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不欢而散
“混蛋,fbi怎么会知道教官已经潜入纽约的?”
还在机场的贾卢斯克扭曲着脸对站在一旁的沙德比咆哮,刚才莱恩·休斯特打来电话将他狠批了一顿,硬是说他在追击教官的过程中没做好保密工作,连fbi的罗b特·穆勒也知道了教官来国的消息,任凭贾卢斯克怎么解释,莱恩就是不信。
中情局和联邦调查局一向是面合心不合,两个特工部门每年为了争取更多的经费打了不少口水战,两方在情报工作方面也在暗中较劲,都希望自己的部门能够比对方高出一筹。
在教官偷偷来纽约这件事上,莱恩就再三叮嘱过千万别让fbi知道,即便在向联邦调查局要执法权这事上,也是用了另外的借口。
如今穆勒局长知道中情局在骗他,可以想象他有多恼火,肯定会在莱恩面前冷嘲热讽。而莱恩必然会认为是贾卢斯克这边的保密工作没做好,不对他发脾气才是怪事。
“中校,我也不知道!”沙德比耸了耸肩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贾卢斯克沉思了一阵,忽然脸色一变,道:“对了,桑多跟踪了这么久,怎么一个电话也没有?是不是他那暴躁的脾气犯了而干了蠢事才让fbi盯上?”
话音刚落,他的手机响了……
看看号码,贾卢斯克皱起了眉头,接着接起电话:“桑多中校,你现在在哪里……什么?”
贾卢斯克惊叫一声,急声问道:“教官不止一个同伙?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们在曼哈顿大桥对你动手了?我们死了一个,他们死了四个……偶,上帝呀,到底是怎么回事?”
静静的听完桑多的汇报,贾卢斯克慢慢趋于平静,道:“桑多,警察里有没有fbi的人……好,我知道了,你们先回来……”
挂掉电话后,贾卢斯克沉思了一会儿,也拨了个电话……
“莱恩副局长,我这里又有新消息,教官的同伙不止一个,国人中也有他的同伙,事情是这样的……”
通完电话,贾卢斯克对沙德比道:“通知我们的人,叫他们马上到大会议室等我。”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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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陈云峰“打劫”了几百美金的刘易斯哭笑不得的来到向着后院的另一间卧室,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一切,他颇觉无厘头。从一开始的紧张对峙到最后的搞笑借钱,这一幕太具有戏剧性了。
在卧室里来回走了几圈,他拿起了床头的电话……
“亲爱的女儿,我见到他了!”刘易斯的话语中有着掩饰不住的宠溺。
“真的?”电话那头传来朱莉欣喜的叫声,接着她又疑惑地道:“爹地,你是怎么见到他的?难道……你去机场接机了?”
刘易斯啼笑皆非,笑着道:“偶,上帝呀!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我的宝贝,你要明白,能让你爹地亲自接机的人除了你和你妈妈外,再没有任何人有这个资格,包括你哥哥弗兰克。”
朱莉“哼”了一声,道:“那是你自恃高傲!我最看不惯国人骨子里那种高人一等的姿态。爹地,你这种高傲自大和风流成性的性格不改,妈妈永远不会见你,你也永远没机会去机场接机。”
沉默了一会儿,刘易斯道:“我不想和两年没见面的女儿在电话里吵架,你没在爹地身边,不明白我现在的状况,爹地老了,也没了风流的性格,我一直等着你妈妈来国见我一面,或者……或者我亲自去y国见她也行,但是,她一直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朱莉冷笑道:“仅仅是为了见一面,你觉得有意思吗?爹地,你一直没把妈妈放在眼里,你和她的结合就是一个错误……不,应该说妈妈认识你是个错误,因为你一开始就对妈妈没安好心,你只是想着如何利用她!妈妈常说,如果不是在十九岁的时候认识你,也许她不会堕入你编织的谎言中,因为那时的她年龄小不懂事……”
