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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6章 真是夫妻同心啊【2更】
    “你想多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余笙笑了,余建南对张翠华娘家的人并没有好感。
    尤其是知道张翠华经常拿钱接济娘家,就更加不喜了。
    余建南暗想,这个便宜女儿还挺了解自己,但很快回过神,怒声道:“你给我跪下认错!你瞧瞧你闹的这破事,现在整个七里乡都在背后笑话咱余家!”
    “我闹的?”余笙疑惑的蹙眉,眨了眨眼睛,无辜道,“爸,你清醒点好不好?如果妈不去找拐子雄收五百块聘礼,会有这事吗?还有,拐子雄为什么进得了咱们家?这破事可是我妈搞出来的,你要怪怪她去。”
    张翠华的心里顿时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扯着嗓子骂道:“小贱蹄子你胡说八道啥,再瞎扯我往你嘴里喂屎!”
    余笙挑了挑眉,嘲弄道:“你看,这就恼羞成怒了,心里没鬼你会怕我说?爸,我得提醒你一声,这五百块我妈要是没提前跟你商量,那准是要往别人口袋送的。”
    “你……”张翠华脸上闪过慌乱,心跳的特别快,眼神闪烁不定,“建南,小贱蹄子又开始挑拨了,我昨晚上跟你说过的,你是不是忘了?”
    “眼睛眨那么快,谁不知道你心虚了?”余笙毫不留情的拆穿了,唇角扬起一抹狡黠的笑,“哦对了,爷爷奶奶,你们知道我妈经常往舅舅家送钱么?那可是我爸辛辛苦苦赚的。”
    她还不打算把张翠华红杏出墙的事说出来,没有证据。
    不过这话已经足够赵红和余国升震惊的,他俩的脸色骤然一变,目光齐齐落在张翠华身上。
    赵红扬声问:“翠华你咋想的?建南赚钱多辛苦你不晓得?你个败家娘们,一点也不心疼建南!”
    余梦琳和余泽凯则相对淡定些,他们上次已经知道了。
    妈常常说没钱没钱,这钱都往舅舅家送了,爸因为这事,现在都不把工资给妈管。
    张翠华想咬死余笙的心都有了,赔着笑对赵红解释道:“妈,没有的事,我也就孩子读书的时候给点买文具的钱,这些建南都知道的,对吧建南?”
    她推了推余建南的手,转头冲他挤眉弄眼。
    到底是夫妻,余建南没法让媳妇在公婆面前不好做人,只能违心的点了点头。
    余笙唇角的笑意更深,还真是夫妻同心啊。
    等余建南知道自己头上绿的发光时,会是什么表情呢?
    真是期待呀。
    “是啊,就一点小钱。”张翠华霎时间松了口气。
    余梦琳见状,也开口道:“奶奶,我妈有分寸的,您就放心吧!”
    王春霞笑着附和道:“对啊余婶子,我姐自己都要养孩子,哪有那么多钱接济我们,一年到头也就几毛钱,死丫头余笙胡扯的。”
    余建南听言,在心中冷笑。
    几毛钱?
    真说得出口,估计几十都不止!
    赵红和余国升见自家儿子都没说啥,脸色这才松缓了些。
    “姐姐真是的,老是想害这家不和睦。”余梦琳就坐在赵红身边,故意低喃了一声。
    第117章 叫她羡慕嫉妒恨【3更】
    赵红听到余梦琳的话,顿时怒上心头,冲余笙骂道:“死丫头,你就那么巴不得这家里不安生?”
    “你们非把所有的错都归咎在我身上,行,那我就当一回好女儿,把我妈的错都背了,”余笙面无表情,嗓音平淡,“但从今天开始,我就跟这个家没半点关系了。”
    一件破事说个没完没了,真以为她那么闲?
    空间里的百年人参还等着她去种呢!
    “我不同意!”张翠华第一个不答应,尖着嗓子道,“我把你拉扯到这么大,你都还没赚钱来报答我,想断绝关系没那么容易!”
    余建南也开口了,“对,你就算想断绝关系,也得为这家赚个十年的生活费才行!”
    赵红也想说点什么,却被人抢了先。
    “没错!能赚钱了就想断绝关系?没门!”王春霞也忍不住嚷嚷。
    她知道余笙不是张翠华的亲生女儿,但她更关心的是钱。
    只要余笙赚的钱到了张翠华手里,肯定少不了她的。
    赵红不满的看了王春霞一眼,阴阳怪气道:“翠华她弟媳,我们老余家在教训后辈,你还是少插嘴好!”
    王春霞的表情有些尴尬,笑了笑啥也没说。
    死老太婆,等你死了我非往你身上泼尿不可!
    余国升抽了一口烟,看向余笙,斥道:“随随便便就把断绝关系的话说出口,谁教你的?”
    余笙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不是你们教我的么?是你们把我逼到这一步的,今天这事要是我的错,我不会推脱,但不是我的错却非要我担,总得有个对换的条件。”
    一句话,让在场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回了。
    确实是张翠华要“嫁”女儿挑起的,但如果余笙答应嫁,就不会有这些个事儿,所以,最错的还是余笙。
    张翠华的眼中闪过一抹算计的精光,突然道:“你想断绝关系也不是不行,但你必须签个声明。”
    余笙一听就知道她憋的是什么屁,幽幽道:“如果是声明我以后赚的钱都跟你们没半毛钱关系,那我签。”
    张翠华的脸被这话气成猪肝色,恼火道:“不可能!我是要你声明,这卖薯条赚的钱都得归我,你既然要断绝关系,那就必须滚出七里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