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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我大兄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骏马,我二哥最简单,喜欢置办宅院,最近瞧上了城东头那处大宅。我几个姐姐就更是简单了,头面首饰,锦衣华服都……”
    闵惟秀说着,只见那江之焕已经不见了。
    她四处的看了看,“咦,人呢,怎么不见呢?我还没有说完呢!”
    安喜忙上前一步,“小娘,一看这个人就是没有心的,连这些小玩意儿,都舍不得给小娘买!”
    闵惟秀惊讶的看着安喜,“他不是江南豪商么?这值当什么啊!我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那羊脂白玉的玉观音,我阿娘库房里好几个在落灰呢。神兵利器,我阿爹多得是!不过是让他略表心意罢了。”
    闵惟秀说着,不解的摇了摇头。
    临安长公主捂着嘴笑了笑,“女儿要富养,你看着这富养的,就拐不走!拐不走!”
    一旁的姜砚之红着眼睛奋笔疾书,这是惟秀在提点他啊!
    第二百三十三章 飞仙簪(五)
    闵惟秀嘟囔着,突然一股子不寒而栗的感觉袭来。
    她在练武方面,的确是有人常人没有的直觉,二话不说,就地一滚,果然见到原先她站着的地方,一柄长剑袭来。
    只见一个穿着玄色长袍,满脸冰霜的男子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
    最近的武林血雨腥风。
    上官绝横空出世,一统江湖,成为了史上最为年轻的武林盟主!
    官家心中直打鼓,他虽然不怵,但是一群草莽万一聚集在一起,占山为王了怎么办?于是乎便拍了闵惟秀前去一探究竟。
    上官绝好战,闵惟秀亦是有架打绝对不怂之人,两人杀来杀去,竟然杀成了情缘!
    “上官绝,你又玩偷袭!算什么武林盟主!”
    上官绝面无表情,冷冷的说道,“卿卿连这都躲不过,也不配当朝廷走狗了!再说了,我这是跟你学的。”
    闵惟秀哼了一声,“狗屁!本将军杀人,从来都只打脸!偷袭这种事情,我老闵家就没有人会!”
    武国公府一家子人,练的都是那大开大合的功夫!性子亦是刚烈,见人提了狼牙棒就敲,哪里用得朝偷袭。
    只不过闵惟秀此刻并无狼牙棒在身边,倒是不趁手起来。
    “欺负我一个赤手空拳的小娘子,你也好意思!”闵惟秀说着,又是剑风袭来,那上官绝不亏是武林盟主,端是一手刁钻功夫。闵惟秀这一下子,竟然险险躲避了过去,被那上官绝削掉了一缕头发。
    闵惟秀的头发顿时披散了下来,头上的金银朱钗散落了一地。
    长长的头发几乎要掩盖住了她的眼睛,她低着头,一言不发。
    一旁的姜砚之缩了缩脖子,好心的提醒道,“总感觉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要发生了,你们都退后一些。”
    上官绝捡起地上的头发,掏出了一个荷包,装了进去,然后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冷冷的说道,“结发!”
    却是没有想到,闵惟秀再抬起头来,已经是怒气冲天,“结你的大头鬼!没有人告诉你么?小娘子的发髻是不能弄乱的,你知道那是什么么?”
    闵惟秀说着,指了指掉在地上的狼牙棒发簪,它在一对珠翠之中,是如此的坚毅,如此的醒目,犹如一座永远也无法逾越的大山。
    上官绝一愣,“是什么?新出的兵器么?我在兵器谱上没有见过!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暴雨梨花针?”
    闵惟秀被他问得呆住了,她总觉得是一个很重要的人,送给她的,所以发簪掉地才那么生气,可是那个人是谁,她怎么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想不通的问题,她通常都不想。
    闵惟秀二话不说,一跺脚就冲了上去,同之前犹如调情般的对战不同,闵惟秀此刻已经认真了起来。
    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发簪不能掉!
    只见她之前跺脚之地,整个地面已经犹如一张蛛丝网一般,炸裂了开来。闵惟秀的攻势犹如排山倒海,便是上官绝也不敢直面其锋芒,他闪避着,冷冷的叫着闵惟秀的名字,“惟秀,我是绝!”
    “最讨厌一个字的名字了!绝,炎,凛……多说一个字你会死么!”
    屋子里的人都退开了好几步,尤其是东阳郡王,更是吞了吞口水,因为他的名字就叫柴凛……
    上官绝退无可退,伸手挡住了闵惟秀的一记直拳……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骨裂的声音。
    上官绝疼得面容扭曲,他能够当上武林盟主,自然是那狠厉之人,见惟秀动了真功夫,也不敢示弱,一个扫堂腿袭来,闵惟秀大吼一声,“来得好!”
    果然的一脚直接踹了过去,两腿相接之处,只听得咔嚓一声,上官绝终于忍不住嚎叫出声,“最毒妇人心!难怪我阿娘对我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闵惟秀,你我二人从此恩断义绝,下一次见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一说完,身形一晃,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闵惟秀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哼了一声,“本将军这辈子就只认识你死这两个字!”
