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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糖少盐:大家好,我是本文的小受
    (和声):我们是缺盐少油的养生组合……(笑趴)
    【备注】两个世界穿越是无缝对穿,无时间差。唐绍言穿过去的时候,小偷正在逃跑,所以唐绍言回来的时候,小偷才跑出大楼。
    第9章 新的发现
    唐绍言留在医院观察了一个晚上,在医生确认没有什么问题后,唐淮就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
    两人一起打车回了家,刚进家门,唐绍言就赶紧去柜子里拿了三个小罐子出来。三个罐子里分别装着菊花、红花和檀香,他每样都适量取了一些后,放入唐淮专用的茶杯里,加热水冲泡后,递到了唐淮的手里。
    “小叔,先喝茶。”
    这香红菊花茶是唐淮经常喝的一种食疗茶水,是唐父专门为他调配的,有着降低冠脉阻力,增加冠脉流量,改善心肌循环的作用,每天都必须喝上三杯才行。唐父认为是药三分毒,食疗虽然没有药剂那么有效果,但也是在潜移默化中补养着他的身体,从开始喝香红菊花茶后,唐淮一般很少发作心绞痛了。
    “行了行了,你快去洗澡,一会叔给你煲个汤喝。”唐淮微笑着喝完了茶,便赶着唐绍言去洗澡,顺便把衣服换了。因为胳膊上有伤,所以唐淮先用保鲜膜给唐绍言把左手严严实实的包好,然后才放了一缸热水让他洗澡。
    趁着唐绍言洗澡的时候,唐淮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请在他们家楼下开小超市的王阿姨送一点菠菜和羊肝上来。他准备熬点羊肝菠菜汤给唐绍言喝,毕竟他受了伤,还流了那么多血,不好好补补身体可不行。羊肝和菠菜都有着补血的作用,热腾腾地喝一碗,既美味又有营养。
    他虽然因为冠心病不能近油烟,但是用砂锅给唐绍言煲个汤还是可以的。
    楼下开超市的王阿姨很快就让儿子把唐淮要的东西送了上来,她和唐淮做邻居已经有近十年了,自然知道他身体不好的事,再三让他以后需要什么直接给她打电话,她让儿子送上来就是了,反正楼上楼下,又有电梯,方便的很。
    唐淮盛情难却,只得答应了下来,只是每次家里煲汤都会给王阿姨家送上一些。唐淮怎么说也是有着十几年厨艺功底的,又是祖传手艺,煲的汤味道那是绝对没得说。
    “唐叔,今天又做什么好吃的呀?”王阿姨的儿子王大山收了钱之后忍不住问道。他只有十三四岁,胖乎乎的非常可爱,非常爱喝唐淮煲的汤。
    “今天做菠菜羊肝汤,你们家里一会吃饭的时候过来拿汤啊。”王大山年纪还小,所以唐淮也就不和他多说唐绍言的事,只叮嘱他一会记得上来拿汤。
    “好嘞,谢谢唐叔!”小胖子高高兴兴地下楼去了。
    唐淮将羊肝洗干净,切成薄片,加少许料酒浸泡去腥后放进砂锅里,加上适量的水和调味料,就按下了煲汤的按键。接着他将菠菜洗干净,切成段放在一旁备用。菠菜可以等到最后再加,免得煮久了发黄,破坏了菠菜的营养。
    ——
    浴室里,唐绍言一边舒服的泡着澡,一边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右手小臂内侧的月牙印记。
    他觉得自己的穿越应该是与灵气有关,或许他可以通过运转灵力来试试能不能激活这个印记。
    不过他没傻得在浴缸里就修炼,免得月牙印记突然被激活,到时候他赤身裸体的穿回去,万一被人看见可就尴尬了。还是等一会吃完饭,他单独在房间里休息的时候,再试着修炼吧。
    等到洗完澡,换上了一套干净的睡衣,唐绍言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带着一点羊肉独有的气息,他吸了吸鼻子,空空如也的肚子顿时就叽里咕噜的叫了起来。
    “洗完了?快过来吃饭。”饭桌上已经摆好了两碗香喷喷的白米饭,还有一大碗菠菜羊肝汤。
    唐绍言欢呼一声跑了过去,拿起筷子就准备开吃。
    “你这孩子,这么毛毛躁躁的做什么,万一把伤口弄裂了怎么办?饭还能长腿跑了不成?”
