道的念头——沈云殊病得这么七死八活的还非得出来,莫不是怕别人忘记摆上他生母的牌位吧?也难怪沈夫人不痛快呢。
    许碧一边心里嘀咕,一边规规矩矩向连氏的牌位磕了头。
    这可没有腰带了。就连路姨娘都没想到这回事儿。幸好许碧早想到可能要拜牌位,这会儿便从腰里取下一只香囊,恭恭敬敬摆了上去。
    香囊里透出一股子菊花微带清苦的香气,连大将军不由得看了许碧一眼,终于微微叹了口气:“你有心了。”摆摆手,那托着盘子的妇人便走上前,“这是你母亲心爱的东西,拿着罢,仔细戴。”
    许碧低头应了一声。连氏最爱菊花,从前在西北那边,沈云殊院子里没别的花儿,只有菊花。就连沈大将军书房里头,还挂着连氏画的菊花图呢。这些事儿,喜鹊年纪虽小,她老子娘却是在沈家伺候久了的,自然知道一二。她照着这个说法备了个装菊花香的香囊,果然是过关了。
    托着盘子的妇人见沈大将军有些怅然,忙道:“夫人地下有知,必是喜欢的。”她穿着件桃红袄子,头上虽只简单几件首饰,却也颇为精致。许碧拿不准她是个什么身份,不禁多看了一眼。妇人便对她一笑,福了福身:“给大少奶奶请安。”
    “这是你母亲身边伺候过的人。”沈大将军随口便道,“你叫她一声香姨娘便是。”
    哦,原来这个就是大姑娘沈云婷的生母,捧香姨娘啊。虽然说是丫鬟,可是正经婆婆从前用过的人,又是长辈,许碧便连忙也行了个礼:“姨娘。”
    香姨娘连忙摆着手往后退:“婢妾是哪个牌面上的人,如何能当得了大少奶奶的礼。”
    沈云婷在一旁,头便微微低了下去。沈家几个兄弟姊妹,就只有她是姨娘生的,平日里就没少被沈云娇褒贬。偏姨娘又惯于做小伏低,明明父亲已经销了她身契,有了姨娘的名份,仍旧时时不忘以连氏夫人的丫鬟自居,一口一个婢妾。这两个字,每听在沈云婷耳朵里一次,就仿佛往她心上扎了一根小刺。
    沈云婷深深地吸了口气,姨娘或许觉得这样才是守礼,可她从来没有想过,生母如此卑微,让她这个女儿怎么办?
    沈夫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几乎要维持不住笑容了。先给连氏的牌位见礼,那没什么可说的,谁叫她命苦做了继室呢?这一辈子都得排在原配夫人后头,也是无可奈何。
    可这会儿,竟是连捧香那个贱婢都排在她前头了!许碧还没给她这个婆母敬茶,倒是先跟捧香见上礼了。那个贱婢亲自捧着连氏的遗物出来,只怕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吧?仗着自己是原配夫人用过的人,就想抢到她前头了?
    可要认真说起来,连氏有哪点儿比她强?说是书香门第,其实家里也不过就出过几个秀才,最高才是个举人,连一个能中了春闱的都没有。自然,那时候沈文也才是个小小的总旗,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沈夫人不无尖刻地想,若是连氏不死,现在可配得上做这大将军夫人,二品的诰命?虽说自己是继室,可论才学论容貌论家世,哪一样不比连氏强?若不是因为守孝耽搁了年纪,何至于要给人做填房!
    连氏都不在话下了,更何况是她用过的丫鬟呢,那般穷举人家里,又能陪出什么好丫头来。捧香这个贱婢,却总是打着连氏的旗号行事,把沈云殊护得跟眼珠子似的,处处防着她,倒好似她要对沈云殊做什么似的。这般作态,反倒是取信于沈文,以至于现在沈文前头书房里的东西,倒是由她管着,自己这个正经的夫人反倒插不了手。
    沈夫人心里忿忿,直到许碧给她敬茶,还有点儿收不住,勉强地笑了一下,就叫丫鬟捧上一对翡翠镯子来:“戴着玩儿罢。千里迢迢的嫁过来,可别委屈了自己,有什么短少的,只管来跟我说。”
    沈云娇在旁边坐着,一眼看见那对镯子,脸就拉了下来。
    第19章 反复
    沈夫人拿出来的这对镯子是从同一块翡翠里开出来的,颜色碧绿,只各有一块小小的飘花颜色略浅,被巧手的匠人雕成了一条鲤鱼。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但偏偏这对镯子当初得到的时候,沈云娇颇为喜欢,曾经向沈夫人讨要过。但沈夫人说翡翠镯子不是她这样小姑娘戴的,总得再过个五六年她才压得住,就不曾给她。
    原本没讨要到手也就算了。沈云娇出生之时,沈文刚刚立下功劳升了千户,沈夫人觉得这个女儿带了福气来,自幼便对她十分宠爱。加以沈家那会儿家境已然起来,对沈云娇可算有求必应,她从来就不曾缺过什么,年纪虽小,衣裳首饰却不少,一对儿镯子算什么呢?
