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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4节

      本来这事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办呢,结果儿媳妇怀孕了。
    这不,契机来了。
    为什么说是契机呢?因为两人不结婚,这就有房子的问题要解决了。
    要是常秋云跟林百川不是两口子,那她就是普通的职工。这职工占着这么大个院子这么长时间肯定不合适。人家服务社地方不够,所以,后勤上就说了,“要是不是两口子呢,咱就考虑另外分房了。”
    分房要带着婆婆住,要带着儿子媳妇还有将来的孙子孙女住,这不现实。
    大原和辛甜呢,不在一个单位,想要分一套房,轮不到他们身上,不是双职工嘛。为此辛甜都已经想着换单位了。一一五还有附近的派出所税务局还有其他的厂子和单位,打算申请在那一片,再建一个托儿所。托儿所得有医务室,辛甜想去。
    如果去了托儿所,丈夫不管是那一片的哪个单位,都会默认她是本单位的人,分房会有他们的一份。
    常秋云呢,又觉得怀着孩子去托儿所照看孩子,比较累。而且,将来这还有大垚呢。孩子回来住哪?
    另外分房,又是单间,还是会很不方便。
    林百川就说:“放着我那边的小楼不住,非得麻烦部队。咱本来就是两口子……再说了,你有没有想过,这辛甜要是生了,孩子谁带?太小总不能带去托儿所吧。伺候孕妇,伺候产妇,照顾孙子孙女,这不都得你来干吗?辛甜没妈,娘家没人,这个时候你不照看,谁照看?要是照看家里,工作怎么办?你不工作,占着房子合适吗?所以我说,搬去小楼那边住。那边房间多,孩子们都回来也住的开。我一个人的工资,够家里的开销了。”
    牺牲儿媳妇跟牺牲自己比起来,当然是牺牲自己了。
    常秋云不可能叫辛甜耽搁工作。
    而她自己不工作的话,家里就只有她和老太太是吃闲饭的。老太太还跟着妞妞,不要家里负担。一个师长级别的工资,养家是绰绰有余的。
    不一块住,大家把这叫矫情。
    一块儿住,反倒一群人说:早该这样了。
    于是,两人把孩子们都召集在一起,说了这么一项决定。连晓星和苏瑾也叫来了,一起给说了。
    林百川还跟晓星道歉:“你的卧室给你留着,钢琴也给你放在你的卧室去了。门是锁着的……”她把钥匙递过去,“想回来住就回来住……”然后才道,“上面还有三个房间,大原妞妞的都有,还有一间空着给大垚。一层我跟你们娘住,有老太太一间。剩下的一间是我的书房。”
    反正是能挤得下。
    林晓星把钥匙接过来又给了常秋云:“我要回来就回来了,不回来的时候,房间要是用的上,就用吧。”
    常秋云愣了一下就把钥匙接过来:“房间我常去打扫,不动你的东西。”
    这事就这么定了。
    唯一不知道怎么安置的就是那只奶羊了。实在没办法了,在小楼的外面栽了个木桩子,把养拴在木桩子上,又是窝棚又是石槽的给放好。
    它可是功臣。
    只要家里还要添孩子,就离不了它。
    最高兴的就数老太太了,一家人总算是还是一家人了。没有比这更欢喜的了。
    天热起来了,筒子楼住着就不怎么舒服了。
    老太太带着孩子,直接回林家了。丹阳自己都说:“……二楼……吹风……凉快……”
    是说林家的二楼,只要两边的窗户打开,穿堂风从二楼过,特别凉快。她挺喜欢去的。
    行吧!喜欢就去吧。
    老太太不受罪,孩子也不受罪。
    家里没别人了,晚上关了门,终于不用穿的一本正经了。
    热吗?热可以脱啊!
