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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

      看着瑾哥儿和瑞哥儿越发的懂事了, 明明兄弟俩个都爱吃圆子,可看见碟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了,瑾哥儿谦让,瑞哥儿也不好意思吃独食,姜锦鱼正笑眯眯看着俩人商量呢,一眨眼的功夫,兄弟俩似乎商量好了。
    瑾哥儿用勺子舀了最后一个圆子,往姜锦鱼碗里一放, 瑞哥儿小可爱还托着小肥脸甜蜜蜜道, “娘吃!”
    姜锦鱼感动于儿子们的孝顺,笑眯眯一口把圆子吃了, 揉揉小家伙们的脸蛋, 一时没忍住, 捧着小肥脸,一人脸上亲了一口。
    瑾哥儿平日自诩长大了,连抱都有点不爱让抱了,忽然给娘这么一亲, 脸一下子红得跟苹果似的,还要故作镇定,心里明明美滋滋的,又有点觉得不太好意思。
    倒是瑞哥儿, 他平常时候就最粘人,尤其黏着姜锦鱼,笑得甜蜜蜜的,捧着小肥脸道,“娘抱。”
    然后。
    刚伸出手,后领子被人一提,整个人悬空了。
    瑞哥儿扭着脖子回头看,就见自家爹爹冷着一张脸,好生吓人。
    顾衍看着蠢儿子,挑眉,“多大了,还要娘抱?”
    瑞哥儿:……好像也不是很大吧……掰着指头算算,也就两岁啊。
    可是看自家爹爹神情那么严肃,瑞哥儿还是有点怕的,小孩子也是知道趋利避害的,谁面前可以撒娇,谁面前得老老实实的,在这一点上,瑞哥儿打小就无师自通。
    家里顾嬷嬷福嬷嬷小桃姐姐秋霞姐姐面前,什么都不用顾忌,反正大家都最最喜欢他和哥哥了。
    娘面前呢,可以撒娇要抱抱要亲亲,但是不可以没规矩、不讲理,要做娘的乖孩子,娘才会笑得暖暖的。
    至于爹爹面前,瑞哥儿可不敢放肆,爹虽然也疼他们,从来没动手打过他们,但是他和哥哥就是最怕爹爹。
    于是,瑞哥儿学着哥哥平日说话的正经样子,果断认错,态度特别积极诚恳,“孩儿错了。”
    虽然也不知道自己错哪了,反正认错就对了。
    顾衍的城府之深,如何看不透自己生的儿子心里那点小九九,也懒得与口不对心的小儿子计较,伸手给把瑞哥儿放到一边,拍拍小家伙的脑袋,“跟哥哥玩去。”
    瑾哥儿瑞哥儿两个小家伙老老实实在一边玩儿,家里就这么两个小少爷,从上到下就没有不宠着的,什么玩的耍的,样样都不少。
    姜锦鱼也不担心两个小的无聊,索性托腮打量着旁边坐着的相公,见他慢条斯理夹菜,动作十分优雅,虽说都成了一州的通判了,可身上却没有半分官场老油条那种油腻,怎么看怎么舒服,实在赏心悦目。
    大约是她的目光太直接了,顾衍放下筷子,扭头看了看姜锦鱼。
    姜锦鱼眉眼弯弯,眸中盛满了笑意,喜滋滋道,“我感觉我赚大了!嫁了这么厉害的相公,还是个美男子,生的儿子也像你,往后不知有多少人羡慕我!”
