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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继续道:“这怎能说朝堂之事?现在那些茶馆酒肆怕是都在谈论此事,只不过少有隐晦罢了,还有京城里的那些世家大族、官员......不说京城,就是京城之外,怕是也有不少大岚子民多多少少有过这般议论,更何况在爷这里,你不必担心会泄漏什么被人听到。”
    这一句倒是事实,孟薇相信叶子川和方远二人都不是那等嘴碎之人,只不过孟薇是真的对战争这种东西没什么接触,更不懂其中的关键。
    要知道叶子川书房里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书籍,她顶多看一些小故事类的话本子,或者历朝历代的一些野史杂谈和诗句,到时能够看懂一点,至于兵书......
    呵呵,她就觉得自己好似在看她完全不懂的外文,懵的一批。
    孟薇权当是叶子川这几年因为护国侯离开那么久,所以希望战事快些结束。
    这三年来,护国侯自从离开,就回来过一次,只不过才回来给皇帝贺寿,却不想本来平缓的战事又起,原来是护国侯离开的消息被泄漏,故而焱国趁着护国侯不在发起攻势,让护国侯不得不又回了潼关。
    这么一去,都已经两年了,连破四城的消息的确是好消息,但是护国侯的作风,除非是上不了战场,要不然受伤之事是不会写在信里,这样一来,倒是让护国侯夫人更是担忧。
    孟薇想了想那些电视剧里皇上和朝臣论事的话,试探道:“不是说什么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吗?奴婢觉得两军交战,除了领导者的智谋还有士兵人数以及勇猛,最重要的应该就是军队的补给了。”
    嗯,人是铁饭是钢,只有吃饱了饭才有力气打仗不是?
    更别说那几万将士,饿一两顿能行,可要是饿个一两天怎么办?
    能和吃饱了饭的敌人拼杀吗?
    孟薇越想越有理,要不怎么说电视剧里动不动就是潜进对方的军营里烧了粮草呢?
    想想那些什么古代起义的例子,好似都是因为一些当政之人的残暴导致民不聊生,没办法满足温饱,所以迫不得已才会起义。
    更别说前方的将士可是有几万人,不让他们吃饱,保护自己都是问题,谁给你去保家卫国?
    叶子川点了点头,大为赞赏:“说得不错,看来你这段日子的书没少看。”
    “嘿嘿嘿,谢谢小侯爷的夸奖。”
    说来说去都是电视剧的功劳,嗯,都说电视剧将历史改编的太厉害,但多少也有可取之处不是?
    然而叶子川另一句话却是让她愣住了:“小薇子,那么依你说,如果粮草不够,有没有什么办法用别的替代?”
    “替代?”孟薇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起叶子川刚才提起的土豆和红薯,“小侯爷,难不成是想要用薯粉和土豆粉作为替代?”
    叶子川没有隐瞒:“两军兵力相当,对方又狡猾,很少正面应战,在这种情况之下,只能拼粮草了,更何况现在大军驻扎在打下焱国城池内,还得选一些容易运输的粮食才行。”
    ☆、252.闷声发大财
    “那么小侯爷为什么要选红薯和土豆呢?”
    刚开始她想要偶尔烤个红薯或者做薯粉的时候,林婶她们还有些诧异,觉得那没什么好吃的,而且吃多了烧心不说,最主要的是护国侯府最低等的下人都不怎么吃红薯。
    红薯可是那些穷得吃不起饭的人才会用来果腹的东西,更有甚者,有些人家里都是用红薯喂猪。
    叶子川问这个问题,难道是护国侯说粮食不够了,让他想办法?
    孟薇这么想着,就听叶子川解释:“红薯和土豆算是大岚目前产量最大的作物,爷前几日让人打听到,之所以这么高产的作物但却很少有人用来作为主食,便是因为吃多了烧心,可爷却不觉得做成了粉丝粉条之后有什么烧心的感觉,所以爷想着你能否将你的制作方法交出去,这样朝廷就不必担忧粮草不够了。”
    孟薇心中几乎不需要权衡就答应了下来:“奴婢答应,其实奴婢也想要将这种又便宜,有好吃的吃食推广,只不过奴婢是个小丫鬟,没有那种能力。如果可以的话,奴婢觉得让大岚所有子民都能尝尝那些他们不知道的美味,至于那些将士就更不用说了,我们能够生活的这么安稳,不必担忧流离失所,就是那些将士们离开故土,用血肉拼搏带来的,奴婢没有异议。”
    她可没有忘记上一次贡献辣椒所得到的赏赐,贡献远比卖要得到的多得多,还有这种好名声。
    而且因为她是女人,更不必担忧什么功高盖主,毕竟在这古人当权者的思想中,女人对皇位是构不
    成什么威胁的,毕竟她又不是什么妃子之流,顶多给个奉上诰命什么的就足够让人叩头谢恩了。
    “小侯爷,奴婢能不能提个要求啊?”
