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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

      今日似乎是个阴天,清晨六点时,窗外仍是一片昏沉的暗,隐隐有细碎的光掺在乌云中,叫人看上一眼就觉得困倦。
    边淩睁眼时,透过窗帘缝隙看到的正是这么一副光景,他揉了揉太阳穴,很快清醒了过来,从温暖的被子和搂着自己的少年中间探出手,拾起了床头柜上的眼镜戴上。
    少年似有所觉,迷迷糊糊地皱着眉头,努力睁开了点眼睛,带着鼻音问:“...早上了?”
    边淩把他的胳膊拉下,确定道:“早上了。”
    少年发出一连串哼哼唧唧的哭音,重新闭着眼睛往他怀里蹭:“好快......”
    边淩早已经习惯早起,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但也从来没有打算让身边少年也跟着一块。他知道正常的年轻男孩都爱赖床,他也喜欢看对方抱着被子睡得昏昏沉沉的模样。
    但少年在奇怪的地方总是执拗,似乎是因为当初保证过会每天早上给自己打领带,所以每次边淩起床没多久,对方也会摇摇晃晃地从床上爬起来,哈欠连天地摸去衣帽间,对着昨日挑好的衣服认真搭配合适的领带。
    于是边淩又不得不先放下牙刷,提着拖鞋追过去让小朋友好好穿上。
    等到两人各自洗漱完毕,少年也完全清醒了过来,边淩穿上衬衣的时候,总能透过镜子看到他亮闪闪盯着自己的眼睛。
    “看什么?”边淩侧头看过去问。
    “您好看。”少年拿着领带凑上来,眼睛弯得像小月牙。
    边淩转过身让他系领带,垂眼道:“哪好看?”
    “穿上衬衫的肩膀好看。”少年如数家珍,“系扣子的手指也好看。”
    边淩觉得好笑,微微扬起下巴方便他系结,少年动作利索地系完之后,忽地凑上来亲了亲他的喉结,声音轻飘飘:“抬起来的脖颈最好看。”
    边淩看他一眼,手揽过对方的腰,弯腰吻进少年的嘴唇,直欺负得对方脸颊红红,眼睛湿润,腿软得往自个儿身上贴了才拉开距离,眼镜上蒙了雾气,低低笑说:“你这样,最好看。”
    少年抱着他吭哧喘气,声音扯得长又软,眉梢眼角都写着想带他回床上,被边淩冷静地拒绝了,曲手敲了敲小朋友的额头:“我要上班你有课,晚上再说。”
    叶夜难过。
    叶夜哭哭。
    但叶夜没得选。
    叶夜今天的课在三四节,边淩便带着他先去公司,他处理公务,小朋友便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等到时间到了,边淩再让司机送他去学校。
    他就是边淩身边独一无二的小宠物,又乖又甜,合该长长跟在身边,被娇着宠着。
    “乖一点。”边淩嘱咐。
    叶夜眼睛眨了下,非常确定地说:“我很乖的。”
    小朋友跟着司机下楼离开,边淩站在高楼窗前,暗淡的天光映亮了半张脸,他垂眼看着对方弯腰进车驶离街道,眉眼间笼了寒霜。
    身后有人敲门,秘书引进了个年轻男人。
    男人面色紧张乖顺,低头喊了声:“边总。”
    “昨天的事,详细说。”边淩转身坐回椅上。
    男人迅速地回道:“叶夜在学校里的第一节课上到一半,有个外班的学弟过来同座,但没多久又被老师给叫去办公室。”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在办公室被陆恒带出去,见了霍可乐。”
    边淩:“...霍可乐?”
    男人垂下头:“是的,虽然他戴着帽子和口罩,但是身形还是认得出来的。”
    学弟和老师,边淩和叶夜谈过,大抵也知道是谁。而霍可乐——
    边淩点了点桌子:“见了,然后呢?”
