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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虽然女婿历练出来是好事儿,可太活泛了,又在担心他在外面禁不住诱惑,这种事儿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到最后伤心难受的都是自家闺女。
    所以赵铁牛的生意一起来,王素云这个丈母娘就老在他身边念叨敲打着,免得他赚了点钱就飘的下不来地,在被人给带坏了。
    韩小月走在边儿上满脸笑容的看着妈妈敲打赵铁牛,还趁人不注意,骄傲的抬起下巴,对他眨了眨眼。
    哼!看见了吧,我是有靠山的,以后老实点。
    那小人得志的骄傲样儿,让她做起来,都透着一股迷人可爱的劲儿。
    赵铁牛看得心动不已,真想把她扑倒,像昨天晚上一样,狠狠欺负的她娇娇地跟自己求饶,那满脸春潮,泪眼迷离的模样,真是让他想念不已。
    赵铁牛色眯眯带着意味不明的眼神,让每个星期天都被欺负惨了的韩小月马上就怂了,逃也似的挽着妈妈的手,跟着一起上楼了。
    晚上的鱼是赵铁牛下厨做的,最近丈母娘老是敲打他,赵铁牛非常努力的挣着表现,这不硬是抢了厨房的活,让不常见面的母女俩多聊聊。
    两条小鲫鱼,没多少肉,赵铁牛就做了个鱼汤,奶白奶白的鱼汤,撒上点儿香菜,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再把那条两斤多的大鲤鱼给红烧了,又煎又炸,忙活半天,再浇上芡汁,撒上香菜,端上了桌。
    招呼媳妇,闺女和岳母喝鱼汤,在让岳父把酒先倒上,赵铁牛又转回厨房,把剩下两个素菜都炒了,再加上早就切好的国营饭店买的卤肉,这一桌子菜也相当丰盛了。
    “哟!向远啥时候回来的?你看,我都没注意到!”到铁牛脱下围裙,坐上桌,才看见小舅子也在。
    “哎,他就是个闷葫芦,一回来就回房看书了,小孩儿家家的不用管他,来先走一个。”韩友根迫不及待的跟赵铁牛碰了一杯说道。
    韩小月喝完鱼汤,看见她妈只顾着给小悠悠挑着鱼刺,自己碗里香喷喷的大米饭都没动一下。
    “妈你先吃,小悠悠交给我,我来帮她挑。”说着韩小月就给她妈夹了一块鱼。
    “好久没看见小悠悠了,还不让我稀罕一会儿啊,你说就在药厂托儿所上学,就住家里多好,还非要那么远来回倒腾。”王素云边挑着鱼刺,边抱怨着。
    “好了,这事儿,就别说了,孩子还小还是跟着爸妈好,小月当初要不是身体实在太差,也不能送去跟她姥爷一起生活,再次亲生的,也要一起经常相处处,感情才好。”韩友根听到老伴又在念叨这件事,想起小月刚回来时跟他们生疏的样子,忍不住插了句嘴。
    “知道了,知道了!跟就你讲道理似的。”王素云不耐烦的应着。
    大道理都懂,王素云这个当妈的也只是忍不住念叨两句。
    看到爸妈为她的事儿吵嘴,韩小月现在也不再去劝了,老两口感情好着呢,偶尔吵吵嘴,只是他们的小情趣而已,插进去劝也是讨不了好的。
    果然没一会儿就看见爸爸跟妈妈道歉,夹菜,哄得妈妈眉开眼笑的。
    幽怨的看了一眼,仍然在那儿喝酒的赵铁牛。
    接收到媳妇儿的眼神儿,赵铁牛酒都醒了几分,看了一眼岳父大人献殷勤的场面,立马会意的给媳妇儿夹菜,舀汤。
    已经是半大小子,也懂得讨好小姑娘的韩向远,看见这虐狗的场面,感受到了对单身狗无情的伤害。
    看了一眼对面啥都不懂,吃的正欢的小悠悠,也不敢再乱看,埋头苦吃了起来,这么多好吃的,得多吃一点儿,弥补一下受伤的小心肝。
    吃完了饭,天已经开始黑了,微黄的路灯也亮了起来。
    赵铁牛又骑上了老丈人的自行车,小悠悠在前面儿坐着,媳妇儿坐在后座上,从家属院出来以后,就直接朝学校骑去。
    晚自习九点下课以后,学校才会关校门,这时候才七点多,韩小月回去还能上两节课。
    不过这时候的学生对学习热情很高,还有很多学生都是外地的,所以星期天放假回家的人很少。
    就算回家一趟,也是早早地就来了学校,像韩小月一样,每次都拖到七八点钟,都要关门儿了,才来学校的就她一个。