    唐绍言缩着脖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唐淮,“小叔我错了,我这不是饿了嘛……”
    唐淮最是拿他没办法,轻轻用指关节敲了敲他的脑袋,就给他夹了一筷子菠菜,“多吃点菠菜,多喝点汤,对身体好,补血的。”
    唐绍言在唐淮絮絮叨叨的念叨中,幸福的开始吃饭。
    汤的味道自然没得说,羊肝去腥得当,没有一丝腥膻味,油脂都被菠菜吸收了,吃起来鲜美可口,加上少许的大葱碎末,更激发了汤的鲜味。叔叔火候掌控的好,羊肝一点也不老,鲜嫩多汁,口感嫩滑,让他根本就停不下筷子来。汤里的菠菜也是鲜甜爽口,不多时两个人就将这一大碗汤都给吃了个精光。
    唐绍言舒服的打了个饱嗝,虽然说这碗汤没有充沛的灵力,但味道却丝毫不比修真界的汤差。只是他肚子填饱了,嘴巴还馋着呢。
    他看起来未曾离开过,可实际上却在另一个世界呆了十几天,天天都吃得无比清淡,现在就想要大口吃肉来解解馋。
    “小叔,晚上我来做饭吧?我想吃红烧肉了。”汤虽然美味,可总比不上汁香味浓的大块肉解馋。
    “行,给你买个两斤五花肉。”这么个小要求,唐淮自然不可能不满足他。
    “小叔,再买点西芹、豆干和胡萝卜,我给你炒个西芹豆干吃。”唐绍言可没忘记唐淮的饮食习惯,冠心病必须得吃点清淡的,西芹炒豆干有着降压的作用,可以减轻心脏的负担,对唐淮的身体有好处。
    “好。”唐淮自然明白唐绍言的心意,微笑着答应了下来。
    吃饱了就犯困,唐绍言打了个哈欠后,就被唐淮赶着去卧室睡觉了。
    唐绍言关上卧室的房门,就盘腿坐在床上,开始运转羽灵诀,没有灵石,他也可以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只是多少的问题。他倒是不担心叔叔会突然进来,因为唐淮很尊重他的隐私,没有他的同意是不会随便进入他的房间的,而且唐淮是个网络小说家,每天下午都是他的工作时间,他会把自己锁在书房里,直到写完当天的稿子。
    可惜的是,现代世界的灵气十分稀薄,他将灵力运转了一个小周天,也没能吸纳到多少灵气,只得悻悻然地作罢,翻个身睡起了午觉。
    一觉睡到了四点半,唐淮已经完成了稿子,正在厨房里清洗食材。
    “小叔,你去休息,这些活让我干就行了!”
    唐淮拿他没办法,只得离开厨房,去客厅看电视去了。
    唐绍言将一条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用水洗干净,准备切成小块的时候,突然想要试试看用灵力“处理”一下这块肉,会有什么效果。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将灵力注入五花肉中,然后他就惊喜地感受到了五花肉中零散的光点,虽然数量少的可怜,颜色也十分暗淡,活性又差,可总比没有强。
    如果说春熙草所含的灵气是萤火,那么这块猪肉所含的灵气就是即将泯灭的星火。看来就算地球上的灵气再稀薄,也是真实存在的,世间万物在地球上生存,体内多多少少也会积累上一些。
    经过唐绍言灵力梳理后的五花肉,看起来变得更加的新鲜,肉质也似乎有所改变。因为这只是一块普通的猪肉,含有的灵气少的可怜,全部激发也没多少,所以唐绍言的灵力消耗的很少。
    他手脚麻利的开始将五花肉切块下锅,放调料,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看着肉块在他的手中慢慢变得红润油亮,香气四溢,让他十分有成就感,不知道这份经过“特殊”加工的红烧肉,会是什么味道。
    唐淮原本正全神贯注的看财经频道的一个专题报道,却突然被从厨房飘的馥郁浓香给夺去了心神,让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是不是他太久没吃红烧肉了?怎么会那么香?
    第10章 太好吃了(二更)
    唐淮正被香气勾得忍耐不住想要进厨房看看的时候,门外却传来了敲门声。他不得不先去开门,门一开就发现外面站着好几个人,全都贴在门上,一副恨不得能够穿门而入的架势,看得他都愣了愣。
    “汪老师,小孙,还有王阿姨,张阿姨……你们这是……?”