    “...两人进了杂货间,出来之后又一起去食堂吃了饭。”男人觑他脸色,“...好像还交换了联系方式。”
    边淩笑了笑,笑得男人脊背凉飕飕的,头低得更低了,心里暗自腹诽果然越有钱的人□□越复杂,本还觉得这边家二当家的猜疑心重,现在才发现是那个小情儿不得了。
    太不得了。
    如果不是边家权势滔天,他现在就把这第一手资料捅出去,保管赚的盆满锅满。
    “今天麻烦你。”边淩慢吞吞看向桌边,上面立着前面来的路上叶夜买来的一罐旺仔牛奶,“瞧仔细点。”
    边淩有监视叶夜,当然了。
    正如当初两人初见时察觉对方意思后便让人查过“叶清安”的家底,边淩也会让人注意小朋友的动向。
    只不过之前与“叶清安”到了后期同住之后自然而然地也就取消了,如今再重新提起,最开始也只是为了确保安全而已。
    清安的生与死都太离奇,边淩难免多注意一些。
    没想到,还得到了些惊喜。
    今日的天一整日都没有完全放晴,就连傍晚时,窗外的天色都暗得可怕,大学的第七八节课放学之前,年轻男人又来了回,几乎事无巨细地向边淩说明了叶夜今天的行动。
    边淩撑着头坐在桌前,听对方说叶夜早上去上了专业课,两节课都风平浪静,既没有那个年轻老师,也没有那个外班学弟,只有和舍友们一道在课桌内偷偷开黑。
    边淩皱眉,暗自思索要不要给叶夜的手机上个防沉迷的软件。
    “中午的时候,叶夜和舍友们分开,从学校的侧门出去,上了一辆黑色的超跑。”男人的声音转小,“我跟了上去,发现他们停在了一个饭店,超跑的司机是陆恒,陆恒带着他进了包厢,我进不去,也不知道他们聊了什么。但叶夜在下午上课之前又被送回去了。”
    陆恒。
    那这个午饭想来...也是和霍可乐吃的。
    边淩点上了支烟。
    男人说完之后,久久没有等到上位者的答话,便忍不住掀起眼帘悄悄向上看了一眼,边总似有所觉,在他的目光到达前,已经转眼看了过来。
    两人的视线碰了个正着,男人心头一跳,仓皇低下头,还没想好应该怎么解释自己的唐突,边淩已经开口说道:“明天,如果他又被接走,第一时间通知我。”
    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听不出明显的喜怒,可落在男人的耳朵里,却无端透着股冷,激得他打了个哆嗦,忙应道:“明白。”
    夕阳将落时,边淩坐在车内等来了他的小朋友。
    与分别时并没有差别,叶夜看上去仍然是那副活泼又热烈的模样,视线一触到他便自发地黏了上来,开开心心地窜上位置,搂住了他的胳膊。
    “您来啦。”
    在各色人精里混迹了几十年,边淩的阅历足以让他看透碰到假模假样的伪装,可是当瞧进小朋友的眼睛里时,即便他查到的事情处处都透着古怪,却又无法从叶夜的眼睛里看到半分逢场作戏。
    欢喜是真的,爱慕是真的,依赖与痴缠都是真的。
    车窗外光影交错,边淩轻轻捏了把叶夜的脸问:“今天好好上课了吗?”
    叶夜说:“都没缺席。”
    边淩笑他:“课都听了?”
    叶夜装作听不到。
    边淩轻笑了一声,不紧不慢地又问:“中午吃什么了?”
    叶夜的眼睛眨了眨:“出去吃的。”
    “和朋友?”
    他话音落下时,叶夜的视线似乎忽然被车窗外的什么给吸引了,只给这个问题留下了个含糊不清的单字音,就转开了话题。
    边淩也没再不识趣地接下去,随着他换了话题,心里苦中作乐地想着,至少也没骗他。
    边家的二当家长了副好皮相,加上保养得宜,即便已经快是半只脚踏进坟墓的年纪,看上去却仍不怎么显得老态,反而更吸引年轻男女的视线追随。
    但他的确是年纪大了,如果放在从前,意识到自己的爱人有背叛的意思时,他肯定会选择当面说清,让对方做好决定,可此刻——
    却觉得可以再等一等。
    年纪大了,便更贪恋温情,即便嘴上不说,也是喜欢那双细致为自己打领带的手的。
    ——如果可以,边淩希望这样的日子更长一些。
    第二日早上,一切仍按照熟悉的节奏进行,他们前后起床,叶夜为他打领带,他给小朋友折衣领,然后在早饭之后送到学校,并在路上顺道给叶夜的手机装个防沉迷系统,得到了小朋友不满的吱儿哇数遍。
    分别时,边淩伸手拉住叶夜的胳膊,对上后者疑惑的目光时,第三次嘱咐道:“乖一点。”
    小朋友明朗地说:“好!”
