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
十二三岁的孩子,已经不是一两岁的孩子了。
这个年纪的孩子,被教养的很好,那么,她和自己的父母一定很亲。
她又会不会愿意,回到这个家来?
如果见了秦千汐之后,不光没有好处,反而让她的病情雪上加霜,那又要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吃瓜。
第130章
可这个想法, 至今也没有人能够知道,可能会有的结果会是什么。
沈荣思按耐下了这个想法,将电话挂断之后, 说道,“小金要多久能到北京来?”
算算时间, 如果金森是即刻启程, 带着那条链子前往北京, 时间最多也只需要两天多。
两天的时间, 放在平时,一个转眼就过去了。可偏偏就在这种紧要关头, 连一分一秒, 都像是一年一样, 怎么都难捱。
“这件事情暂时不能告诉汐汐。”秦国毅想了想, 说道,“汐汐的状态才刚好没几天,如果再受到这么大的刺激,万一情况不好,那么,我们这么多年来的努力, 就全部都白费了。”
沈荣思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当下也是一点头, 和秦国毅对视了一眼,都有了某种的决策。
对于这个孩子,秦家来来回回的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 其中如果说是没有人在中间干预,那也根本是不可能的。可要说有人干预,那,人又能会是谁?
正在这时,外面的有人敲了敲门。
夫妻两人回过神,过去将门打开。
方玉雅夏天里穿了一身青色的连衣裙,陪着上面白色的短袖,自成了一派的特色。今天秦千汐穿了一身淡粉色的纱纱裙,出来的时候,正在摆动着自己长长的裙摆和绳结。
方玉雅见着了,不由问道,“千汐这身衣服可真好看。从前我就说她穿粉色、紫色的好看,但是汐汐却总不爱穿那些……专注了找一些素色的穿。”
沈荣思也跟着抿唇一笑,她那里是不知道为什么呢。
当初孩子丢的那一天,孩子身上的小肚兜便是粉色的,上面绣着大片的莲花,寓意是好的,可不成想成了那么个结局。
从那之后,秦千汐便很不喜欢用这些颜色的东西了。
也还是自打万幸过来,说秦千汐穿这些颜色好看,秦千汐这才试着开始穿的。
想到这里,沈荣思便不由将念头又放在了万幸的身上。
这个孩子的出现,对于秦家来说,其实算是个福音。
虽然她大权在握,于整个毕竟跺跺脚都算是能震三震的存在,可也就只有她这一家老小知道,她的心思,也早就已经不再那上面了。
唯一的女儿出了事之后,她就很难以再讲全身心扑倒工作上去,日日夜夜的折磨,不光是对她,也是对整个家里的人的。
可以说,万幸的出现,在当时,就是给这个已经即将濒死,甚至死气沉沉的家里,注入了一股生的力量。
“是啊。汐汐穿着粉色的衣裳,就是好看的很。”沈荣思的眼中带泪。
秦千汐十年如一日的单纯,生活在她的脸上一丁点儿的痕迹都没留下,往外出去,说她是大学生都是正常的。毕竟她双眼灵动,还有这完完全全的少年人的风采和性质。与他们这些被生活磋磨到眼中无光的大人们,还是不一样的。
这种对生活希望的光,她在万幸眼中也经常看见,每次看见,都觉得是一阵的高兴。
收拾好行装,便要带着一家人出去了。
沈荣思轻轻地擦拭了一番眼角,旋即又笑了。
即便那个女儿不认她们,又能怎么样呢?
她们已经有宝丫了,比什么都强。
*
屋子里面的床铺老早就已经铺好了,万幸进去巡视了一圈,幸福的简直是不行。
八十年代的乡村夏天并不算是太炽热,树木繁茂,各家各户都种植的有果树,果期到了就能摘着吃,还能挡着点刺眼的阳光。
她们这屋里隔阵子就会有人过来打扫一番,不用想也知道是距离他们这里住的不远的四伯娘,万幸躺在床上滚了一圈,舒服的喟叹了一声。
万海洋小朋友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仰着头,奶唧唧的说,“宝姐宝姐,你喜欢不?床褥都是我和娘刚给你晒得,打了好久——日头最大的时候给你打的,我娘说你就喜欢睡这种被子!”