    “什么要求?”
    “奴婢把制作方法献给朝廷可以,但是能不能别说是奴婢想出来的?”
    辣椒的事情已经够出风头,这次可是关系到了民生问题,只要那些将士吃了,以后想要推广至整个大岚指日可待,对大岚来说固然是好的,但是对那个什么焱国来说呢?
    这年头人的武功可是真实的,见识过叶子川带着她轻易越墙,孟薇觉得飞檐走壁这话不是空穴来风,搞不好还真的有这么出神入化的武功,到时候要是大岚把焱国打败了,焱国觉得大岚之所以有那么多粮草能够坚持到打败他们是因为她的这个原因,那她可真的要冤死了。
    嗯,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她自然也是如此。
    如果出名和小命选一个,自然是后者更为重要了。
    叶子川不知道孟薇想的这么深远复杂,对他来说,不管孟薇怎么选择,他都支持:“既然你这么说,那么我就将这个法子让户部的人提议,这样也不突兀。”
    户部,除了掌管赋税百官收入之类的财政之外,还掌管国家户籍、田亩等农业方面的事宜,农业,自然是想着怎么提高产量,关心作物生长,而这种将红薯这种低廉产量大的作物贬为能够食用且味道良好的东西,无疑最为适合。
    孟薇一听便懂了,那钱秀静成了四皇子妃,显然钱家已经和四皇子在一条船上了。
    而护国侯府又是叶贵妃的娘家,钱家和护国侯府自然也是盟友,那么无形中能够帮钱家提高地位,从另一方面也是帮四皇子收获人心。
    行啊,没想到这个叶子川这个不到二十的小少年,竟然也不是个蠢人。
    “随小侯爷安排。”
    她只要闷声发大财,默默地领赏就行了,这种尔虞我诈,一不小心就会脑袋搬家的事情,她可不想多沾。
    解决完困扰他的事情,叶子川觉得心中畅快不少,甩开折扇起身道:“走,听闻今日有诗文会,爷带你去见识见识。”
    说是诗文会,但实际上却不只是品诗颂词,还会对朝堂之事稍加讨论。
    自然,谁也不会傻的公然抨击某位大臣,但是对于一些政策改革带来的利与弊倒是能够谈论一二,也算是各抒己见。
    孟薇来这里这么几年,自然听过这个诗文会,只不过诗文会虽然在茶楼举办,可是进场的人大多是些文人才子,不过听说也有些富有才情的女子乔装而去,如果不是乔装的话,就要带上面纱示人。
    毕竟大岚男女大防虽然不是太严,但同时和那么多的异性在一个屋檐下,能避讳的还是要避讳一二。
    至于孟薇......
    则是换了身男装。
    换完衣裳,孟薇出了屋,在叶子川面前转了转:“小侯爷,你这衣裳大松了点,且也太贵重了,不符合奴婢的身份......”
    “爷说符合就符合,这个天松点正好,透气,你不是最怕热的吗?这样岂不是正好?至于衣裳,贵一点就贵一点,你不说你是小厮,谁知道?”
    “小侯爷的意思是,让奴婢以你朋友的身份跟随而去?”
    “当然,听说前些时日一名叫孔远新之人才学了得,很有可能是今年的新科状元,爷觉得你这几年也读了不少书,敢不敢与那位比一比?”
    孟薇抽抽嘴角,感情这百里挑一,甚至千个万个学子里面才能脱颖而出的新科状元,他以为自己这种看几本话本子还有野史的人能够比得过的?
    “小侯爷,你也太抬举奴婢了,奴婢能听的懂那些人作的诗词就不错了。”
    “你怕是不知道三年前你说的那上联,即便过了这几年,那些文人学子还甚是推崇,想要作出能够超越那副上联的对子,还有做出最完美的下联。”
    孟薇这次是真的有些瞠目结舌:“可是那个上联又不是奴婢作的,再说下联不是四皇子对出来的吗?那个不算完美吗?”
