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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阿煜哥哥,你上来睡吧。”宁姒攥紧了被子,“我还小,不必注意这些,真的。”
    黑暗中,姜煜似乎闷笑了声,“俗话说男女七岁不同席,我们这样已经算是逾矩了。”
    “七岁不同席乃是陈腐之礼,我觉得很没必要。”宁姒脸皮发烫,尽量用最理直气壮的语气道,“而且,屋里就我们两个,为什么要守这种做给别人看的礼节?”
    姜煜抬手作枕,仰躺着开口,“妹妹,‘君子慎独’,有些要求与规矩和有没有旁人在场并无干系。”
    说到慎独,宁姒便想起那次令全班大笑的经历,心道还好阿煜哥哥不在她班上,否则真是丢脸丢大了。
    宁姒下床来,在姜煜榻边蹲下,“那,还是我睡榻吧。我瞧阿煜哥哥腿都伸不直。”
    姜煜那双眼就看着她,好似在想怎么回答她,或者怎么拒绝她。
    宁姒干脆拉起他的手,作势要把他拉起来,“阿煜哥哥,你去床上睡嘛。”
    姜煜在黯淡的月色中看见宁姒的小脸,白白嫩嫩圆圆,那双眼儿也大大圆圆的,长睫勾出微翘的眼尾。仔细瞧,她除了可爱,还当真是个漂亮的孩子,总说自己胖,其实只是比那些纤瘦的女孩圆乎了些,因为脸上肉肉的,轮廓看上去像七八岁的小女孩。
    往下一瞧,她正光着脚丫踩在木质地板上呢。
    犟不过她,姜煜索性将她抱起来,拿起毛巾将她的小脚丫擦干净了,然后放在床上,被子压得实实的。
    宁姒又勾着他的一根手指,不让他走。
    姜煜便躺下来。
    她还是小女孩儿呢。
    不算过分吧。
    她长大了要是实在介意的话,就娶了她。
    这样想着,也并不觉得反感。于是姜煜心安理得地在她的床边睡下,一根手指还被小姑娘攥在手心。
    可转念一想,他及冠的时候,小姑娘还未及笄。姜煜在心里默默唾弃自己,很快将这突发奇想抛诸脑后。
    翌日起来,宁姒发现床头整齐叠着一套冬衣,粉色的,领口和袖口有一圈柔软的兔毛。
    宁姒挠挠头,觉得这么细心的事肯定是阿煜哥哥做的,于是心情甚好地换上。
    出门准备用早膳,却发现两人都不在。过了一会儿,哥哥进了正堂,说是早起晨练去了。等早膳用完了,才看见阿煜哥哥。
    这附近有处集市,姜煜带上几个随从,采买了一些必备物什,包括宁姒的冬衣。宁澈要给他钱,姜煜摇摇头,没收。
    姜煜现在看见宁澈,总有种奇怪的心虚感,哪里还会收他的钱。可以想象宁澈要是知道他昨晚和小姑娘睡了同一张床,会如何骂他“禽兽”。
    太阳还没完全出来,车队又出发了。
    一路西行。
    五天后,抵达陇西郡。
    陇西郡在河西郡王的治下十分繁荣,车队在此地好生休整了一天,宁澈带着宁姒上街,买了更厚实的冬衣和大氅,还吃了糖油糕和荞粉。
    腊八这天,一行人才到凉州。
    宁姒开始想念爹娘了。
    宁澈照样每天抽时间锻炼身体。
    姜煜偶尔会擦拭他的长琴,兴起时弹上一曲,曲调越来越有边塞风味。
    宁姒听得入迷,情不自禁跟着哼。
    姜煜见她凑过来,便会教她弹琴,纠正指法,倒让宁姒想起姜煜做她琴艺课夫子的事来。
    越往西走驿站越少,有几天甚至只能宿在马车。宁澈和姜煜轮流照看宁姒,生怕她着凉生病了,这儿几里地见不着人烟,哪来的大夫和药草。要是着了风寒,便是件极为麻烦的事。
    还好宁姒身子健康。
    宁姒有时会偷瞧姜煜,因为她偶然发现姜煜一人独处时看向远处的目光含着忧郁,好似颇有心事。
    他到底是在想念京城的母亲,还是对边疆的父亲生出了近乡情怯之感?
