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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就客观上来说,Lawis可是25岁就登上福布斯富豪榜的男人,出身高贵,头脑聪明,身材样貌一流,为人又正派,没有任何花边新闻,很难再找到这种全方位优秀的单身男士了!他也就比我大三岁,年龄上也刚刚好……”
以前在常岁眼里,林今朝千般万般好,看到他身上全是闪光点,别的男人她都不会多看一眼,现在也学会用欣赏的角度,去看看其他人了。
林今朝垂眸听着常岁对贺舟廷的欣赏,脚步不由得停下,嗓音明显暗哑下去,“那我呢?”
常岁走远了几步,外面风大没听清,扭头问他,“你说什么?”
萧瑟的秋风吹过,路旁树叶沙沙作响,林今朝浑身低气压,“我呢,是值得你交往的对象吗?”
常岁一愣,反应了半晌后问,“你,喝多了?”
上次他就是喝多了,才会抱着她说什么“我的岁岁”这种话。
“我很清醒。”林今朝几步走到她面前来,牵起她的手,眼神笃定地注视着她,“不要再去相亲,让我做你的男朋友。”
作者有话说: 林总追妻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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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不要再去相亲, 让我做你的男朋友。”
——从前听到这个提议,常岁大概会激动得热泪盈眶吧。
只是现在, 不会了。
她松开林今朝的手, 双手插进外套口袋里,仰头望着他, 望着他曾一度让她魂牵梦萦的眉眼,平淡道:“可是, 我不喜欢你了。”
劲风扫过, 路旁的绿化树枝叶抖动,沙沙作响。
这个秋天, 似乎格外萧条。
凋零的落叶在空中打了几个旋, 落在两人的脚边, 林今朝眼中期待的光瞬间被击碎成四分五裂, 他垂眸,全身力气似乎在刹那间被抽空。
风吹乱了头发,常岁勾开沾到嘴角的发丝, 转身双手继续插在口袋里,低着头沉默地往车库走。
走了没几步,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
他的气息, 是她熟悉的。
即便不回头, 常岁也知道是他。
还不等她推开,耳边一热,他的呼吸贴了过来。
林今朝偏头吻上她的耳尖, 一字一句,随着呼出的热气,坚定地落进她耳朵里,“那我就努力让你重新喜欢上我。”
当他抱上来那一瞬,常岁本能地想要松开他的手,可就因为这句话,倏然卸了力气。
四周围人来人往,人们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议论声也渐渐起来。
常岁察觉到异样,环顾一圈,看到那无数好奇且暧昧的眼神,顿时着急又羞赧,“林今朝你放开!”
她松他手的同时,扭动身子试图挣开,然而却被抱得更紧。
一想到她可能还会继续相亲,可能成为别人的,林今朝的占有欲就浸透进了每一个细胞。
他紧紧地,紧紧地将她锁在怀里,埋进她颈间的发丝,像受伤的猛兽低声呜咽,“岁岁……”
常岁咬咬唇,面红耳赤地压着嗓音提醒他,“大家都在看着!”
林今朝稍稍抬头,这时才意识到,两人正在人群熙攘的街头,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们。
他从来不是高调的人,并不想要被围观,渐渐地便松了手劲。
常岁乘机转身推了他一把,红着脸迅速跑开。
她一路跑进地下车库,林今朝追着她过来。
她回头看了眼,林今朝已经到她身后,突然抓起她的手,将她带到他那台平常开的白色兰博基尼旁,转身便将两人位置对调,将她抵在车门上。
林今朝双手搭在车顶,轻而易举地,就将常岁禁锢在自己的包围圈里。
他笑着注视她,清润的瞳仁映着她的脸,语气笃定,“我会努力的。”
努力让你重新喜欢上我。
奔跑过后,两个人都气喘吁吁,交换着温热的呼吸。
他这样侵略性太强了,常岁靠在车门上,用手推着他的胸膛,尽可能跟他保持距离,看着他眼里的认真,用同样认真的态度回答他说:“不可能。”
林今朝面色一凛,“为什么?”
常岁挑眉,“好马不吃回头草,你没听说过?”
林今朝将她垂落的几根发丝挽到耳后,“你又不是马。”
常岁:“……”
他的手指停在她耳边,故意在她粉色的耳垂上捏了捏,常岁那里敏感,觉得痒,歪头躲了一下,惹得林今朝低笑,又情不自禁地想要再捏她几下。
常岁抓住他的手推开,嫌弃地睨他一眼,“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
林今朝一愣,这话听来怎么有点熟悉?
他眯起眼,过往的记忆渐渐浮现脑海。
常岁出国以前,无论走到哪里,一见到他总是要挽着他的手臂,恨不能化作他身上的人形挂件,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不然就是动动他的领带,摸摸他的脸,戳戳他这里那里,他嫌她太黏人,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个——“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
他现在终于能够体会,为什么从前常岁总喜欢动他,喜欢一个人,就是想要跟她亲密接触,这是荷尔蒙作用下的本能。
只是那时候他不懂,总泼她冷水。
常岁已经绕过车头到副驾,林今朝一手撑着车顶,一手叉腰,隔着车顶的距离,挑眉问她,“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