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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最后还是陆焕生察觉到了文宁的不自然和尴尬,不动声色的拉开了两人的距离,陆焕生在文宁面前,从来都表现的儒雅随和,成熟稳重,他拍了拍文宁的肩膀,扫去那里的落叶,微笑着问:“饿不饿?带你去吃东西?”
    文宁:“歇歇再去,我现在还不饿。”
    陆焕生微笑着说:“那就一起去超市?”
    文宁脸上的红晕已经下去了,他奇怪道:“去超市干什么?”
    陆焕生:“买菜。”
    文宁大惊失色:“陆叔叔,我可只会煮粥!”
    他虽然很想说自己能做出满汉全席,然而理想虽丰满,显示却很骨感,至今为止,他只会煮粥,连煮面都还没学会。
    不过文宁还是很有自信的,他踌躇了几秒以后说:“我以后肯定能学会做菜。”
    陆焕生笑了一声,揉了揉文宁的头,文宁今天因为要上节目,所以喷了点发胶,摸起来没那么舒服,陆焕生收回手以后说:“你学做菜干什么?去买菜,我回去做。”
    对哦,陆叔叔会做饭,文宁高兴了,他恍恍惚惚地上了陆焕生的车,然后去了超市。
    超市这个点还没关门,但已经没多少人了,好在蔬菜看起来还算水灵新鲜。
    文宁头一次买菜,他不让陆焕生推购物车,自己推着,在前往生鲜区的路上已经往车里放了不少零食。
    文宁喜欢吃菜喜欢吃辣的,零食却喜欢咸甜口,薯片是他的最爱,又买了两大瓶可乐。
    在家的时候,他并不被允许喝碳酸饮料,现在没人那么严格的管着他了,他就彻底放飞了自我。
    陆焕生也只是在他拿零食的多看了一眼,然后问道:“不用保持身材吗?”
    文宁像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乐呵呵地说:“这段时间运动量大,应该不用刻意保持,等以后闲了,就要控制了。”
    文宁也是很在意身材的,他并不觉得男人不刮胡子,不洗头发,不换衣服,不在意个人形象就是有男子气概。
    男子气概是个很空泛的词,它似乎指代所有优秀的品性,但优秀的品性从来都是男女共通的,比如真诚,善良,坚强勇敢。
    那么摈除这些通用的品性之外,男子气概究竟是什么?
    是规定女人不能像男人一样坚毅,还是规定男人不能像女人一样打扮?
    文宁学历史的时候,知道魏晋时期的名士还往脸上敷白粉,还有人问“吾与徐公孰美?”,那时候他们似乎认为男人不修边幅,不打扮,就是野蛮人。
    所以文宁从不觉得男人打扮自己就是没有男子气概。
    文宁摸摸自己的肚子,嗯,非常完美,小腹没有赘肉,那么吃几袋薯片,喝几杯可乐应该是没问题的。
    陆焕生也只是说了句:“饭前不能吃零食。”
    文宁保证道:“我知道了。”
    他们一起去生鲜区买菜,文宁是看不出好坏的,他觉得这些喷过水的蔬菜,看起来都不错,绿油油的,很健康。
    陆焕生倒是会挑菜,文宁好奇地问:“这些菜不一样吗?”
    陆焕生笑了笑:“有些不新鲜,跟新鲜的混在一起,洒上水,不上手看不出来。”
    文宁:“……”
    买菜这么复杂的吗?
    陆焕生一边挑菜一边说:“我以前也不知道怎么买菜,那时候都是去市场买,好不好我也看不出来,老板还会偷秤,一样的菜报两样价钱。”
    “像你这样的,去那时候的市场买菜,他们能把五毛钱给你报五块。”
    文宁:“我也没有那么傻吧!”
    陆焕生眼底的笑意更浓:“最开始的时候,我都是跟在那些年纪大的阿姨身后,等她们挑完了买完了,我就去同一个摊位。”
    “她们已经讲过价了,我直接买,老板就不敢给我另外算价,偷没偷秤她们也看得出来。”
    文宁瞪大眼睛:“买菜都有这么多学问吗?”
    陆焕生笑了声:“其实没什么学问,只是那时候我穷,得省。”
    这是陆焕生第一次在文宁面前提起他过去的事。
    文宁有些呆,他并不清楚陆焕生出道前的事,只能从陆焕生的采访里找到一点蛛丝马迹,那就是陆焕生出道前过得并不好。
    陆焕生:“那时候物价还好,五毛钱可以买两包榨菜。”
    文宁:“……”
    陆焕生转头朝他笑:“其实也没那么难。”
    生活的难,对他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就像现在,他住在几千万的所谓豪宅里,睡的也不过是一张床,文宁在的时候,客厅还有点用。
    文宁去了节目组以后,客厅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空荡的空间,寸土寸金,却没有任何意义。
    两人最后买的东西装满了两个大袋子,搬上车以后,文宁很自然的坐到了副驾驶座上,然后取下了口罩。
    虽然以前没参加的节目的时候,他走在路上也会看他,但最多是被拍几张照片,或是拒绝几个胆子大的女孩要联系方式,但现在他上了节目,算是个“名人”,一旦被发现,可能会引起小范围的骚动——虽然这么说有点不要脸。
    文宁靠在椅背上,他想了想,也说起了自己以前的事:“其实我最开始不爱弹钢琴,也不喜欢学习,我就想天天玩。”
    陆焕生看着前方的路,却也认真听着文宁说的话。
    文宁伸了个懒腰,露出一小截腰,他笑了笑,小虎牙露了一点出来:“要不是我哥他们天天夸我,我早就放弃了。”
    他甚至还说他以前养过一条黑背,特别帅,也很威风,但因为生病没有治好,病死了,从那以后他就不养狗了。
    因为他当时哭得嗓子都哑了,觉得自己无法经历死别,就不再养宠物,宠物的生命跟人相比,实在是太短暂。
    作为主人,你要眼睁睁看着它生病,受折磨,而你除了把它带去宠物医院以外什么都做不了。
    它老了,走不动了,你又要眼睁睁看它牙齿掉光,只能吃点软食,它再也不能跑动,每天窝在一个地方。
    可能在它被痛苦折磨的时候,还要做出安乐死的决定,那太残酷了。
    文宁:“我以后都不会养宠物了。”
    陆焕生却忽然问:“你喜欢小孩吗?”
