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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氏空有一身好厨艺,奈何以前家里什么东西也没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今天有了充分的材料,白氏才有机会大展身手,苏小暖觉得这顿鸡汤比她以前在饭店里吃过的还要美味。
吃了几口之后,苏小暖索性把玉米饼掰成一块一块的,泡在鸡汤里吃。
第二十三章 邀请义父去京城
这边母女四人边说话边吃饭,气氛温馨,其乐融融。
另一边林猎户家里也因为鸡汤出了点小状况,剩子从小就没了娘,只跟着一个糙汉子爹过生活,还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鸡汤呢。
虽说林猎户家里比村里其他人家吃肉的次数更多,但剩子不得不说,他老爹做菜技术实在太差。
他爹炖出来的肉又干又柴,汤除了油腥味和不是太咸就是太淡的盐味之外再无其他,弄得他都不爱吃肉了。
猛地喝到这么美味的鸡汤,剩子咂咂嘴巴连连感叹:“爹,你煮的鸡汤难喝死了,我以后都不想喝你炖的鸡汤了,还是白婶会做饭。”
剩子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很想跑到白婶家里蹭饭吃。
林猎户被儿子这么不留情面地拆穿,尴尬地咳了两下,没好气的说道:“不都是鸡汤嘛,有什么不一样的?”
话虽然这么说,可他把鸡汤往自己嘴里送的动作可没停下来过。
剩子一看爹跟自己抢吃的,气得直瞪眼,赶紧拿着勺子往自己碗里舀鸡汤。
百里瑾倒是还好,他吃过山珍海味,也吃过粗茶淡饭,对口腹之欲并不那么看重。
吃完饭,百里瑾提出要跟林猎户单独说会话,林猎户就让剩子自己去隔壁房里玩了。
“义父。”百里瑾嘴唇动了动喊道,声音低沉磁性。
林猎户闷闷地“嗯”了一声。
“义父,你可愿跟我一起回京城居住?我会让剩子去最好的学堂读书习字,以后也会给您养老。”百里瑾目光灼灼地看向林猎户,语气诚恳。
林猎户却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我在石头村就挺好的,不想走。”
且不说他从小在石头村长大,这里还有他惦记的人,就算他毫无牵挂,也不可能跟着百里瑾走。
因为,他只是百里瑾的义父,不是亲生父亲,有什么资格要求百里瑾养着他呢。
就算百里瑾想要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他也不能一直赖着百里瑾,免得徒惹人厌烦。
“义父,这里...实在太过偏远,您就算不想着自己,也要想着剩子吧。”百里瑾本想说这里“穷乡僻壤”,话到嘴边觉得不合适,又换了个说法。
“剩子在这也挺好的,今年我就会送他去私塾。”林猎户不想让儿子跟自己一样,一辈子在山上拼命讨生活,所以早已下了决心要把剩子送去读书。
百里瑾仿佛找到了突破口,他急忙说道:“这里的私塾肯定没有京城的好,只有让剩子在京城读书,他将来才有机会考取功名。”
林猎户何尝不知道一个好夫子的重要性,可他只是个猎户,这些事情强求不得。
看不清自己的位置,认不清本分,才是最要命的。
“考不考功名无所谓,只要剩子能识文断字,哪怕以后在镇子上做个账房先生也好。”林猎户并没有对剩子寄予厚望,只希望剩子长大了能养活娘子孩子一家人,过上平凡普通的日子就行。
“义父,您就甘心让剩子一辈子待在这个小地方吗?”百里瑾没想到林猎户居然这么“没有志向”,让剩子当个账房先生有什么前途?
林猎户老实地笑了,“待在哪不是过日子?地方有大小之分,日子可没有这些分别。”
他活了小半辈子,很多事情都已经看开了。都是过日子,在京城一天也是十二个时辰,在石头村也是十二个时辰,哪有什么差别?只要日子过得去就行。
而且他当初救了百里瑾只是一个意外,百里瑾上次离开后,他就把这事忘记了,从未想过要以救命之恩换取什么好处。
“义父,你还是再考虑一下吧。”百里瑾这次特地过来,就是想把林猎户和剩子接到京城去,让他们过上锦衣玉食的好日子,不用再去山上赌命。
林猎户抬头看了他一眼,腼腆地说道:“不用考虑了,我当初救你也不是为了要你报答,你不用放在心上。”
当时百里瑾滚落山崖受伤昏迷,上山打猎的林猎户正好把他捡回了家,请大夫养了大半个月才好。
百里瑾恢复神智之后,就认了林猎户为义父。
若是遇上其他村民,不一定有人愿意花这么多银子去救一个陌生人,而且说不定还会惹上麻烦。
但是林猎户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死在自己面前,所以他才会出手相救。
“义父,那不如这样,我给你和剩子在徐城买进院子,再买一些仆妇下人,每月给你们百两银子生活,这样你总不会拒绝了吧。”百里瑾见林猎户死活不愿意去京城,退而求其次地说道。
林猎户还是摇了摇头,“我当初给你看病只花了十几两银子,你把看病的银子还给我就行了,多余的我不要。”
百里瑾对林猎户的倔强感到十分头疼,他揉了揉太阳穴,从怀里掏出一打银票递给林猎户,“义父,你于我有救命之恩,为何偏偏不让我报答你呢?”
巧了,百里瑾也是个倔强的人,他既然已经认定了林猎户的恩情,说什么都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去报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