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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横穿血色大荒

      初晨,一轮红日升起,照在红色山脉上,在初升朝阳的照耀之下,令那红色群山更增几分妖艳。
    这里是血色大荒,横亘十万里,将东海域拦在了怀里,切断了和繁华世界的联系。
    血色大山连绵起伏,煞气冲天,通体皆呈红色,据说是沾染了天妖王血液的缘故。是以,血色大荒到处都是光秃秃的山头,寸草不生,除了妖蛮异种之外,这里没有其他生灵能够存活。
    一路之上,散落着许多庞大的红色巨石,遗落在山地间,小的几万斤,大的数十万斤,更有甚者达到了百万斤。
    而那巨石上,都有着深深的抓凿痕迹,没有规则,非常凌乱,都是一些恐怖妖王留下的。
    途中,少年撞上过数十次大战,双方都是庞然大物,抬足都让大山摇晃,踏地就会地裂石崩,更有至强者可以轻易抓碎一座大山。少年,只不过是那些庞然大物脚下的一只蚂蚁,非常的渺小。
    妖王和妖王之间的战斗,少年并未过多驻足停留,那些妖族强大无比,与生独有的妖族印记,随便一片都能洞穿大山,他不想涉足这种级别的大战。
    “向着日落之处,迟早会闯过这片大荒。”
    少年白天背着太阳而行,夜间则朝日落之处进发。已经在血色大荒连续行走七八个日夜,行进三万多里。血色大荒号称十万方圆,其实远远不止这个数字。
    在此期间,少年不可避免的卷入了几次生死大战。
    头一次他被一头妖王盯上,那是一头铁背鼠,利爪锋利,牙尖如剑,块头跟一头大黑牛似的,跳出来想要饱餐一顿。少年拼斗大个时辰才结束战斗,受了一些创伤,硬碰硬之下,他的一只手臂碑铁背鼠利爪刺穿,而且鼠爪有一种轻微的毒素,让他血流不止。
    还有一次,他不小心闯进一头猞猁领地,那也是一头妖王,退无可退只好硬头迎击,而这次受伤更重,小腹被猞猁抓开,肠子都破了,恢复了很久才自愈。要知道他开启人体宝藏之后,身体已经不比妖族差了,几乎可以媲美神铁,就是这样仍是差点被猞猁印记洞穿腹部,肚场都流了出来。
    虽然他已经掌握御剑术,但是在这妖蛮横行、异种乱走的大荒,只要他敢飞上天空,保证下一刻就会被无数强者撕裂。
    数日后,杜牧经过一处湖泊,他强忍着干裂的嘴唇,没有盲目上前饮水。一路前进了五六万里,这还是第一次在红色大山里见到水源。
    别看这个地方现在看上去风平浪静,一片祥和,但要说没有凶险,恐怕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果然,少年差不多蹲守了两顿饭时间,一头体型宽大,高如楼坊的猡猪,摆动一身肥肉哼哼吃吃的走到湖边,低头饮水。
    那猡猪刚冲到湖边,一波浪涛翻起数十丈高,顷刻间覆盖在它身上,顿时哧哧作响,冒气白烟,猡猪那高如山包的躯体迅速溶解,最后连骨头都不见了。
    少年头皮一阵发麻,长叹一声,绕过大湖,继续赶路。
    “轰隆隆”的一阵巨响,湖边湿地塌陷,冒起阵阵白烟,化作湖泊一部分。
    前方出现一头五彩斑斓的蜈蚣,每根肢节足有车轮般粗大,它扭动山丘一样的躯体,疯狂撕咬一头妖王,浑身毒气翻腾,骨纹一圈圈明灭缠绕。
    “啾!”
    天空突兀响起一声禽鸣,一头超过数百丈的斑鸠,如同一朵大黑云,自九天上方凌空扑落,铺天盖地。
    飞禽乃是爬虫类天敌,在妖兽世界仍是如此。斑斓蜈蚣惊慌失措,摆动百肢,亡命逃窜。
    “噗。”
    斑鸠双翼遮天,俯冲而下,用那尖利铁喙开始凿咬蜈蚣!
    然而,地面隆起,一只个头并不大的乌龟破土而出,背甲铺满火焰纹路,头颈两侧有金黄条纹,居然人立而起,两只前爪抱住了斑鸠,一口咬碎脖子,喀喀咀嚼。那条蜈蚣乘机逃命。
    少年差点惊掉了眼珠子,目瞪口呆。那斑鸠绝体积庞大如山,对是这一片的王者,却在火焰龟的攻击下毫无还手之力,这火焰龟块头明显只有磨盘大小,怎么看都不像是一只强大的天妖。
    十万里血色大荒,危机四伏,凶险遍地,妖蛮异种数不胜数。这里是妖兽的世界,一切以实力说话,强者生弱者毙。
    人族中,除了那站在最顶端的至强者,鲜有能踏足者。
    离开剑华宗已经一个月,十万里血色大荒已经被他走完一大半,只要不迷失在大山中,再有几天就能到达到人族大域。
    接下来的数日里,少年穿星戴月,开山劈石,在大荒中一路血行,经历数十多次生死战,击毙一头又一头强大的妖蛮,前进两万多里后,遇到的妖兽越来越弱,终于要走出凶险地带,来到血色大荒另一边。
    一个十三岁少年,在四十天内横穿血色大荒,大战妖蛮异种,凿穿十万里凶地,这若是传出去,注定会引发惊世波澜,恐怕那些大势力都会坐不住。人皇少年时也不过如此。
    “都是年轻惹的祸啊。”
    少年心性,血气方刚,打破魔咒之后,修为连破六重天,顿时觉得天上地下都可去的,虽知血色大荒绝地凶地,但是踏进来之后,才发现凶险程度远非他能想象,但少年凶残,却从未想过抽身回头。
    再次上路,沿着山脉继续前行一万多里,终于见到了斑驳的绿色,大片植被覆盖山脉,山石再也不是血色,而是正常的青石色。
    入眼处,野马,四六牛羊,正在悠闲的饮水吃草。闯出血色大荒腹地,凶蛮异兽几乎看不到了,这座山谷充满了宁静。
    少年发现这些野生牲畜比那大荒里的妖蛮可爱太多了,欢呼一声,一个跳跃,一头扎进大河里,扑通扑通尽情放肆狗刨,惊得几条大白鱼跳出水面。
    连日血战,从头到脚,浑身上下都是血污,没有一处干净的,都结成硬邦邦的血痂了,那头乌黑的头发更像糊上了一层泥巴。在大河里耍了一小会,捉住两条半尺长的白鱼,来到岸边生火烤熟了,咬下一大口,觉得人间天上再也找不出这等美味,茹毛饮血的大荒生活至此方告结束。
    再回首,血色大荒已经留在身后,蛮嘶兽吼杳不可闻。
    “孤身横穿十万里血色大荒,在我这个年纪应该没几人能做到吧。”少年啃着烤鱼,心里暗自得意。
    扔掉鱼骨,将手伸向烤架上滴着油的另外一条白鱼。
    这个时候,一头半丈高的螳螂,突然从旁边大树后面跳出,那锋锐尖利的刀钳往前一探,抢在杜牧之前,将烤鱼穿了过来,然后迈开两条后腿,蹦到一块青石旁,盘腿坐下,举起刀钳,大口撕扯起来,一边吃还一边点头,像是在赞美烤鱼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