    姜锦鱼说这话的时候,就像偷了鱼的猫似的,明亮的眼里透着狡黠,顾衍看着她,一时竟有些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开始越陷越深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觉得没滋没味的生活,也开始变得令人期待起来。
    好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还觉得姜锦鱼只是个有些甜甜的小姑娘,有些胖,但挺招人疼的。
    那时的他,真的没想过,初见那个傻乎乎的小姑娘,日后会成为他的妻子,会为他生儿育女,会陪着他从盛京来到辽州,会陪着他度过那么那么漫长的岁月。
    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被继母想方设法赶出家中的小少年,她也只是普通的农家小女孩儿。
    顾衍年幼时曾听到家中下人说他的闲话,面上带着嫌弃和忌讳的神色,说着“大少爷是个丧门星,连夫人都被克死了,所以老爷才那么不喜欢大少爷”。
    他当时听了只觉得可笑,他前半生从未信过命,二十几岁风华正茂书生意气的现在,日子过得顺顺利利,没有半点不如意的时候,反倒开始有点相信命了。
    说来可笑,他信命的原因,仅仅只是希望诸天神佛各方菩萨,能护着他的妻儿,护住这份宁静和美好。
    过年的日子总是很快的,等过了初七,顾衍便又开始日日上府衙了。
    家中倒是发生了些变化,一个便是小桃的婚事定下来了,顾嬷嬷对这事十分上心,费了不少功夫,为小桃选了个如意郎君。
    这人也不别处寻来的,正是顾衍手底下一个护卫。
    顾嬷嬷对这护卫赞不绝口,道,“这梁永呐,过了年刚好二十三了,也是从盛京跟着一起过来的,跟着主子也有七八年了,算是主子最早选的那批里头的。他呐,性子好,知道疼人,而且会过日子,我一去打听他,他同屋的就说他,每回领了月银,从没见他随意出去花的,都是攒着,都寄给他老家的老娘了。他老娘就他一个儿子,连个闺女都没有的,全都给他攒着,说给他娶媳妇用。”
    姜锦鱼听下来,没急着点头,问,“嬷嬷可打听过了,梁护卫缘何耽误了终身大事?按说男子二十有余,一般连孩子都有了。”
    顾嬷嬷说的天花乱坠的,处处都好,可这么好的,怎么就耽搁了呢?这也让人有些费解。
    顾嬷嬷倒不在意,显然是早就打听清楚了,心里很有底气,道,“老奴打听过了。前些年呢,是他家里穷,一个穷小子麽,那会儿咱家少爷也没当官呢,梁小子又是个舞刀弄枪的,听着也不太让人放心,老家的姑娘说了好几个,都没成,人家姑娘瞧不上他。后来呢,梁永的情况好了些,可家里老爹去了,这孩子也孝顺,守了三年的孝,这么一来,就给耽搁了。再一个呢,这梁小子性子忠厚,可生得高大壮实,一张脸不怒自威,寻常姑娘都有些怕他。”
    姜锦鱼听了这话,倒是放心了。男人的相貌没那么重要,这么看下来,这梁护卫还是挺适合小桃的。
    她点点头,“那行,嬷嬷你替我把把关,梁护卫的母亲在老家,看到时候是把老太太请过来,还是递个消息回去。小桃的嫁妆,你让她别担心,我来出。你也跟梁护卫说清楚,小桃不是什么没娘家的小丫鬟,受了气也没人做主,让他好好待小桃。”
    顾嬷嬷听了就点头。
    随后,梁永写了一封信回老家,梁母知道儿子总算要成亲了,喜得不得了,当即收拾了行礼,家里的鸡鸭也都送人了,要跟着送信的一块到辽州来。
    这么一来,小桃的婚事基本就算是定了。
    只等着梁母一来,梁永和小桃便可以直接办亲事了。
    出了小桃的婚事之外,再一件便是瑾哥儿和瑞哥儿正式跟着吕老先生启蒙了。
    说实话,姜锦鱼不是很愿意让儿子们这么早就启蒙,可是想到孩子的爹是探花郎,舅舅是状元郎,等日后入了学,若是稍微表现寻常些,只怕都要被说三道四。
    索性便听从相公的安排,总归每日只读半日的书,其余时候,还是该玩玩该闹闹。
    初春时候,辽州缩了一个冬日的嫩芽,从逐渐被春水湿润的土壤中钻了出来,绿意蓬勃,光秃秃的树枝上也冒出了绿芽。
    冰河解冻,天气变得温暖了起来。
    然而正是这样的好时节,辽州边境突然起了战事。
    一小撮历经寒冬、饥肠辘辘的胡人,屠戮了边境的一个小村庄,整个村子几乎死绝,若非有个四五岁的小孩儿被孩子母亲藏进地窖中,死里逃生,带着消息到了县里,只怕那些胡人的恶行还没被揭发。
