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
作者:狐狸不归
作品简评:
一觉醒来,容见穿成了男频升级流小说《恶种》里的恶毒炮灰黑月光,穿过来后他才发现这个炮灰不仅短命,甚至连性别都不太对,其实是个女装大佬。为了保住小命,容见尽量远离男主明野,可看到长大后日天日地的男主现在还是个小可怜,容见总是忍不住偷偷摸摸地在背后帮他。没料到男主也不是原装的……本文是一篇轻松有趣的校园穿书恋爱文,写了一个穿书的女装大佬受和重生男主攻的故事。文章剧情脑洞大开,恋爱轻松有趣,互动甜蜜,看文的体验如同在夏日的冰爽汽水,解渴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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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白月光
那是一个潮湿、闷热,才下过雨的夏日午后。
雨水还未干透,湿漉漉地黏在青石台阶上,一方雪白的裙角沾了些许泥污。
穿裙子的人是容家的“大小姐”容见。
他的个子很高,差不多有一米七五,比寻常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要高大半个头。虽然现在是夏末,他却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裙,披着外套,浑身上下被遮得严严实实,几乎没露出一寸皮肤。
容家人人皆知,容见是个体弱多病的美人。他的五官精致而凌厉,原本该是英气到模糊性别的漂亮,可因为肤色是近乎病态的苍白,一丝血色也没有,就显得柔弱了许多。
而这位病美人才生了场病,这是他四天以来头一回出门见阳光。
容家的宅子很大,前院种满了各色花木,还有大片大片的玫瑰花,需要很多园丁精心照料。不过因为才下过雨,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
容见忽然停下脚步,偏头朝远处看去,玫瑰花丛的深处似乎有一个背影。
那人浑身都被淋透了,连太阳都没能将衣服晒干,只隐约能看得出是个少年的身型。
那人周围没有其他人了,容见状若无意地问:“韩姨,那是谁,怎么还在外面,刚刚没去躲雨吗?”
他的嗓音很低,且轻,比一般女孩子低沉些,却很动听。
一旁站着的韩云愣了一下,解释了句:“他在照料刚被暴雨打过的玫瑰。您不是说过,明野最会照料玫瑰了吗?”
容见听到这个名字时怔了怔,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轻轻地“哦”了一声,很漫不经心似的。
兴许是因为容见注视了太久,久到明野察觉到了异样,他转过身来,朝容见这边看了过来。
容见微微抬头,目光落在了明野的身上。按照书中的时间线推算,明野今年应当才十八岁,是还未完全长大的少年人,个头很高,身量偏瘦,却很有力,此时是夏天还穿着长袖长裤,只是为干活方便而微微卷起的潮湿的袖子,手腕消瘦骨骼突出,眼瞳是漆黑的,容见与他对视时就像是面对寂静的深海,里头没有一丝光。
容见默默地打了个寒战。
这是他穿进《恶种》里的第四天,也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本书的男主明野。
而容见穿的这个角色是个在正文里从未出场,已经死在回忆里的炮灰黑月光,还是因为给男主挡灾阴差阳错死的。
容见骤然遇到男主,就想起自己穿的这位女装大佬不仅死了,而且在正文最后连坟都被挖开了的惨状,不由一阵胆战心惊。
他早就下定决心,为了小命着想,能离男主有多远就多远,可没料到第一次出门就遇到了对方。
明野不再与容见对视,他低下头,半垂着眼,似乎在看着容见,又似乎没有,只是身上穿着的衣服被晒得半干不干,黏腻地贴在身上。
容见就有些不忍心。
无论以后男主如何呼风唤雨,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现在也不过是个寄人篱下,备受磋磨的十八岁少年。
虽然他并不想和男主再有任何牵扯,还是略抬高了音量,说:“你先回去吧。”
明野站在花丛深处,身边满是垂坠的玫瑰,声音很寡淡:“玫瑰还没处理完。”
容见没料到男主竟然这么有责任心,这么个炎炎夏日,才淋过一场暴雨也要遵守黑月光的嘱咐,容见陷入了沉思,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找出了个借口,抿了抿唇,似乎有些不耐烦:“我想一个人在花园里看会儿花。”
明野抬起头,瞥了容见一眼,没再说话,拎着工具,从另一条小路离开了。
冷淡极了。
容见总觉得有点不对,虽然男主好像真的很听话,可是和小说里的描写好像有点不同。至少在高中时代,容见不应该是男主心里的白月光吗?对白月光就这个态度?