“够了……”刘易斯忍不住吼了一声,但他马上觉得自己的口气不妥,又赶紧柔声道:“srry,我的宝贝女儿,爹地为刚才不礼貌的口气向你道歉!我只想让你明白,由始至终我都是爱你妈妈的,我相信她也是爱我的!要不然,她也不会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单身……”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用轻松的口气道:“你也别说爹地风流成性,你哥哥说了,‘华夏悍夫’在边海的花边新闻可不少,他跟好几个女人搅合不清,而你,还不是死心塌地的爱着他。”
“他叫陈云峰,爹地,请你别叫他‘华夏悍夫’!”朱莉很认真地纠正,接着道:“我就知道弗兰克会说他的坏话,不过我不在乎。爹地,陈云峰和你那种风流的性格有很大的不同,他爱他的每一个女人,他不像你那样一旦有了新欢就会抛弃旧爱。
妈妈说过,如果当初你能够经常回家,她是不会离开你的,但你让她很失望,因为你常常几天都不回家。还有,陈云峰有着与欧美男人不同特点——有担当!他不会让他的爱人受到委屈和伤害,在他的身边,我完全能感受到他浓浓的爱意,他让我很有安全感。
爹地,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在十八岁那年毫不犹豫的悄悄的离开你、离开国吗?因为我在家里感受不到一点温暖,弗兰克整天和我吵吵闹闹,而你又经常彻夜不归,你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我很担心,担心我会像妈妈那样被你抛弃,正是因为你没有做到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所以我最终选择默默的离开你而去找妈妈。
而陈云峰不同,他让我有种被捧在手心里精心呵护的感觉,你只知道我在非洲差点遇难,但你不知道其中的情况有多复杂……算了,这些事等我到了纽约再跟你说,我只想告诉你,刚到南非的时候,我跟陈云峰连朋友都说不上,我很讨厌他,相当的讨厌。
我常常骂他、嘲讽他,即便这样,在最危险的情况下他依旧对我不离不弃、尽心尽责的保护我,也许就在那个时候,我对他有了爱意,因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一直想要的东西——守护者的光芒,他,就是我一生的守护者!”
朱莉的声音忽然有点哽咽:“但是,你的阻挠让我很失望,我连选择爱人的权利都没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自由的西方思维……”
她重重的吸了吸鼻子,接着道:“有时候我觉得你们都很无耻,妈妈迫于压力选择了妥协,而你为了在政治上有所发展,居然用牺牲女儿幸福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你们不觉得这么做会深深的伤害你们的女儿吗?我很恨你和……”
“别说了……”刘易斯打断了朱莉的话,沉声道:“你依旧是我最爱的女儿,没有一个当父母的会害自己的女儿!在没见到‘华夏悍夫’……陈云峰之前,我也曾想过让你俩继续交往下去。不过在见到他之后,我觉得让你俩分开是最明智的选择,因为他根本配不上我的宝贝女儿。
首先,陈云峰是个没有修养的男人,他的动作和行径简直就是一个小偷,你知道我是在什么地方和他见面的吗?是在霍华德海滩的别墅里和他见面的……偶,我忘了,你并不知道这里有我的一处房产,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偷偷的潜入私宅进行盗窃,他还偷了我一套阿玛尼定制西服,真可……”
话没说完,朱莉便大声打断道:“你骗我,爹地,他不是那样的人!”
“我没有骗你!我说的都是实话,我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做,他就像没穿衣服偷渡到纽约来似的,不然他为什么要偷我的衣服?而且……而且更可笑的是,他身上居然一美分都没有,就像被人打劫一空似的,他还从我这里拿走了几百美金……”
“你污蔑他!”朱莉尖声道:“你一直在寻找让我离开他的理由,爹地,你很卑鄙,我已经答应你今后不再和他来往,甚至不再联系他,你为什么还要朝他身上泼污水?”
偶,我的上帝呀!看来真应了华夏国那句话:女大不中留啊!