    脱啊脱的,脱的更热了,浑身都燥热,完成了一场在夜间由男女双方配合才能完成的激烈运动之后,去阳台再冲洗一番,躺床上睡果然就更舒服了。
    窗户可以打开,有纱窗不会进蚊子。但是纱帘一定得拉好,否则就走光了。一楼就这点不好。
    半夜的时候,林雨桐突然觉得手电筒的光一晃而过,她猛的张开眼,左右看看,只有被风吹的鼓动起来的窗帘。她又缓缓的躺在,家里的窗帘是带着扣子的,拉上后就挂在墙边订着的钉子上。一竖排下来五六个。从外面想拉开帘子,那是不可能的。
    手电筒的光确实照进来过,但接着没动静了,林雨桐还当是谁下夜班了,拿着手电筒乱照呢。
    结果这才躺下有点睡意了,就猛的听见一声尖利的叫声,是个女人的声音。
    四爷一下子坐起来,穿上裤子就下床。林雨桐套上睡衣,那边四爷就已经把灯打开了。外面是杂乱的开门声和脚步声。
    这个问一句‘怎么了’,那个问一句‘谁喊的’。
    喊起来的是庄婷婷,“我起来给孩子喂奶……”之前她给钱思远生了个闺女,取名叫钱多多。“给孩子喂奶……我也没开灯……正给孩子喂着呢,就见有人拿着手电筒拨开我家的窗帘朝里面照……思远追出去了……”
    第1213章 旧日光阴(25)三合一
    这边的话音才落,那边桂兰就喊:“赶紧追啊……我家的帘子都被挑开了……”
    窗户是那种老式的朝外推的窗户,这种窗户不是每家都装窗纱的。百分八九十的人家,窗户都是纸糊的,窗纱这种东西太奢侈。
    林雨桐家的窗纱不是后世那种各种任选材料的窗纱,现在哪有那玩意?
    纱窗纱窗,那就是纱做的。而且是要拆装的那种。想要开窗户,那就得把窗户先打开,然后再把纱窗钉上去。要是想关窗户,纱窗就得取下来。夏天嘛,一般关窗户的时候不多,都是等夏天快过去了,天也确实是凉了,这才把纱窗取下来。而且林雨桐家有个好处,就是外面有个阳台。这纱窗都是安装在阳台的窗户上的,要是晚上实在是凉了,把跟阳台相通的窗户和门关上就行。平时完全可以不动那纱窗。为了安全,阳台上的帘子都是带着扣子的。当然了,真要是有人动了歪心思,一把刀子就能轻易的划开,只有遮挡窥探视线的作用,至于防贼,那是做梦。不过不管是啥样的纱窗,那也都不具备防贼的功用啊。
    纱窗就是防个蚊虫,至于说装卸不方便开窗之后的蚊虫问题,这个不用担心,稍微有点条件的,都有蚊帐。没蚊帐的,不是还有蚊香吗?买不起蚊香的乡下,也有很多土办法驱蚊子。再要是条件达不到,那就挨着。咬着咬着,就不觉得咬了。
    所以这夏天,窗户洞开,没有阻隔,最多就是拉上窗帘。算是一种常态。
    这种窗帘,个子高的人伸手可以从外面扒拉开。
    不过也是厂里的治安好,从来还没有发现这一类的事情。
    桂兰在里面一喊,张宝柱就跑出去。紧跟着楼道里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往回跑。
    四爷轻轻的推了一把林雨桐,示意她回家,才跟着人往出走了。
    男人一走,女人们倒是不敢回屋里了。就跟屋里有洪水猛兽一般。
    林晓星靠在门口,一手扶着腰,一手抚摸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好似在安抚肚子里的孩子。然后她左右看了看,就低声跟林雨桐道:“姐,我想上厕所。”
    大肚子孕妇,尿频。
    而林晓星这种人又是那种绝对不会在屋里的尿盆解决的。那就只能上公共厕所。
    楼里的厕所在楼道中间。正对着楼门的是水房。水房的一边是男厕,一边是女厕。从这头走到厕所的位置,要走二三十米才能到。而且,估计现在这种情况下,她自己是不敢去的。
    林雨桐就说:“过这边上厕所……”家里有厕所,暂时借用一下也无妨。
    但大晚上的,小姨子跑姐姐家上厕所,哪怕姐夫此刻不在,也是够尴尬的!
