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99节

      也就是在鹏城,改革开放的试点城市,什么妖魔鬼怪都钻出来。换了京城试一试,康伟非得让香港佬知道马王爷为啥有三只眼!
    又等了十多分钟,舞厅的人跑过来,并没有什么小柔跟在身后。
    “刘老板,小柔不肯来。”
    夏晓兰嗤笑一声,也就这点胆子。
    夏晓兰那声嗤笑啊,让刘天全十分没面子。
    等夏晓兰几人上了车,他让人把小柔带过来。小柔这次是真的害怕了,不像早上那时候是演戏:“老板,我、我不能见她……您别让我去勾引刘勇了,我不知道刘勇外甥女就是夏晓兰……我不敢惹她。”
    第512章 想不想报仇(2更)
    小柔一脸惧怕。
    “你认识她?”
    刘天全心想,这倒是巧的很。
    小柔点点头,“老板,我说自己被人逼的在家乡待不下去,就有夏晓兰的缘故,我实在是害怕她。”
    小柔是她的花名,她的真名叫樊雨。
    樊镇川被抓后,她被樊晗逼的在河东县无法生活,只能离开当地。樊雨一路南下,火车上就遇到两个说要带她赚大钱的人,辗转就到了鹏城——原来所谓的赚大钱,就是当陪酒女。
    樊雨一开始还不肯。
    跟樊镇川厮混,和陪很多个男人是两回事。
    但是樊雨没啥文化,进厂招工她是没机会,要说工作经验,她就只干过保姆。
    在鹏城,保姆的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的,人家更愿意请知根知底的当地人。反正都是洗衣服做饭干家务,请谁不是请?年轻的小保姆,女主人都有提防心。樊雨也是过了几年好日子的人,让她去干脏累的活儿也坚持不下来。
    最后只能乖乖当陪酒女。
    原本也不是在南洋歌舞厅,是刘天全先在别的场子遇到她,发现这女人柔柔弱弱的,有一股说不出的小可怜意味,这才安排樊雨去勾引刘勇——刘天全在刘勇身上花的心思,还是为了汤宏恩。汤市长也是单身,并没有听见汤市长有家属在鹏城。就算有老婆,那也是异地,刘天全就是那想法,哪有独居的男人不偷腥。
    樊雨去勾引刘勇,用的也是以退为进的法子。
    刘勇这个人和混风月场的男人比起来太老实,还有一种大男子主义的责任感。今天这出戏,包括之前的铺垫,都是樊雨和刘天全商量好的,包括故意让刘勇听到别人的议论,包括今天来闹事的几个男人……今天刘天全是要收网了的,哪知刘勇的意志力的确比较强,刘天全只能让樊雨慢慢磨。
    一点点把刘勇的防备心磨掉,激发刘勇的同情心。
    只要刘勇肯收下樊雨,肯同意安顿樊雨,别管是出于同情,还是男人对女人的怜惜心理,他都别想再轻易甩掉樊雨。
    甩不掉樊雨,那就是甩不掉刘天全。
    刘天全派出去的饵,自然有他自己特殊的控制手段,“小柔”的过去是什么样刘天全根本不关心,当陪酒女可不是他刘天全逼迫的。
    哪知道,一个“小柔”,居然还认识夏晓兰。
    樊雨也觉得自己倒霉的要命。
    她根本没有见过刘勇,不知道刘勇是夏晓兰的舅舅。
    如果知道,她一定会离刘勇远远的,当陪酒女赚钱,赚谁的不是赚,何必要去挑战这种高难度的任务。
    樊镇川是怎么倒的?
    那个在商都市委招待所和夏晓兰一起离开的男人,让樊雨影响深刻。
    反而是葛剑和李栋梁,当时虽然跟在夏晓兰身后,樊雨心慌意乱,根本就没留意——要不,她在看见葛剑的时候,就该知道刘勇和夏晓兰有关系的。
    因为有人想要强娶夏晓兰,搞得一个县城的官场大动荡?
    刘天全沉思,这倒是和他想的一样,夏晓兰本
    身没什么背景,却是大人物圈养的金丝雀儿!
    就这样,还敢对他说不要搞美人计枕头风的歪门邪道?
    刘天全心想,夏晓兰明明就是这种歪门邪道的受益者嘛。
    他自觉弄清了夏晓兰背景,心反而踏实了。
    据樊雨的说法,夏晓兰就是豫南省的一个农村丫头,和汤市长不可能有什么交际,除了她那张漂亮的脸蛋——这正好呀,说明汤市长也不是没有弱点的,只要找准了弱点,一定能在汤宏恩身上撬开一条口子。刘天全也没办法,别看他在鹏城这边光鲜,他其实就是靠着给杜琤荣当姨太太的妹妹发家的。现在杜家四房斗的像乌眼鸡,杜琤荣最疼爱的还是原配老婆生的大儿子,就是原配死得早,要不其他三个姨太太生的孩子哪里还有机会?
    刘天全也不是为了自己在争,早点在鹏城这边立稳脚跟,他就能给予妹妹那边反向支持。
    几千万港币身家?
    和琤荣集团的资产比起来,他有的这点钱并不算什么,如果能在家产争夺中占上风,那利益才是很可观。
    原本计划的挺好。
    他和鹏城这边政府关系挺不错,之前合作的业务也不全是为了赚钱。结果汤宏恩一上任,是主管经济的市长,汤宏恩不待见刘天全,好多机会就抓不住了……刘天全想到这里,胖胖的肚子颠了颠:
    “小柔呀,你就像条丧家犬一样,被人从家乡赶了出来,难道到了鹏城,你还害怕夏晓兰?你就不想,找个机会报仇……”
    樊雨抬起头,表情惊惶,虽然脸上青青紫紫的不太好看,惹人怜爱的劲儿却越发明显。
    刘天全也看的心中一动。
    反正今天樊雨和夏晓兰也打过照面,夏晓兰还能一直守在鹏城吧。
    外甥女管天管地,还能管娘舅的裤腰带松不松?
