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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公布报出军功后,所有人看到她排名第一的斩敌数量,都没了言语。
    万熊当即让出了“跳荡团第一人”的位置,今后,林菁所在的小队也会跟着她排在队列正中。
    蒙辙拍着林菁肩膀大笑道:“女儿更胜英雄,我带了半辈子跳荡团,都没见过这等凶悍的身手,你们啊,都学着点!”
    有人吊儿郎当地道:“行啊,林队副讲讲心得,别藏私。”
    后面一阵哄笑,庄情不轻不重地踢了那人一脚,漫不经心地道:“学武是靠天赋,江湖人的身手,田舍汉学不来,蒙老大,你别强人所难,我可心疼。”
    这暧昧的“心疼”又引来怪笑连连。
    林菁转过身,她对庄情道:“不服气可以过招。”
    庄情换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我的确有不服气的地方,不过得在我帐子里才能过招,菁妹妹来不来?”
    林菁无视他离开了。
    却没想到这之后庄情变成了狗皮膏药,每次必定跟她同日带队出操,她站在哪儿,他就站在她对面,一双邪气的眼眸偶尔扫过她的身体,像是一只嗅到了肉味的鬣狗。
    林菁被恶心得干脆请了假,她在裴景行这里有超然待遇,离开几日完全不成问题。于是她收拾了包袱,进甘州城买了两套成衣,还有伤药等物资,又给火炼买了一张毡垫,寻了客栈好好洗了澡,暖融融的睡了两夜,将给余迢的信写好,才容光焕发地回军营。
    她心疼火炼驮的东西太多,便牵着马走在官道上,眼看夕阳西下,星斗一个个现身,她正盘算着自己还剩多少钱,冷不防脚下被雪中的什么东西绊住,她正想低头查看,便觉脚踝被一只手抓住。
    天色昏暗,四周寂静无人,脚下不知是什么玩意,一股冰凉刺骨的感觉从足底窜了上来。
    林菁寒毛倒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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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附赠小知识:
    唐朝的话,考进士挺难的,三十岁考中可以算是年轻有为了,而且考中进士也不是直接就能做官,要“守选”,运气好得个校书郎,运气不好就外放了,起点低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二者都是九品。
    当年白居易就得了个校书郎,你们看他美滋滋写道:
    三旬两入省,因得养顽疏。
    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
    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馀。
    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
    简直是“事少钱多离家近”的标准赢家日常。
    余迢小哥哥也是逆天男主模板,书判拔萃科过了,等着他的是青云路,玩个现在流行的奸相什么的轻而易举。
    看评论里,小天使们看到这种男配阵容都有点方,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这篇文不走常规宅院、宫廷路线,要在军营打拼,遇到的就是各种男人。
    目前戏份最多的女配是韦胥的老婆刘氏,我也很绝望啊!
    第40章 活着
    林菁给自己提胆, 大喝一声:“什么装神弄鬼的东西!”
    她足尖用力一踢, 竟然没有踢动, 好像那雪下埋着的东西还不小,她咬牙用力, 带了内劲出来,再一甩,便觉得自己像拔萝卜一样,从雪里把一个庞然大物带了出来。
    借着星光一看, 居然是个人形,她大惊失色, 纵身一跃,在对方自由落体之把人接住, 上了手才发现, 那人脸色惨白,气若游丝,几乎是半个身子入土的架势了。
    她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人的容貌,只觉得对方身高跟自己差不多, 搞不好是个女儿家,便赶紧将抱起来放在马背上, 用轻功御马, 趁城门还没关,又迅速回了甘州城, 找了个离城门最近的客栈,抱着人进去, 张口就要热水。
    把人往床上里一放,她将炭火盆挪远了些,先让屋子里的温度把人的体温升上来。
    她怀疑这人已经被冻伤了,这时候不能瞎听老前辈说什么用雪搓身子,更不能泡热水澡,得一点点让人缓过来。
    稍顷,店家送了一桶热水,她兑了些冷水,试了试水温,才去脱那人衣服。
    灯火下,容颜看得分明,这险些成了冻死鬼的人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模样清秀,脸上还有没褪去的婴儿肥,恐怕也就十来岁,身高倒是长得很猛。他头戴着毡 帽,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皮袄,剩下别无长物。她也没跟对方客气,左右不过是个毛孩子,将人扒得只剩底裤,用温热的帕子擦拭上身,又卷起裤腿去擦那冻 僵的双腿和脚。
    也多亏她有了那一次雪夜的经历,这一次照顾人还像模像样的,换了两次热水之后,再盖上被子,等人醒来。
    直到天过正午,那少年才睁开眼睛,可他一句话也没说,漠然地看着前方。
    林菁端来了食水,他视而不见,林菁又问道:“你是谁,为何被埋在官道积雪下面?可有路引?可有人投奔?”
