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节
“你感兴趣吗?”唐措转身询问。
闻晓铭疯狂摇头,他怎么可能对凶杀案感兴趣,但他仿佛看见唐措的眼里有光。靳丞莞尔,“这些应该都是范围触发,不要靠近就行了。”
三人遂走在路中央,笔直地从这条街走了过去。想要搞清楚现在永夜城的具体情况,阻止通路的提前打开,他们还是得去中心区那个礼物山一探究竟。
前方有个公交站,三人运气好,走过去没多久就听见“叮哐、叮哐”的电车声从前方的十字路口传来。
待列车行近,唐措看到列车员,没成想还是个老熟人。
“嗨,又见面了。”列车员正是当初f区的那个邓丽君发烧友,后来他升职到e区开起了摩的,还载过池焰。
现在在c区碰到他,可见他又升职了。
“怎么又开起电车了?”靳丞上车就往后车座看,果然又看见了那台熟悉的唱片机。
哪知列车员提起这个就化身黑猫警长,眼睛瞪得像铜铃,“您还说呢,上次是谁抢了我的摩托,让我吃了一肚子尾气不说,好不容易找到它,却是在废墟里扒拉出来的废铜烂铁。”
靳丞摸摸鼻子,想起来了。
当初唐措变身黑猫被困在黑铁囚笼里,好在这人载着池焰,带着开锁的咒语及时赶到。可深红在中心区闹出了大动静,他们急着赶过去,便直接抢了停在路边的摩托,绝尘而去。
后来他和深红大战,哪还顾得上一辆摩托?
“不过反正是永夜城的车,也不用我赔。”列车员摆摆手,笑容又明媚起来,“前几天我又搞到一张邓丽君的唱片,放给你们听啊。”
虽然每次见面,这两个人不是正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闹腾了些,但列车员对于他们的品味还是很有信心的。
不多时,美妙的歌声便开始在夜空飘扬。庆典的歌声却远去了,它不再粗暴地占领高地,而是化作现场乐队般的演奏声,隐约从中心区飘来,若即若离。
“叮哐、叮哐”的声音中,电车再次启动,带着他们穿过街区,一路往前。
各区的公交虽然并不互通,但都是可以进中心区的。因为坐在车里,他们避免了触发任务耽误行程,也将沿途的情形全部收入眼底。
传来阵阵惨叫声的百货大楼、突然出现在十字街口的旋转木马,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看不到。玩家们大多谨慎,不敢轻易靠近,可如今的永夜城处处都是陷阱,谁也不知道你是否仅仅因为踩中了一颗糖,就触发了游戏任务。
中心区,更是热闹非凡,远远看着就像是个灯火通明的巨大庆典现场。那里面人影交织,欢笑声和乐曲声像一条缤纷的彩带,将所有的灯火都缠绕在一起,照亮了永夜城的天空。
天空云雾缭绕,那是魔法列车的终点站。谁也不知道那云雾里究竟藏着什么,因为至今也没有人坐上过那趟列车。亦或是有人上去过,但无人知晓。
此时此刻,那云雾里竟垂下一根根发光的线条,似流星划过天空的痕迹。而那线条的下方,吊着一颗又一颗苹果。
云雾很高,苹果也很高。可偏偏有人拿着一根长长、长长的竹竿系着网兜,企图将苹果摘下。
那竹竿有多长呢?长似天梯。
“我们要进去了哦。”列车员的提醒声中,电车一头扎进了喧闹的海洋中。
闻晓铭趴在窗口往外看,大半个身子都探了出去。他对那天梯似的竹竿好奇得很,可很快,周遭的一切就让他目不暇接,再顾不上。
“叮铃、叮铃……”戴着贝雷帽的青年骑着自行车与电车擦身而过,来来往往的人惊呼着避让。
那些恰好转过来的人有男有女,穿着西装、旗袍甚至还有短打。再加上座下的这趟电车,眨眼间,他们便仿佛驶入了民国旧影。
人群里也有很多是玩家,从着装和神情来看很容易分辨。他们惊疑不定,对周遭的一切都保持警惕,与之相反的是npc们的有条不紊。
不论他们是什么人设,或神情倨傲或面黄肌瘦,都好似一直生活在这座城里,并无任何违和。原住民和闯入者的身份,在此时仿佛掉了个个。
前方也有一个公交站台,电车在站台前停下,穿着洋装的娇俏小姐挽着西装革履的绅士上了车,路过唐措和靳丞时,不禁多看了他们一眼。
唐措见她张了张嘴,似乎要说话,但靳丞动作更快,他牵着唐措的手站起来,礼貌地跟他们颔首致意,而后直接擦身而过。
闻晓铭见状,连忙跟上,三人不急不缓地下了车,列车员还在后头跟他们挥手,“下次再来光顾我的生意啊!”