    孙杰是个二十多岁的白领,刚刚下班回来,就在楼道内闻到了这个香得不得了的味道,顿时让他感觉到饥饿,他当时就立刻四处找寻香气的来源,最终确定是唐淮家里传出来的。只是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去敲门讨要吃的,一时间在唐淮家门口踌躇不已。
    结果想不到这味道竟然越来越香了,连唐淮家对门的大学教授汪老师都坐不住了,一开门就和站在门口的孙杰撞上了。两人互相尴尬了一会,又遇上了后面陆陆续续被香气勾引来的其他人,最后就连在楼下开小超市的王阿姨都过来了。
    还是王阿姨性格更直爽,干脆利落的敲了门,见唐淮来开门,便直接开口问道,“小淮啊,你在家做什么好吃的呢?这味道都飘到楼下去了!”
    “是啊是啊,实在是太香了。”其他人也附和道。
    “不是我做的,是绍言想吃红烧肉,自己在厨房捣鼓的。”
    “啊呀,原来是绍言做的啊?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手艺都是这么的好!”
    好话谁不爱听,唐淮听到侄子的手艺受到夸奖,自然也是高兴的。
    “小淮啊,你看这红烧肉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你能不能问问绍言做的多不多?能不能给我们分个一两块尝尝味道?”虽说两家关系亲近,可王阿姨这么说的时候,也是脸上有点火辣辣的,毕竟这是人家孩子做来自己吃的,他们这么多大人堵在人家门口蹭吃的,实在是有些丢人。
    可这股香味实在是太诱人了,让他们根本就挪不开步,这要是吃不到嘴里,恐怕这一个晚上都睡不安稳了。
    “行,我去看看,我买了两斤肉,应该能匀出来不少。你们要不要进来坐一会?”
    “不了不了,我们就在门口等着就行了。”他们这么多人来蹭吃的,哪里好意思进门呢。
    唐淮也不勉强,就去了厨房,把邻居们的请求和唐绍言说了。唐绍言当然不是那种小气人,这肉虽然是他用灵力处理过的,但并非灵兽肉,所含灵气少得可怜,再加上邻居们也就想每人分个一块尝尝鲜,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很快唐淮就端着一小碗红烧肉出来了,白色的瓷碗里,一块块红彤彤油亮亮的五花肉切的四四方方堆叠其中,肥肉一颤一颤的,仔细看似乎还能看到隐约有酱红色的肉汁顺着表面滑落,看得门口那几人都用力的吞咽起了口水。
    “对不住啊,绍言把肉切的块有点大,所以大家可能每人只能分一块了。”唐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事没事!一块就够了,一块就够了!”众人的眼睛全都直勾勾盯着碗里的肉,确实切的很大,这么一块估计就能顶他们自家做的两块。
    “那行,家里的碗筷不够,还请大家拿回去自己分一分吧。”唐淮将装着红烧肉的碗交给了王阿姨。
    “没问题,多谢多谢!”众人连连道谢。
    等到唐淮将门关上,那些人谁也等不及回家拿碗筷来分,纷纷直接上手捞了一块肉,然后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
    肉是刚出锅的,非常烫,可谁也舍不得把到嘴的肉吐出来。这红烧肉唐绍言应该是焖了很长的时间,精肉部分又酥又软,肉层紧而不僵,一丝一缕都清清楚楚,但又能轻易地咬断。肥肉更是直接入口即化,猪肉的油脂全都被煮了出去,一点都不觉得油腻。更重要的是它的味道一点也不辜负它那霸道诱人的香气,香甜软糯,鲜嫩多汁,咀嚼间满满的肉汁充斥口腔,尤其是那肉皮,也不知道是不是炒过,竟还带了些焦香的味道,让这一块红烧肉的味道变得更加丰富。
    不知不觉间,一整块肉就都下了肚子,众人都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看着空空如也的碗眼神哀怨,怎么就没了呢?
    “天啊!这红烧肉简直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没有之一!”
