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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最是一帘乡幽梦!(月末了,大家

      天才壹秒記住風雨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男人是坚强的生物,他们总是习惯的将自己的脆弱包裹在自己逞强的外衣之下,即使遇到再大的事情,他们也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情绪调整回来。
    就像李浩天现在这样,前一秒还处在痛苦之中,可是不到片刻,他硬是生生的将自己的眼泪憋回去,让自己恢复到了一开始嘻嘻哈哈的样子。
    “不好意思老首长,我不是在冲你发火。”李浩天擦掉自己脸上的泪痕,淡淡的说道。
    邓水英叹口气,豪爽的笑道:“没什么小子,只是你把我这件新买的衬衫哭湿了,你得赔我一件。”
    李浩天哈哈大笑,道:“行啊,只要您老人家不怕因为受贿罪进局子去,别说一件,一卡车我都能够赔你。”
    邓水英脸黑,没好气的骂道:“你个混蛋,不盼望老子一点好的,居然巴不得老子进局子里,老子当年就不该教你。”
    “别啊老首长,要不是您当年教我,我怎么能够在无数次的战斗中生存下来呢。”李浩天看似随意的笑道,其实眼中带着深深的炙热。
    他说感谢是真心的,确实要感谢老首长,要不是他当年将那么多生存技巧毫无保留的传给自己,就算自己没有死在敌人的子弹之下,也早已经被渴死,饿死了。
    邓水英对李浩天的马屁很受用,哈哈大笑道:“这有什么,老子是官,你是兵,教你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李浩天嘿嘿笑笑,又抽出一颗烟抽了起来。
    邓水英收回笑容,正色问道:“小子,你这次回到这里,不会还是跟你在雇佣兵的任务有关吧!”
    李浩天苦笑的摇摇头,说道:“一半一半。”
    邓水英沉声说道:“我告诉你小子,你要是回到祖国老子我很欢迎,可是你要是接了什么危害祖国人民的任务,老子第一个崩了你。”
    李浩天笑道:“老首长这是说的哪里话,我永远都是华夏人,就算死我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顿了顿,有些深沉的说道:“其实,我已经不是个雇佣兵了,或者说我们的兵团已经不存在了。”
    邓水英随口问道:“是被解散了吗?”
    李浩天深吐一口浊气,说道:“不是,一次偷袭行动中,我的兄弟们全部都战死在了非洲,如果不是我福大命大,我的这条命也已经交代在那里了。”
    邓水英沉默了,过了一会说道:“你也不要太难过,打仗死人是常有的事情,从他们决定走上这条路的时候,就已经一只脚迈进鬼门关了。”
    李浩天说道:“这些我当然知道,我就是有些难过,你说人命怎么这么脆弱?那些可都是跟着我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啊!临了,我连个墓碑都没有办法给他们立。”
    邓水英没有再说话,而是抢过李浩天手里的烟吸了一口,气氛有些僵硬。
    李浩天恢复下心情,笑道:“老首长,别说这死不死人的话题了,太沉重了,我现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保安,不是当年的雇佣兵了。”
    邓水英转头看他:“你真的能够将那些生死大仇都放下吗?”
    李浩天无所谓的笑笑,道:“放不下又能怎么样?我们那么多兄弟都死在了那里,我又不傻,我又不是兰博,怎么能够以一个人的力量去对抗敌人那么强大的实力呢?”
    邓水英深深的看他一眼,心里有句话却是没有说出来,他太了解李浩天了,这小子越是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心里就越是惦记,再说那么多战友死在他的面前,搁谁谁能够说忘就忘?
    “对手的实力很强大吗?”邓水英再度一问。
    李浩天眼中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芒,淡淡说道:“很强大,是非洲四大雇佣兵团之首狼群的附属军团。”
    非洲四大雇佣兵团,分别是战狮,雄鹰,铁人还有狼群,这四大雇佣兵团中,综合实力最强的,自然就是狼群!
    狼群有多强其实没有具体的概念,只是在雇佣兵界流传过这样一个传说,曾经东南亚的一个小国派出两个团的兵力去镇压狼群,而结果却让所有人大跌眼镜,那两个团的人在没有一个人活着回来,而狼群也从那天开始名声大噪。
    在雇佣兵界,几乎就是一个神话。
    邓水英显然也知道狼群,拿烟的手颤抖一下,说道:“你们怎么这么鲁莽,为什么要去找狼群的麻烦?”
    李浩天笑道:“当时兄弟们接的单子只是去一个贩毒集团救人,哪里想到到那里才发现我们居然冲进了狼群里,哎,都过去了,老首长我现在不想再提那些事了,我现在只想好好的找个工作,顺便照顾好芊芊就行。”
    “芊芊?”邓水英一楞,随即笑着对李浩天说道:“你小子的女人?”
    李浩天脸色苦了一下,道:“老首长别戳我伤疤了,她长的的确很好看,但是可惜是战友的妹妹,我战友临死之前让我照顾她,我当然是不能够动的。”说到这里有些悲愤:“老首长,你说我长的这么帅,怎么就是没有女人喜欢我呢?”
    “还不是因为你小子太无耻了,在部队的时候也是,见到哪个女兵就色眯眯的盯着人家的胸部,哪个女人会喜欢你?”
