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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林禹寻把番茄汤和青菜做好的时候,土豆炖鸡翅已经发出香味来了。
    虽然没有加什么调料,但鸡汤非常鲜美,这一锅子,炖地也就特别香。
    “是什么味道?你买了什么?”施文筝打开卧室出来,看到桌上的炒青菜就激动了:“炒菜!”
    林禹寻买的这种青菜,只是一种青色的蔬菜而已,这蔬菜还是施文筝在国内没见过的。
    但就算这样,这也是炒青菜!
    更别说林禹寻做的,并不只有炒青菜,他还做了蛋花汤!做了土豆炖鸡!
    施文筝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你还会做饭!我都两年没看到这样的家常菜了!两年了!”
    自打出国,施文筝吃的就一直是国外的食物。
    他在国内都不怎么有机会吃肉,对吃汉堡之类的事情倒也并不排斥,但他对国内的米饭,那是非常想念的。
    还有炒菜、蛋花汤……这些家常菜他也是看到就感动。
    “你喜欢这些?那可以多吃点。”林禹寻道:“不过我厨艺不太好。”
    林禹寻说着,就盛了一盘子土豆炖鸡翅给施文筝。
    施文筝这里没有筷子,他用叉子叉了一块土豆放进嘴里,虽然被烫了却还是舍不得松口:“你的厨艺哪里不好了?你的厨艺特别好!太香了!”
    林禹寻的厨艺其实很一般,毕竟他没有专门学过,而且在美国,他缺少各种调料,还找不到程豪想要的食材。
    对程豪来说,林禹寻做的食物,真算不得多么好吃。
    但施文筝是这个时代的人,他出来读书的时候,国内物资很不丰富,程豪在现代的时候喜欢的各种调料,在1980年以前的国内,其实也有很多是没有的。
    当时很多人家里,就只有油、盐和酱油这三种东西。
    同时,因为物资不丰富,他们做菜还做得清汤寡水的,绝不好吃。
    施文筝家里算是条件不错的了,但他母亲做饭,也舍不得放太多油,炖鸡更是难得吃一回。
    林禹寻的厨艺,对施文筝来说,已经非常好了!
    现在就缺一样东西:“米饭呢?”
    土豆炖鸡的汤拌在米饭里,他能一口气吃三大碗!文质彬彬的施文筝现在胃口大开。
    “米饭?”林禹寻愣了愣:“我没有买米,今天就吃土豆。”
    对施文筝来说,土豆炖鸡是一道菜,其实林禹寻是把它当主食的。
    对他来说,这就是一道做起来方便,味道不错,还把主食和肉放一块儿的食物,跟汉堡没什么区别。
    他端着自己的那盘子土豆炖鸡,就吃起来。
    施文筝:“……”施文筝只能把菜当饭,吃了一顿。
    他更想念米饭了。
    林禹寻吃过饭,就跟施文筝借了书看。
    处在陌生的环境,跟施文筝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相处,他其实有点不习惯,但当他开始看书,他就把周围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筝的借书证去图书馆借书看,更是高兴。
    可惜的是,图书馆这几天不开门。
    第一天,林禹寻除了适应环境以外,什么都没干,但第二天……林禹寻主动敲响了公寓楼里其他学生的门,做了自我介绍,还表示他以后每天上午都会去超市买东西,他们如果有要带的东西,他可以帮他们带。
    这所学校,是美国的顶尖学校之一,这里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却也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而这栋公寓里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学生。
    虽然现在是放假期间,但留学生们大多不回家,也就在这里住着。
    天寒地冻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出门,听到林禹寻愿意帮他们带东西,不少人都心动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说了几样想让林禹寻帮带的东西。
    林禹寻都记了下来,帮他们带了。
    这件事,他告诉了施文筝。
    “你是想要跟他们搞好关系?”施文筝道:“其实不用这样。”
    “我是想跟他们搞好关系,兴许还有小费。”林禹寻道。
    程豪说过,在大学里知识很重要,但人脉同样重要。
    他现在不是正式学生,没有人会主动跟他交好,只能自己先出手。
    至于小费……这边的人其实都不缺钱,他们给他买东西的钱多出一些来,他要还人家都是不收的。
    当然,他看重钱,希望能以此获得自己的生活费,但目光也不会只放在这点钱上,相对而言,肯定是人脉更重要。
    同时,真遇上傲慢无理的,他也不会搭理人家。
    程豪说过,他们是平等的,而且尊严非常重要。
    林禹寻说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筝看着他,突然有点敬佩。
    接下来的日子,林禹寻非常忙。
    他每天会出去两趟购买东西,还要在家里做饭,而其余所有的时间,他都用来看书了。
    他甚至专门拿了一个本子,将书上的一些重点记下来,然后他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在路上也会看一看。
    施文筝并不是内向的人,但到了国外,面对一大群跟自己肤色不一样的人,他还是变得不怎么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栋公寓楼里的人,他大多不认识。