    可当初沈夫人说好了这对镯子是留给她的,如今却又拿出来给了许碧做见面礼!许碧跟她一般大呢,为什么她不能戴,许碧却能?
    沈云娇心里立刻不痛快起来,眼见许碧接了镯子,就算是给沈夫人见完了礼,接下来该与平辈行礼,便一下站起来,笑盈盈地抢先道:“该我们与嫂子见礼了,也不知嫂子给我们准备了什么好东西。”
    许碧送上的那两条腰带,连她都看不在眼里,只那是给父亲母亲的,轮不到她置喙。可若是一会儿许碧给小叔小姑的东西也这么上不得台面,她就要好生臊臊她了。
    不过她还没说完,歪靠在竹椅上的沈云殊就咳嗽了一声。这声咳嗽听得十分喑哑,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冲不出来似的,教人听着难受。而且他咳这一声就好似一发不可收拾,竟然一声接着一声,很快就喘不上气来了。
    “少爷!少爷!”紫电和青霜都慌了神,想替他拍拍后背,又想到他就伤在后心,只能抚着他的胸口,却是全无用处。
    沈大将军脸色一变,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还愣着干什么!快抬回去,请王御医过来!”
    这下子谁还听沈云娇说话呢,沈夫人一叠连声地叫着轿娘快些进来,之后呼啦啦都跟着竹轿出去了。沈云娇噘起嘴,却也只能跟着走。
    王御医如今就住在沈府,提着药箱立刻便赶到了,一见沈云殊这样子便板起了脸:“说了不可见风,怎么又吹了风?这般咳下去,伤口开裂如何是好!”
    他一边说,一边自药箱里取出个精致的白瓷瓶,倒出十几颗颜色鲜红的药丸,唤人取水来给沈云殊立刻服下,又板着脸赶人:“都出去!这许多人,身上还带着寒气,可不是要让他咳嗽不止?”
    紫电忧心不已,想要在旁边伺候,也被他赶了出去:“这又要重新换药,你们女人家胆小,只会大呼小叫地添乱。唤两个小厮进来帮手!”
    许碧看了一眼脸色已经有点发白的青霜,自告奋勇:“王御医,我从前在家中时也读过几本医书,我不怕血——”她想看看沈云殊的伤究竟是什么样子,这位御医又是怎么治的?现在这个时空,究竟有没有缝合伤口的法子出现?要是没有,也许她可以提一提,至少也对沈云殊有点好处。毕竟听他这么咳,显然是每咳一下就会扯动伤口,真是挺让人揪心的。至于说伤口血肉模糊什么的,她以前又不是没见过。
    怎奈王御医并不相信她,反而把脸拉得更长了:“添什么乱呢!”
    这位王御医其实也就二十来岁的年纪,因着生了张娃娃脸,显得年纪更小了。可他一张脸总是板着,仿佛谁欠了他八百吊钱似的,也没问问许碧的身份,就拉着脸一通炮轰:“以为看了几本医书就能做郎中了不成?不怕血——你可知道这刀箭之伤根本不只是见血!你以为是你们女子绣花戳破了手指头?若是吓晕了,不知我要顾着谁!”