电车开走了,露出街对面的情形。一位玩家正背对他们而坐,抬脚搁在小板凳上,让擦鞋匠给他擦鞋。
可他明明没有穿皮鞋,而是穿的白色运动鞋。从背面看,他与其说坐得笔直,不如说是全身僵硬,抓着座椅的手指骨节发白,似乎有点轻微的颤抖。再看他的脚,分明是被钉穿在板凳上,血从鞋子里汩汩流出来,染红了白色的鞋面。
擦鞋匠却好似什么都没看到,一直专心致志地擦着鞋子,只是越擦越脏,越脏就越要擦。
闻晓铭看着就觉得痛,“这是什么鬼游戏?”
靳丞耸耸肩,“他要是够果断,现在就应该砍了脚直接离开。”
这说话声不轻不重,对于永夜城玩家普通拔高的听力而言,恰好在可接收范围内。语毕,三人也没有多停留,继续往礼物山的方向走。
“中心区的游戏比各区要更体面一点。”唐措一边走一边说。
“确实更体面一些。杀机藏在细微处,血留在看不见的角落,大家都体体面面,就连npc也少有面目可憎的。”靳丞说着,耳畔忽然听见一道咔擦声,他回头,就看到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拿着个老式照相机的小个子男人在冲他笑。
准确来说,是冲他和唐措笑,刚才他拿照相机照的就是他们两个。
“还很防不胜防。”靳丞总结发言。
唐措也看过去,那小个子男人便做了个请的姿势,“二位先生,要不要进店坐坐,我好把刚才拍的照片冲洗出来送给你们?不瞒二位说,本店今天刚刚开业,你们是我的第一批客人,开门生意,不收钱。”
靳丞:“如果我说不呢?”
小个子男人登时露出为难的表情,“可我这照片拍都拍了,二位非常上镜呢,这么好的照片,不拿可惜了。”
这时,唐措对靳丞摇了摇头。他试过了,周围一米范围内已经被设置了无形的屏障,他们走不出去。
靳丞随即掏出一件东西丢给闻晓铭,“你先走,一个人尽量别忘前面去,想办法找冷缪汇合。”
闻晓铭知道轻重,因此没多说什么,点点头。靳丞给他的是量子隐形衣,这东西只有一件,所以刚才没拿出来。
为了保险起见,闻晓铭还戴上了面具,再把隐形衣穿上,整个人直接消失在靳丞和唐措面前。
“二位请。”小个子男人对闻晓铭的消失没有任何表示,仍笑眯眯地请他们进去。
进到照相馆里,唐措就被柜台后那整整一面墙的各式各样的相机吸引了目光。但令人奇怪的是,这家店里有那么多的照相机,相框却全是空的。
照相馆里四面墙,除了柜台后那面墙摆着相机,其余三面都挂着大大小小无数个相框,对密恐患者非常不友好。
唐措眯起眼,蓦地,似有所感,他抬头看向了天花板——天花板上竟也挂着相框,而那些相框里,有且仅有一张是嵌着照片的,一张黑白照片。
那是个扎着马尾戴着项链的女生,笑得很标准。背景是一片纯白,看不出是哪里拍的。
“二位挑挑吧。”小个子男人又从柜台里拿来了图册,让他们挑选相框的款式,并说:“我一并送你们。免费的,不要钱。”
唐措却道:“不,我买。”
小个子男人笑容不变,“客人不用这么客气,都说了开门生意,不收钱。”
唐措直接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放在柜台上,“我坚持。”
小个子男人看着那张红钞,嘴角抽了抽。在人民币飞速贬值的永夜城,一百块钱能不能买到一颗石头都是个问题,亏唐措还能付钱付得那么理直气壮。
“老板讨个好彩头吧,预祝你的生意红红火火。”靳丞从唐措的态度也看出了点什么,笑眯眯地看着小个子男人。
小个子男人盛情难却,终于还是同意收钱,但他同意后就态度骤变,透着三分的不耐烦,七分的冷漠,两撇小胡子微微上翘,尽显刻薄。
“自己选吧。”他看都没看那张红钞一眼,将手里的册子反面朝上,相框图册就变成了价目表。他随手丢给唐措,“既然你们非要出钱,那先前的就只能作废,重拍一次。”
语毕,他转身走回了柜台后,一边骂两人不识好歹,一边鼓捣照相设备。靳丞耸耸肩,偏头问唐措:“你看出什么了?”
