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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跟胡搅蛮缠的极品舍友比起来,他这就已经足够幸运的了,两边相安无事,各得清净。
    曹安和刘钰确实是有意装看不见的,本来嘛,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处院子,本来以为这一年可以消消停停的吃个独食。
    哪成想,都开课这么长时间了,居然还有人过来报道,其他的学社都已满了,就只能是安排在这个院子里。
    需要腾出来一个套间不说,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怕麻烦,去年接连换了好几个舍友,但总有人在他们吃东西的时候围过来,十分影响食欲。
    所以,为了免得这位新舍友也犯一样的毛病,还是不认识的好。
    不过没几天,曹安和刘钰又很快有了别的心酸,别看他们俩喜欢吃,立志吃遍天下美食,可作为正在茁壮成长的小树苗,还是挺注意外貌的。
    理想当中的相貌是什么样的呢,在两位小小少年心里头,要高、要瘦,不能偏女气,但皮肤必须足够白皙,不能过于硬朗,但必须英气勃勃。
    总之,这要求一点儿也不低。
    作为两个——矮胖,高和瘦是所有条件当中最为重要的。
    新舍友刚好是满足了这所有的条件,关键是在国子监住了几天之后,瘦了,也显得更高了。
    瞧着自个儿又矮又胖的身材,颇为圆润的脸,再看看人家,已经够高够瘦的了,关键是还在变高变瘦,而且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这滋味儿,哪怕吃着新舍友吃不到的独食,也像是站在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醋海里头,除了酸,还是酸。
    为了这份酸气,两个人还特意吩咐下人打听了新舍友的情况。
    得,更酸了,江佑府乡试的解元,十五岁,啧啧啧,这下见了面就更不可能打招呼了。
    跟两个舍友关系不亲密的情况下,魏时也还是交到了朋友。
    算学课上,解题速度把老师都给惊到的学生,无疑可以引起很多的关注,哪怕月考还没有来临,很多人也都知道那位刚刚到国子监来报道的新同窗,实力不容小觑。
    好学生有好学生的圈子,入圈的要求便是成绩了,魏时虽然没有参加过国子监的考试,但毕竟是乡试的解元,算学课上又小小的露了一手。
    这入圈的敲门砖也算是有了,谁也不排斥魏时跟她们一块儿讨论问题,相反还会主动拉着他参与,尤其是算学上的问题。
    不过只能等到月考之后,才能确定他在这个圈子里的地位。
    曹安跟刘钰在院子里吃独食的时候,魏时不是自个儿埋头苦读,就是跟几个同窗畅谈圣贤之道。
    大家的见解各有各的不同,但是又殊途同归,既能找到不同点,也可以找到相同点。
    读书人嘛,辩论起来经常是引经据典,上下几千年的历史好似都已经熟记于心,各朝各代的名人,就跟自家的亲戚邻居一样,生平事迹别提有多了解了。
    偶尔被辩论声吸引到的曹安和刘钰,大多数时候都是一脸的懵逼,这话没听过,不知道什么意思;这人没听说过,写诗的,还是作词的;这书没看过,有这本书吗。
    两个立志吃遍天下美食的少年,难得因为功课的事情有些失落,成绩垫底不要紧,关键是连人家说的话都听不懂,这就不太舒服了。
    比他们高,比他们瘦,比他们俊秀,比他们更有英气,比他们功课更好,这本身就已经很气人了,还说些他们压根就听不懂的话,咋不上天呢!