    姜煜却从不曾道出他的心事,连对着宁澈都不松口,面上一派轻松。晚上用饭时还会开宁姒玩笑,说,“妹妹不是说要大碗喝酒、大碗吃肉的么?怎的滴酒不沾,吃得也秀气?”说着就要把酒碗凑到宁姒唇边。
    宁澈怼他带坏小孩子。
    “天气寒冷,烫一点酒喝可以暖身。来,妹妹喝一口。”
    宁姒眨了下眼,不知该不该喝,这时宁澈将他的酒碗推远,“喝成小醉鬼了你来照顾,别赖我。”
    姜煜勾唇笑,酒水沾在唇上,晶晶亮亮,月色下篝火上,竟显得妖娆勾人,他笑弯了眼,“我照顾。”
    最后宁姒还是喝了,没有喝成小醉鬼。
    倒真如姜煜所说,胃里腾起一片暖意。宁姒睡了一个安稳的好觉。
    途经酒泉,姜煜给宁姒买了两顶幂篱,从头罩到脚。因为哪怕坐在马车里,也时有风沙卷进来。宁姒皮肤最为娇嫩,吹几天便会脸蛋发红。宁姒乖乖戴上幂篱,由于个子矮,站在那里不动的时候像颗小蘑菇。
    宁澈最喜欢拍她的蘑菇盖,拍一下,小姑娘便缩一下脖子。
    时近年关,极少有跟他们同个方向的旅人。连边塞的商队都带着疲倦与喜意从西向东归家而去。带着或急切或焦灼的心思,这一次他们没有耽搁,很快就再度出发。
    长达一个半月的旅程,一行人终于抵达沙州,此处离玉门二十万大军驻扎地只有半日路程,姜大将军便暂居于此。
    宁姒甚至没有反应过来,而姜煜已经悄然红了眼眶,他眨了眨眼,很快恢复如常。
    姜大将军派出副将来城门口相迎,副将一路领着姜煜等人进了沙州城。
    ☆、姜大将军
    沙州城。
    一个远离京都,四面环沙的边陲重镇。
    连城墙都是深褐的土色,齿形的女墙上垂下四面朱红旗帜,在边塞苍蓝的天空下鲜艳又招摇,微微摇动间为这座城添了几分从容大气的古朴。
    姜大将军的住处是个三进的宅院,奴仆不多,只有书房派了重兵把守,肃穆且清净。
    此时分别有侍女小厮带宁姒一行人去梳洗,还有士兵帮着姜煜的随从将马车卸货,一车棉衣护膝,一车腊肉火腿,都是京城的手艺,虽不多,但足可见公子心意。这般千里迢迢,还带着东西来,委实难得。想到大将军上次离家整军出发时,将军公子才是个半大少年,这些士兵难免心中唏嘘。
    宁姒洗完澡收拾齐整后,与宁澈一同见到了姜大将军。
    彼时姜煜正坐在大将军下首,带着笑意看向上座之人。
    那是个蓄了短须的英武男子,只坐着就看得出身形高大、肩宽腿长,那张脸与姜煜并不相像,许是饱经风霜,皮肤显出古铜色,鬓角利落,眉眼深邃,目光扫过来时让人不自觉一凛。
    很少有人能长久地直视他,因而也不会发现,大将军俊眉修目、轮廓分明,生得竟十分英俊。
    “这便是宁大学士家里的儿女了?”大将军首先看向宁澈。
    “正是,这段时间要叨扰大将军了。”宁澈很快得体应答,只是双颊悄悄泛红,看向大将军的眼神也微亮。
    这是崇敬与喜爱的眼神,姜大将军自然认得出来,因而难免多打量了宁澈一眼,见他腰劲腿长,站姿笔挺,显然是练家子,难得的是眼神颇为干净赤诚,是个好苗子。
    于是大将军抱着爱才的心思道,“叨扰算不上,只怕你觉得这里无聊,若无事可做,你可来西边校场。每日卯时,我会在那里练兵。”
    宁澈语调难掩激动,“可是银甲军训练的校场?”
    大将军哈哈笑起来,“看来你倒听说过。”
    “银甲军的威名谁人不知何人不晓?晚辈仰慕已久,自是要去的!多谢大将军。”
    宁姒默默看着宁澈显而易见的激动与喜悦,还有赤红的耳廓,觉得有趣极了。
    大将军点点头,手指在膝头上磕了两下,又看向宁姒,“这是你妹妹?小小年纪,就敢远赴边疆,也是个好胆色的小女娃!”
