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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 偷猎者

      这个陷阱长宽约在两米左右,但深度居然达到了三米,口小肚子大,下面密密麻麻的插着数十根一头削尖的竹子,这要是有人不慎掉下去,绝对没有活路的。
    “这谁挖的陷阱啊?妈的,连个记号都不做的?”
    看着下面的情形,叶天也忍不住额头冒出冷汗,他要是一脚踏空,说不得也会掉进去的,虽然那竹子未必能要了他的命,但受伤恐怕是不可避免的。
    由于跟着地头蛇胡鸿德,叶天之前并没有释放出气机感应危险,此刻他才知道,敢情这原始森林中,也是暗藏杀机的。
    “是偷猎者,没想到他们竟然把陷阱挖到这里来了,不知死活的东西。”
    胡鸿德也是一脸的怒意,他虽然有时也进山捕猎,但只是为了饱自己的口腹之欲,从来都不会出售这些猎物,捕猎的数量也很有限。
    可专业的偷猎者就不一样了,上至天上飞的飞龙,下至狍子老虎黑熊,他们无所不抓,不管死活。
    像呈现在叶天和胡鸿德面前这样的大型陷阱,就是针对老虎豹子等大型野兽的。
    如果观察的仔细的话,就能发现,那些竹子的长短都是有讲究的,可刺入老虎的腹部又不会伤及背上的皮毛,那些偷猎者也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居然敢把陷阱布到我的地盘来了?现在没空收拾他们,等小仙醒过来,我再找他们算账!”
    长白山的霸主,从来就不是山中的东北虎,而是环山而居的这些猎人们,解放前甚至在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胡云豹是公认的长白山之王,没人敢去挑战他的地位。
    到了胡云豹故去之后的七八十年代,胡鸿德在长白山里也是盛名鼎鼎,这成千上万在长白山中狩猎或者采药的老参客们,唯有胡鸿德一人敢空手进入长白山。
    除了狩猎到那只火狐狸之外,胡鸿德还曾经徒手擒杀过虎豹,提起他的名字,没有一个不翘大拇指的。
    不过胡鸿德始终都秉承着一个原则,那就是靠山吃山,周围的猎户们猎取动物吃用,他从来不会说什么,即使你打死只老虎泡虎骨酒喝,胡鸿德也权当是没看见。
    但如果是有组织的大肆猎杀山中野兽贩卖盈利,胡鸿德却是不会袖手旁观,这些年被他送到林业派出所的偷猎者们,少说也有十数个人了。
    这些人虽然对胡鸿德恨之入骨,但无奈在山中他们根本就不是胡鸿德的对手,由此胡鸿德所住的木屋周围的几处山脉,一般都不会有偷猎者活动的。
    但今儿这个陷阱的出现,说明那些人已经将爪子伸入到了胡鸿德的地盘,如果不是心中牵挂着孙女,胡鸿德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叶天,稍等我一会,我把这坑给填上!”
    胡鸿德阴沉着脸从背上取下一把短把的工兵锹,将那些人挖出掩藏在旁边枯草中的泥土给填进了坑里,虽然没能填满,但已经伤害不到路过的野兽了。
    这一耽误就是半个多小时,忙活完之后,胡鸿德看了下腰间的一块金光铮亮的怀表,说道:“今儿是没功夫采参了,时间比较紧,叶天,你走我后面,小心前面还有陷阱。”
    “好,你也小心点。”
    叶天没有逞能,跟在了胡鸿德的身后,不过这次他却是释放出了气机,感应着前路能带给他危险感觉的地方。
    这一路行去,接连又发现三个大小不一的陷阱,还有十多个捕猎大型动物的捕猎夹子,有一次要不是叶天反应快,那条大黄狗都差点中了招。
    “让老子逮住这帮人,我非剥了他们的皮不可!”
    胡鸿德那张脸已经是黑到了股子里,对方这么明目张胆的布下诸多陷阱,明摆着就是没将他放在眼里,这让在长白山区一言九鼎的胡鸿德感觉有些忍无可忍了。
    “老胡,制怒,还是先找到返魂草再说,人参今儿不急着挖,等小仙醒了,我再陪你走一趟!”
    叶天拍了拍胡鸿德的肩膀,心中也是怒火高炽,这些偷猎者所布的陷阱没有任何的提示,哪里单纯是对野兽去的啊,简直就连人都算计在里面了,可谓是心狠手辣。
    “好,他们既然这么喜欢长白山,就都留在这里吧。”
    胡鸿德眼中露出一股杀气,却是动了真火,有胡云豹那样的老爹,胡鸿德自然不是什么善茬,手下人命也不是一条,这里山高林密的,杀死几个人往山谷一丢,神仙都找不到。
    “嗯,有只傻狍子被夹住了,晚上咱们烤狍子肉吃!”