    吃到嘴里的肉都快尝不出滋味来了。
    魏时第一次从国子监回家休息的这一天,正好是会试榜单张发的时候。
    明明考生里头并没有他认识的人,他自个儿更没有参加这次的会试,可连家还没回呢,就已经不由自主的走到了张发榜单的那条街。
    比乡试榜单张发的时候,更为热闹,整条街上人头攒动,魏时想要挤进去相当不容易,好在他也没想看那张榜单上到底有哪些人的名字,只是过来凑个热闹罢了。
    就跟上高二的时候,看高三学长学姐们能被哪一所大学录取一样,虽然跟自己没多大关系,可也是想来凑这个热闹。
    第40章
    比起乡试放榜时的众生百态,会试放榜显然就要可乐多了,榜下捉婿从前朝时就有了,本朝也从未断过。
    不过,每届也就这么几个而已,能成的概率更小,一来,能考到会试,并且高中的考生,大部分早就已经娶亲生子了,还有的是已经订了婚的,只有极少数的部分,既没有娶亲,身上也没有婚约。
    二来,达官显贵自然不会到榜下捉婿,就算是一些普通的官员,也不会来这儿,既没这个必要,也丢面儿,能来的都是一些富商,提前早就打听好了,知道哪个人能‘捉’,哪个人不能‘捉’。
    不过,会试都已经过了,就算是家境贫寒,日后也不会缺了银钱,比起商人之妻,更向往的自然是官宦小姐。
    所以便是被捉婿去了,男方也是不一定同意的。
    所以这榜下捉婿虽然热闹,可能成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有时候一连好几届一对儿成的都没有。
    魏时还是头一次瞧见这场景,一个富家老爷带着十几个仆从,目标打一开始就相当明确,奔着人就去了,扛起来就往外跑。
    至于这能不能成的,就不好说了,甚少有人会关注后续,在场的像魏时一样都是看个热闹罢了。
    不过,甭管能不能成,被几个人直接这么扛着走,不说丢面儿,但不舒服是肯定的,坐八抬大轿尚且晃呢,更何况一点儿工具都不借助,直接把人抬起来呢。
    这么一想,还是在会试前成了亲才好,最起码避免了被榜下捉婿的风险。
    别说是被富商捉婿了,就算是达官显贵,成亲也远远不是只看家世和钱财的,最重要的还是男女双方本身。
    别看魏时没经历过婚姻,可也懂得‘什么锅配什么盖儿’的道理,齐大非偶不成,低娶也未必是件好事。
    性情合得来,三观合得来,才是最最重要的。
    相比之下家世、相貌、才学,不是不重要,只是一个好的家世、一副绝美的容貌、一身令人佩服的才学,对婚姻来说,这些都是锦上添花的东西,绝非必需品。
    魏时想娶得自然是可以相知相守一辈子的人,性情和三观尤为重要。
    不过,在这个没有自由恋爱的年代,男女双方见一面不难,但想要在婚前相知,那可就是一件再困难不过的事情了。
    魏时纵然向往,可也知道这大概只能是自己的妄想了。
    这caodan的世界,真的是让人忍不住要爆粗口。
    不过比起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他已经算是幸运的了,最起码不需要在温饱上挣扎。
    瞧见了放榜后最为热闹的场景,魏时也就无心再多做停留了,毕竟是旁人的会试,不是他的会试,这激动也是浮于表面的。
    头一次休假,魏时最想解决的还是零食问题,这饿肚子的滋味儿可不好受,他素来不怎么爱吃点心,饿的时候自然也就不管这些了。
    可点心压根就放不了几日,在国子监的头几日还能拿来充饥,可后边这几天就不行了,没有小厨房的情况下,就只能想些能搁得住的东西。
    比如说肉干,牛肉是稀罕东西,一时半会儿很难弄得到,猪肉倒是好弄,自打前朝起,这猪肉就不再是上不了桌面的肉了。
    牛肉稀罕,朝廷是不允许无故杀掉耕牛的,羊肉倒是比不上牛肉稀罕,只不过这玩意儿贵呀,比猪肉贵了好几倍。
    所以,时下寻常百姓吃肉,除了鱼肉,便是猪肉了。
    这肉干的做法倒是也不难,这可是魏时上辈子从小吃到大的东西,也见父母做过无数次,早就牢牢的印在脑子里了。
    先把猪肉切成长条,然后放上酱油、酒、胡椒粉腌制上一炷香的功夫,用冷水焯一焯,控干水分之后,再用小火炸,颜色变深的时候捞出来,最后放油,放酱油、盐、辣椒粉各种调味品,加一勺清水,等没了水分就能出锅。
    最后再撒上些芝麻,这就算是齐活儿了。
    魏时虽然知道相关的做法,但是却没有亲自动手操作的能力,只能是告知厨房的大师傅,让他们来做。
    一连做了四分,才定下来最后的用料配比。
    魏时将这四份全都尝过了,没有一份儿难吃的,只是他已经想不起上辈子的猪肉干是什么味道了,也就无从对比,到底哪一种配比更接近上辈子的猪肉干。
    说心里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只不过失落之余,又有些释怀。
    上辈子终究是离他渐行渐远了。
    ——
    魏时这一次去国子监,带了一兜子的馒头,还有两兜子的猪肉干,水果却是没有的。