    宁姒在大将军面前不敢放肆,便作了乖巧状,“有哥哥和阿煜哥哥护着,晚辈不曾吃苦。还见到了大将军,这一趟值得很呢!”
    大将军大笑,“你这女娃嘴倒也甜。宁大学士很会教养儿女,不骄纵不怯懦,好!你们的事煜儿向我道清楚了原委,我已去信京都,向你们父母报了平安,你二人大可安心住下,想去哪里游玩,便找煜儿带你们。”
    又看向姜煜,“你比他们都大,要担起做大哥哥的责任,知道吗?”
    姜煜自然点头。
    等宁姒宁澈退下之后,大将军留了姜煜。
    他站起身来,搭着姜煜的肩,平日里锐利深邃的眼眸此时目光柔和,在姜煜身上逡巡了一阵,赞道,“我儿好风姿!三年不见,你长得这般大了,快有爹爹高了!”
    伸手比了比,从姜煜的发顶比到自己的眉骨,大将军带着感慨道,“上回走,你还这般大呢。”说着便用手虚虚在胸口上比划了下。
    “父亲还是儿子心中的模样,没有变。”姜煜微微笑起来,“儿子思念父亲,但碍于琐事缠身,这下终于从书院结业,才能来看您。”
    “你母亲竟不阻拦你,倒是令我惊讶。”大将军拉着姜煜坐下来,“你是不是答应了她什么条件?”
    姜煜并不意外父亲的敏锐。
    母亲本就不是好说话的人,父亲与母亲虽不算什么恩爱夫妻,了解却比旁人都深。
    “儿子答应了母亲弃武从文。”姜煜说话时长睫微垂,对父亲即将有的反应感到忐忑不安。
    屋内静默了一阵。
    大将军缓声开口,“明岚她就是这样,认为武将的功勋都是拿鲜血换来的,一次次刀尖舔血,谁也说不清会不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你也别怪她,她总归是为你着想的。”
    姜煜沉默着点头。
    话是这么说,大将军难免有些伤怀,想起了新婚时候谢夫人排斥的眼神和背地里喊他“武夫”的口气。
    他是世家子弟,但不幸的是,他出身旁支,家族不重视,为他设想的道路便是安安稳稳地娶妻生子,生命像微弱的火光,唯一的余热便是为父兄增添助力。他不甘于此,他的出身配不上他的野心与能力。
    于是他另辟蹊径,在军中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来,走到姜氏家族不得不重视他的地步,不得不为他打点铺路,连姜氏宗子都要避他锋芒。
    直到他手握二十万大军,是人人敬仰的大将军,娶到了当年名满洛京的谢氏嫡女,姜氏家族仰他鼻息,他仍觉不满足。
    第一桩遗憾,这二十万大军是朝廷的兵马,他一旦出事或卸任,这些将士转眼就得听令于另一人,所谓的忠诚怎比得过威逼利诱?他本想培养自己的接班人,可妻子早早地透露出不允亲儿上战场的意思,也不打算多替他绵延子嗣。
    第二桩遗憾……他不曾得到谢家女的爱情。
    看着眼前的姜煜,他很容易想起谢明岚来。
    他们有一样白皙的肤色,棕色眼眸,眼形似桃花瓣,嘴唇饱满红润。谢明岚比姜煜多一颗泪痣,少一分冷感,长相更为妩媚多情。
    她笑起来的时候好似百花竞妍,可那颗心又实在无情,不知谁才能捂热。
    姜大将军提起一口气,神色转为肃穆,“爹最后问你一次,你是从文还是从武?若实在想投身军中,我自为你想法子,便是与你母亲争执也无妨。爹现在问的是你的意思。”
    姜煜抬眼迎视大将军,那双深黑的眼满是郑重,却又是另一种慈爱,父亲这是在为他打算!
    “父亲,您的好意孩儿心领。”姜煜不无动容地回答,“孩儿年幼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和爹爹一样的大英雄。可后来爹爹几年不曾回家,孩儿便想,若成为大英雄的代价便是长年不能与家人团聚,那孩儿宁愿做另一种英雄,照样可以造福百姓,流芳于后世。”
    他笑了笑,“孩儿与宁澈在西山书院结识,十二三岁的年纪。阿澈说起他父亲时,也是如出一辙的骄傲,他说宁大学士是正直坦荡的贤臣,我便说我的父亲是驰骋沙场的将军,我们二人争执不下,最后反倒争出了交情。没想到最后我们二人的前路竟是反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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