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页
黄沙经百战,铁血未磨洗。
生作他乡客,魂归故里人。
从来好儿郎,身死骨未销。”
沈初知道冯家是将门,多少冯家儿郎战死沙场,即使冯京选择弃武从文,可这首诗的气势,还是尽显冯家儿郎的血性,让在场的书生不禁都颇为动容。
自然大家都要再敬冯京一杯。
后来又传到了王勒和沈庄手中,一人分别作了一首。
“仰合天地间,俯首为君宰。
身登黄金台,百世传万代。”
“冬里闲来诗酒茶,且待折桂再言他。
人生得意须尽此,辗转百年梦里花。”
两人所作诗也有大开大合之势,不得不说也是才华横溢,难怪能在一帮贵族学子和一派书生里混得如鱼得水。但是和范雍、冯京的诗比起来,这立意还是格局小了些,一个看着的是家族百代的富贵,一个有百事皆成空的萧落感。
但在座的书生还是相当捧场,纷纷又热烈地喝了两杯。
沈初看着自己这便宜弟弟心中颇诧异,俗话说诗可言志、亦可抒怀,作为宁远侯嫡长子,本是再富贵不过,为何诗中却有一种遁空之感。不过这也不是他关心的事,他们这便宜兄弟,关系还真不如常人。
张书生大概每个人都想轮一遍,竟转到了沈末手中。沈末干脆道,“我只是一介武夫,不会舞文弄墨,不过听了范兄和冯兄的诗颇为受触,在此敬大家三杯。一杯敬苍生,一杯敬社稷,一杯敬你我!”
众人兴奋的神经早被挑起,被沈末这简单又充满气势的三杯敬一激,呼啦啦更是热血上头,起身就不管不顾道,“来,干了!”
沈初又跟着连干三杯,觉得自家弟弟这真是翅膀硬了啊,竟然还连敬三杯,是不是还得夸赞一下他果然不愧为原书《天下第一之王图霸业》里的男主,简直就是四两拨千斤,这气势镇住全场压根不虚啊!只是要不要这么耿直,直接就说欣赏范雍和冯京,不怕得罪其他人吗?
果然有性格。
他趁人不注意暗地里瞪了沈末好几眼,眼神示意回去了再收拾他。沈末装作没看到,热血上头一时爽,回家被哥教训才是惨。
几轮酒下肚,沈初都有些晕乎了,他酒量本来就不是太好,心道如果还要再喝下去,他怎么也得找机会早遁啊。
这时行酒令的琴音都在他耳中不甚清楚了,等到琴音一停,众人都看着他,他过好久才反应过来,这酒杯是传到他手上了。
他不禁暗自苦恼,他可从未作过诗啊,这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他想直接罚一杯酒得了,可是蓦地看到崽崽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神,小崽子虽然听不大懂诗,但也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呢,乌溜溜的眼睛一脸崇拜地看着他,就算吃了秤砣也不能在自己儿子面前丢了面子啊!
沈初起身绕了一圈,走到亭子栏杆前,大概是酒意作祟,再加上这尽收眼底的景色,不禁还真来了点灵感,带着点豪情道,“千里江山雪里红,万里长空相映容。
从来英雄非白目,只是白目不识雄。”
众人觉着这诗颇有气势和少年的豪情壮志之感,不禁拍手叫好,端起酒杯又要敬沈初,没想到一道清朗的男声传来,
“千里江山雪里红,万里长空相映容。
从来英雄非白目,只是白目不识雄!”
“好诗!好诗!”
众人诧异,只见亭子外梅林掩映之后转出来一道人影,正是五皇子李狄。
沈初脑海里响起007 的机械质声音:“恭喜宿主获得魅力值+500!生命值+100!”他心里一惊,作一首诗就能得到这么高的魅力值和生命值?!来来来,他要再来一百首!
毛团冷哼道,“你能作出一百首诗吗?你以为你的人设是苏轼呢?”
沈初:“为了生命值我可以苟!”
毛团:“这次是气氛好,有苏瞻、范雍、冯京这些人的神助攻,就算你真正再作出一百首诗出来,也不一定能够获得任务值。”
沈初:······果然是要被淘汰的系统——
认识李狄的王勒、沈庄、苏瞻三人纷纷起身给李狄行礼,一种书生也颇为惊讶,没想到在这人迹罕至之地,竟然还能遇上传说中黄沙百战穿金甲的五皇子,也跟着给李狄见礼。
李狄径直坐到了沈初身边,对众人道,“不想这么巧遇到,在这西山梅林烤肉饮酒吟诗,真是人生一大美事。相请不如偶遇,孤正好猎到了一只鹿,在这用新鲜的鹿肉来炙烤,岂不更加美哉!”
苏瞻和邓煦作为两个资深吃货,自然是相当热情地捧场。
崽崽本来沈初和沈末中间,被李狄插进来后,变成了沈初和李狄的中间。他还记得这个把滚滚送给他的好看的叔叔,对李狄的印象很好,小胖手也拉住李狄的衣袖道,“叔叔,崽崽也要吃烤鹿肉。”
李狄本来对小孩无感,但不知为何每次见到崽崽总是觉得他异常可爱。他想肯定是爱屋及乌的原因。
他一把将他抱在怀里哄道,“嗯,等会让崽崽吃个够。”
崽崽在心里又给这个叔叔加了码,小屁股忍不住在李狄怀里高兴地扭来扭去。
沈初简直没眼看自家儿砸了,觉得这吃货模样倒是和苏瞻、邓煦很像,对李狄委婉道,“崽崽、崽崽有些皮,不若让我来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