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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四章 李文凤
    镇西头有个杏花溪,镇里的人都爱在那边浣纱或者洗衣裳,早晨过去,常常听到棒槌捶衣服的声音。梳着大辫子的瘦弱姑娘仔细的用瓦罐装了水,朝家中走去,她虽然瘦弱但面容机灵可爱,年纪有十七岁了,看起来却不过十四五岁。
    把从杏花溪打来的水,轻轻的洒在后院的花朵上,仿佛浑然天成的花上的露珠儿一般,又好看,又自然,看起来生机勃勃。
    屋里的人又咳了起来,文凤在衣裳上擦了手,快步进屋。
    屋里黑漆漆的,彼时绍兴的有钱人家用起了电灯,一般的人家也有油灯。可文凤家里常年给母亲治病,父亲又烂赌,祖宅都给卖了,一家人住在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小房子里,这还是族人体恤,故而给的这间屋子。
    给也不是白给的,文凤的小姨就被族里的某位族老卖了,乱世人不如太平犬,家里人再难过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去。
    想到这里,文凤就咬牙切齿,她恨李家人,却又要受到李家的庇护。
    “妈,我给您倒点水吧。”她看着母亲,也是满脸愁容。
    文凤的母亲庞翠霞早年也是族中有名的人物,她丈夫是庶子,凭着她一张巧嘴过继到了李家族长的名下,可惜好景不长,李家的族长吃大烟死了,丈夫在族里没有威信,后来也吃上大烟,还有了赌瘾,家也败落了。
    现在看她骨瘦嶙峋的脸,很难看出她曾经差点做了李澹填房的人,她已然是落魄到连浆洗婆子都不如了。
    “不用忙活了。”庞翠霞连连摆手。
    她这病还能熬几年,左不过是拖累女儿罢了,她已经是看日子了,早把自己当成是将死之人了。
    “妈,明日我去赶集,若是多卖鞋花,我给妈买一只鸡,鸡汤最是养人了。都是文凤没用,才让妈成日吃糠咽菜,没得好日子过的。”文凤很是自责。
    庞翠霞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庞,叹了一口气:“你不必给我买这些,你把钱都存好,你这么大的姑娘,也该为自己打算了。”
    “妈,您说什么呢?”她才不想为自己打算,嫁人有什么好的,隔壁的二堂叔看着斯文,结果把二堂婶常常打的起不来身,镇东头的李太太江氏,难得的美人,又如何,在她婆婆面前战战兢兢的,屁都不敢放一个。
    她生于市井,虽然顶着李家小姐的名头,却是个和下九流打交道的人。越是如此,就越讨厌男人,恨天地不公。
    但同时她也知道母亲最大的心愿是盼着她嫁人的,她也只能在她面前应付一二。
    庞翠霞终究叹了一口气,就着女儿端的手喝了一口,却又是惊天动地的咳嗽。
    “文凤小姐——”
    外面传来叫喊声,文凤对庞翠霞使了个眼神,出门一看,倒是认识的人。利妈也一笑:“文凤小姐,我是来找您买花的,我们大小姐结婚,想摆几盆花到园子里,太太说照顾族人生意,又说您的花一向好,所以我这就来了。”
    有钱不赚王八蛋,一听生意上门,文凤立马堆起笑脸:“原来是文鸾的婚事要用的啊,您看您要买几盆,我再多送您一盆,也当是给文鸾的贺礼了。”
    本来文鸾结婚是族里上下都请遍了,文凤虽然爱钱,但知道自家没钱去送份子,所以并不打算去,但人家上门做生意,总得说些讨喜的话儿。
    利妈看了看几盆野芍药和菊花,便定了,文凤也帮着一起搬到李家去。一路上遇到的族人多,人人都在说文鸾许了个好人家,还有不少人跟利妈打听文鸾嫁妆的事。