    午休时,下起了磅礴的大雨。
    边淩接到了男人的电话,说叶夜又从侧门除了学校,本来似乎是要去什么湿地公园,但中途下了暴雨,淋了个湿透,便又回了车上,不知道要去哪,自己正在跟着。
    边淩把烟捻在了烟灰缸里,叹了口气。
    “我过去。”
    ——可坐以待毙,又未免太可怜了一点。
    暴雨噼里啪啦地下个不停。
    年轻男人压低身形趴伏在方向盘上,投过摇摆不停的雨刷,看见叶夜在霍可乐的遮挡下一块跑进了个高档公寓的小区。
    小区安保严格,他没法跟进去,只能根据两人的方向猜出楼栋,然后迅速地发送消息通知边总。
    不过一会儿,就有一辆车停在了自己的车旁。年轻男人微愣,便见个眼熟的大叔下了车,敲敲自己的车窗,和善地笑说道:“老板说,你可以走了。”
    “接下来不需要你看着了。”
    ——
    叶夜承认,男人都是有糟糕的劣根性的。
    即便心里的天平倾向于边叔叔,叶夜还是循循善诱地将霍可乐发展成了午休专享男朋友,并顺理成章地享受起了无缝衔接的快乐。
    午休的时间并不漫长,但已经足够让叶夜和霍可乐一起吃饭聊天,回忆往昔,如果恰逢下午的老师临时调课——比如今天——叶夜还可以跟着霍可乐一起出去多转转。
    可惜天公不作美,两人前脚刚下了车进大门,后脚天上就开始下暴雨,半点预兆都没有,突兀地让叶夜想起了之前未来星际时糟心的随机降雨。
    两人被里里外外地淋了个透,跑到了商店遮雨板下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又忍不住因为彼此的狼狈样互相大笑起来。
    暴雨的公园显然并没有人,霍可乐把帽子和口罩一起摘下,扔到遮雨板边的垃圾桶里,又转头看了看叶夜往下滴水的卫衣边,干脆蹲下来伸手替他拧掉了点水。
    叶夜顺手揉了把霍可乐短短的寸头:“现在怎么办?雨中漫步?”
    霍可乐连连摇头:“我计划里可没打算让叶哥感冒,还是先找地方换个衣服...”他这么说着,忽然顿了顿,眼睛一亮,“我记得我有个朋友,好像就住在附近。”
    叶夜:“要过去吗?”
    霍可乐皱眉想了想,迅速拍了板:“去吧,我和他是老朋友了。”
    于是两人又冒着雨跑回了车上,一边抖落头发上的雨水,一边将车开向了那个“老朋友”的小区。
    霍可乐说的没错,那个老朋友的住处的确离公园不远,路上的时间笼统没花五分钟就到了,等到进电梯的时候,叶夜也在霍可乐有一搭没一搭的介绍下想起了他以前的那群富二代朋友。
    众所周知,霍可乐本人就是个富二代,母亲是知名女演员,父亲是知名大导演,于是少年时期来往的自然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朋友也大多是那个阶层的。
    两人没在一起的时候,叶夜就因为要捉顾子瞻的奸而见过那群男孩,后来在一起之后,也在霍可乐的安排下互相介绍认识过,也都算是半个不生不熟的熟人。
    想来这次应该也是其中一个。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到了楼层,叶夜跟着霍可乐走到一扇防盗门前敲了敲。
    没人回。
    霍可乐眨了眨眼,弯腰从地毯底下摸出了把钥匙,熟门熟路地直接开了门。
    叶夜:“......”
    好,可以确定这真的是老朋友。
    两人在门口脱掉了湿漉漉的鞋子和袜子,光着脚踩进了客厅。
    这是个二居室的复式公寓,门窗紧闭,空间充斥着股堵塞的烟酒味。
    叶夜感到了一种微妙而可怕的熟悉感。
    霍可乐没注意他的卡壳,熟练地拉开门窗通风,又倒掉了烟灰缸里的积灰,再把垃圾袋打了个结扔到了门边,还不忘嘀嘀咕咕地和叶夜解释:“他平时都好好的,又爱笑又会玩,就是每隔段时间都会突然——”他斟酌了一下用词,最后还是选择半开玩笑地说,“心态崩了。”
    叶夜表情微妙:“是因为什么?”
    霍可乐皱着眉头想了想:“我还是不说了。”
    叶夜反应过来,迅速闭嘴,意识到自己站在别人家客厅讨论别人的私事实在是有点太过于缺心眼了。
    正在此时,他忽然听到了二楼走廊传来的走动声音。
    霍可乐惊讶地抬头看过去:“你原来在家啊。”他细而长的眼睛微微弯起,亲热地打了个招呼,“我刚刚敲门没人应,就直接进来了——不过作为赔罪,我把你垃圾也清扫干净了。”
    叶夜听到一声笑。
    “那就行,我原谅你了。”那个人说,“你这是带了谁过来?”
    霍可乐伸手拉过叶夜:“介绍一下,这是叶...叶夜。”他迟疑了片刻,还是没有直接爆出真正的身份,又转向上方,指着站在楼梯上的男人对叶夜说,“那是我和你说的老朋友——”
    叶夜顺着看过去。
    他很年轻,皮肤过分的苍白,铂金色的发长了,懒懒地搭在肩头,比天空和海水更蓝的眼睛像是破碎的宝石,白色的t恤宽而大地罩在他的肩头,底下是几乎露出整条长腿的破洞牛仔裤。
    他很好看,惊人的貌美,修长的手指夹着烟,红色的雾随之腾起,萦绕在他长长的,羽毛般的睫毛之下。
    叶夜听到霍可乐说。
    “——小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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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夜:时空管理局搞我!!!!
    ——
    霍可乐亲自为自己戴绿帽。
    边叔叔正在赶来修罗场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