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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一路上,郑大宝都在跟张灿说这说那,张灿也是认认真真的回答,郑大宝问的也多是古董鉴定一类的问题,只是没有见到实物之前,张灿也仅仅是凭着经验来回答,没有实物给他透视,可以说他的强点就完全表现不出来。
    一个小时后,车里的几个人,除了郑大宝开着车外,其他三个人都睡着了,长途跋涉之下,这精力还是有相当的损耗的。
    天还没黑,只是快黑的时候,五辆悍马车队就到了目的地,大漠的边沿地带,再过去就是延绵起伏的山脉了,不过这底脚的山没有积雪,到了近前时,那些积雪的山看起来与之前看到的样子没什么区别,似乎还是就在眼前,但真要爬起来,可就远不是那么简单了。
    车一停,车里睡觉的人就都醒了,张灿和苏雪打开车门跳下车,而其他人也都下车了,包括那条黑风也下车,飞快的跑到郑大宝的身边,在他腿上舔来舔去,很是亲热。
    郑大宝拍拍它的头,吆喝一声,然后往右侧过去,张灿和苏雪跟着望过去,好大一片牛羊群,起码就有数千头之多,这一边,从山上有一条溪流下来,有水就不同了,这边一大片,望也望不出头的草地。
    在一片平坦的草地中,又有数十个帐篷,牧群边上,还有十数个人分散了骑着马在看守牧群,十几只牧犬跑来跑去,把散落开来的小牛小羊追赶回大群中,很是负责。
    郑大宝呵呵笑道:“到了,这可是我的老本了,大伙儿今晚就在这里过夜,明天可就要步行出发了,今晚来个烧烤大会!”
    郑大宝说完又吩嘱手下们去准备,另外那些牧民也骑着马过来了,跟郑大宝打着招呼,不过说的话都是新疆话,张灿他们听不懂。
    但看得出来,郑大宝显然是让他们一边准备住宿的帐篷,一边分人出去宰杀牛羊,牧民常干的就是这些活儿,也不迟疑。
    维族和回民,以及藏族这些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性,基本上都是人手一刀,那刀在很小的时候就由父亲赠予,刀很锋利,又是游牧民族,所以生性豪爽,身体强健,但同样也比较危险,带刀是他们的生活习惯,也是国家特许的,一般人到内地,是绝不允许随身带刀械的,但这些少数民族就可以,因为他们从小就是这样的生活习性,吃喝都离不开刀。
    张灿从没见过宰杀牛羊,很是好奇的跟着到了小河边,这里的河流溪水很是清澈,偶尔还见到短小身子的鱼儿灵活的在水中游动。
    蹲下身子,张灿捧了一捧水到嘴里,水有些冰凉,似乎还有些甜,再看看河流延绵远去的地方,河两边红红绿绿的,草青又肥,很多小花,景色很漂亮,与之前见到的大漠样子绝对是两个样。
    十几个牧民和郑大宝现带来的五个手下一起抓了牛羊过来宰杀,张灿一直在看着,苏雪也紧紧儿跟过来,朱森林也是摇着肥胖的身子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只有王前没有过来,郑大宝陪着他在帐篷里说话。
    这宰杀的情形跟内地张灿见过的杀猪远不一样,张灿老家,父母年年都要喂猪到过年的时候宰杀,杀猪时,请了屠户来后,就赶紧烧几大锅滚水,几个人把猪按到长板凳上,屠户就把杀猪刀一刀刺进猪喉咙中,将猪血放出来用盆子接住,然后把滚水弄到大木缸里,再把杀死的猪抬到缸里滚动,等滚水把猪身烫软后就刨毛,刨完毛后再抬出来,最后的工序就是一块一块的切割成小块,挂到房里用烟火炕,这就是土家的腊肉。
    这些人的宰杀方法就不一样了,杀是差不多的,一刀割喉,把血放完后,然后就是把牛羊挂到支立起来的树干架子上,剥皮,清理内脏。
