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九章 前往东晋的使团
两日后洛都城门口
“梅大人好”
“侯爷客气了”
楚凌特意起了个大早,因为今天是使团前往东晋的日子,楚凌自然是不敢迟到的,毕竟他只是个副使
也不知道正使梅亦是个什么脾气的人,要是没什么脾气还好
可是要是和那个上官木是一个性格的,那楚凌可就真的头疼了,那可是能够把楚世民弄得头疼不已的人啊!
“久闻大楚俊杰楚侯爷,今日一见,果真是非同凡响啊!”
梅亦看上去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咳咳,老伯伯,一身长褂子,很朴素的样子,身上也没有多余的挂饰,看得出来,是个清官
毕竟礼部是六部之中最贫穷的一个部门了,没什么油水
听梅亦这么一说,楚凌赶忙惶恐道“梅大人严重了,小子受之不起”
按官职来说,梅亦比楚凌大上一级,但是按照爵位来说,楚凌是县侯,而梅亦没有爵位,所以一开始梅亦还真的有些担心楚凌年轻气盛
虽说梅亦倒也不计较这些虚的,但毕竟这次是楚世民交代的事情,要是搞砸了楚世民那里也不好交代,不过现在看来,倒是梅亦有些多虑了
梅亦见楚凌这么谦逊,顿时也是很满意的笑了笑没有说话,随即对着使团队伍前方的御林军中郎将——熊阵点了点头
“熊将军,出发吧”
“是,梅大人”
一路上,楚凌和梅亦两个人一直在交谈着,时不时的御林军中郎将熊阵也会过来一起......蹭点吃的
“嘿嘿,我说侯爷啊,您这厨艺也真的是没谁了,都说君子远庖厨,可是到了您这儿,却不是这么个道理”熊阵一边啃着手中和他手臂一样粗的鹿腿,一边说道
楚凌看着他这个样子,满嘴流油,顿时感觉没什么食欲了
得,第二个楚凡!
自从楚凌在第一天晚上,随手做了点吃的,然后熊阵凑巧路过,又很凑巧的说了一声“真香”,楚凌呢,也是最贱,很凑巧的来了一句“吃点不?”
然后,每一次楚凌想做点什么吃的时候,熊阵都能很凑巧的经过这里
这下搞得楚凌原本只需要负责自己这几个人的伙食,现在还要多加一个熊阵
关键是这个熊阵的饭量差不多和楚凡是一样一样的,就相当于平白无故又多了三个人的饭量
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熊阵也不是白吃的,每次楚凌说想吃点野味什么的,熊阵都会屁颠屁颠的去给楚凌搞
今天一直鹿,明天几只山鸡什么的
不得不说,这货打猎绝对是个高手,这野外生存的能力也太强了,每次出去都不可能落空,总会带点什么回来
都说“福兮祸兮”,古人总结出来的道理不是没有道理的
得亏了熊阵,楚凌这段时间吃了不少的野味
“呵呵”
对于熊阵的夸赞,楚凌只能报以呵呵两声,而身旁的楚凡则是一脸不爽的看着正在大快朵颐的熊阵
因为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害的自己每天的事物都要和他分一下,自己都吃不饱了!
“其实呢,君子远庖厨这句话乃是出自《孟子》的《梁惠王章句上》,其本意是孟子为了劝诫齐宣王实行仁术,原意乃是君子们对于飞禽走兽,见到它们活着,便不忍心见到它们死去,听到它们哀叫,便不忍心吃它们的肉,所以啊,君子总是远离厨房”
“梅大人你说的都是个啥,我等粗人怎么知道这些,听不懂”熊阵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根本不能理解,至于楚凡、任方他们,理都没理梅亦,都忙着吃东西
楚凌倒是认同的点了点头,“君子远庖厨”的典故确实是这样的,意思也差不多,看来这个梅亦这么多年的圣贤书没有白读啊!
对于熊阵的吐槽,梅亦没有理会,而是一边眯眼晃着头,一边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对于梅亦,楚凌也真的是服了,原本以为礼部的人都是一本正经,很守礼义廉耻的,毕竟要以身作则嘛
其实一开始梅亦给楚凌的印象也是这样的,但是后来......
当楚凌拿出了烧烤还有一杯倒之后,梅亦就彻底沦陷了!
“此酒真乃是人间极品啊,好酒好酒啊”
“怎么的,梅大人在洛都不常喝嘛?此酒早就风靡大楚了啊,甚至是东晋以及草原上也是有的啊”
楚凌确实很奇怪,一杯倒已经问世了快半年了,基本上应该说是普及了天下,怎么看梅亦这一杯接一杯的样子,好像从来没喝过啊?
“还不是程知节这个杀才,酒卖得这么贵,真真是叫人气愤,老夫我每月不过才不到一百两的俸禄,府中大大小小也十几口人,怎么可能有闲钱买这十两银子一坛的一杯倒呢?”
楚凌无语,但是这话也不好接,虽说目前这明面上大家都知道是程知节卖的酒,但是价格上还真就是楚凌和程知节一起定下的
一般来说,朝廷大员,特别是做到了梅亦这样的一部侍郎,总归收入上是不会少的,开个酒楼或者什么店铺,赚点外快,也是可以的
一个月不说多,千两银子还是没问题的,但是没想到这位梅大人这么的贫穷
“还记得有一次老夫只不过是实在馋的不行了,偷偷地买了一坛,夫人她便跟什么似的,撵着老夫跑了好几条街,真真是气煞老夫了!”
说到伤心处,梅亦又是一大口酒喝了下去,喝完之后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楚凌看着梅亦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但是还是默默地给梅亦斟满了酒,反正自己这趟出来,带了一大车的一杯酒,足够他们喝到东晋然后再喝回来了
“对了,熊将军,我们还有几日的路程啊?”楚凌问道
“回侯爷,再有个两个我们就出大楚了,然后大概再有五日的路程,就能到东晋的国都——上京了”熊阵想了想道
楚凌点了点头,自己一行人从洛都出来已经有十五日的路程了,再走个七天差不多就能到目的地了
古代就是这样,交通太落后了,出门骑马算是最快的了,更关键的是这次出来还带了不少东西,就更慢了
还好楚凌已经有了几次的长途经历,屁股那里的肉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都快金刚不坏了,所以这次算是免疫了
尽管还有点疼,不过看了看梅亦,楚凌觉得自己还是挺好的
看得出来,梅亦很少出远门,这一路上最辛苦的还是他,楚凌仿佛看到了半年前远征突厥的自己
哎,都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