    “喂喂,老首长,打人不打脸,说人不揭短啊!”
    “哈哈!”
    房间里的气氛逐渐从沉重中恢复过来,又过了大半个小时之后,李浩天才走出来,下楼的时候发现陈明还在楼下等着自己,这让李浩天有些意外。
    “喂,明子,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不是让你去工作的吗?”李浩天好奇的问道。
    陈明一见李浩天出来,脸上的焦虑立刻变成了欢喜,开心的说道:“我不放心你啊大哥,你进去那么长时间,我怕你出事啊!”
    李浩天心里涌出莫名的感动,对于这个陈明,自己的印象就是大大咧咧的,接近自己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跟自己学两手,可是现在听他认真的说这句话,李浩天倒是对他改观不小。
    这小子其实还是挺实在的,最起码是除了自己那些战友以外第一个这么关心自己的人。
    “你担心我,那你为毛不上去看看?”李浩天收回情绪,一把搭在陈明的肩上,边走边说。
    陈明说道:“那是因为大哥你没有叫阿!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万一你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叫我,可是你半天没有叫出声来,我就没敢上去。”
    李浩天嘴角微抽,敢情这哥们一直子等着自己发信号。
    嗯,为人倒是不错,只是这智商,咳咳,本帅哥为人善良,已无力吐槽。
    “对了哥,你有没有被录取啊!”陈明好奇的问道。
    李浩天骚包的咳嗽一声,随即说道:“那还用问,哥们一出手,保准成功有木有啊!主任让你带我去挑选一件制服,快走吧!”
    “得嘞,大哥!”陈明嘿嘿笑了一声,随即带着李浩天走向保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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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校园爱情呢?也许没有经历过的是不能够体会那种混杂着青涩的喜欢,与懵懵懂懂的爱恋在其中的感觉。
    在校园的爱情,它是纯洁的,它没有被掺杂太多社会的世俗,喜欢上一个人,也许真的只是单纯的因为这个人很可爱,或者是因为你觉得跟他有聊不完的话。
    也许你喜欢的人是隔壁教室的某个女孩,你会为了看她一眼,时不时的走过她的窗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偷偷的看着她的侧脸。如果你能够有幸得到她不经意间的回眸一瞥,也许你会兴奋的一晚上都睡不着觉。
    那种让人心里痒痒的感觉,就是那个年纪所谓的喜欢。
    一年级四班,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所在。
    每当下课的时候,总是有很多男生或有意或无意的走到这里,不是借故进去找人,就是偷偷的从窗户边探头探脑的,不是对着里面玩笑的吹声口哨,就是拿出一个小纸团轻轻的丢进去。
    这个年纪,即使是爱情的恶作剧也是如此的可爱。
    他们之所以会这么做,完全就是因为里面有自己喜欢的女生,也是那个被称为级花的女生。
    今天她照旧坐在最角落的地方,穿着的是一件绿色的长裙,头发扎成最清纯的马尾,脸蛋白皙无暇,仿佛是一块碧玉一般,就连五官也是那般的精致,就好像是上帝精心雕琢过的一样。
    两条如藕般细滑的手臂轻轻的撑住自己的脸蛋,红润的嘴唇轻轻的撅着,仿佛是在思考什么,又仿佛是在忧愁什么。
    青丝眉黛,肤白如雪,动静之间,足以惊艳绝伦。
    她是清纯的代表,她是美丽的代表,她就是大一的级花,宋幽莲。
    最是一帘乡幽梦,莲花开在迎春时。
    这是一个极富诗意的名字,也是一个能够衬托她不染世俗的名字。
    一年级四班的其他学生早已经习惯了每天有那么多男生偷偷摸摸的跑来偷看宋幽莲,这样一个出尘绝艳的女子,即使是放在美女层出的大学校园中也是鹤立鸡群一般的存在。
    是宝石,又怎么可能不会发光?
    “哇,是平民校花,她怎么也来了!哦对了,她跟宋幽莲是好朋友!”
    “嘘,别吵!”
    窗外的男生突然躁动起来,他们的视线统一集中在一道靓丽的身影之上。
    她走近了,身高在一百六十五公分左右,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下面则是一条修身的牛仔裤,将那性感的身材衬托的一览无遗,脚上是一双普普通通的帆布鞋,莲步轻快的移动,头发不停晃动。
    与身材的性感不同,她的五官则是显得稚嫩多了,有些圆嘟嘟的婴儿肥看上去像是娃娃脸一样,红唇俏鼻,含水似情眸,微微一笑间倾倒众生,波光粼粼间,净化世俗的尘埃。
    这是一个比宋幽莲还要美丽的女孩子,她是平民校花,她的名字就是沈芊芊。
    如果李浩天知道芊芊是平民校花的话,估计一向喜欢吐槽的他也只会伸出个大拇指,愧不当名!实至名归!
    芊芊的出现让一年级四班的学生再次炸开了锅,他们也都知道芊芊一向跟沈幽莲的关系最好,吃惊的同时却也已经习惯。
    一个是富家大小姐,一个是平民校花,两人的相遇相识相交,倒不是多么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