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婚礼
典礼过后,沈伦等先后辞别,从六帝摆出的阵仗,以及赤仙老祖现身,一看就是有事商议,他们尚属“外人”,自然不便打扰。
对仙境修士而言,数年时间,不过是一个闭关,或是一次神游,白帝归位七年后,吉日吉时。
这日子,还是沈伦请月老帮忙算的,当然,沈伦和月老的关系没那么亲切,沈伦是托相思树,请月老帮忙牵的红线。
龙城的迎亲队伍,来到灌江口,沈伦亲自登门,接上新娘,算上前世,这还是他两世第一次娶亲,心情自然不平静,和碧波公主、素轻云她们不一样,他娶杨婵,是娶正妻,是伴侣,明媒正娶,以凡间的说法,那就是正宫,往后他们的气运,休戚相关。
丈母娘云华仙子也没刁难沈伦,倒是杨戬杀气腾腾的警告了沈伦一番。
沈伦将新娘杨婵接出,杨家门外,停着一艘由无数花朵构成的花船,又有漫天花雨洒落,七仙女提着花篮,将从天庭百花园采摘的花朵洒落,铺成一条花径,花径两边儿是玉帝调拨给龙城的仪仗乐队,敲着吹着欢快的曲子,另有太阴星君赐下的众仙子,团簇如花,唯美而浪漫。
在门口,沈伦亲自给杨婵戴上花朵编织的王冠,牵着她,沿着花径,走上花船。
引路的飞舟腾空。
然后是花船,由十二条金龙拉着,每一条金龙,都是金光闪闪,亮瞎人眼。
这些金龙,龙族给还在蛋里的沈金的护卫,每一条,都是太乙仙境,最强那条,更是太乙仙巅峰,不逊敖摩昂,是龙族藏着的底蕴之一。
由此可见,龙族对沈金的看重。
十二金龙拉车,也就今儿能见到,要知道,就算玉帝车驾,也就九龙拉车,而且都是寻常龙族,金龙,那可是龙祖血脉,龙族中的皇族,每一条,都宝贝着呢。
平日里,沈伦也别想有这种待遇,也就今天,大喜日子,才跟沈金借来用用。
花船四周,又有仪仗队护卫,天庭的仪仗队,自然是十分的威风,后边儿还跟着长袖飘飘的一众仙子。
花船之后,则是娘家人随行的飞舟。
望着杨婵风风光光的嫁出去,云华仙子感慨万千,不由想到杨天佑和死去的长子杨蛟,眼中不由泛起迷蒙水雾。
白玲牵着女儿白霜,哮天犬牵着儿子杨佑。
两人成婚的早,孩子都百余岁了,但仙人子嗣,自然不是凡俗。
小姑娘、小男孩已经幻化成人形,都还是七八岁的模样,长得粉雕玉琢,十分可人。
杨戬站着,笔直如松,妹妹杨婵嫁人了,她找到了另一个能保护她的人,再也不需要他的保护,他不由想起曾经的逃亡日子,不由想起那个红衣女人。
妹妹有了自己的生活,那他呢?他的心上人,又在何方?
唉!
杨戬瞅一眼哮天犬和白玲,自从域外回来,每天都要被这两货撒狗粮,再加上娘亲云华仙子不停唠叨,说什么你妹妹都要成亲了,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一点儿动静都没有,看上哪家仙女,娘给你说去,这灌江口都快待不下去了啊!
被催婚的大龄青年杨戬,很忧桑,很抑郁。
其实他在域外征战,有不少女人自荐枕席,那些女人都十分开放,希望能为部族生下强者的后裔,简而言之,杨戬没少被请求借种,但杨戬岂是沈伦那种色龙?
问世间情为何物啊!
“唉,但愿婵儿过门后,别被欺负。”云华仙子想到沈伦的习性,叹息一声。
“他敢!”
杨戬冷声一哼,淡淡道“我们就是她的底气!”
女儿嫁过去,娘家若是强势,夫家自然不敢欺负。
有杨戬给杨婵撑腰,哪个妖艳贱货敢欺负她?
要知道,杨戬背后,不仅有三界共主玉帝,还有一连串的师兄、师弟、师伯、师祖,是护短的主,真正的拔出萝卜带出泥,打了小的来老的。
所以,哪怕近年来权势渐重的碧波公主,也刻意讨好杨婵,乃至于杨婵还没过门,就主动低头,认她当主母,充当带路党。
没办法,惹不起啊!
就算她能母凭子贵,得到龙族的支持,但现在洪荒三界,龙族都得盘着,缩在深海之底,她哪儿敢跳?
碧波公主是聪明龙,识时务者为俊杰。
碧波公主得曲意逢迎,相比之下,素轻云就轻松多了,她只能呆在秘境之中,在那里面,没有什么洪荒三界圣人,沈伦是唯一的“圣人”,杨婵在三界的背景,并不会让素轻云感觉到敬畏。
而杨婵也不是盛气凌人的傲娇公主,善解人意的她,在里面和素轻云相处的还算愉快。
一路来到龙城,此时南赡部洲处于三国末年,南赡部洲之上,天机晦涩难明,杀气腾腾,所以龙城还算停留在南赡部洲、西牛贺洲的交界处,靠近五指山的西域的上空。
迎亲的队伍,在靠近龙城范围后,显化而出,早有负责婚礼的尹玉等候在城外,另有老乌鸦、碧波公主、屈白、猕猴王、御鼠王、祝凤、沈青等等,一票龙城元龙、新贵,率领麾下人马,夹道相迎。
锣鼓喧天,编钟齐鸣,花船落下,一辆花车早已等候于此,登上花车,队伍排好后,缓缓前进。
拉车的是一尊白玉麒麟,说是麒麟,它并非是麒麟,而是麒麟玉雕之中诞生的一道玉灵,修炼成精后,化形麒麟,是龙城新晋的妖王,在龙城有两家玉石铺。
妖王自然有妖王的傲气,但听说给沈伦拉车后,白玉麒麟一口答应下来,因为对它而言,这不是侮辱,而是一种荣耀。
沈伦的故事,在龙城内已经神话了,许多妖怪,都以他为偶像。
从城门入口,一直有花瓣铺到城主府,街道两侧,龙城的居民,以及闻讯而来的八方来客,在道旁观望。
当然,在这样的盛会之中,安问题是大问题,此次婚礼,白帝城的安保工作,由执法殿、锦衣卫联合负责,披黑甲、穿锦衣的护卫,站在街道两旁,维持秩序,以免有不法之徒,或是路人冲撞车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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