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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多亏我脚下功夫不错,直接向一旁躲开,这人好是无理!
    才不管我能不能打过他,我已经被掀起了怒气,没有去拿近在咫尺的短刀,而是以手作刃,飞速去砍他的手腕。
    虽然我武功一般,但力气随了我娘,倒拔垂杨柳也不在话下,这一下,我有十足的把握让他折了手腕。
    但没想到的是,他闷哼一声,牢牢握着刀,将其放到背后的刀套里,赤手空拳跟我打起来。他倒是打得一手好主意,看出我武功一般但胜在速度快,他的刀刺不到我身上,加之我让他手腕受损,这时刀肯定是握不住了的,这样下来,他若用拳脚,我八成是敌不过他。
    我只守难攻,实在是落了下风,一步一步退到了窗边。这时,他一挥拳,直冲我面门而来,我都能看见他手上暴起的青筋,真是没有一丝怜香惜玉。
    我没敢多想,直接下蹲,顺手拔出头上的玉簪,大拇指一勾,玉簪里的刀就“咻”地一下出来了,我飞快拿刀抵上他的脖子,使了一些劲,空气中就弥漫开来一丝血气。
    他那一拳已经打到了窗户上,用劲之大都使窗户破了个大洞。虽被我的簪刀克制住,但他只犹豫了一下,便还想向我挥拳,丝毫不管自己的脖子已经流出了鲜红的血。
    这人真是不要命!但我不能杀他,只得把刀收回,退到床边,大声喊道:“房间给你!”
    听到这话,他才冷静下来,目光深邃,像是一头饿了很久的狼。
    “我睡床,你睡地上。”他冷冷地说着,“窗户破洞,拿东西堵上,我耳朵很灵,你要是敢走,我杀了你。”
    真是凶狠,可这位大哥,男女授受不亲的好吗?!但回想起刚刚他那不怕死的样子,算了,先找东西将窗户堵上好了。
    我狠狠地撇了他一眼,将簪子恢复原样,冲过去先将我的东西整理回包裹里,再拿着它们关上门出去了。这人倒也不求财害命,只是有点憨,睡哪不是睡呀,非要抢别人的屋子,还一定要睡床,谁给他惯的这习惯?
    门口小二早就吓晕了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周围都安静得可怕,明明我之前上楼还有一些房间亮着烛火,现在却全灭了。
    我才不相信他们都睡着了呢!那狼一般的男人最开始的一声怒吼,惊天动地,哪会有人不被惊醒?左不过都是和我之前一样,不想管闲事罢了。
    我心有不甘的下楼,去寻布和被褥来,我只想把布丢上去叫他自己堵上窗户,没想和他处于一个屋子,这男人太危险了。
    不过,当我寻到一切,去看我的马车,打算在那将就一晚上时,我后悔了。
    马车里面空间太小,我只能坐着睡,想到明天我还要赶路去突易部落,这么长的路程,今晚睡不好可不成。本想着在马车里入睡也不算走了,他应该也不会下来杀我,结果现在,我自己打了退堂鼓。
    思来想去,最后,我妥协了。还是上去睡吧,不过我把那放好千丝万缕针的手链给戴在了手上,迟疑了一下,我把另一支玉簪也插入了发髻中,暗器在身,我底气就足了起来。剩下的银钱、衣裳,我都塞入了马车的暗格,绝对不会有人能找到。
    然后,我就像只灰溜溜的老鼠似的,又回到了楼上那间房,小二还在地上昏着,我没办法搬动他,便铺了一张布在他身上。
    那布小得可怜,根本遮不住他的身子,算了,做做样子好了,我自己在楼下也只找到一床被褥,“对不起了,小哥。”
    推门进去,那怪人已经睡在床上,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身后的刀也没有放下来。
    我一边摇头,一边去用布把窗户破洞堵上,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将被褥铺好在地上,穿着衣服缩进去,还是躺着好,睡着安稳。
    我是平躺着的,烛火没敢灭,平常总难入睡,现在也一样,闭着眼睛,在想这时东元西元早发现我不见了,爹娘会不会担心我担心得睡不好?
    迷迷糊糊的,我进入了梦乡。
    这边,李盛齐趴在栈对面的瓦上,差点没被自己眼睛看到的给吓死。
    他一路用轻功追着小姐,但人跟马比速度还是有些困难。所以等他到这栈时,正好看见栈楼上二人打斗的影子,他那时候还不知道跟人打架的是自家小姐,只皱了一下眉,便想继续去寻小姐。
    结果,“嘭”的一声,有人一拳打出来,楼上窗户破了个洞,他抬头看,正好看见自家小姐的衣服,心一下子慌了,就想冲上去帮人。
    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家小姐英勇无敌,直接反手制住了那人,这倒是挺让人欣慰。
    最后,为了赶清楚,他溜上了栈对面的屋檐上。他耳朵灵,听见了那人要自家小姐跟他同一屋子里睡,虽一人在床上,一人在地上,但也不合适。他想着小姐肯定不会同意的,但没成想,看了一会儿,小姐搬着被褥啥的就上来了,还将窗子破洞堵上了。
    这真是气煞人也!李盛齐差点就从屋檐上掉下来,但转念一想,现在还不适宜露面让小姐发现,老夫人是让他暗地里帮小姐,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应该出现在小姐面前的。
    这么一想,他打定主意,只要小姐屋里有声音,他就进去。
    “喵!”他正想着,没发觉屋檐上已经多了一只半大的黑白两色的猫儿,绿幽幽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不停地叫着,像是要讨食吃。
    “看来,今晚,我就得和你一起过了。”李盛齐一直都很喜欢猫,小时候做乞丐,没人愿意跟他玩,只有街边的流浪猫围绕在他身边,对他十分亲昵。
    他坐下来向那只猫伸手,那猫就乖巧地向他走来。真是只乖猫!他出门也带着干粮,便摸出一些碎末来,混上一些水,放在手心给猫儿吃。
    猫儿伸出舌头,一点一点地将软化的干粮舔进去,吃完了,还对李盛齐“喵喵”叫了两声,爬到他的怀里去取暖。
    李盛齐摸了摸猫身上柔软的毛,笑了,“今晚我得看着小姐,看来还得看着你呀。”
    小猫没应,更往他怀中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