    不过星期天回家这件事,韩小月很坚持,上学对她来说虽然很重要,却也没有重要到那个地步去。
    本来一个星期只有一天跟家人相处的时间,就已经很少了,让她把这短暂的相聚时光再缩短一点儿,她自己都舍不得。
    在校门口跟赵铁牛依依惜别了好一会儿,这才抱着小悠悠亲了几下,转身往校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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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 狗血言情剧
    上完晚自习加强班, 回到宿舍。
    郁秀秀看见韩小月还是有点儿心虚, 没敢往她跟前儿凑, 匆匆忙忙洗漱完, 躲进了被窝里。
    韩小月不喜欢郁秀秀,哪怕她跟自己一个系的,成绩也不错, 还是不怎么搭理她, 一直跟温玉一起同进同出。
    不怎么关注郁秀秀的韩小月,这时候自然也没有发现她的心虚。
    在水房漱完口,不慌不忙的回到宿舍, 倒上热水,仔仔细细地洗完脸,抹上雪花膏, 坐在床上还烫了烫脚,把自已收拾舒服以后, 这才躺上床, 盖好被子,准备睡觉。
    韩小月慢悠悠的洗脸的时候, 郁秀秀就从被子里偷偷冒出头来,盯着她看。
    不仅韩小月不喜欢郁秀秀,郁秀秀也很看不惯韩小月这个舍友。
    本来嘛!都是下乡当知青, 受不了苦嫁了个条件不错当地人,就她韩小月重情重义,把农村的丈夫, 孩子带回了北京。
    那样一个土的掉渣的泥腿子,估计字都不认识,怎么可能真喜欢,肯定是甩不掉,这才不得不带回来的,装什么恩爱夫妻。
    想到沈卫红用韩小月当例子,劝她把乡下的泥腿子和拖油瓶儿也带回北京的话。
    那装的正气凛然,满脸为你好的恶心样,差点没给她恶心吐了。
    想到当时周围那几个同学,看自己那种鄙视,瞧不起的眼神,郁秀秀就对沈卫红恨得不行,就连韩小月也被迁怒了。
    这时候她静下心来,仔细观察了韩小月一会儿。
    才发现她皮肤白皙细腻,圆圆的娃娃脸显得年龄很小,一点儿也不像嫁过人生过孩子了。
    大大的杏眼水润清澈,整个人看起来漂亮又娇软,正是大多数男人都喜欢的类型。
    而且浑身的气质也干净温和,还透着股高贵的书卷气。
    正是她身上这种气质,让很多对她有好感的的男同学知道她嫁人以后,都没敢站出来跟她表白。
    特别是在她明确的拒绝了好几个跟她示好的人以后,更没有人敢再去打扰她了。
    即使韩小月很漂亮,优秀,可是她跟自己一样嫁过人,而且把她男人和孩子都带到学校来了,全校都知道她有男人了。
    所以当她发现,医学系那个会作诗的大才子余瑞和,居然在图书馆偷看韩小月的时候,她非常的震惊。
    余瑞和是谁呀?京大有名的才子,虽然是医学系的,可是写诗,画画,拉二胡什么都会。
    而且看他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他家庭条件很好,是北京本地人,父母都在机关单位上班,而且家里只有他一个儿子,还没有被宠坏,这么勤奋好学,性子也特别温和,有礼貌。
    比中文系那个下巴都抬到了天上,用鼻孔看人的汪洋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她没想到这么优秀的人,会喜欢上有夫之妇的韩小月,还喜欢的这么卑微,只敢在后面偷偷看人家。
    所以在发现余瑞和偷看韩小月的时候,她还特地跟踪求证了好几天,才肯定余瑞和是真的很喜欢韩小月。
    图书馆,他特地跟在人后面进去,找个偏僻的位置,拿本书光明正大的偷看。
    食堂,磨磨蹭蹭在那儿吃饭,一直等到韩小月吃完饭走了,他才会跟着往外走。
    只要韩小月的公共课,大多数都能看到他,也总是会挑韩小月后面的位置坐,除非他有很重要的专业课走不开,否则他是不会缺席的。
    开学也有好几个月了,跟同学们也都熟悉了起来,在这么繁忙的学习生活中,郁秀秀都抽出时间,把那些优秀单身男同学的家庭情况给摸清楚了。
    而余瑞和就是其中条件最好的几个之一,这些条件太好的,她没敢下手,毕竟她是嫁过人的,要是弄到最后进不了门,那她就白忙活了,还搭上好几年时间和名声。