    尤其是剥皮的工序是最小心的,一张皮剥得完整,制作出来后,以后卖的价钱就要高得多,仅此一项,郑大宝一年的收入就过几百万,当然,这只是他起家发家的老底子,真正发了大财的当然不是这个,但发了财后也不用抛开他的这份老家业,因为依然是赚着钱的。
    一些牧民再生起了几大堆火,每一堆火上面都架上烧烤架,然后把宰杀掉的六头牛三只羊都架起来烤。
    张灿看得仔细,他们在烧烤之前就已经用刀把肉割开了许多的小口子,撒了许多佐料和盐粉末,这样的话,是可以更好的入味,但却是不把肉割开来,依然是一整只。
    才烧烤没有多久,扑鼻的香味就窜入了鼻中,的确是很香,牛羊的皮层上渗出了许多黄油,一滴滴的落进火堆中,火苗扑喇喇的直响,那金黄色的表皮层看起来就极有食欲了,把张灿和朱森林以及王前的七个保镖都引得直是吞口水,这东西太有食欲了,当真是比餐厅里任何的食物都更有诱惑力。
    这些牧民一生都是这样过着日子,几十年如一日,做起来自然是轻车路熟。
    不过张灿有些好奇,问道:“怎么会宰杀这么多啊?就我们这些人,怎么也吃不了那么多吧?一头牛都吃不完。”
    其中一个烧烤的回民就回答道:“这是郑老板要准备的,你们上雪山后要吃的吧,他准备了一些干食,这又准备一些一些新鲜的,说最少要准备十天到半个月的食量,你们一共可是有十六七个人,这些不多。”
    这个牧民的汉语说得虽然不是很流利,但还是听得懂,显然他们还不是最偏远地带的少数民族,有一部份,除了他们自己的语言,别的语言根本就听不懂也不会说。
    这时郑大宝也陪着王前走了出来,又让手下们给每个人都拿了一张皮垫子到火堆边,然后众人都围着火堆坐下来,再给他们每个人发了一把刀。
    实际上这把刀可以称之为匕首,与内地用的自然有些不同,张灿从没有用过匕首,用也只用过菜刀和水果刀,这匕首看起来很锋利。
    烧烤一直烤了近一个小时,一边烧烤一边还在加着佐料,直到牛羊的表皮层金黄剔透,不再滴油出来,又处于将焦未焦的层度,这才动手切割起来,用刀割了一块块至少有两三斤重的肉块下来,然后呈给众人。
    郑大宝知道张灿和朱森林等人肯定没有这样吃过,因为对张灿的看法不同了,所以也热情的说着:“小张,没这样吃过吧?呵呵,来来来,我教你!”
    说着郑大宝就把刀拿出来,将刀刺在肉块上,然后拿到嘴边上就是狠狠一口,咬了一大块肉到嘴里,油自口角边而流,但嚼得很是开心,很享受。
    张灿早就饿了,哪还客气,其他人也都纷纷动手了,拿刀刺着肉块递到嘴里就大嚼起来,都没有了斯文样。
    只有苏雪没接大块的肉块,只是在挂着的整羊身上割下一小片来吃,吃完再割。
    本来郑大宝他们是最讨厌客人这样做的,不过苏雪是女孩子,又是王前的亲外侄女,所以不会计较。
    张灿咬一口在嘴里,虽然油汁四溅,顺着嘴角流,但着实鲜美,完全没想到,这味道是这么好,以前在锦城的时候,也曾经到地摊夜市吃过新疆人的烤羊肉串,味道也好,不过跟现在比起来,那还是差了些。
    郑大宝等人都是一边大吃,一边用衣袖抹嘴角的油汁,张灿这才明白,为什么新疆人的衣袖油腻多了,原来都是这样来的。
    “把酒拿出来!”郑大宝吃着烤肉,然后又吩咐手下到帐篷里取酒出来,张灿以为是用皮袋子装的,在电视里见到,蒙古和回族藏族都是用皮袋子盛酒的,不过郑大宝的手下拿出来的却是一只大铜壶,壶嘴还冒着热气,这酒竟然是用壶来烧热了的,而另两个人则端了一大叠碗出来。
    郑大宝“哈哈”笑道:“喝酒要用碗才爷们,酒要烧刀子才爷们,烧刀子就要烧滚的才爷们!”
    几个爷们,把王前也弄笑了,说道:“老郑,在内地才呆没几年,倒是学了些俚语啊,懂得叫爷们了,哈哈!”