    “是啊是啊,我也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
    “突然后悔唐家私厨还在的时候没有去吃了。”唐绍言的厨艺肯定是传自他的父亲,唐父之前开着唐家私厨,可他们都不曾去吃过,主要是因为唐家私厨的价格不便宜,又是主打的药膳,他们都觉得药膳主要卖的还是补身的效果,味道肯定好不到哪里去。现在想来,真是不知道错过了多少美味,简直悔不当初。
    “不知道绍言还不会把唐家私厨开起来?”他们真心希望唐绍言能够子承父业,把餐馆重新开起来,这样他们以后嘴馋也能有个地方打打牙祭了。毕竟蹭吃这种事,偶尔为之还行,如果天天去蹭就实在有些讨人厌了。
    “我看悬的很,绍言马上就要上大学了,哪有空开店啊。”
    “那不是还有他叔……”那人话说到一半,突然想起唐淮的身体,不由地叹了口气。
    “不行!我得去四喜楼买一份红烧肉去。”四喜楼是离他们小区最近的一个大酒楼,价格有点小贵,但味道很好,基本上一直都是顾客盈门的状态,只有去四喜楼吃上一大盘红烧肉,才能解了他的馋虫。
    “我也去我也去!”好几个人纷纷响应,一起急匆匆地向楼下走去,一边走还一边不着痕迹的将刚刚抓过肉的手指头塞在嘴里不停吸吮。
    “那我去还碗。”等到众人都离开了,王阿姨才做贼似的拿着碗下了楼,去家里的电饭锅里盛了一大勺白米饭,装进碗里拌着吃。这酱汁可是好东西啊,要不是刚才人多,她真是连舔盘子的心都有了。
    唐淮并不知道外面所发生的事情,他的心神也全都放在了餐桌上。
    晚饭是很简单的两菜一汤,一碗红烧肉,一份西芹炒豆干,一碗番茄蛋花汤,有荤有素又营养,两个人吃是完全足够了的。唐淮平日是吃清淡的吃惯了的,对于荤菜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执念,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视线总是不自觉地落在那碗红烧肉上,就好像有什么神奇的魔力一般。
    “小叔,你多吃点!”唐绍言非常贴心的给唐淮夹了一筷子西芹,然后给自己夹了一块红烧肉。
    一口下去,唐绍言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要升天了。在吃之前他就想过应该会很好吃,却没想到会是这么好吃!果然还是大口吃肉最爽了!
    看着侄子吃的如此香甜,唐淮看着自己面前的西芹炒豆干就有些嫌弃了,只是他的身体情况摆在那,红烧肉这么油腻的东西,他肯定是不能吃的。
    于是他只能夹了一筷子西芹送进嘴里,本以为会食不知味,岂料这西芹居然味道十分鲜美,而且还脆嫩多汁,一下子就勾起了他的食欲来了。接着他又尝了一口豆干,也不知道唐绍言是怎么做的,平时吃起来干巴巴的豆干,竟然变得绵软弹滑,而且还有一股独特的鲜甜味。
    “绍言,这西芹炒豆干你是怎么做的?怎么会那么好吃?”唐淮忍不住问道。
    “最后焖的时候我没有加水,而是放了点肉汤在里面,叔叔你放心,我加的不多,肯定不会增加胆固醇含量的。”唐绍言知道灵气是个好东西,他其实也想用灵力把西芹和豆干都处理一下,可是又担心叔叔的身体承受不住灵气的冲击,考虑再三后才只加了点肉汤在里面,希望肉汤里蕴含的些微灵气能够对叔叔的身体有所帮助。
    “原来如此。”唐淮以为是素材里加了荤汤才调出了鲜味来,于是便继续吃了起来。
    父亲做的红烧肉一直都是唐家私厨的招牌菜,不少老饕和食客都慕名而来,唐绍言的做法自然也是跟着他学的,从选料到加工到炒肉再到烧肉,全都十分细心。五花肉选的是连皮在内肥瘦夹花至少五层的,切成块后先用热水汆烫,再用冷水和料酒浸泡,然后无油干炒一遍以达到肥肉出油,瘦肉收紧,并增添其焦香味的目的。而让红烧肉能够变得软烂的秘诀是在最后焖煮的时候,放上一点香醋,松化肉质,使其更容易烧的酥烂。
    在穿越之前,他做的红烧肉最多也只能做到父亲的八成水准,可如今这碗红烧肉,已经远远超过了父亲的手艺,并不是因为他的厨艺突然之间精进了多少,而是因为经过灵力处理过的五花肉,激活了其中含有的少量灵气,另五花肉的品质发生了改变,味道自然就变得更好了。
    唐绍言对红烧肉的味道非常满意,总算是把他憋了多日的馋虫给解决了。
    吃完饭后他回到了自己房间,感受了一下自己收获到的灵气情况。果然灵兽肉不是普通的猪肉可以比拟的,这一整碗红烧肉全部吃完的灵气,还比不上修真界的半碗灵米粥。
    不过他也不算太失望,总归是可以积少成多的嘛,随后他便闭目打坐炼化起了体内的灵气。吸收回来的灵气,比他消耗掉的灵力要多出一些,看来就算他以后没有办法回到修真界,也可以利用这个方法修炼。
    结束修炼后,他卷起袖子查看自己右手小臂上的月牙印记,惊喜的发现它似乎有了一点变红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