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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节

      月色越浓,篝火就越黯淡。而她的身体,竟开始一点一点冷却。
    沙漠的部族,总有一个传说。说是一个人将死的时候,死神的使者会为你升一堆火,映照最后的寿元。
    好几次,我想去添柴。虞嬖却不让我放开。
    寒气愈来愈盛,原来沙漠真的好似一座深湖。
    月色照在一双修罗刀的漂亮,再眩目,亦是冷清。
    我突然想起夜飞蝠,想起梁庭安,想起那些被屠杀的托托尔人;还有枉死的水伯。这一路的旅程,附加太多的杀戮。
    当你以为麻木的时候,即到告别的关头。笛声响起的时分,湖水也就荡漾。
    雪后开花的异象,是否近了楼兰。
    守着她,惟恐作成某夜的昙花。
    “秀……”
    她说话的声音很轻。
    “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要去楼兰。”
    转过她的纤弱身形,只一下捧进怀抱。在她苍白的面色,透出淡蓝。
    她仰面寻觅,以为我的目光是她的月光。
    想吻她,却僵持对峙。只在转瞬之间冥思暗涌。
    有的时候一个人太执迷,往往落到悲壮。譬如夜飞蝠的宿命。
    那群托托尔人,任凭消极的姿态等待命运光临。而这亦是可卑。
    只在这刻的暧昧,往前一寸是风眼,退却一分赏月圆。
    只怕今宵如水的月光,变作明日惨白的流沙。
    我一直将她抱紧。不肯松开,也不曾贴近。
    血气腥骚,跌宕檀香。寂寥沙丘,艳靡火色。
    一双修罗刀的静峙,绝世孤高。
    近处仙人掌花,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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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节#.
    我的名字叫璃骚,很多年前,我在朝廷当差。
    那个时候,我们一共七个人。
    豳风、商女、蒹葭、履豸、秦茧、我,还有我的丈夫,九戈。
    永照十七年,我们在追击一个叫虞嬖的盗贼。传说她轻功很高,一双修罗刀用得如风。
    其实在朝廷呆过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轻功再高,出刀再快,偷窃再多珍宝;只要她不进皇宫行刺;不鼓动土匪造反,总不至惊动大内。
    记得那一次,是尚书郎传的是圣旨。
    说是虞嬖的身上,暗藏一张地图。倘若得到这式图藏,王师便可以破楼兰。
    路途中,我曾问过九戈,“楼兰究竟是什么地方?天子为何这般上心。”
    他说他不知道。只听说去了的人,都不愿再回。
    “天子坐享国家,手/淫天下。他其实什么都有,惟独缺一个静处,可有安息。”
    后来我才知道,十六年三月,天子亲征西突厥。谷雨大捷,七月乃归。
    归途中,天子遇见一个占卦的女人。
    那日降雨,身在十六匹马拉着的轩辕行宫,透过窗去,根本分不清雨水和珠帘。她在宫内只待过一刻,说下一句隐语:
    九五中屹,九九乃希;亢龙强极,悔亦有期。
    言毕,孑然而去。
    万马千军的阵型,凌威冷峻。她撑开一纸油伞,静步如莲。细雨翩然错落,
    湿了单肩。
    正如她说。无论你是农夫还是皇帝。这一生总有想去又去不成的地方;总有想留却留不下的彼人。
    而天子追上来,已不是为了留。
    “天子和她的说话,再无人听见。之后,那女人独自走去。而天子这场病,即是在这途中遗下的。”
    “要擒下虞嬖,才可早日破楼兰。”
    说归说。其实擒不擒虞嬖,破不破楼兰,与我是无干的。只是人在其位,当尽其事。
    追了五个月。
    期间一场雪,两个季节。横穿西州六郡,兑过五张文谍。每个人换乘四匹坐骑。二十九间客栈,七千里路。
    后来有个叫林秀树的人问我说:这是官家差事,何消如此负责?
    我想他不知道,对一件事情有多负责,并不代表你就爱。
    而你真正倾心的,却又无能以遂。
    陷进这样深重的孤僻,缭乱难安。进去何欢,退亦何苦。
    我对林秀树说,不如你先听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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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节#.