    郑大宝又是一笑,张了张嘴,正要说时,忽然又看到了漂漂亮亮的苏雪,脸上讪讪的,把话强行吞了下去,提起壶来只是倒酒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恶狼
    王前知道郑大宝的个性,粗野豪爽,但对朋友却是很忠,刚刚肯定是想说粗话了,对他们来说,说粗话才是最率直的表露,不过因为苏雪的在场,还是强忍了下去。
    因为有上一次的经验,而现在这里又全是一帮男人,要是喝醉了会很不方便,所以苏雪不喝酒,当然,女人不喝酒,也没有人劝她,郑大宝讲的是爷们,女人可不是爷们。
    张灿就无法回避掉了,郑大宝对他很热情,又亲自给他和王前倒了酒,不喝就说不过去了,只得端起来。
    郑大宝一扬头就把一碗酒喝干了,这一碗,至少有二两多,把张灿看得直发傻,在他做鉴定的时候,是他把所有人弄得直发傻,到现在喝酒了,就是人家把他弄傻了。
    郑大宝喝干了,学着汉人样儿把碗口翻过来朝底,碗里一滴也没有滴出来,这一碗喝得可真是干净。
    王前也呵呵一笑,把一碗酒一口干了,不过他的酒量显然与郑大宝有些区别,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这急酒是最伤人的,张灿虽然少喝酒,但还是知道,这样喝酒,对人最伤。
    不过现在他也没有办法,郑大宝正看着他呢,再瞧瞧其他人,除了苏雪,每个人都是大口的吃肉大口的喝酒。
    张灿一咬牙,将碗端起来,想也不想的就一口灌下肚去,不慢慢的细尝,酒味也没有那么直接感觉到,也就没有那么难。
    不过这酒还有些烫嘴,热热的,喝下肚后,从嘴里一直烧到喉里,再烧到肚子里,整个一条火道一般,张灿的脸顿时就像干了亏心事一般,脸火烫火烫的烧起来,又大声的咳了起来。
    郑大宝和王前都“哈哈”笑了起来,郑大宝对张灿的酒量虽然极是瞧不起,但对他的性格还是很欣赏,他们并不会瞧不起酒量差的人,但绝对会瞧不起小肚鸡肠,不爽快的人,张灿虽然酒量小,但那是天生的。
    张灿喉咙里烧得难受,赶紧又咬了一大口羊肉到嘴里,嚼得两下就吞了下肚,混和了一下,喉咙和肚子里才觉得好受了些,再看看郑大宝的样子,脸上半点儿酒意都没有,估计像这样的酒碗,他怕不得喝个十几碗!
    郑大宝果然又是给他们一一倒了酒,再一举碗,率先先干了,王前不声不响的陪着喝了,只有张灿,愁眉苦脸的把这一碗酒再端起来屏住呼吸喝了,只不过喝完后张嘴一吸气时,一股子火辣辣的酒劲直冲上脑,甚至是没有任何的反应,张灿便一头栽倒。
    郑大宝不禁讪讪的望着王前,尴尬的说道:“王哥,小张的眼力是没得说,我很佩服,也可以说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但他的酒量,这个……嘿嘿,也有点太……太那个了吧……”
    王前也是呵呵苦笑,正要过去扶,苏雪却是一个箭步过来,把张灿从地上扶起来,然后一个漂亮的摔身就弄到了背上背起来,往帐篷里去了。
    郑大宝一怔,歪头对王前说道:“王哥,你这个外侄女不简单啊,就凭这一手,我手底下就没有一个人做得到这么干净利落!”
    对这个,王前就没有客气了,呵呵笑道:“这是小意思,我这外侄女可是自幼习武,长大后又进入到陆军特种部队里最精英的特种侦察大队,呵呵,老郑,可不是我吹嘘啊,你那五个手下看起来是练过的,但要跟我外侄女真动起手来,可就不够看了!”
    王前也因为几碗烈酒下肚,脑子发热,也没有平时的冷静了,跟郑大宝说起话来也是高一句低一句的。
    郑大宝又对其他人说道:“今晚好好的喝一场吧,明天开始就是步行上山,到山上后,日子可就不一样了!”