    尽管知道这些人不知道李家真正的空架子,但为了李家的声誉,也为了江氏的名声,利妈肯定要吹嘘一番了:“说起来现在又有谁的日子好过了?可咱们家的老太太太太,都疼我们大小姐,不仅把大姑爷的聘礼全部还回去,我们自个儿还拿了几十抬嫁妆出来。”
    “哟,这可真是难得,你们家大小姐都这样了,到了二小姐,那不是更多了。”路人起哄。
    利妈矜持一笑。
    这就是官宦人家的旧仆的样子了,常常有种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模样,就是落魄了,那也得吹牛。
    外边的人不知道,都十分羡慕。
    红木门打开,文凤小心翼翼的跟在利妈身后走,她在心里感叹,这宅子可真大呀!还未走到园子里,就见穿着嫩绿袄裙的美丽姑娘走过来,她似乎和自己差不多大,但面庞十分精致好看,优雅的就和戏台子上的大家小姐一样。
    利妈忙躬身问安,文静乍一看还没认出文凤来,现在倒是记起来了。她就是前世的陆二太太,那个似乎和宗司令的太太沆瀣一气的人,可现在的她完全看不出来十年后的样子。
    她想自己和李文凤无冤无仇的,她想除去的人应该是陆三爷,只是恰好宗司令太太想报复自己,故而二人合谋。
    她以为见到仇人会恨,却没想到心中还有一丝解脱,因为她终于离开了前世的糟粕环境,可以重新清清白白的做人了。
    无怨也无恨,什么都是重新开始。
    文静微微一笑:“利妈快带人去吧,我这就给太太请安去。”
    利妈看着远去的文静,自豪的和文凤炫耀:“这是我们家二小姐,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人品贞静大方,我是她的乳娘。”
    她都这么说了,文凤问弦歌知雅意道:“我看利妈真是个能干人,二小姐一看就十分出众,日后怕是有大出息的,说来说起还是利妈你会调理人。”
    把伺候说成调理,就是利妈听了,心里也觉得如熨过一番,还故作谦虚道:“文凤小姐的嘴可真甜,我哪里敢当什么调理,二小姐那是小姐,我不过是佣人罢了。”
    文凤趁机道:“利妈真是规矩好的很,就这样还这么注意言辞,我们小门小户的,常常是想什么说什么,若是日后说错了话,您可别见怪。”她意思是自己说的话完全出自本心,用意在抬高利妈。
    利妈心里也门儿清,但同时也对这李文凤印象那是好的很,觉得她机灵会说话。
    ☆、第5章 婚礼出丑
    但凡人都不喜欢溜须拍马之人,可一旦这拍马的对象是自个儿,那自然又不同了。利妈也是如此心理,文凤又怎会不知?这也是她一个姑娘家在镇上卖花卖出名头来的原因,一来得意于她的花便宜、摆放的也好看,二来也是因为她的这张巧嘴。
    也因此利妈和文静说话的时候,提起李文凤说的都是好话,言语中颇为同情她。
    文静把洗干净的大枣用帕子托着放入嘴里,吃完优雅的吐出核来,才道:“这几日喜棚也扎了,这族里的亲戚原本就是要请的,您既然可怜她,何不叫了她来?”
    重生回来的这些日子,文静出自己房门都是极少的,她除了请安,只能待在自己房中。不是她不想出去,而是真的出不去,二门外是厨房、佣人们住的地方,一靠近她都知道被人看成不安分。
    还好利妈是她的乳母,不忙的时候能常常陪她说说话。
    “说是一家人,可文凤的爹李游那是个败家子,赌博抽大烟样样来,太太就是请了她们,她们也不会来的,她们家哪有闲钱凑份子。”利妈固然认为李文凤不错,但是也知道大小姐的婚礼上能出现的最好都是家世清白的人,这等和赌沾上边的人来了也是触霉头。
    “这倒也是。”
    文静现在还未出嫁,按照家中的规矩还不能够挽髻,只能梳大辫子。利妈拿了一把梳子替她梳发尾,偷偷的道:“大小姐那边听甘草那个小蹄子说她准备了一双大鞋,里边塞了棉花,预备结婚的时候穿那个的。”
    看来文鸾还是打算和前世一样的做法,文静叹了口气:“那我妈知道吗?”