    那天我把虞嬖紧紧抱在臂弯。倘若松开,我怕她会飞走。
    天色开始朦胧的时候,极冷。远处忽然黄沙漫起,伴有刀剑碰撞的声光。
    渐近。
    我于是抱的更紧。她气息微弱,睫毛上有霜。
    ——“假如你吻她,这凝霜要化。因为眼泪是热的。”
    有个女人忽然出现在我身后!鬼魅般行藏。
    抱拥是很私人的事情,被人打搅总归是不快:“呵。见你眼角殷红,想来是爱哭的很。”
    “我丈夫昨天死了。”她沉默片刻,缓缓应答:“是被她杀的。”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死在日出。但我想,此刻绝不是适合杀人的档期。”
    “其实,我们七人不过例行公事。是这女贼杀戮太重,穷尽性命相博,搞到鱼死网破,血债盘偿。”
    “璃大人,你没有做过贼,不知道做贼心虚。她以前说过,那么多人带刀,你怎么知道哪个要杀你,哪个要救你;哪个在寻私仇,哪个在又办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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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节#.
    当时我没有杀她,是因为羡慕。
    羡慕一个漂泊的女人,可以在爱人的怀抱中丝丝凋敝,直至死亡。
    极冷。在她苍白面色,透出一点点蓝。而在我看来,却是分外的娇艳妩媚。
    花儿最美的时分,不在姹紫嫣红的繁华。只待行将凋萎的清晨,恰逢一滴露水超度。
    远处的血战想必流光飞舞,血腥花骚。却并非我所关心。我所关心的,已被那双修罗刀斩了去。
    所以从此将来,心无挂碍。再也不识心虚。
    我对他说。林公子,不如你先听我讲。
    跟九戈成亲的的头一年,有名无实。其实理由很简单,那个时候连月事都未行,如何行房事?
    第二年,我才做了他的妻子。之后整整一百个月,我无限次问自己是否爱这男人。
    第一百零一个月,我以为有了答案。当时我追捕的是人称“高丽血手”崔东赫。追至鸭绿江边,谁料贼人竟设下埋伏。不幸为他所擒,受尽凌/辱。
    好在几天之后,他便中暑死了。我斩了他的首级,谎称凯旋。
    但大内戒律森严,我回抵时,已延误了时限。依据例条当自断一臂。当着右丞相的面,九戈断下自己的左臂。是从我腰间抽的刀。
    其实我知道,他知道。
    一百零一个月。他无法了解一个女人的心;却对这具身体了如指掌。
    而之后一切如常。
    我有过无限感激,也曾幻觉相爱。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当你真心爱一个人,只落沉醉,不会感激。
    两个人相爱,其实是很独断的事情。没有理由,也没的商量。
    他对我再好,也不意味着彼此就相爱。他斩得下他的一只手臂,而无法斩获的,却是我的一颗心。
    “林公子。我这样,算不算坏女人?”
    林秀树没有应我,只顾低头注视着怀中的女人。拥抱温馨,好似一张床褥。
    九戈代我受了断臂之刑。他说,你是我的妻子,所以这一生我要对你负责。
    而他连一个拥抱都无法给我。
    “你知道的。假如失去拥抱,女人就会死亡。”
    无论她是飞贼还是捕快,只在心虚的关头,注定眷恋一记满怀。一双手臂的丈量,情爱绵长。任凭再大的包容,不过奢华虚设。
    如此。
    至于履豸,那已是后来的事。
    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人跟人不要太接近。若即若离才是一种淫巧。
    距离的近了,难免擦出火花。夏天怕中暑;冬天里……就更有些莫名的危险。不信你去问水伯。
    而这一次的追捕,尚书郎却令我们七人倾巢而出。其实大家彼此不认识,只不过共有一记招牌。
    一路上追击,寻遍蛛丝马迹。有时候累了,大家会坐在一起说说话。天南地北,虽然不切正题,但总归是愉快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