    在一处放置兽夹的地方,叶天第一次见到了狍子,这东西有点像是鹿,不过体型要稍微小一点,浑身呈草黄色,趴在枯草里倒是很难将其辨认出来。
    这只狍子被夹住了腿,胡鸿德也没废话,伸出右手在狍子脖颈处一捏,就把它的脖子给掐断掉了,打开兽夹拎出来后,随手丢在了肩膀上。
    “走吧,再晚天黑都回不去了。”
    由于处理陷阱和那些兽夹耽误了不少时间,等赶到胡鸿德所说有返魂草生长的地方,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来到这座山的山脚下,胡鸿德指着不远处的一条溪流说道:“叶天,就是那里,驴夹板菜喜温暖湿润气候,耐涝、怕干旱,一般都生于阴坡、草地与河边的。”
    这条溪流只有一米多宽,水质清澈见底,流淌的十分缓慢,按照胡鸿德的说法,等到来年开春山上积雪融化的时候,这小溪就会变成一条河了。
    在溪流的两边,都是高大的白桦树林,可想在春夏季节,茂密的树林会将整条溪流都掩盖起来,正是返魂草生长的好地方。
    “黑壤土,没错了,这地下肯定有驴夹板菜!”胡鸿德来到溪流边,从地上抓了一把泥土看了看,脸上露出喜色。
    “老胡,挖吧,等赶回去差不多就天黑了,别耽误时间了。”叶天看了眼天色,头顶的太阳却是被一片乌云遮挡住了,而且还刮起了风。
    叶天不怕冷,并不代表他喜欢穿着单薄的衣服淋雨啊,而且一下雨,气温还要骤降,加上山路湿滑,叶天也不想在这老林子里久留。
    “好!”
    胡鸿德答应了一声,走到距离溪流十多米的树林旁,观察了一下地上的枯草后,拿着工兵锹就挖了起来。
    “找到了,叶天,你看看是这东西不?”
    刚刚没挖几铲子,胡鸿德就喊了起来,返魂草并不是什么珍贵的药材,如果来对了季节,在长白山中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的。
    “没错,应该就是这东西了,老胡,多挖一些!”
    叶天捡起这块巴掌大的根茎,这根茎基部有两个小耳,有点像是驴的耳朵,怪不得被当地人称之为驴夹板菜呢。
    “老胡,行了,这些够了!”
    返魂草的生长基本上都是成片的,没多大功夫,胡鸿德就挖出了七八块返魂草的根茎,叶天看着差不多了,就叫住了他。
    胡鸿德把那些返魂草的根茎装进了背囊里,看向叶天问道:“叶天,这些东西要怎么用?”
    “烘干研磨成粉,然后把香碾碎了,和它混在一起烧。”
    叶天看了看天色,说道:“今儿恐怕来不及了,咱们先回你住的那里,把准备工作做好了再说吧,小仙三天之内应该都不会出事。”
    胡鸿德对叶天的话自然没有什么异议,他是山里人,对这天气预测的比叶天还要准,估摸着这长白山很快就会迎来今年的第一场雪。
    果然,就在胡鸿德和叶天赶到木屋没多久的时候,天上飘起了雪花,这长白山的雪和叶天所见过的有所不同,一朵雪花足足有小孩巴掌大,看的叶天啧啧称奇。
    屋外大雪纷飞,屋内却是暖意融融,篝火将木屋映照的通红一片,时不时响起一阵木柴烧裂炸响的声音。
    在篝火上面架着一只洗剥干净的狍子,肚子里被胡鸿德塞进了不少调料,肉上面还划着一道道刀口,胡鸿德不时的在上面刷着油。
    没多大功夫,浓郁的肉香味就充斥在了整个小屋里面,胡鸿德拿了个盘子,从烤好的狍子身上削下来好几斤肉,端到了叶天的面前。
    “不错,这肉真香啊!”
    茅山上的动物并不多,叶天以前出了经常吃山鸡之外,像狍子这样的野味却是从来没吃过,一口下肚不禁食指大动。
    胡鸿德练的是外家功夫,别看已经六十多岁了,饭量一点不比叶天小,一只剥了皮去了内脏还有二十多斤的狍子,就被叶天和胡鸿德两人给分食一空了。
    吃完饭后,叶天和胡鸿德将那些返魂草的根茎都围放在篝火边,烤了几个小时等里面的水分蒸发掉后,才一一将其研磨成了粉末,两人忙活了半夜才算是把这工作给做完了。
    “靠,这门怎么推不开了?”第二天清早起床后,叶天想出屋的时候,却发现门外的大雪,将半扇门都给掩埋了起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