    “太太就是知道了,又能说什么?那吴姑爷是个新派人,就不喜欢小脚女人,咱们大小姐要嫁过去,总不能一开始就露怯吧。再说了——”利妈停顿了一下,“大小姐毕竟是老太太抚养长大的。”
    哎,文静只能感叹重生的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
    李家很久不曾办过喜事了,亲戚族人到齐了后,郎氏为了表现家中的好教养,故而叫了文静过来。济济一堂的仙鹤居,人们错落有致的站着,文静太知道郎氏想要的是什么了,进门先蹲福,上半身微微倾斜,下半身直直落下去,左腿半蹲,右腿跪着,手要放在腰部右侧,这个行礼是半分都错不了。
    郎氏看她行礼这样标准,心中满意,还要对四周的女人们谦虚:“这是我家二妞妞,打小就粗心大意,请安也是这样,我就没见过动作比她还不如的人。”
    这个时候文静要越发表现得脸上羞愧,轻垂臻首,等着旁人开解。
    她所料没错,立马就有人跳出来夸赞文静:“老太太,这气派可不是一般人才有的,瞧瞧,多气派啊,若是我家的闺女这般懂礼,我也不会这么愁了。”
    还有族人道:“您就让二妞妞起来吧,别委屈了孙女。”
    郎氏这才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你起来吧。”
    起身时不能拖泥带水,还要利落的起身,同时上半身不能晃,一定要入行云流水般才行。文静也正是这样做的,她起身后,接过顺婆手中的洋火,划了一根,帮老太太点燃水烟,烟气一冒,水烟点好了,文静便安静的立在郎氏身旁。
    一站就是两三个小时,听着女人们说话,有时候替着顺婆的事情,帮长辈们端茶递水,以表客气。
    这样的事情就像郎氏和江氏说的,这是长辈在抬举晚辈,所以让她出现在众人面前,有意给她表现的机会。
    诉苦?诉苦就是不孝,就连利妈也不会站在她这边。
    左腿站的全麻了,还要直直的站着保持微笑,还好苏婶过来说开席了,文静才逃过一劫。她知道文鸾那边没有交她过去,她直接去了就是不知趣,遂打算回房去,刚走到廊檐下,就看到一瘦高的青年。
    他头发全部往后梳着,油光发亮,脸上似乎在逡巡,身上穿着黑色的上衣和裤子,看到文静,咧嘴一笑。文静也欣喜非常,面前的这位青年文诤,是她的哥哥,在杭州读高中,看来是今天才赶回来。
    “静静,我正在找你呢。这次从杭州我带了几本连环画回来,你肯定爱看。”李文诤指了指手中的几本小人书。
    文诤读书成绩一直不是很好,家里的人都担心他考不上大学,所以不让他经常回来。只可惜她这个哥哥前世也没有考上大学,后来父亲李澹也没个进项,李文诤高中毕业就去工厂,直到她死之前,她的哥哥过的更是一日不如一日。
    但她们兄妹之情还是很好的,至少当年她被宗司令欺辱,唯有哥哥还能说几句公道话,想去替她讨回公道,可惜当时祖母装死,逼的哥哥不能出头也就罢了,还草率的替他定了一门婚事。
    女方也是个小脚女人,很会装像,表面唯唯诺诺,其实十分悍。把哥哥整的成日都不愿意回家,天天拿着孩子做威胁,一家人过的鸡飞狗跳。
    文鸾她改变不了,可唯一对她最好的哥哥,她一定要改变他。就是不读书,也要给他一个好出路。
    看傻哥哥举着小人书,文静心里很是感动,“好啦,你给我吧,我拿去房里。以免被顺婆看到,还以为你又专门替我买这些,不爱学习了。”
    文诤挠挠头:“那好吧,爸还在前面让我去招呼客人,那我就先过去了。”
    文静点点头,柔声道:“那哥哥快去吧。”
    还是和以往一样,不外乎是《水浒》或者《三国志》,这都是她前世看过了的,里边不知道是不是错夹了一本书《妇女杂志》,这本杂志通篇在写某女校招生,再有当代妇女就业的情况。