    刘天全还想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
    ……
    “舅舅,舅妈要是知道你去歌舞厅……”
    回去的车上,夏晓兰就提了这一句,刘勇就恨不得跳车。
    “我去歌舞厅真没做啥,你说那些香港人真奇怪,谈生意非要到歌舞厅谈,内地的人还得随他们的规矩。”
    刘勇也是在解释。
    夏晓兰想翻白眼,哪里是香港人喜欢在歌舞厅谈生意。正规的生意,大部分还是在办公室谈成的,只有一些本身就不那么光彩的生意,需要在夜总会那种场合完成。知道刘天全的背景,夏晓兰就能理解这人的办事方法了。
    “那个叫小柔的,为什么不敢来见我,我又不会吃人。”
    夏晓兰一抱怨,刘勇就头大。
    “晓兰,幸好你今天来了,要不我还脱不了身!”
    刘勇噼里啪啦就把今天发生的事讲了。
    从刘天全把他请去,到莫名其妙的“小柔”就赖上了他,成了他必须要负起的责任,刘勇知道自己被套路了,但想不通刘天全为啥会绕这么大的圈子来套路他。
    ——他自己有几斤几两,自己知道,哪有那个价值呀。
    第513章 后知后觉(3更)
    她舅舅还没彻底昏头!
    康伟对形势的估计太严峻,当然,真要等她舅彻底落入刘天全搞得温柔陷阱里,再想把她舅舅拉起来就晚了!
    多少精明的男人,被女人骗的时候,就像中邪一样抽也抽不醒,夏晓兰不是对她舅的人品不信任,是对这个险恶的社会太警惕。
    让她舅被社会教做人是印象深刻,但那代价太大,和睦的家庭没有了,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夏晓兰可不觉得舅妈李凤梅是那种忍气吞声,放任自己男人在外面找女人的性格……李凤梅都离过一次婚了,再离一次婚也不奇怪。
    那时候,夏晓兰再去找刘天全有什么用,刘天全也不可能为她舅的家庭和睦负责呀,凡是考验人性的最后都不会有好结果,能把苗头掐死的时候别手软。
    刘勇觉得他没有刘天全算计的价值,夏晓兰忍不住就笑:“舅舅,您这就是妄自菲薄……您以为那个陪酒女是对您保持距离呢,这叫欲擒故纵。”
    招数夏晓兰没玩过,但套路她听过呀。
    后世有什么绿茶婊、汉子婊,也有这种撩男人时欲擒故纵的,先认男人当“哥”,每天大哥长大哥短的叫着,好像真的没有男女之情,就是生活太艰难,总需要男人时不时帮个小忙。等到男人老婆察觉后闹起来,男人还觉得莫名其妙——那就是一个小妹妹啊,又没有男女之情,有什么好闹的!
    觉得家里的女人不相信他,家里女人吵闹,外面认的妹妹却一脸无辜的劝和。一个歇斯底里,一个善解人意,多安慰几次,原本没有情谊的,也会发展出情谊。
    夏晓兰说的含糊,刘勇瞠目结舌。
    “我咋会为了一个陪酒女不信你舅妈?”
    脑子被门挤过吧。
    小柔是挺可怜的,但又不是他刘勇害得对方当陪酒女的。等等,他为啥会觉得小柔可怜?刘勇摸摸后脑勺,他虽然有警惕心,难道还是不知不觉被影响了,要不今天怎么不果断离开,差点就被南洋歌舞厅的那些人牵着鼻子走!
    刘勇后知后觉,听完夏晓兰的分析,惊出一身冷汗。
    从小柔第一次露面,他虽然不喜欢,有了其他陪酒女的陪衬,倒也不讨厌。小柔越是规矩,刘勇对这个陪酒女反而多了一分尊重。第一次见面他“喝醉”了,意识其实是清醒的,也没见小柔对他不规矩,刘勇就先入为主的有了印象。
    听夏晓兰这一分析,是刘天全特意按照他的性格安排的。
    包括他在厕所听见其他陪酒女的背后议论。
    包括今天所谓的小柔老家对象找上门。
    刘勇十分不好意思,“没想到千防万防的,还是差点中了计,那个陪酒女也是豫南省的,我听她说话带着点口音……这多半也不是啥巧合。”
    现在脱离那种被道德绑架的气氛了,刘勇的脑子又清醒。
    小柔要是豫南那边的人,老家对象肯定也是豫南人。
    家里穷的要出来当陪酒女,老家的对象又哪里有钱从豫南带七八人跑来鹏城找茬?路费不要钱呀,从豫南到羊城的火车票一个人就二十多块,七八个人加起来车费就是200多。
    一群人跑一趟,得花好几百块!
    还有从羊城到鹏城需要“入关”,没有办理边防证的,只能偷偷入
    关,这些细节想起来都太不合理,刘勇忍不住苦笑:“我还觉得自己聪明呢!”
    夏晓兰看她舅想明白了,也不紧紧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刘天全叫您合作的项目,该不会是香蜜湖吧?”
    刘勇点头。
    夏晓兰就把香蜜湖的开发背景讲了,鹏城市政府的重点工程,刘天全好不容易喝上汤,真要让出来给刘勇喝一口么。
    刘勇现在对刘天全是一万个不相信。
    他瞬间比真正被抓奸还紧张:“……我和刘天全已经签合同了。”
    签合同了?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