    他依然没言语。
    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泛着一团死气,像是林菁只救回了这具身体,而灵魂早已下了地狱。
    林菁索性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观察他,这么一观察不要紧,她突然觉得这少年跟霍九有些相像。
    相像的自然不是容貌,霍九那张脸是高岭之花,她所见的人类里,也就她兄长能跟他比上一比,这少年与霍九相像的是脸部轮廓,都是又有些西域特点,又有些中原特征。@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简而言之,他们其实都是混血。
    她心里猜测过,霍九从长相上取了胡人和汉人的优点,而且他会唱汉人的歌,双亲的一方极有可能就是昭人。
    眼前这少年的容貌偏向昭人,长了一双暗绿色的眼眸,但她不能确定另一半的血统是胡人还是突厥人,因为突厥人中,也有一部分人长了一张高鼻深目碧眼的西域 面孔,这类人几乎都是突厥汗国的奴隶或者附属部族,大多集中在西突厥境内,在部族里的地位极其低下,上了战场也是炮灰。
    她想了想,用胡语询问了一次,少年没反应,然后,她尝试着说出了突厥语。
    那少年的眼皮动了一下。
    林菁闪电般出手,一下子卡在少年的脖子上,继续用突厥语询问:“你是突厥人,对吗?你听不懂汉语,所以装聋作哑,怕穿帮了被我发现对不对?”
    他突然笑了笑。
    “你杀了我吧。”他用突厥语回道。
    林菁冷笑,手上开始用力,那少年闭上了眼睛,面容反而安详了起来,他的头渐渐后仰,脸色通红,手本能地想反抗,但因为大量缺氧,已经抬不起来了,他可能很快就会抽搐,然后死在这张刚刚救活了他的床上。
    他的死志太明显了,甚至林菁松开手之后,还是不肯呼吸,被她左右开工抽了两个嘴巴,然后硬是撬开了嘴,才猛地一抽,空气突然涌进了肺管子,他急促地喘了起来。
    “我是突厥人,你不杀我,我迟早也会杀你的。”他大概刚开始变声,声音沙哑,像是指甲刮过砂纸。
    “我救了你,你不感恩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我根本不想活,用不着你救。”
    “是吗?那是谁在雪地里用手抓住了我,你自己想死,但你的身体可是很诚实的。”
    少年不知怎么,爆发了一股蠢得神乎其神的勇气:“你不信,我死给你看!”他直直地扑下床,但冻伤后的身体起了一片水泡,撞在冷硬的地面上,让他疼得忍不住倒抽冷气。
    林菁提着他的裤腰,又把他塞回床上。
    “我好不容易救了人,还花了钱,你在我面前去死,是不是故意打我的脸?”林菁可没什么闲得发慌的仁慈之心,她一拳照着少年的脸揍了过去,“别挑战我的耐 心,现在,向我解释你作为一个突厥人出现在甘州官道的原因,不然我就从你头皮开始割起,让你知道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这熊孩子明显分不清楚情况,在这个敏感时期,他是死是活并不重要,突厥人如果有心对边境渗透,才是她所担心的。
    少年捂着脸颊,他被打得有些懵了,没想到这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娘子居然这样心狠,他垂下头,说道:“我……我是一个逃兵。”
    林菁挑眉,“你是从居延海逃出来的?”