    辽州从上至下,全都对胡人极其厌恶,李家庄的惨案一出,立即引起了辽州城内百姓的愤慨,当然,还有边境小村子的警惕和畏惧。
    作为州牧,这事寿王不能不管,当即派了孟旭领兵三千出征。
    孟旭出征后两三日,王妃请众人过府饮春茶。
    春茶宴上,商云儿显得很是担忧,连上首王妃说话时,都在走神,姜锦鱼看出来了她的心不在焉,趁着寿王妃与陈夫人说话时,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轻声提醒了一下她。
    等到众人散去,商云儿还是没什么精神,跟只无精打采的兔子似的。
    姜锦鱼见状,倒不担心商云儿的情况,顾衍同她说过,别看孟参事这回只带了三千人去,可那一小撮胡人不过几百,孟旭的赢面很大,这回让他去,也是给他个机会练练兵。
    另一个便是,兵营不似官场,官场上要收服人心,用的是软手段,可军营之中,要想让将士们折服,只能真刀真枪的露一手。
    自打他们来辽州起,孟旭还未将本地的辽州将士尽数收服,这一回恰恰是这个好主意。
    思及此,姜锦鱼拍了拍商云儿的肩膀,“怎么?担心孟参事?”
    商云儿脸一红,却没想以前那样矢口否认,而是浑身不自在的默认了。
    一向大大咧咧的商云儿也有这模样,姜锦鱼看得稀奇,心里倒是替孟旭感慨一句,总算是熬出头了。看商云儿这模样,之前兴许还对自己的感情稀里糊涂的,这回孟旭一走,她估计是认清了。
    因此,她也没急着劝她安心,而是道,“担心也无用,不如给自己找点事做。做点针线打发打发时间,像孟参事这样的武将,衣裳鞋子应该磨损得很快。”
    商云儿这回倒是不傻乎乎了,一听就心动了,回到家中,就嚷嚷着要嬷嬷去裁料子,说她要给相公做鞋子,惹得嬷嬷使劲儿掏了掏耳朵,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第108章 李家儿
    几百胡人果然不堪一击, 辽州军队到了那李家庄后,不过一日半的功夫, 便把李家庄内那些胡人尽数砍去一般, 剩下投降的便捉了,用麻绳捆得严严实实。
    这些胡人个个手上沾满了李家庄村民的鲜血,□□掳掠,十恶不赦,孟旭没讲什么狗屁的君子道义,第一件事便是亲自下马,废去那些壮汉持刀的右手,然后回身上马, 扬声道, “伤我大周百姓者,必让他血债血偿。然大周自有律法, 孟某不敢独断, 今日暂废胡贼一手, 待回城之后,必要他血债血偿。”
    本来杀红了眼、几欲手刃胡贼的辽州将士们,被这一番话说的热血沸腾,举起手中沾了血的刀, 连吼数声,“血债血偿!血债血偿!”
    三千将士的吼声气势恢宏,传出很远,引得李家庄周边村落的百姓们都为之落下眼泪。
    那已成俘虏的胡人, 也都两股战战,自知死期将至,后悔不迭。
    待将士们安静下来后,孟旭才挥手下令,“下马,掘坑立墓,让李家庄村民入土为安。”
    辽州将士回城那一日,街上挤得满满当当的都是人,虽是中午时候,本该在家中围作一团用饭之时,可众人宁愿饿肚子,也要看着将士们押送胡人进城的场面。
    胡人骚扰辽州百姓,在以往可是说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更有甚者,胡人兵力最强盛之时,曾攻进辽州城内。
    因此看到那些曾经挥舞着屠刀的狰狞壮汉,犹如待宰的牲畜一样被捆得严严实实,跟在辽州将士的马后,步履蹒跚,不着鞋履,每走过一步,便留下一个血脚印。
    百姓们心里没有半分同情怜悯之意,连已经知事的孩子,都觉得内心畅快。
    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妇猛的从人群中冲了出来,扑到其中一个俘虏身边,狠狠一口咬了上去,那胡人失声痛呼,仔细一看,老妇竟是活生生咬下了那胡人的一块肉。
    “就是你,你欺我女,杀我子,老婆子恨不得生吃你的肉,喝你的血!老天有眼,天理昭昭,你的报应来了!”老妪狠狠啐了胡人一口,恨意难消。
    本来要来拦她的将士见状,不由得偏心眼按住那俘虏,任由老妪对他拳打脚踢,以消心头之恨。
    待捶过数拳之后,老妪热泪两行,仰面长哭,“老天有眼啊!我的儿啊,我的姚姐儿啊,害了你们的胡贼,就要去给你们磕头了!”