    她说着,捡起了地上的发簪,往头上比划了一番,她不会绾发……
    “唉,有这本事,却不杀辽狗,做武林盟主有何意思?恩断义绝就恩断义绝,到底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如果形容一个开心,是这么说的,笑得像花儿一样。
    那姜砚之此刻,已经笑得像花园一样了。
    那是他送的发簪,惟秀在神志不清醒的时候,都记得那是他送的发簪!
    他想着,欢喜的跑了上去,“惟秀惟秀!”
    闵惟秀斜了他一眼,“你会绾发?安喜!”
    姜砚之心中一塞,他自然是不会,早知道就跟着宋嬷嬷好好学学了。
    安喜乐呵呵的上了前,得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
    小娘记得你的发簪,又不记得你,但是小娘记得我啊!
    姜砚之更是心塞了。
    等安喜给闵惟秀绾完了发。
    那门口又是虚影一晃,出现了一个穿着明黄色衣衫,头戴金冠的男子。
    屋子里所有的人脸色都是一变,尤其是姜砚之,手心拽得紧紧的,他知道,这一关就难过了,那簪子幻化出来的人,竟然是太子!
    他们都低估那簪子的邪性了……难怪包打听只能够打听得到前面四位的消息,剩下的两个都是秘密。
    姜砚之整个人都紧张起来,若是他没有猜错的话,最后两个人,出现的都是在闵惟秀心中占据有一定地位的人。
    那太子见到闵惟秀,欢喜的迎了上来,“惟秀,我阿爹已经同意,要让你做我的太子妃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闵惟秀脑子一震。
    她同刘鸾争当太子妃,势如水火,官家终于下定决心,在今日早朝之上,宣布要立她为太子妃。
    她思慕太子多年,今日一朝梦成真!
    闵惟秀晃了晃脑袋,往太子的身后看了看,“东阳郡王呢?你们不是形影不离的么?怎么东阳郡王没有来?”
    太子脚步一顿。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又好奇的问道,“刘鸾呢?刘鸾就这甘心的放弃了。”
    太子笑着点了点头。
    众人没有从闵惟秀脸上看到意料之中的惊喜,却见她重重的叹了口气。
    “刘鸾不想当这个太子妃了?那我当来有什么意思?”
    第二百三十四章 飞仙簪(六)
    太子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他不敢置信的问道:“惟秀,你说什么?”
    闵惟秀又叹了口气,“你当我不知晓?你送了我大红烫金梅花裙,隔日便送刘鸾宝蓝银丝飞鹤裙,今日带我上了樊楼,明日便换那刘鸾去。”
    太子脸色一变,官家迟迟不决,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够左右逢源。
    “表兄你也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好吃好武,说话犹如惊雷……你若当真喜欢我,能眼睁睁的看着我饿成开封第一细腰?这个太子妃之位,刘鸾不要,我也不要。我说这话,理直气壮的,并不觉得对你有半点亏欠。”
    太子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破不说破,乃是大人的行为准则,闵惟秀你是三岁小女娃么?
    闵惟秀其实已经不大记得同刘鸾是因为什么事情不对付的了,指不定是因为一块绿豆糕。
    但是这都不重要,这个年纪的小娘子,可不就是你今日穿了枫糖红好不妖娆,明日我就要穿姨妈血炫你一脸。
    你今日当了太子妃,明日我就要当后妃……
    闵惟秀陡然一想,打了个寒颤,“殿下啊,请问刘鸾该不会要进宫给你阿爹做妾吧?”
    太子的脸黑一阵红一阵的,真心觉得,他同闵惟秀只见的那条沟,比井水都深!
    闵惟秀不想做太子妃,他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热脸贴上冷屁股!
    他身形一晃,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一旁的姜砚之,那是又喜又惊。
    喜的是,惟秀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太子!
    惊的是,惟秀该不会喜欢刘鸾吧?再看安喜……
    姜砚之抖了抖,不对不对,惟秀肯定只喜欢他!
    他还没有想完,就只见闵惟秀面前出现了一个小胖子!
    姜砚之恨不得冲上去拔下闵惟秀的簪子,在地上踩上几脚,本大王哪里有那么胖!
    明明他就是只是一个略微有些圆润的好胖子,十四岁的少年,哪个不是长得跟汤圆似的,皮光肉滑的,难不成,还要他瘦出老菊花褶子不成?
    而闵惟秀奇怪的揉了揉眉心,见到“姜砚之”来了,咧开嘴笑了笑,“你怎么才来,买了糖炒栗子了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买了买了,我过路的时候,问道那烧鸡的香味儿,便提回来两只,还配了梅子酒,惟秀你快来吃。”
    闵惟秀眼睛都亮了,“这烧鸡不错,不过你怎么回来这么快?说说案子吧!”
    “姜砚之”一愣,“我回来得快还不好么?什么案子?”
    烧鸡到了嘴边,闵惟秀又把它放了下来。
    “一个人被人勒死和自己上吊自杀有什么区别?”
    “姜砚之”呆住了,这个簪子难道不是专门用来谈情说爱的,他怎么知道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