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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您委屈,为了怕暴露,我们俩连个碑都不敢立,甚至坟包也不敢有,但是您放心,等我们到了南方安顿下来,确定这边不会再出问题,我就想办法来接您,到时候给您在我们定居的地方安个家,保准让你看到我们俩以后安安稳稳的日子,尤其是小鱼儿,我已经和他说好,等过一段时间就让他读书,到时候让他考个状元给你看,保管让您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觉得面上有光,光宗耀祖。
另外,上次跟您说了,我和小鱼儿认了义姐弟,您之前和我说,因为小鱼儿在这世上除了您之外再没有亲人,所以您才逼不得已把她男扮女装扮做我的侍女留在身边,所以,现在,我就是他最亲的人了,之前他年龄小,可以没有大名,但之后我要带他出去见世面,总不好只有小名儿,所以我斗胆,替您和叔叔给她起个大名,我记得,您说过,您夫家和我娘亲是本家,也姓杜,所以我给他起名叫做杜逸安,希望他以后长成,可以过安逸舒适,和乐美满的生活。现在把这个名字上报您知道,希望您在地下和叔叔一起,保佑我和逸安这一路平安顺遂,心想事成。”
言罢,拉着一直默默无语黯然神伤的杜逸安,也就是小鱼儿,一起三叩到地,给刘妈妈郑重的行了大礼。行过礼之后,两个人站了起来,小鱼儿拉住杜笑笑的袖子,嘴里小声问道:“姐姐,那我今后,就可以叫杜逸安了么?这个名字真好听,比我自己想的还好听。我爹去的早,我娘不识字,这些年一直说要找个先生帮我取名字的,但是我都七岁多了,还是没有机会,现在好了,有姐姐给我起了名字,从今往后我也是有大名的人了,我娘听了肯定高兴,姐姐,谢谢你。”
杜笑笑摸摸他的头,笑道:“哪里就当个谢了,你是我弟弟,我是你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不给你起,谁给你起,只是姐姐读的书也不多,所以水平有限,希望你以后长大了别嫌弃就好。不过如果你不喜欢,等你以后弱冠了,可以起一个自己喜欢的表字,到时候亲近的人之间,都可以称呼你的表字。”杜笑笑这话,倒真不是谦虚,虽然在现代,她的确是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可是那些东西在这里用不上,而白寄芙原身也因为早早离家,所以没什么水平,顶多是能够认字,简单书写,比较高深的,就完全没有接触过了。
杜逸安闻言摇摇头,急道:“怎么会嫌弃呢?姐姐给我取的,就是最好的,别说是这么文雅的名字,即使姐姐给我取的是张二猫李二狗这样的土名儿,我也会很喜欢的,就像娘给我起名叫小鱼儿,也是因为她怀我的时候喜欢吃鱼,就一叫这么多年,我都很喜欢的。”
里。这个小院儿以前就是寺庙拿来招待香客的,所以格局和家具都还算齐全,只是年头都很长,老旧腐坏的不行,只是在勉强支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坍塌下来。只是,杜笑笑看了看屋里,又看了看门外,唇边扯出一个没有什么笑意的笑容,心里道,没想到还没等腐坏,居然就要让自己一把火烧了,也不知道这是算好结果还是算坏的。
第464章
没想到随手帮人个小忙,就迁出这么大个大神,杜笑笑一时不知该高兴还是该惊讶,可是随后想起对方之后的经历,觉得好像更应该同情对方才是。
不过老实说,这些事自己也帮不上忙,毕竟她又不是人家有金手指的女主,生老病死这种自然规律,她真是无能为力。不过既然相识,总是有缘,之后的两年里,尽可能照顾下这位大佬吧,让他免于那些流言的困扰,若是可能,也可以帮他寻觅位合适的妻子,免他孤苦,而且说不定还能顺手抱上这人的金大腿。
哎,穿越之后还要给人当红娘的,她也是第一份儿了,杜笑笑摇摇头,不在想那些有的没的,只是对知兰招了招手,示意她跟着自己离开。
俩人安步当车,悠闲得很,所以完全没有注意,身后,在她刚刚离开的茶摊上另一个桌子哪里坐了两个和这处环境完全格格不入的黑衣人。其中一个少年,大概十七八岁,眉目英朗,身姿挺拔,玄色锦衣,玉白肤色,此刻正端着一碗和他尊贵气度完全不符的粗茶,慢慢品尝,好似喝的是琼浆玉露一般,脸上更是挂着若有所思的微笑,正听着身边一位看起来应该已经二十出头的青年说话。
那青年也是个吸引人目光的,虽然不如那少年气质尊贵,做派沉稳,却一身英武之气,看起来就是个练家子。
他低声道:“主子,刚走开的那个公子身边的小丫鬟,就是咱们要找的封连杰将军的长女,她和她妹妹之前在安城被人买走,想来就是刚刚那位小公子买下的。看样子,那公子对她们还不错,衣食上都不曾亏待,甚至也和她同桌喝茶,算得上礼遇了。”
毕竟,大部分人买丫鬟都是用来差遣使唤的,不说动辄打骂,呼来喝去却是常有的,可是那公子对自己的丫鬟却态度一直很和善,刚他们观察的时候,更是发现那公子为书生倒茶时也曾给知兰带了一碗,后来小姑娘有问题时也耐心解答,算得上是对她很好了。而且更难得的是,那公子虽然对封兰兰好,却没有任何暧昧,眼睛里澄澈干净,好像对待的是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一样。
“恩。”少年点点头,显然同意了对方的判断,然后又思考了一会儿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不打扰了,也许他们在这里,会过得更好。只是,”他沉吟了一下,然后接道:“让暗十三和十四留下,若是发现什么问题,随时和我们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