不过容见也没细想,毕竟他对男主没什么兴趣,对保住小命的兴致更高。
不过因为这个借口,容见现在必须顶着大太阳,穿着厚实的长裙,披着外套,在三十八度的室外看花。
他究竟是多想不开,才找了这么个愚蠢的借口。
没必要,真没必要。
容见勉强撑了十分钟,看了一圈周围没人,拎着裙角,小跑进了主宅。
只是他没看见,自己离开后,不远处的高树后走出来一个人。
是明野。
他微微眯着眼,目光停留在了容见的背影上。
而容见已经跑到了二楼的房间,合上了门。然后,这位人人皆知的病弱美人毫无形象地撩起了裙子,甩飞小皮鞋,瘫倒在了床上,回忆着书中的剧情。
《恶种》是一篇热度不错的升级流爽文。男主出身豪门,却被父亲的小三狸猫换太子,把男主和她的儿子换了个位置,自己偷偷带着男主远走高飞。小三虽然收了男主父亲给的一大笔遣散费,可她什么也不会,还花钱如流水,最后还是只能依靠出卖肉体赚钱。期间对男主非打即骂,天天幻想亲生孩子掌权后能把自己接回去。
男主十五岁时就逃离了那个不能被称作“家”的地方,在福利院待过一段时间后被容家的一个老园丁收养。
正文是从男主上大学开始的。男主虽然表面上出身贫寒,可学习非常优秀,念了最好的大学,在计算机方面是个天才,大二就自制编程软件,赚了一大笔钱,从此以后就一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干翻鸠占鹊巢的小三儿子,成为一代大佬。
大约是从小生长环境的缘故,男主的性格冷酷无情,心狠手辣,做的一切事都是从利益考虑,说翻脸就翻脸,不讲任何情面。书友们都很担心男主的终身大事,只要遇到一个女性角色就想和男主配对,结果男主辣手摧花,无论男女要么被收编成为手下,要么是被男主抓到马脚送进局子再或是被逼远走海外。在男主眼里,可谓是众生平等,男女一致了。
不过作者到底还是给了书友们一点甜头,就是男主在被园丁收养的那段时间里遇到了容家大小姐,而且容大小姐貌美心善,一直帮助着男主,最后还为了给男主挡灾而死,可以说是男主心中的白月光了。
结果在结局里,反派自杀前嘲讽男主此生没有得到任何一个人的真心相待,并将白月光从前做的事全都抖了出来,原来男主少年时受的磋磨全是白月光干的。而且当初白月光也不是为了给男主挡灾而死,而是反派误以为那辆车上的人是男主,没料到白月光为了陷害男主,自己孤身坐上了车。
于是男主那个天天吹“容小姐人美心善”的小弟兼高中同学把这位前白月光的坟给扒了。
容见作为这本书的忠实读者,从开头追到这里,不由感叹了一句“作者牛逼”,存心让男主注孤生,不仅没女朋友,甚至连一点念头都不给。
不过这种升级爽文看完也就算了,容见没记在心上,倒头就睡了。
结果一觉醒来,他就非常幸运地穿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貌美心黑的白月光。
更加幸运的是,由于复杂的家庭恩怨,原身是个女装大佬,而他必须要兢兢业业地扮演下去,如果露出马脚,被别人知道真实性别,就会立刻狗带。
才穿过来的时候,容见在床上躺了两天,尝试过解开这个死局,没成功,还差点猝死,第三天老老实实地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学习如何假扮一个女装大佬,比如如何用高超的化妆技术遮挡不太突出的喉结、柔化自己的面部轮廓,如何运用伪音说话,还有穿复杂繁琐的裙子,遮掩自己的身型。
他不得不含泪感叹,当女人难,当女装大佬更难。
大约因为身体有原先的记忆,容见扮演得还算成功,和往常的水平差不多,在外面转悠了一圈,没人看出来破绽。
容见在原先的世界里父母早亡,被外婆抚养长大。高考结束后,外婆因病去世,他一个人勤工俭学,把自己养活了。
他牢记外婆曾对自己说过的话,一直很惜命,即使穿到了书里,成为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命中注定只能再活一年的炮灰,他也要想方设法活下去。