    老妪之声虽沙哑,却犹如一道利剑一般,直直刺到围观百姓心中那隐秘的伤口上,忽然之间,路边围观的百姓全都涌了上来,发泄着自己内心的仇恨。
    将士们一开始还未动手阻拦,直至见俘虏呼痛声减低,才费力拨开百姓,将俘虏带离人群,关进死牢之中。
    这恨不得生啖其肉、生饮其血的场面,直接把今日来迎将士的文官给吓了个好歹,有的冷汗直流,后背汗涔涔的,不由得想到自己,若是哪一日因着自己往日做过的那些事下了大狱,只怕也会落得与这俘虏一般下场。
    没做过亏心事的尚且还好些,那些做过亏心事的,却是扎扎实实吓破了胆子,自此之后不敢再犯。
    金银财宝也要有命花,美人娇娘也要有命享受,端看刚刚百姓那嫉恶如仇的模样,州牧、通判、参事任其发泄的态度,这些官员们就打定主意了,小命要紧!
    于是,接下来的几年,辽州百姓发现,辽州上下鱼肉百姓的官居然一个都不剩了。
    当然,这是后话。眼下摆在顾通判和孟参事面前的,不是如何处置俘虏,俘虏难逃一死,不过是看什么时候死罢了,让他们为难的,是李家庄唯一剩下的那李家稚儿的去处。
    孟旭从李家庄离开之前,去了一趟县衙,见到了那刀下逃生、出来报讯的李家稚儿,看上去瘦巴巴的,很黑,看上去就更瘦了,本以为至多不过五岁,哪晓得问了知情的人,才知道这孩子竟有七岁了。
    大概是吓到了,从被送到县衙的那一天起,这孩子除了说了李家庄被胡人屠了之外,将近两个月,再没人见他说过第二句。若非那日他开了口,只怕众人都要怀疑他是哑巴了。
    想想也是,亲眼看着亲人惨死,目睹全村惨死,不过一个稚儿,还能跑了几十里路报讯,已经称得上一句有勇有谋了,万幸这孩子半路没冻死了去。
    孟旭一心软,想到这孩子再无半个亲人,便把人带了回来,想着能安顿好这孩子。
    可带回来了,他便也愁上了。
    他想过带回自己家,可妻子商云儿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如何能照顾一个孩子,还是个性子执拗、不肯开口的孩子。
    想来想去,他就盯上了顾衍,在他心里,顾衍的妻子姜氏可算得上是难得的贤妻良母,顾府还有两位小少爷,这李家稚儿最是要与同龄的孩子玩在一块儿,才能解开他的心防。
    孟旭满含期待看着自己的同僚,语气诚恳道,“顾兄,这孩子要拜托你了。”
    顾衍什么时候大发善心过,他很怀疑,孟旭对他有什么误解,把他当成大善人了吗?他轻挑眉头,刚要开口,却瞥见自顾自站在一边、一言不发的李家儿,黑黑瘦瘦的模样,让人怀疑一阵风便能吹跑了,和自己家里那两个小崽子相差太大了。
    一开口,话已经变成了,“他叫什么名字?”
    孟旭见他没拒绝,便知道有戏,忙道,“我也不知道,我问了一路,这孩子愣是没开口。李家庄所属的那县里的县令说,孩子还小,家里没给上户籍,所以县里也没弄清楚,他叫什么。”
    顾衍微默一刻,开口道,“替他找好人家后,便来府上领。”
    孟旭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顾衍这是答应了,忙不迭道,“你放心。我一回去就去找!”
    于是,就这样,顾衍回府的时候,领了个黑黑瘦瘦的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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