    林晓星不去:“陪我去那边……换个地方我尿不出来……”
    这毛病劲的。
    一楼道的人,这就不敢去了?陪就陪吧,反正一楼道的人,这么走了也不用担心家里的门没锁家里再进贼。
    因着楼里的卫生有专人打扫,一般都打扫的很及时,所以没有什么异味。挨着厕所住的两家,得在楼道里做饭。所以,就从老家要了那种有点土腥气香味的野草根。平时在角落里放个瓦罐,里面点上这种草根。这玩意耐烧,扔一把进去能烧一星期。烟也轻的很,还去味。林雨桐没再公厕上过厕所,所以打头进来还惊奇了一下。
    站在里面,还能听见窗户外面男人的说话声。
    钱思远说:“邪了门了,我追出来就不见这孙子……绕着楼跑了一圈了,能去哪……”
    还要再听呢,就听见又是一声女人的尖叫。
    这一声是林晓星发出来的。
    她急着上厕所,直接拉开最外面那个隔间的门,一抬眼,就见里面一个黑影往外冲,还没反应过来了,就被推了一把。
    林雨桐眼疾手快的将林晓星扶住,同时伸出脚绊了冲出来的男人一把。
    这人五大三粗的,摔了一下没绊倒还往前冲,结果没出厕所门呢,兜头被一铁锅给砸脑袋上了,人直接就给倒下去了。
    林晓星那一声可不止把外面的男人给喊回来了,也把楼里站着的女人喊过来了。离门最近的一位嫂子,直接举着她家的铁锅就过来了,见是男人管他是谁,砸了再说。
    晕了三秒想翻身,就被娘子军们给围了。
    这个拿着擀面杖,那个拿着扫帚,围成一圈的揍。
    男人们进来就看见穿着背心短裤的男人,凡是露在外面的皮肤上都是血道子,打的挺狠啊!
    有人就说苗家富:“苗科长,咱们厂的保卫工作不行啊。”
    怎么不行了!
    一般人根本不让进的。
    把女人都制止了,苗家富才过来把捂着脸的男人的胳膊扒拉开,“……这不是咱们厂的人……”认人这本事他是有的。是不是厂里的职工,他有数。然后踢了这男人一脚:“起来,谁家的亲戚啊?”
    一问才知道,是洪刚的远房侄子。
    农村的日子不好过,好些人都跑到城里谋生来了。有亲戚的,都跑来投奔来了。不求好菜好饭招待,就帮着找个落脚的地方就行。
    厂里也不光是洪刚一家的亲戚跑来了,好多人家的亲戚都跑来了。
    以前的地窝子,有些拆除了,上面有些建筑。一些稍微偏一些的地方,还没有建设。这地方的地窝子是保留着的。不过是如今没人过去而已。
    亲戚来了,没地方住,非不走,那就叫他们在地窝子里暂时过度一下。
    这不,就给住出事端了。
    牵扯到洪刚,苏瑾拉着林晓星先回去了。林晓星也不说非得在公厕上厕所了,搁在家里用尿盆也行啊。
    其他人都当瞧热闹的,审这家伙,大半夜的,拿着个手电筒,照啥呢?
    肯定不是做贼啊!
    做贼都怕人看见,谁拿个手电筒明晃晃的?
    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怕啊!哆哆嗦嗦的啥都说:“……我们……就打赌……他们都说城里的女人白……身上比脸上还白……说我要是看见了回去跟他们说,一人给我一千块钱……”
    一千换算购买力,就是一毛,就为这点钱的?
    女人们又把手里的家伙什给举起来的,这样的东西打死都不为过。
    这样的案子,一般厂里的保卫科就能处理。至于说通知派出所,意义不太大。现在还没有宪法,第一部 宪法又叫五四宪法,今年才五二年不是吗?再说五四年的宪法关于这个也没说怎么定罪。流氓罪那是七九年才有的。
    如今这个罪名倒是能跟侮辱妇女挂上勾。
    一般的流程是保卫科联系此人的原籍公社,叫那边的公社派人来接。接走之后该怎么审判,人民公社说了算。
    这事的性质很恶劣了,洪刚闹了个没脸就罢了,然后厂里开会了。所有职工的家属,没有审批,是不准进入厂区,就更不许留宿了。
    也就是那么多人,都必须驱逐出去。
    老家来的亲戚,好些人之前都觉得他们可怜呢。有些个不穿的衣服啥的,都愿意拿出来叫他们换洗。可出了这事,就算自家本身也都是农村出来的,这会子那点同情心也收起来了。反正很多人,对农村出来的这些人,意见都挺大。当然了,许是事情的开始不过是一群男人闲的无聊说女人纯属yy,并不是真想如何或者敢如何。但谁叫真出了这么一个二愣子呢?这样的事件一出,肯定是一律先清扫出去再说。
    连大原都说:“如今城里的治安,真不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