    这一通噼哩啪啦的话甩出来,王御医正眼都不看许碧,冲着被叫来的两个小厮一招手,就径直钻进里屋,呯一声把门关上了。
    沈云娇站在外头听了这一番话,险些笑出声来,扒着沈夫人的手臂小声说了一句:“真是自以为是。若是进去见了大哥的伤口便吓晕了,怕不要耽搁了王御医给大哥包扎。”
    沈夫人温声道:“别乱说。她一进门,你大哥便能起床了,可见她是带了福气来的。”
    沈云娇撇了撇嘴:“可大哥要不是为了来跟她一起敬茶,也不会又这般。好容易王御医说是病情稳住了,若虽因此又坏了,也不知她带的是福气还是晦气……”
    沈夫人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却板起脸拍了女儿一把:“住口!怎么就又坏了,别咒你大哥。”
    沈云娇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这母女两个说话的声音不高不低,旁边伺候的丫鬟婆子们已经有几个听到了,彼此都交换了眼色——这事儿可真不好说了,按说大少奶奶才进门,大少爷就能从床上起来,那这冲喜是冲得好了;可如今就为了看大少奶奶敬茶,大少爷这眼瞧着好似伤势又加重了,这……
    众人心中各有想法,但碍着有沈大将军在,却是都不敢胡乱议论。沈大将军平素不大管内宅的事儿,但定的规矩却很严,倘若被抓到了,饶你是谁,一律家法处置。沈家那家法,可是依着军中来的,谁若不知死,尽管去试试。
    外头一群人都在等着,里头沈云殊却坐在床上,还在一声声地咳嗽,只是咳得越来越慢了。
    王御医一面替他拆着身上的白布,一面有些疑惑:“少将军这又是演的哪一出?”怎么突然就又来个伤势反复了呢?
    沈云殊微微一笑,停止咳嗽,伸了伸腰:“总要露个脸,叫人看看我的确是伤重才好。而且这几日还要审人,恐怕这伤还得麻烦你一些日子。”
    王御医不由得往外头看了一眼:“我倒没什么可麻烦的,只是——”沈云殊这是演戏叫谁看呢?
    “不用看了。”沈云殊懒洋洋地说,“自打来了江浙,这家里就跟个筛子似的,总要挑个时候把人换过一次,堵上几个眼子才好。”
    他身上的白布已经被拆了下来,药油味儿反而轻了些。若是这会儿紫电青霜等人在,就会发现那股子呛得她们都要喘不过气来的味道,其实来自白布里的夹层,至于沈云殊身上,其实反倒没有那么重的味道。
    沈云殊肌肉紧实的后背上的确有一处箭伤,位置也确是紧靠后心,几乎是再挪半寸就会正中后心。只不过那伤却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深,现在已经开始愈合。
    王御医皱眉看了看那伤处,不十分满意:“还是扯开了些。你是不是跟人动手了?”
    沈云殊嘿嘿笑了一声,却不接这个话题,只道:“再说了,不但家里头这些内贼要往外传消息,外头怕是还有不放心的要进来打听,总要叫他们两厢印照,才会放心嘛。”
    王御医戳了他一指头:“少给我顾左右而言它。我就知道你肯定没听我的!虽说你身手好,但这到底伤在要紧处,万不可大意。别仗着年轻就不当回事,不好生养伤,老了有你受的!”
    他说着,又往沈云殊身上看了看,脸色才算和缓一些。
    沈云殊啧了一声:“你怎么还是这么啰嗦,真不知道在宫里怎么呆得住的。放心吧,我还要打仗呢,自然要好生顾着自己。说起来,老子打了这些年的仗,后背中箭还是头一回,这口气我可咽不下去!”战场上后背中箭,多少就有些转身逃跑的嫌疑了。沈云殊自十五岁上阵杀敌,身上自然是负过不少伤,可后背上挨箭,那真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偏偏西北呆了四年都没出的事,才到福建没多久就出了——可不是他转了身,而是这支箭,分明就是从“自己人”那里射出来的。
    他这会儿完全没有刚才在外头病得马上就要断气的模样了,只是一张脸仍旧青白蜡黄的,跟闪亮的双眼完全不搭。看得王御医一阵牙疼,没好气地道:“行了行了,别顶着这张脸说这样的话了……”
    沈云殊摸摸脸,又笑了:“别说,你这药水还真管用,擦过好几次脸也不带褪色的。前一阵子在营里他们用槐子水和香灰,我连人都不敢让靠近,生怕被看出破绽来。”
    王御医略有点得意:“那是自然。不然我怎么敢说让你搬回来?你那两个丫鬟伺候得那般精心,如今又娶了妻,可不得天天围着你转。若是一洗就掉色,还不立刻就露了马脚。”
    沈云殊拿起旁边的湿巾子擦身,叹了口气:“戏虽是演了,可这院子里多了人,好些事也不方便。”
    “我已经给你行了许多方便了。”王御医没好气地道,“今儿晚上我就在这里守着,你要做什么赶紧去做。顶多一天啊,多了我可拦不住。就算不说别人,你那位新婚妻子只怕是要进来的。啧啧,刚才在外头还说自己不怕血——我说,她不会也是来打听消息的吧?”