刘易斯郁闷的拍了一下额头,苦笑道:“k,我们不说这个话题了,你来了就会知道今晚发生的一切!我并没有为难他,我还很开心的让他偷盗成功,当然,这也有你哥哥的因素存在。而且我也没问他到纽约来干什么,尽管你一直没有告诉我他来纽约的目的,不过从他落魄的样子来看,我想他很可能遇到了麻烦,因此,我又毫不犹豫的给了他几支枪防身!女儿,我的宝贝,爹地做了这么多,你不应该怀疑我。”
朱莉道:“好吧,爹地,我为我刚才的话向你道歉!还有,他在纽约人生地不熟,我希望你能给他一些必要的帮助。”
叹了口气,刘易斯道:“我已经给了他帮助,而且我也只能做这么多!女儿,如果不是你答应了我的条件,我今晚绝不会给他枪,因为他私自闯入私宅偷窃东西的行为足以抵消他在罗马救弗兰克一命的功劳,我最多就是放他走而已,但他别想从我这里得到另外的好处,你也不要怪爹地心狠,因为我是个很现实的人。”
“那好吧,就这样了!”朱莉冷冷的说完,便将电话挂掉。
刘易斯愣了半晌方才悻悻的放下电话,心里酸溜溜的甚不舒服,也有一丝怒意:女儿变成这样子,“华夏悍夫”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房门传来敲门声,刘易斯压抑住心里的火气,平静的道了声“进来”。
身穿吊带装的丝诺推门而入,款款向他走去。
丝诺的确长得不错,有着欧美女人凹凸高挑的身材,雪白的肌肤,细腰丰臀,胸脯茁壮,既招摇又惹眼。她犹如t台上的模特,每走一步,如同风吹杨柳,摇曳出款款风情。
若是以往,刘易斯必定会欲焰腾飞,急吼吼的扑上去便是一阵“心肝、宝贝”的乱叫,接着便是找绳子绑上,抡起巴掌在屁股上噼里啪啦猛打。但他现在却欲念全无,只是淡淡的看了丝诺一眼,也不说话。
丝诺瞟了瞟床头柜的座机电话,走到刘易斯面前,轻轻解开围在他腰间的浴巾,一边挑逗一边娇滴滴地道:“爹地,你是不是不开心?能告诉我吗?”
这声“爹地”立刻让刘易斯犹如磕了药一般的“****”起来,他暴戾的发出一声嘶吼,将丝诺用力搂在怀里……
“不要……”
丝诺欲拒还迎的抗拒,碧眼迅速笼罩一汪浓浓的春水,嘴里喷着醉人的香气呢喃道:“爹地,你为什么对那个亚洲人那么好?他是谁?”
“我的丝诺宝贝,他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很兴奋……”
“偶,爹地,我也很兴奋……我想让你再绑我一次,我们回到那间卧室吧,那里才有绳子。这次不要戴妮参加了,我把她叫来这间卧室。”
“k,我已经等不及了。”刘易斯横抱起丝诺便往外走……”
回到之前的卧室,便看见戴妮正坐在梳妆台前吹着头发,她似乎已经草草的洗了个澡。
丝诺冲着戴妮眨了眨眼,娇喘吁吁地道:“戴妮!对不起,你到对面的卧室休息吧,我想单独陪爹地……”
戴妮心领神会,起身道:“k,我也有点累,就不打扰你们‘父女’俩了。”
说罢,她去打开衣柜,拿出一个挎包后离开。
来到刘易斯打电话的卧室,戴妮先从挎包里拿出工具打开座机电话外壳,从座机里取出一颗豌豆大小的白色窃听器,接着拉开挎包,从包里拿出颜色、形状、大小一模一样的窃听器装进电话里。
做好一切,她迅速换上一套黑色运动服,打开窗户看看楼下,确定后院没有刘易斯的保镖之后,又从挎包里掏出一支形状像沙漠之鹰的手枪,奇怪的是,这支手枪的上部有一根小拇指大小、六厘米高的小钢柱,枪口上部有个约三毫米大小的小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