    这个季节,也就只有去年冻好的水果可以吃,可现在温度已经零上了,在地窖里搁着还成,若是拿到上面来,不出两日的功夫,这水果肯定就烂了。
    所以拿来也没用,好在,国子监虽然不提供零食和夜宵,但一日三餐还是很丰盛的,既不缺肉食,也不缺蔬菜。
    馒头、猪肉干,再加上热水,总比干巴巴的糕点强,不过闻一闻隔壁传过来的炒菜香,魏时竟觉得自个儿有些心酸。
    这人就是怕对比,猪肉干再好,每天吃也就这样了,更何况它压根儿就比不过刚出锅的炒菜,更别提火锅、烤肉之类的了。
    住在这个院子里,还真真是应了古人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身……’
    魏时从两个舍友在一处院子里整整住了半年,那篇治水的文章都已经写出来了,可三个人连句话都没说过。
    不过,两边儿都不强求就是了,见了面就互相装作看不见的样子,不见面的时候,不管是饭菜的香气,还是朗朗的读书声,倒是没法忽视。
    “我还以为你这篇文章交不上来了呢。”沈舟含笑道,都已经过去半年了,他这个世侄往府上来了也得有四五趟,治水相关的问题倒是问了不少,可这文章他还是头一次见。
    “治水牵扯到的知识颇多,一时半会儿,晚辈实在是写不出来,如今呈上来的这一篇,可能里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魏时苦笑道。
    黄河的治理,这命题实在是太大了,再加上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想写出一篇策问来,实在是太难了。
    呈上去的这篇,已经修改过很多次了,以他现在的水准也就是这样了,可其中的问题必然不少。
    沈舟知道魏时在治水上是什么水平,很多问题都是他亲自解答过的,能把策问写成这样,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看得出来着实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
    他刚刚接触治水的时候,别说是半年了,便是一年半载,也到不了这个水平。
    “你可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布置这篇策问?”
    “应该是为了考察晚辈的求学之心吧?”这问题魏时早就想过。
    沈伯父出一篇他当时不太可能写得出来的策问,总不可能是刻意刁难他,最为合情合理的理由便是考察他的求学之心了。
    “你说的倒也不错,不过这只是其一,这其二嘛,老夫在工部为官多年,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治水上,比起科举,老夫觉得还是在治水上更适合为人师。”
    这话的深意可就大了,‘为人师’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甭管是不是魏时自作多情,但这么好的机会放在眼前,不赶紧抓住,顺杆儿往上爬,那肯定是睡迷糊了。
    不过昨晚,魏时一夜好眠无梦,此刻头脑清醒的很。
    “晚辈这半年来,虽然对治水没琢磨出来太多的门道,但勉强也算是入了门,对此事不缺乏兴趣,而且晚辈也想像伯父一样,做一个踏踏实实做实事的官。”
    魏时没说谎,这确实是他心中所想,入仕之后,他就算是完成了十岁那年定的目标,也算是从困境当中摆脱出来了,无所谓做什么官,无所谓做什么大官。
    就想踏踏实实做点实事,不拘是外放做知县,勤政爱民,造福一方百姓,还是像沈伯父这样,入六部做官,把一项技术,或者说是学问,做到精之又精,并且付诸于实践。
    一个踏踏实实做实事的官,沈舟暗自点头,倒是也合了他这个世侄的性子。
    跟他的理念虽不完全相同,可也殊途同归。
    “晚辈仰慕伯父许久,这半年来,更是为伯父的才学品性所折服。”魏时深深的拜下去,“不知晚辈可有荣幸能追随伯父进学。”
    顺杆往上爬到这种程度,魏时忍不住有些面皮发热,要不是怕此时下跪有逼迫之嫌,他都想立刻跪下磕头全了这拜师礼。
    莫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的话,除却龙子凤孙之外,这年头谁拜师不需要双膝下跪呀。
    本以为是个面皮儿薄的,没成想……也好,大丈夫能屈能伸,他最怕的便是魏时自幼生活在那般境地下,自尊心过强,须知,过刚则折。
    “老夫当日给你出那篇策问,便存了考教的心思,如今看你呈上来的这篇文章,算是过了这关。”沈舟抿了抿唇,“你可愿意拜老夫为师?”
    哪儿能不愿意,魏时废话不多说,膝盖利利索索的就下去了,行云流水般的行完了这拜师礼,这才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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