    虽然说好好喝一场,不过郑大宝那十几个牧场的牧民却是比较有理性,他们的工作就是这成千上万的牛羊,要是个个都喝醉了,出了麻烦可就不是好事。
    这一场烧烤酒宴持续了两个小时,一个个的都尽欢尽兴,然后回了帐篷,王前的人包括他自己,几乎全部都醉倒了。
    张灿睡的那个帐篷里,就只有他和苏雪两个人,本来是为苏雪准备的,但苏雪一直照料着张灿,索性也就让她在那个帐篷里了。
    张灿醒过来后,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了,醒过来后只觉得喉咙里干涩不已,只想喝水,不过帐篷里面什么都没有,当即又想到了那条河,想到河边去喝点水。
    身子一动,手又碰到了一个人,用手机的光照了一下,才看到伏在他怀中的竟然是苏雪时,不禁呆了呆,仔细想也想不起来,只知道当时是喝酒,喝到第二碗时就倒下了,之后的事情是一点都想不起来,看到苏雪娇美的模样,这时候才显现出一个漂亮女孩子应有的温柔来。
    张灿也搞不明白,他喝醉了,为什么苏雪会跟他睡在一起,会在一个帐篷里,其他人呢?苏雪怎么都不会避忌的?
    不过现在也不去想那些了,张灿实在觉得口渴,只想痛快的喝一场水。
    悄悄的起身,把被子拉过来给苏雪盖好,苏雪似乎很冻,蜷缩了一下身子,把头脸往被子里缩了一下。
    张灿随后又轻手轻脚的走到边上,拉开帐帘子,外面很冷,与白天的温差至少有十几度以上,甚至更高,不过张灿对温度的敏感似乎并不高,这可能是因为避水珠能力的原因,避水珠的能量让张灿对低温似乎有些绝缘,前一次在山体滑坡的大暴风雨中,那个温度比现在肯定是要低得多的,其他人中,就像朱森林吧,一个个都冻得几乎僵到了,但张灿完全没有冷的感觉,那就是因为避水珠的原因。
    现在依然一样,张灿摸出帐篷外,看了看,天上虽然有云,但也许是刚月圆之后吧,夜色还是比较亮,朦朦胧胧,但大体还是看得到。
    张灿一溜小跑就向河边跑过去,跑得有些气喘,到了河边后,就迫不及待的伏在河边上,甚至都不用手捧了,而是把头伸到河面上,用嘴直接在河水里喝着。
    冰凉的河水喝到嘴里,冰润了火辣辣干涩的喉咙,水的温润能量同时也浸透了张灿的全身,在这一瞬间,张灿就觉得身体里的难受如潮水般褪去,冰凉清新的感觉充斥着脑子,说不出来的舒爽感觉!
    太舒服了,张灿索性把头埋进河水中,避水珠的能量真是奇特,只要有水的地方,只要能接触到水,他就能吸收水的能量。
    烧刀子酒给张灿带来的不舒适感觉在这一刹那就给驱逐得干干净净的,张灿一时都舍不得把头钻出水面了,到底是因为避水珠的能量改变了他的体质,水对他的诱惑力实在太强。
    虽然把头脸都潜在了河水中,但张灿的感知已经随着河水而漫延出去,当那种舒适之极的感觉在身体和脑子中聚集时,张灿忽然感觉到一股危险的气息传来!
    没来由的,张灿就这么感觉到了,身体一颤,刷的一下把头从河水中抬起来,在他身左侧前,河岸前七八米远的地方,在朦胧的夜色中,有三头像狗一样的动物正静静的盯着他,三双眼睛在夜里闪动着绿幽幽的光焰,危险的气息就是从它们身上传出来的!