    然而,林禹寻过来才没几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绝大多数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只是因为他还没有跟对方交流过。
    不仅如此,施文筝还发现,这里的人竟然都很喜欢林禹寻,连带着,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现在都会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筝渐渐的,都不把林禹寻当孩子看了:“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直是程豪在说话,你都没怎么开口,我还以为你是个腼腆的人,没想到你这么活泼。”
    “我一点都不活泼。”林禹寻道,他其实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动跟别人说话,他更喜欢过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筝的公寓里看书。
    但他不能那样做,他需要成长。
    所以,他带着一点功利心,主动接触了这个公寓里的人。
    但他又保持了本心,从不贪小便宜,也就把这感情维持下来了。
    施文筝只当林禹寻是说着玩的,并未当真,林禹寻也没有解释什么。
    他去银行给自己开了一个账户,然后在图书馆开了之后,把绝大多数的时间,花在了图书馆里。
    他是黄种人,在这个大学里,他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唯二的,他足够显眼,能让人印象深刻……林禹寻看各种各样的书,也观察图书馆里的人,鼓起勇气,主动询问学校里的教授各种问题。
    程豪说过,机会要靠自己争取,想要申请大学,只发一封邮件人家可能看了就放一边了,但多找人家几次,让人家对你有了印象,他们兴许就收下你了。
    在很多差不多的人里,他们肯定选眼熟的那个。
    他努力表现,他也表现地非常好。
    第54章 各种比赛
    在此时的美国, 种族歧视的人有不少,但越是文化高的,越不会这样。
    至少大学里的学生, 就都很有教养。
    这些人里,兴许有不怎么看得上林禹寻的, 但当面肯定什么都不会表现出来, 等林禹寻展现出他的能力,他们对林禹寻, 也会刮目相看。
    还有一些人, 甚至会因为同情林禹寻而对他多加照顾。
    林禹寻是从最底层爬起来的, 他没有过分的自尊,倒也并不排斥别人这样的态度。
    当然,他也不会像贫民窟有些人一样, 得寸进尺。
    林禹寻以前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刚来这所大学的时候,他其实各方面都很土, 很多事情不知道,不过他从不遮掩, 遇到不懂的, 不了解的就直接问,反倒让人更喜欢。
    林禹寻在大学里站稳了脚跟, 同时,也给程豪写了信,让程豪不用给他寄生活费。
    程豪之前给他的钱,已经足够他花上很久了。
    林禹寻的信, 程豪是收到了的,不过他没当回事。
    读大学开销很大, 他上辈子跟人聊天,听别人说过在国外上大学要花的钱,怎么着一年也要二三十万,他总不能让林禹寻没钱花。
    圣诞节过后,程豪和丹尼就搬到了老乔治那里,一开始他有点担心,怕换了地方丹尼会不适应,然而丹尼的适应能力比他以为的要强很多。
    打从一开始,丹尼就特别听话。
    白天他训练的时候,丹尼一个人在旁边看书画画,他累趴下了,丹尼还会给他送水……这孩子唯一不适应的,就是阿拉贝拉对他的热情。
    阿拉贝拉很喜欢孩子,丹尼长得很漂亮,又乖巧,阿拉贝拉就特别喜欢他,不过丹尼一开始的时候,有点怕阿拉贝拉,一直过了十来天,他和阿拉贝拉的关系才好转,等好转以后……他竟然就开始整天跟着阿拉贝拉了。
    他这样的行为,程豪也能理解……这孩子的母亲并不爱她的孩子,丹尼和林禹寻两个人,恐怕都有点缺母爱。
    程豪是有意让丹尼跟阿拉贝拉亲近的,看到这一幕放下心来,然后就开始让老乔治带他去参加比赛。
    “你确定要去比赛?”老乔治皱眉。
    程豪笑道:“老乔治,别的经纪人都是恨不得自己的拳手多参加一点比赛的,你怎么就不让我参加比赛?”
    “你跟他们能一样吗?你是要当世界冠军的,他们只是趁着年轻力壮,来圈子里捞一把钱。”老乔治道。
    程豪自己时常说自己要当冠军,但老乔治这么说,却让他有点不好意思,最后哈哈一笑:“要不,我就先想办法捞一笔钱,以后再去争取世界冠军?”
    老乔治瞪了程豪一眼,没有反对。
    参加比赛的事情程豪早就跟他说过了……既然程豪已经做了决定,他也没什么好反对的。
    “对了老乔治,二月初在我们之前去过的城市,有比赛吗?我想去那里。”程豪道。
    “我帮你找找。”老乔治道。
    “谢谢你,老乔治,你真是个好人。”
    老乔治又瞪了程豪一眼,背着手离开了。
    1981年1月中旬,老乔治带着程豪和克劳德,开始频繁参加一些比赛。
    自从出了第一个年入百万的拳击手,自从阿里这样的拳王开始得到铺天盖地的宣传,自从资本进入这个行业,开始炒作拳击明星赚钱……这个国家,就涌现了越来越多的拳击手,还有很多少年开始学拳击。
    普通家庭的孩子,多半坚持不下来,但有很多穷人会坚持下来,一些公司也会专门签下一些孩子,然后从小培养。
    每年的五六月份,还会有全美青少年拳击比赛。
    这比赛是很多拳击手最初展露头角的地方,而在比赛前,这些青少年拳击手,就会在私底下进行很多比赛,相互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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