    虽说药油不曾直接涂在身上,但被浸着药油的白布包了几天,身上也难免留下气味。沈云殊不禁皱了皱鼻子:“还不知道许家是个什么意思——这味儿也真是够呛,这出去岂不是到哪儿都会被闻到?”
    王御医白了他一眼:“放心吧。用水一擦,出去的时候再洒上点这香粉,包你身上只有脂粉香。” 当初要呛人的药也是他说的,这会儿又嫌三嫌四。幸好他早有准备,否则岂不是还要落个埋怨?
    “脂粉香?”沈云殊一脸大惊小怪的模样,“这要是回来被人闻到了如何是好?”
    王御医恨不得把眼睛翻到额头上去:“那香粉味儿散得极快,等你折腾一夜回来,早就没味了!到底还说不说正事!”
    “这不就是正事嘛。”沈云殊从小厮手里接了一套紧身劲装,一边穿一边敷衍了一句,“说吧说吧。”
    “许家那边,已经把嫡长女的名字报了应选。”从京城过来,王御医自然也是带着消息的,“听说许大姑娘的确是才貌双全,至于这位二姑娘,据说沉默寡言,颇为懦弱,素来都是由着嫡母摆布的……”要说是这样的性情,应该也不会是来打听消息的吧?可她居然又说自己不怕血,这个……
    沈云殊摸了摸剃过须的下巴:“性情懦弱——夫人打听回来的,倒也是这个消息。”若不然,沈夫人也不会顺水推舟的就答应了许家。这种时候,她该拿出慈母的嘴脸来,一定要拿捏着当初的婚约让许家大姑娘嫁来冲喜,然后让他跟岳家成仇才是。横竖许家不过一个五品的闲官儿,便得罪了与沈家也没什么损失,有损失的只是他而已。
    不过现在沈夫人改了主意,也就是说即使她让了步,他也得不到什么好处。所以这位许二姑娘,首先在家中绝对是不得宠的,其次就是本人没什么本事。
    但是——性情懦弱?沈云殊不由得又想起来许碧像只□□似的趴在车辕上的模样。她手上还沾着血——大部分是樱木颈子里喷出来的,也有她自己的手被瓷片割破渗出来的——但是死死抓住车辕,到底也没有被狂奔乱颠的马车甩下去。
    一个敢杀人的女子,会是性情懦弱?沈云殊摇了摇头,喃喃地说:“她大约是真的不怕血。”
    “什么?”王御医没听清他说的话,也不深究,“即使她不是别有用心,你——”沈云殊的亲事,到底也是被毁了。
    所谓婚姻大事,无论男女,这婚事都是要紧的。沈云殊是沈家的嫡长子,少年从军,战功累累,他应当、也有资格仔细择选,娶一位淑女,相夫教子,掌家理事。可如今,他却娶了个一无是处的庶女——哦,模样生得倒是不错,可娶妻娶德,纳妾才纳色呢,更何况这位许二姑娘,说实在的,并不是那等端庄大方的模样……
    王御医不太想随便说一个女子的坏话,毕竟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又不是自己能决定自己生一副什么模样。可是以他之见,许二姑娘这相貌,就是那宠妃宠妾的模样,不像个正室样儿啊。
    沈云殊耸了耸肩:“人都娶进门了,只要不是心术不正,日后且看能不能教导罢。总不能退回去……”他岔开话题,“选秀的日子可定了?”
    他不提,王御医也不好揪着人家的妻子不停地议论,便答道:“应是定在六月中。”
    “六月?”才出了正月宫里就颁旨说要选秀,一般有两三个月也就足够准备了,怎的硬要拖到天气最热的时候?
    “听说是太后娘娘定的日期,说是陛下头一回选秀,必得仔细准备。”
    沈云殊眼珠子转了转:“听说这回陛下定了秀女须及笄方可?”新帝膝下犹虚,年纪略长一点儿的姑娘,宜于生养。
    “对。”王御医不知他什么意思。他到底还年轻,宫里太医院又是最要资历的地方,所以消息也不能算灵通。
    沈云殊轻轻一嗤:“承恩公府那边有位姑娘,好像生辰就是六月初的。”要是提前到四月五月里选秀,这位姑娘可就不合格了。
    承恩公,便是如今太后的母家,袁家。
    袁家世居江浙,出了不少人才,虽然做到高官的少,却也是不可忽视的大族。尤其自族中出了一位皇后,便愈发地兴旺起来。虽则最终有袁氏血脉的皇子在嫡位之争中身殒,但袁皇后仍旧成了太后,袁家也依旧意气风发。
    不过,如今袁家最得意的却不是袁太后的亲兄长承恩公这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