    很像狗,但张灿立即就知道,这不是狗,多半是狼,只是他从没有见过真正的狼是什么样子,而且这是夜晚中,看不十分真着,不过那三只动物身上很明显的流露出一种凶狠的味道,从这点上面来猜测,就不大可能是狗了。
    因为张灿知道,无论什么狗,只要不触犯到它的原则,也就是不侵犯到它主人的利益和地盘,它们都不会无缘无故的攻击人类,而且这个地方也显然不是它们的地盘,只有狼才有这种明显的攻击性。
    第一次见到狼,而且是三头,张灿立时感觉到全身都紧张起来,手心里也涔出汗水来,一双眼也紧紧的盯着这三头狼,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都忘了他是不是需要大声的叫喊,把帐篷里的人叫起来支援他。
    不过也许是因为担心他一叫,那三头狼就不顾一切的对他进行攻击,现在手无寸铁,要跟它们斗可不是好事,再说张灿从小就很怕狗,在路上遇到路过的狗时,他都会绕过去,生怕那狗会对他突施奇袭,忽然咬他一口。
    这时候遇到三头真正的狼,那可是老家那些家狗根本就不可能比较的,说不怕那是假的,前段时间,张灿到海里潜水时,会对从没有经历过的茫茫大海害怕,但身体里得到避水珠的能量后,那种害怕就消失了。
    但是现在面前没有海,只有一条小河,河宽不过六七米,水深处绝不会超过一米,即使张灿跳进河水中,那也阻不了那三头狼,只有水深才有可能逃得过。
    双方互瞪着对峙,张灿眼里明显的露出了恐惧的神色,这时候,要是手里有一根棍子就好了,可身边四周,别说棍子了,就连一块石头都没有,要他怎么办?
    但是这个对峙也不过只维持了几十秒钟,那三头狼便分散开来,分了三个方向恶狠狠的扑过来,现在可是好机会!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好准的枪法
    张灿知道现在不能慌,虽然心里害怕,但仍然极力保持冷静。
    那三头恶狼很狡滑,扑过来的时候,并不是同一时间,稍稍分了先后,往张灿正面的那一头最先,另两头狼稍后,张灿不管把精力对准哪一边的狼,剩下两个方向都要吃亏。
    不过张灿也顾不得了,对他正面的一头狼张着大嘴,飞跃起来,这一下似乎就是要从空中扑过来咬断他的喉咙,在半空中,那狼的森森白牙尤其可怖。
    狼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张灿还没来得及做多少准备,那狼已经扑到他眼面前了,甚至是还闻到了从狼嘴里喷出来的一股恶臭!
    可以说是在零点零零一秒的时间里,张灿根本就没有思考的余地,而是身体做主,自动反应的后退跃入河水中!
    那狼也同样跟着扑过去,张灿后退的那一刹那极是用力,是用跃的,跳入一米多远的距离,“扑通”一声就纵入了河水中。
    那头狼跃过来的时候,还是有计算的,就跟人一样,你预计跨一条小沟时,会用多大的力,会跃过去多远,基本上都还是有计算的,大致上是过得去就行,绝不会拼了全力跃到离沟远远的地方,所以当张灿自主反应跃进河水中时,那狼虽然同时跟着跃过去了,但没到张灿的脖颈上便已经力竭而落,“哗啦”一声响,四脚先拍落在水面,激起一片浪花。
    而另两头狼陡然见到这样的变故,也就收力停了下来,然后看个究竟,狼是不喜欢到水里去的,而且这夜晚里还这么冷,会迅速的消耗它们的体力,不过这河水不深,只要看到张灿没有还手之力时,它们也是会再扑过去的。
    张灿急中生智,一见扑他的那头狼力竭落水,与他的距离就只差了十几公分,当即伸手一把将那狼头狠狠的按进水里,随即自己也埋头潜进水里,一双手使力将狼头按在河水底部。
    河水其实并不深,还不够一米深,不过张灿把狼头部用力按在河底部时,那狼虽然反抗挣扎,但因为四肢的爪子和嘴巴只能对准河底,而伤不到张灿,所以也浮不起来,一米左右的河水也足以将它的身体全部淹没在水中。
    张灿也知道危险之极,只要一松手,那狼浮出来腾出四条爪子和嘴巴时,就会对他发动厉害的攻击,所以拼了命按着那狼头,怎么也不松手。
    好在张灿是在河水中,冰冷刺骨,狼又天生不喜水,这才让另外两头狼迟疑了起来,并没有当时跟着跃进水中,这也给了张灿机会。
    那狼惊慌之下,本来能支持几分钟的样子,但给这样按在河底,顿时就给河水呛到了,一呛之下就更快速的漏气支持不住了,“呜呜”的在河底里闷哼了几下,四脚直是弹动,将河底的泥石抓得浑浊了一片,不过一会儿就慢慢软了,没超过两分钟,那狼便不动弹了。
    这东西应该不是装的,张灿用脚踩住它的头部,然后“哗啦”一声冒出河水面,眼睛瞪着河岸上的另外两头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