    这个话题实在是太跳跃了,但文宁竟然没察觉有什么不对,他听陆焕生问的认真,于是答的也很认真:“不喜欢。”
    文宁补充道:“乖巧的可能会喜欢,但小孩子就没几个乖巧的,我爸妈说我小时候也很调皮。”
    听说他非要拉着十多岁的大哥跟他一起玩捉迷藏,然后他还打碎了家里好几个古董花瓶,并且还说是大哥打碎的。
    他长大后听家里人谈起这个,都觉得不可思议——他那么小就学会栽赃嫁祸了!
    而且肯定没人教他,他是无师自通,这让文宁感觉很不好。
    好在爸妈也跟他说,小孩子都是那样,他们栽赃,或是说谎,都是在面对危险时的自我保护,是一种本能。
    所以等文宁接受过教育,懂事之后,就再也没做出过这种事了。
    文宁叹了口气:“我是比较相信人性本恶的,准确的说,应该是人生下的时候还是兽,甚至没有接受教育之前都是,只有本能,而本能都是很残忍的,所以要学习,才能有道德,成为好人,所以小孩子更需要大人的引导。”
    “我喜欢已经被引导过的乖孩子。”
    陆焕生:“……”
    文宁想的还挺深。
    然而他想问的不是这个啊!
    但勉强也算是让他满意的回答吧。
    回到家以后,两人都去了厨房,文宁兴致勃勃的给陆焕生打下手,虽然他的打下手就是洗菜——还洗的一地都是水,陆焕生只能用干拖把来拖,毕竟扫地机器人不能来拖水,陆焕生有些头疼:“要不你出去等着吧。”
    文宁倒不觉得自己没干好,他现在动力十足:“不用!陆叔叔,我帮你。”
    于是陆焕生只能让文宁“帮”了,文宁洗菜倒是洗的很干净,主要是他很仔细,青菜都是剥开了之后一片一片的洗,上面别说脏东西,叶片都快被他洗破了。
    只是非常浪费时间,也很浪费水。
    最后陆焕生炒了份炝炒青菜,醋溜土豆丝,又炒了盘西红柿炒蛋,煮了鱼汤。
    虽然很家常,但是也很丰盛。
    而且陆焕生是掐着两人的分量做的,两个大男人吃饱之后就没剩多少了。
    文宁自觉这一桌菜有自己的功劳,觉得比以前吃过的都要想,他吃完饭以后,连零食都不想吃了。
    只是倒了杯可乐,然后心满意足地歪在沙发上,陆焕生把碗筷放进洗碗机里,然后也坐到沙发上。
    “休息一个小时,我送你会宿舍。”陆焕生微笑着说,“你正好可以泡个澡。”
    这段时间录节目,文宁都没好好洗过澡,毕竟一个宿舍的人用一个卫生间,洗的时间太长了,别人就没时间用了。
    能泡澡当然最好。
    文宁点点头:“我坐会儿就去,陆叔叔你今天不拍戏吗?”
    陆焕生在茶几的果盘里拿了蜜桔,剥了一个之后递给文宁,文宁乖巧的接过去,然后一分为二,把另一半递回给了陆焕生。
    陆焕生的心,因为文宁的这个举动软了一半。
    似乎这个空荡荡的房子,在有了文宁之后,才有了那么点人间烟火气,有了那么点的家的味道。
    让他想把文宁长长久久的留下来。
    说来也奇怪,文宁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他可能在回国之前都没接触过几个等他不属于一个阶层的人,但他并不因家室而自傲,面对谁都是一个态度,烟火气原本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但陆焕生就是莫名觉得安心。
    文宁吃了一半蜜桔,甜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好甜。”
    陆焕生:“你喜欢吃酸的?”
    文宁连忙摇头:“水果我只喜欢吃甜的,我最爱吃芒果和榴莲,最不喜欢吃葡萄,我连果味重的葡萄酒都不喝。”
    不过经过蒸馏的葡萄酒就没什么葡萄味了,只是度数有些高。
    文宁:“陆叔叔喜欢吃什么水果?”
    陆焕生看了眼天花板,昧着良心说:“芒果。”
    文宁高兴道:“下次可以多买点放在家里。”
    陆焕生僵硬的点点头:“好。”
    陆焕生——这辈子最受不了芒果和榴莲的味。
    不过但凡能忍耐的,他都能忍,虽然不喜欢,但不至于吃了就会吐。
    文宁又在沙发上赖了一会儿,问陆焕生在剧组怎么样。
    陆焕生用湿纸巾擦干净手指,他不太想跟文宁聊剧组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