    所以她当初在这些男同学之中,犹豫了好久,综合了各种条件,这才选中了中文系的汪洋,开始跟他搞暧昧。
    跟余瑞和比起来,汪洋就差得远了,长相就不说了,这个她也不是很在乎,再说汪洋也不丑,只是看跟谁比罢了。
    虽然他爸也是厂里的一个小领导,可他妈是后妈,还给他生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估计家里的家产什么的没他多大事。
    性格还高傲自大,清高自我,组织了一个诗社,就当自己是大才子了一样。
    要不是她嫁过人,还被沈卫红给捅了出来,可以选择的范围太窄,又看他妈是后妈,跟他关系也不好,不会为他多费心,性格也单蠢好拿捏,不然,她还真看不上他。
    本来她都想好自己的路了,可是在发现余瑞和居然喜欢韩小月以后,就愤愤不平了起来,在看汪洋就怎么都满意不了。
    凭什么都是嫁过人的知青,韩小月有余瑞和这样优秀的人喜欢,而她就连汪洋那种货色都得小心算计。
    心里极度嫉妒不平的郁秀秀,就放弃了继续跟汪洋搞暧昧。
    找了个机会,在余瑞和的必经之路上,对沈卫红编造着韩小月和她那农村丈夫之间的各种矛盾,还透露韩小月不满意现在的丈夫,想要离婚的事儿。
    果然沈卫红那个自以为正直的人,就开始数落韩小月这样那样的不是,刚开始她也跟着附和两句。
    等余瑞和走过来的时候,她就装好人帮韩小月说话,最主要的是说话间透露她跟韩小月住一个宿舍,而且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果然后来她找机会跟余瑞和接触的时候,他没有跟拒绝别人一样,拒绝自己。
    借着韩小月的关系,她跟余瑞和没多久就已经成为了朋友。
    相处久了,她发现余瑞和比汪洋还要单纯善良,是个无害的小白兔,一点儿都不难应付,再多给她一点时间,找个合适的契机,一定能拿下他。
    和余瑞和的关系越来越好,看到韩小月总是忍不住心虚,心虚过后,自我安慰地想反正韩小月跟那个泥腿子“夫妻恩爱,”也不会搭理余瑞和的,她老是心虚个啥?
    郁秀秀的这些小心思,韩小月一点儿都不知道,她躺在床上,心里又开始想着铁牛哥和小悠悠了,幸好大二就可以办走读了,不然大学四年得多难熬啊。
    第二天,自然也是忙碌学习的一天,韩小月早上跟温玉一起在小树林里读了会儿书,再一起去食堂吃完早饭出来,就遇到好几个同学围在路边儿。
    韩小月往那边移了两步,就看到沈卫红在那儿激动地说着什么,而郁秀秀在一个男同学身后哭的楚楚可怜的。
    在现实中看到散发着狗血味道的言情剧,韩小月被勾起了好奇心,拉着温玉走了过去。
    “郁秀秀你个抛夫弃子,忘恩负义,不要脸的狐狸精,”这声音气愤的跟被抢了丈夫一样。
    看到暗恋的男神,却跟郁秀秀那个又渣又婊的坏女人在一起亲密的有说有笑的。
    沈卫红伤心失望又生气,已经失去了理智,这会儿气愤的脸涨的通红,都口不择言了。
    “嘤嘤!卫红,我们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嘤嘤,当年我们这些知青在那偏僻落后的农村,又无亲无故的,被人欺负逼迫的有多惨,你也不是没有经历过,我嫁人……嘤嘤我嫁人……那是书记他侄子,我也没有办法呀!嘤嘤……嘤……”
    这是虽然哭得楚楚可怜,反击起来却条理清晰,惹人联想的郁秀秀。
    “这位同学,你跟秀秀是朋友,不是吗?怎么能这么无情的揭她的伤疤呢?”
    “而且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又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这么无缘无故的跳出来骂人,真的是莫名其妙,不讲道理的很。”
    这位俊秀的护花使者,看起来是个怜香惜玉又讲道理的人。
    沈卫红被男神怼了两句,这时候也理智回笼了。
    想到郁秀秀刚才跟余瑞和亲密的站在一起,看自己那骄傲,挑衅的眼神儿,就知道她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