    叶子川挑了挑眉,听到孟薇这个知情人说那对子是四皇子对出来的,很有深意的看了她一眼:“完美算是完美了,只不过就是因为那个对子轰动了大岚,即便不是你作的,但是在找不到作出那对子之人时,你这个护国侯府的小才女,早就被人所熟知,怎么说你也是皇上皇后亲封的小才女,还有皇后
    的赏赐,所以你可不要妄自菲薄。”
    ☆、253.剥瓜子
    孟薇囧了囧,她对这个名不副实的‘才女’称号的确有些汗颜。
    诗文会选取地点在一个名叫‘别样书斋’的地方,书斋很大,听说是当朝第一太傅夫人开的,不仅茶水便宜,且里面的糕点味道也不错,不图挣钱,为的就是能够让广大学子能够有个吃茶相聚品论诗词的地方。
    在孟薇想来,那个诗文会人那么多,想来应该也不会安静到哪去,估计只比那种妇女座谈会要好上一点点,毕竟那些人都是自诩文人雅士,想来也不会是那种争论的脸红脖子粗的人。
    孟薇穿的是叶子川前两年的衣裳,虽然听起来时间有点远,但是看起来却是有八成新,略微宽松,也不知道是哪种料子,穿在身上舒爽透气,甚至连她的这几年稍稍鼓起的小馒头都给掩藏住了。
    跟着叶子川身后进了别样书斋,倒是让不少人跟着侧目。
    不是她夸张,而是这些年叶子川在京中的确名声不小,之前是因为纨绔,后来是因为麻辣小龙虾,而后就是香辣螺蛳,让京城中的人对叶子川更加熟悉。
    叶小侯爷来诗文会做什么?
    众人心中满是疑惑,可随即不少人心中一动,难不成叶子川是来帮四皇子寻找能够辅佐的谋士?
    历朝历代,每位皇子府中都会有不少的幕僚谋臣辅佐,谁都知道四皇子成亲没几年,正是用人之际,要是他们谁能够跟在四皇子身侧,那日后也就多了个出路,而不必苦苦的盯着科举这一条路。
    当然,有这想法的还是以寒门学子居多。
    至于叶子川身旁那个看起来稚嫩的少年是谁,看起衣着,众人即便不认识,也万万无法将孟薇与小厮这个身份结合在一起,更别说猜测出孟薇是女儿身,只道是叶子川的朋友罢了。
    察觉到书斋不少人目光看过来,孟薇挺了挺身子,与叶子川并肩而行,见叶子川在一旁的小桌坐下,也跟着坐了下来。
    小二得了掌柜的吩咐,忙跑了过来,殷勤的介绍着:“叶小侯爷大驾光临,不知道想要吃点什么,本茶馆有酥糖、茯苓夹饼、芙蓉糕、绿豆糕、海棠酥等,至于茶也有不少,如毛尖,大红袍,龙井、六安瓜片等。”
    “给爷来杯毛尖,小薇子,你要什么?”
    “那我要六安瓜片,至于糕点的话,你刚才说的都来一份,嗯,对了,你这里有瓜子吗?”
    小二一愣,老实答道:“有是有,不知道小哥你是要葵花籽还是西瓜子还是南瓜子?”
    “一样来一碟吧。”
    “好,客官稍等。”
    小二匆匆离开,心里既遗憾刚才报糕点的时候没有多报几个,又有些疑惑那个小哥衣着华贵,他怎么都无法想想小哥磕着瓜子听一众学子品论诗文的样子......
    不仅是小二,就是叶子川也疑惑了:“你很爱吃瓜子?”
    要不然怎么一次性就要三叠?
    “不是不是,”孟薇伸着脖子小声解释,“反正奴婢是来见识见识的,所以在这里干听着,还不如一边吃一边听,这瓜子简直是听墙角......不,听那些长篇大论的最佳搭配。”
    至少孟薇是这个么觉得的。
    那些学子只是在叶子川他们进书斋的时候静了静,可随即又开始活跃起来。
    顾固兄,方才说到天气热了,那令人期待的麻辣小红虾又开始售卖了,在下正巧前两日作了首诗:青虾曾似细商量,结队成群出小塘。腾跃清泉萱纸上,好期善价挂中堂。”
    “正巧,我前些时日也为那麻辣小红虾作了一首诗:跳跃灵于蟹,峥嵘势若龙。生前无滴血,死后一身红。”
    “还有我还有我:戴盔披甲舞长须,刀剑随身一勇夫。莫道弹腾方寸地,自凭豪气走江湖。”
    那位最初被成为顾兄之人赞赏的点了点头,机不可见的看了一眼叶子川,才道:“不错不错,说起那麻辣小红虾,当真是美味至极,诸位也各有所长,但我却觉得那香辣螺蛳较之也并不逊色:栽松种竹是家风,莫嫌斗绝无来往。但得螺蛳吞大象,从来美酒无深巷。”
    “好,好一句但得螺蛳吞大象,从来美酒无深巷,顾兄真是才学斐然。”
    那人面色一喜,却努力维持笑意:“孔兄谬赞了,谁不知孔兄才学才是最好之人,以我看来,这次科考,状元之名非孔兄莫属。 ”
    “顾兄说笑了,我不过是稍稍刻苦一些,但此次科举汇聚各地学子,相信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孔某只求尽力而为,不敢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