    杂志中说“男女平等”,又举例某女性教育家创办了学校,这所学校所教的有科学和文化。文静能识字,这是江氏素日爱抄佛经,也会偶尔让文静跟着看账本,她还算聪明,使得一些字,可明明都是认识的字,放在一起她却不懂了。
    可这本杂志在她印象里留下来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上面刊画的读书的女子,她们能聚在一起遍游中国,如男子一般,实在是令人羡慕。
    不知不觉,她已经看了许久了,利妈送饭晚了,她也无所察。
    所以文鸾绣鞋掉了的事情传回来,利妈都跟着尴尬,当然还是埋怨吴少爷的比较多:“二小姐,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大小姐是小脚,还不是为了姑爷的面子才故意用大鞋的,这姑爷也太不给面子了。”
    现在文静已经看开了,她淡淡的道:“本来这事说出去大姐也不占理,既然不想放脚,当初又何必答应姐夫。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了这样的丑,再怪姐夫也于事无补。”
    “哎呀,哎呀,二小姐,这话可别去外边说。”利妈看着淡定翻书的文静。
    文静笑了一下:“我知道。”
    **
    早上客还未走完,文静先去江氏那里,和她一起去仙鹤居。不知道是不是儿子回来了,即便发生了文鸾的事情,江氏脸上还是柔和的。
    今日李家大爷李澹也在,他是文静的父亲,看起来面白无须的一个中年人,在他身上能看到儒雅二字。他对待儿女一向都是极温和的,文静笑着过来请安,李澹从桌上拿了一块白玉方糕递给她。
    “静儿,你大姐已经出嫁了,老太太那儿想必很是寂寞,你要常常过去陪伴才是。”
    从某一方面来说,李澹这个人算得上十足的孝子了,宁愿委屈自己妻子和儿女,也一定要孝顺老太太郎氏。
    文静自然是忙不迭答应。
    一家四口一齐过去请安,路上李澹走在最前面,边走边问文诤学校的事情,江氏迈着小碎步,始终不过超过丈夫,在后边走着,脸带笑意。
    郎氏并不喜欢把家中的丑事和大家诉说,即便是一家人也是如此,她怕亲戚们笑话,还和江氏道:“有些亲戚能来一次已经不容易,她们走的时候,你回送些东西过去。”
    家中的情况,已然是捉襟见肘,江氏只觉得牙都要咬碎了,舌头上好像起了几个燎泡一样,嘴张了半天。郎氏仿佛没看见一样,李澹不了解庶务,但也知道家中并不富裕了,赔笑帮妻子说话:“已经足足安排了两日的酒席,雨霏把她的最后一套首饰也当了,这回送就算了吧。”
    寡妇独子,以前郎氏脾气也没这么唯我独尊,自从李老爷过世了,李澹和江氏都是和顺的性子,郎氏就越发专横了。
    就像现在她也知道家中的经济,却偏偏要为难儿媳妇:“你是主母,让亲戚们说我们家穷酸,这不太好吧?”
    文静本是安安静静的听着的,若是前世,她是万万不敢张嘴的,但现在她发现记忆中的父亲好像和现在的父亲不一样。现在的父亲保持着几丝文人的习性,虽然孝顺,还能帮着江氏说话,跟他记忆里酸腐味重的父亲不大一样。
    “妈,我那里还有一套头面,都是金子的,您拿去当了吧。您现在除了几身能穿出门的衣裳,哪里还有什么钱。”
    江氏没想过女儿会当众这么说,她有一丝害怕,郎氏更是气了个倒仰:“二丫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怪我老婆子在克扣你母亲?”
    文静还未说话,李澹就忙解释道:“妈,孩子,也没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