“宝格丽的项链。”唐措再度看了眼相框里的姑娘。项链绝不是跟照相馆老板同年代的东西,所以相框里的姑娘不是剧情人物,而是玩家。
他们并非这家店的第一批客人,老板在说谎。
如果他们免费拿了老板的照片,恐怕他们就会成为这家店里的第二份作品,被挂在墙上了。作为一个npc,老板三番两次提起“免费”这个词,就是提示。
靳丞不由感叹,“我们措措已经是个熟练掌握副本规则的措措了。”
唐措低头看着价目表,头也不抬地道:“你能不能改掉叫叠字的习惯?”
靳丞:“不好听吗?”
唐措沉默片刻,“缪缪、小弋弋、措措,不特别。”
靳丞:“好吧,我接受这个理由。”
我以后叫你宝贝儿,标准北京腔,特别好听。
这是,小个子男人重重地拍了拍柜台,“选好了没有?”
唐措面无表情地将价目表递给靳丞,靳丞扫了一眼,同样面无表情。
单人大头照——点数50
单人风景照——眼睛1只
单人民国风韵体验照——灵魂1g
双人大头照——点数120
双人风景照——心头血2滴
双人民国风韵体验照——灵魂3g
*团体价请与老板面议
但更让唐措在意的是,这张价目表的抬头写了照相馆的名字——回忆照相馆。
靳丞也注意到了,但既然已经入局,那就只有继续,他笑盈盈地看着老板,“我们选双人大头照。”
120个点数,还付得起。虽然比起单人贵了点,但两个人一块儿也好有个照应。只是当他说完,余光瞥见唐措的脸,却觉得他好似有点抗拒。
只是这丝抗拒来得快去得也快,让靳丞以为是自己眼花,唐措怎么会抗拒和他一块儿做任务呢?
这时老板催着他们赶紧去白色幕布前站定,他要开始拍照片了,靳丞便把心头的这丝疑惑压下。
唐措神色如常,唯有他自己知道,刚才他是真的不想要双人套餐。
在这里拍照,肯定不只是拍照那么简单。回忆照相馆,“回忆”两个字是否有所指向?这是否代表着他们会看到从前的影像?
他不是很希望靳丞看到他死前的场景。
可他没必要为了未知的事情反而引起靳丞的好奇,于是便按捺下来,跟他一块儿站到了幕布前。
“看这里,不要动。”老板举着老式的闪光灯,一脸不耐烦地按下了拍照的按钮。
“咔嚓——”强烈的白光闪过,瞬间笼罩两人。
唐措心里那股不好的预感登时加重,而在他恢复视线时,不由心道一声:果然。
出现在眼前的,是2015年的夏天。那一天他很难得地拥有了半天的假期,但因为时间很短,他在驻地也没有任何亲戚朋友可以探望,于是只身一人走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
那是个很热的夏天,热得人心躁动。唐措的心情也谈不上多好,他怕热,便拐进了旁边的阴凉小道,熟料迎面碰上个抢包的混混。
后头女人的尖叫让唐措瞬间判断出实情,于是他飞起一脚,就把混混踹翻了。二十岁左右的唐措,比现在可还要酷多了,把混混踹倒在地时,他的双手还插在兜里。
只是谁也没料到那混混带了刀,他伤不了唐措还能伤别人。唐措为了保护那个女人,手掌上被划了一道口子,不是很深,但还是流血了。
说起来这真是个很老套的桥段。
等唐措处理好一切,他也没把伤口放在心上,打算随便去药店买点药擦一擦。可他刚走出那条小道,就看到路边了停在路边的摩托,和靠在摩托上的半年未见的教官。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