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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苏茴:“你想要稳定下来可以开店铺。”他有货源,也有足够的本钱,可以租,甚至是买下一个地方,自己建房子,做店铺,他要是想照顾家里,那就选镇上,距离近,要是想挣钱,以后给家人带来更好一点的生活,那就选市里,省城,镇上太不方便了,火车都没有,他们市里和省城都有火车站,有火车,拿货或者是出货都比较方便。
    “你想一辈子在村里吗?你想想,城里的基础设施,学校、医院、住所。”
    而且除了开服装店卖衣服之外,他还可以从这里批发电子产品、文具,各种各样的东西回去卖,这些都比较罕见,要是开了店,不收票,价格又适中,肯定有生意。
    听了她的话,苏仲沉默良久:“我要好好想想。”
    是的,这要好好想想,这是要影响一辈子的大事,不慎重不行。
    这也不是急于一时的事情,他还可以慢慢考虑。
    苏茴也不催他。
    他可以慢慢想。
    苏仲对比了一下他看见的城里人的生活。
    他们不用下地,到了年纪退休了那就更舒服了,基本上就是带着孙子都处逛。
    跟别人下棋聊天喝茶,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舒服,小孩子只要去上学就可以了,到了时候就去招工成为工人。
    他爸现在要在地里干活,还要给人看病抓药挣外快,大儿子现在有前途了,但是小儿子还不知道怎么样。
    他不像半夏,坐不住,他这个成绩,高考是没有希望的,像一个皮猴,只能混一个高中文凭,想着以后大儿子拉拔他找一份工作。
    如果他能够买下一个铺子,以后不管怎么样,家里都有一份营生。
    唯一需要烦恼的,就是之前管的这么严,现在说是放开了,但是会不会又变回去?
    到那时候,他们家的成分就有问题了。
    但是现在是政策引导的,不会把错误归集到他们身上吧?
    如果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开铺子比较合适,户口关系不变,土地也保留着,到时候有什么不对他们还能回乡下。
    不知道爸妈他们会不会有别的意见……
    苏仲想来想去,特意去他们省城转了一圈,这里的变化很大,他来过几次,但都是匆匆来回,卖完衣服就走了,现在他特意留意了,看到了很多的小贩,卖各种吃的也多,卖用品的少一些,衣服鞋子墨镜手表……通通围了一堆人。
    他想要看看有没有人愿意出售房子的,想要打探打探价格,看看自己还差多少。
    转了一圈,没有收获。
    还是在一个老字号那里打听了这里的中介,花了钱,才知道消息。
    商铺那是没有的卖的,老房子倒是有。
    他现在手里就有,有之前收归国有,后来返还的,还有的单位分房,旧房子太破旧出手的。
    那个比较好的房子问了一下,需要小几万,而那个破旧的,接近三千。
    看上去这个三千的好便宜啊,但三千的价格不低了,按照工人一个月三十的工资计算,需要一年不吃不喝才能存下三百,要十年才能买的起。
    这个价格也很高,现在苏仲不是拿不出来。
    他跟着中介去转了一圈。
    这房子真的旧了。
    只有一个房间是后来建的,能安心住人,其余的苏仲很担心有什么从上面掉落下来。
    那破旧的老房子也不是卖点,那间新建的才是,面积也有八个平方了,挤一挤,能住好几口人,其余的老房子用来放东西养家畜。
    其余的,就是这个院子大了,光是院子就有二三百平,现在种有果树和青菜。
    这院子用土墙围了起来,地下还有石头,防止别人越界。
    苏中没有看到井,一问,这里没有井,需要打水要走十来分钟。
    这是个缺点。
    如果要方便的话,自己家要打一口井,但是打井又是一笔花销。
    他问中介可以打井吗?这院子都可以建房子吗?
    这时候没有这么多讲究,都是可以的。
    院子外面就是路,不是主干道,但也能过四个轮子的车,周围这种院子有,平房也有,住的人也很混乱,不过大多数都是工人,他们这里前面有一间罐头厂。
    而且距离他们这里的医院不是很远,走路十来分钟,另一个方向,也是十来分钟,还有一所中学。
    这个不是很近,但也不远。
    苏仲考虑来考虑去。
    这也就是省城了,上回,妹妹的一个小姑子在他们镇上买了旧房子落户的,才花了小几百,对比一下,真真感觉到了差距。
    以后就是生意做不下去了,把这卖了都能得不少钱。
    讲价自然也是要讲价的,苏仲答应中介给他送两身衣服,他就主动多了,减了三百。
    买了这房子,拿了证明,但是还要继续花钱。
    这破旧的危房是不敢要了,推了,只留下那一间新房。
    说是新房,其实也有十多个年头了。
    这些都需要人手,一事不烦二主,都拜托中介帮忙找人。
    推了旧房子,靠近街边这里他打算起一个平房做店铺,后面就住人。
    要是钱有余裕,他再起两间房间,这样爸妈孩子来了也有地方住。
    这一下子,他真的钱就差不多见底了。
    苏仲不放心,他这不能两头顾啊,这里也没有一个信任的人帮忙看着,到时候人家偷工减料他都不知道。
    苏茴在这边也有人,她帮了忙,定期让人去转一转,买点水啊水果之类的,就解决了。
    他们也不敢太糊弄,钱苏仲可没有结清的。
    苏仲一出来找活干除了寄信寄东西回去,人是没有回去过的,跟其他人一样。
    凡是出来见世面、找活干的就没有回去,哪怕家里面农活多,在收获的季节需要人了,面对着每个月几十块的薪水都没有选择回去。
    在收获的时候,少了人是忙不过来的,张根和李满芬不算太老,身体一向康健,但说到底也是上了年纪了,体力比不上年轻人。
    现在家里就他、李满芬、赵来娣,还有周小晴四个成年的大人。
    家里的壮劳力张全和张贵都出去找活干了。