    “对……我不想死在战场上,不想跟大昭人打,也不想回部族,我是个没有家的人。”
    少年名叫岚,今年十一岁,是这一次与甘州守军大战的拔塞干部奴隶。
    他的确是一名混血,母亲是突厥人,父亲是昭人。但从他记事起,就没见过父亲,甚至他母亲也不知道谁是他的父亲。
    他的母亲原本是部族平民,在一场边境战斗中被昭军掳了去,因为长相是难得的秀丽,被几名军官一同享有,如同军妓一般伺候着他们,过了将近一年,在她珠胎 暗结的时候,又爆发了战争,这一次昭军大败,她重新回归草原,却没想到被拔塞干部的贵族看中,成了部族里的奴隶,并被当成赏赐,奖励给了一个战功赫赫的奴 隶做妻子。
    那奴隶对他母亲很好,但对于她肚子里的孽种却十分不友好。
    “昭人的劣质种”——他的继父这么形容他。
    周围人也知道他是个野种,母亲不喜欢他,继父动辄打骂,尤其是母亲接连又生下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后,他成为这个奴隶家庭里最底层的人,连家里养的牛羊都比他过得好。
    岚唯一的优点,便是身材魁梧高大,哪怕吃的是最低劣的残渣剩饭,居然也能长出一把过人的力气,他的继父渐渐对他生了忌惮,岚刚满十岁,继父就让他进了军队。
    这一次居延海大战,他趁乱逃了出来。
    他憎恨带给他痛苦的家庭,如果回草原,被人发现了逃兵的身份,他会被活活鞭死,所以他只能逃进大昭境内。
    没有食物,渴了只有冰凉的雪,他勉强捱了这么多天,只觉得自己生来便是苦的,冷的,漫天雪地没有一处可以遮风避寒,有了死志之后,那根绷着的弦断了,他终于体力不支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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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菁明白了,这是个真正不容于天地的人,他身上应该有奴隶的烙印,回草原是死路一条;在大昭,他不会昭人的语言,一旦暴露突厥人的身份,同样也活不了,如果继续向西,昭武九姓也不会收容一个突厥逃奴,恐怕只有大食能收留他……问题是他根本走不了那么远。
    她站起身,靠在窗边,让太阳照在自己身上,希望能驱散刚刚听到的这些人间黑暗。
    同时,她还有一层顾虑。
    每一个想法设法接近他人的间谍,都有一个凄惨的身世。
    想想那个在幽州大营做马奴的霍九,和用花言巧语欺骗贺伊的她自己。
    常年打雁,可不能被雁儿啄了眼。
    她沉声道:“我想收留你,前提是你必须说出实话,你到底是贺伊的人,还是拔延诃勒的人?”
    岚挣扎着穿上衣服,说道:“就算我不属于你嘴里说的那两个人,也是会出卖你的,因为我是突厥人,做坏事是应该的,背叛你也是应该的——你是这么想的吧?”
    “你也算大昭人,如果你在这里长大的话。”
    “我不是,我宁可在拔塞干部做一个奴隶,也不想做畜生的儿子。”
    不管是不是间谍,这小子的脾气都很对她的胃口。
    林菁走到他面前,她的指尖带回了阳光的暖意,抬起少年的下巴,对他道:“如果你真的不想活了,不如把命交给我,我可以给你一个容身之所,也可以保证你的安全,但从此之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奴隶了。”
    她感受到岚在轻微颤抖。
    “我不想当奴隶了,我……想要自由。”
    林菁皱了皱眉,如果他是间谍,那可真是间谍里的一股清流。
    她吓唬他:“如果你表现足够好,也许我会给你自由,前提是我活着,如果我死了,你也要陪葬。”
    少年那如一潭死水的暗绿色眼眸终于有了些活气,他道:“好。”
    第41章 慈悲
    “林菁!你给我解释清楚!你带一个突厥狼崽子回大营是怎么回事!你看着我, 我现在就要解释!”裴景行咆哮着, 帐篷顶上的积雪都被这声吼震了下来。
    “我都要当云骑尉了, 养一个奴隶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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