而原书里,容见是为了明野而死,即使不是心甘情愿而是阴差阳错,或者说是自作自受,但他的死确实是因为这个。
容见还不知道能多大幅度地改动剧情,可为了保住小命,他还是选择尽量远离男主,不要牵扯太深。
也许是因为一直以来神经过于紧绷,容见想着《恶种》里的剧情,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他做了许多许多梦,梦里他死在了一年后,和书中三两笔带过的死法相同。
再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澄澈的天空中堆满了粉色的云,映衬着花园里大片大片半开半合的玫瑰,是很漂亮的景色。
可容见没心情欣赏这些,他心里只有一件事。
饿。
太饿了。为了尽量减缓发育速度,保持不明显的性别特征,容见只能尽量少吃。中饭都只能吃个半饱,至于晚饭是不可能的,不存在的。
容见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有些人表面上是个应有尽有的富家大小姐,实际上不过是个吃不饱穿得多,连话都不能多说的女装大佬。
没人能知道他心里有多苦。
更要命的是,明天就要开学了,而他和男主是同桌。
第二章 同桌
第二天,容见很早就被韩云叫醒。他整个人还处于意识模糊的状态,就被塞进浴室。洗完脸刷完牙,坐在镜子前,看着韩云为自己化了个妆,主要是为了柔化面部和遮住不太明显的喉结。最后容见穿上了绘文中学的校服,略显宽大的外套和过膝的裙摆几乎遮掩了他身形上的男性特征。
容见一边打哈欠一边在心里吐槽,他看书这么多年,没见过像自己这么倒霉的穿书者,就算不能呼风唤雨,金手指大开,也不至于被迫扮演女装大佬,还要重温早起晚归的高中生活吧?
没必要,真没必要。
做完长达两个小时的准备工作后,容见吃了个六分饱的早饭,在韩云目光的逼视下忍痛停下筷子,坐车前往学校。
路上的时候,容见闭着眼,回忆起了学校的情况。原身一直在绘文中学读书,那是一所私立高中,学费高昂,里面的学生的家庭都挺富裕,而明野却也在这所高中念书。
这件事是原身做的。男主十五岁就离家出走,之后在福利院待过一段时间才被容家的园丁收养,早就没了学籍,想念书都念不成,还是原身把他送进绘文中学的。
不过也不是原身有多好心,而是他嫉妒男主,明明身份卑微家庭贫穷,却不卑不亢,勤奋努力,还想要继续读书。而自己却不得不小心谨慎地活着,生怕露出马脚。为了羞辱男主,让他知道自己的斤两,原身让男主去参加绘文中学的入学考试,并且承诺如果通过了考试就会想办法让男主入学。
结果自学成才的男主真的就通过了绘文中学以严格著称的入学考试,容见不愿在众人面前食言,就想着不如给男主这个机会,反正在学校里还有更多羞辱他的机会。
实际上原身也那么做了。而本来以原身的性格,绝不会和男主做同桌,可因为一个原因……
一想到这个原因,容见就头皮发麻。
他叹了口气,摸了摸鼻子,一想到昨天在花园里见过的少年明野,明明不是自己做的事,却总觉得挺对不起他的。
下一秒,容见又把自己的手用力打下来。
今时不同往日,他脸上糊了层粉,在学校脱妆就真的要命了。
容见不再多想,算了,还是先解决掉同桌问题吧。
容见走到高三(3)班的时候,教室里的人几乎已经来齐了,没剩几个空座。
他的位置应该在正中间第三排,那是最好的位置,既吃不到粉笔灰,又能看得清楚黑板。
可是今天不同,容见从前门进来,看都没看一眼原先的位置,从容地走到最后一排,将书包放到了一个趴着睡觉的女生的旁边,坐了下来。
周围的人不自觉地多看了容见两眼,传出小声的议论声。
可这议论声很快就消失了,上课铃打响,老师从门外走了进来。
容见看了眼第三排,明野还没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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