    他们面对着那份薪水也不想他们放弃,但是家里的活他们确实忙不过来,要是误了时候,让庄稼浪费在地里那就不好了,赚钱要紧,但是粮食是更要紧的,有的时候,有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粮食。
    周小晴虽然也在家里,但是她要上课,就早上和下午那点时间可以帮忙,张喜华和张小华在镇上中学念书,也是早上和晚上的时间才能回家。
    这样的情况下,张根只能找人帮忙,总有些人怕外面的世界出什么意外,胆怯着不敢出去。
    他也不提出给钱,他就提出来帮忙干活,干多少活给多少肉作为酬谢。
    他怕给钱太敏感,不过这样也差不多,现在肉还是比较稀罕的,鸡蛋家禽这一方面在政策宽松了之后没有那么馋了。
    但是猪肉养殖期长,他们村里就没有人长期卖猪肉的,想要买只能去镇上。
    去镇上的话便宜的需要肉票和机遇,去的晚了就卖完了,不要票的就只能出高价买。
    也说不上是直接给钱好还是买肉作为酬谢的好。
    现在这地里的活都是自己的,不能不卖力,这样连轴转,赵来娣和李满芬都有些吃不消了。
    但吃不消也得吃,这可是自己家的粮食,而且忙过这一阵,挨过去就好了,这段时间,家家户户都比较大方,之前不舍得吃的大米、鸡蛋、腊肉、腊肠,有一样算一样,端上餐桌补充体力。
    收获完毕称量上交一定比例给集体的时候,张成业一看产量,好家伙,那些个有壮劳力出去了没有在家里帮忙干活的这产量依旧比之前好上不少!
    换到整体来看,数字就更好看了。
    这说明他们做的是对的。
    苏浅明和田思怡也有些吃力,田思怡身体一直不大好,下地干活的事情很少做,要是勉强,搞不好就是一场大病,不仅帮不了忙,还要耽搁其他人来照顾她,得不偿失。
    所以后来哪怕看到他们吃力,她也不会说要下地干活了。
    村里人知道她这情况,不止一次说过她好福气。
    一般人家有这毛病,哪里还能过的这么滋润?
    也就是她男人能帮着看些小毛病,才能把这个家撑起来。
    常小荷在儿子去上大学的时候跟着去了,她是个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土地的人,能出去长见识,一方面可以送儿子,另一方面也大大的满足了她看看外面世界的好奇心。
    在火车上,她看到了很多人,她不会说普通话,一开始还好,但是越来越多别的地方的人上车,她很多就听不懂了,刺激的她回来就嚷嚷着说要学这个普通话,她怕呀,要是大儿子在那边娶了儿媳妇,那边的俗语她不会就算了,但要是普通话也不会的话,她们婆媳以后怎么交流?
    去到了儿子的学校之后,她有些失望,跟她想象中的高楼大厦有些差异,好吧,这是学习的地方。
    她帮着儿子收拾床铺,还送了他的舍友一些吃的,指望他们跟自己儿子好好相处,她本来说送儿子到了学校就回来了,但是苏仲拉着她在招待所住了一晚。
    拉着她到处逛了逛,有一座大学,这地方不会太差,总有值得逛的地方,他们还在那里的供销社买了不少特产,大大的长了见识,回来之后,对着自己娘家人和其他村里人,她能滔滔不绝的说上半天都不带喘口气的。
    值得说道的东西太多了,不管是那咕噜咕噜的火车,还是说买不到坐票只能站着回来的体验、五湖四海的乘车人、还有异地他乡的俚语,吃食风俗,太多太多……
    回来之后,苏仲就去找活干了,他说要把花销给挣回来,让她放心,她怎么放心?
    要不是每个月都有信回来,上面还有钱,还不知道要怎么担心。
    他每个月也有寄钱回家,跟其他人差不多,还会有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几件时兴的衣服,儿子用得上的手表,公公婆婆喜欢吃的食物……
    她不知道苏仲赚的大头他都留在手里做本,就这每个月寄回去的数量也足够让她惊喜了。
    对于妹妹,苏茴在信上一个字都没敢说,就怕他爸察觉出了不对。
    他也庆幸不用面对,他爸看不到他心虚的表情,他从小到大就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爸的,就像第一次送妹妹和卫国去首都学校报到那次一样,回来的时候跟着妹妹做了点小生意,说好要瞒着苏浅明的,但压根就没瞒住。
    在爸的逼问下很快就投降了,这一次他觉得也不会有不同的结果,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露出什么不该有的表情,然后把妹妹的事情泄露出去。
    不过也拖不了太久,过年他是一定会回去的。
    ——
    苏仲的事情占据了苏茴的时间不多,她主要的精力分成了两半,一半在服装厂,一半在酱料厂。
    服装厂那一边她又研究出了一种颜料,是嫩黄色的,是一种矿物跟另一种矿物混合后展现的颜色,这种颜色在雪纺上面散发出来的感觉最飘逸,嫩黄得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春天。
    这种颜色最适合花样年华的少女。
    苏茴还因此认识了一个香港来的富商,她跟一般的富商有些差别,她是一个女性,今年三十多岁,保养的很好,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岁月在她身上的痕迹。
    当初那个岁月很多人过不下去了,对面的香港那里却是一派繁华,没有正经的途径过去,有的在绝路的时候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破破烂烂的圆木就这么出发,运气不好的一个大浪就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中,但总有那么些运气好的,顺利到达了目的地,以偷渡客的身份在那里取得自己的身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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