“宝姐喜欢啊!”万幸把小孩儿抱着忍不住亲了一口。
小孩儿玩的浑身都是汗,刚才又刚刚下河摸了鱼,身上都是腥的,还是不让他上床了。
万幸想了想下午的日常,说道,“小高——带着弟弟去洗澡——!”
万志高在万家已经算是几个弟弟都很喜欢的大哥哥了,听见万幸一声令下,便吆喝着几个人去烧水洗澡去。
万幸捧着脸笑,心想她虽然没有人家穿书的一二三四五个哥哥,但是她有一二三四五个弟弟也不错啊。
再者,弟弟都是被她自己给一手奶到大的,好培养,知道护姐姐,比不好养熟的哥哥好很多了呢。
再者说了,要说哥哥么……
万幸摸摸下巴,起身,打算给远在天边的贺知洲写封信去。
说起来贺知洲走的那天,她虽然拉着贺知洲一起去拍了照,但是忘记问他身上的伤势到底如何了,不过既然是子弹的贯穿伤,那想必伤势应该还挺严重的。
万幸皱了皱眉,刚提起笔,却被门外的陈晓白喊了一声,“宝丫——有你的邮件!”
万幸应了一声,将钢笔合上,冲了出去。
能寄到这里的邮件,除了她走之前让人家洗的照片之外,可久没有别的啦!
第一批拍的照片能被洗出来,而且尤其是背景属于这个年代下,万幸还是很期待的!
签收完派件之后,万幸便叫上了万志高跟陈晓白,几个人一起找了个院子角落的小桌子——外面围的到处都是人,全都热火朝天的等着晚上那顿喜宴呢!
“哇……军人哥哥!”万海洋指着万幸第一张拿起来的那张照片,双眼放光的说说道,“宝姐,我以后还能跟军人哥哥说话吗?”
“当然可以啦。”万幸笑着摸了摸万海洋的小脑袋。
村里最近已经在开发幼儿园了,位置距离也不远,正巧在万幸上小学的那个山道附近。
一是家里的大孩子能把下了课的小孩子直接领回来,二也是为了农民本身着想,不在送孩子上耽误太长时间。
建幼儿园这事儿,本身在万幸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在申请了,但是奈何当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什么都没法子落实,一直等到赵建国。万报国一行人升值的升值,改革的改革,拉投资的拉投资,去应聘的应聘,这才算是把村里的幼儿园给盖了起来。
当然了,如果是家里有钱、又有时间的,还是都想着,能够让孩子去镇上的幼儿园上学,都希望自家孩子能接收到更良好的教育。
毕竟在石桥村,万胜利是第一个大学生,就在镇上当了老师,一个月工资不菲,养活一大家子都没问题,谁不眼红?
在想想自己种地辛辛苦苦一个月下来落不了几个钱,谁心里都不好受,望子成龙的心,就是被这么攀比起来的。
万家的几个孩子都不笨,万幸之前给几个孩子都做过考试题,也测试过他们的反应能力,幸运的是全都很便捷。
只有老幺,可能是因为生产的时候被王秀英推了那么一下,导致反应有些迟缓,但是后天四房把奶粉、鸡蛋等等补营养的东西,就跟不要钱一样的给他吃,这么几年过去了,老幺也都比一般的小伙子壮士了,各方都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的,成绩也都名列前茅。
“找你要你们用心上学,等到以后上了大学,我就把知洲哥哥给你们带回来,让你们看看。”万幸笑眯眯的算了算。
等这几个小家伙都考上大学了,那岂不是得十年后了?
十年之后,他们还能记得贺知洲是谁吗?
“好哦!”万志高首先举起双手欢呼,嘴里喊着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话,“宝姐以后和知洲哥哥结亲了,那我们不是每天都能看见知洲哥哥了——对了宝姐,知洲哥哥也能把我们带到□□去看升国旗吗?!”
万幸一口气还没上来,就被万志高这小崽子给拐到了别的地方去。
她哭笑不得的说,“不用他带,我带着你们也能看。”
升旗广场是全开放式的,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老百姓会迎着朝阳路过□□广场,只是升旗仪式的时间她不太清楚,回头可以问问沈荣思那边有没有,她可以给记下来,以后没事儿了,就可以去看看升国旗。
想到自己已经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的步伐,万幸笑了笑,旋即一向,倒也挺乐呵。
虽然她活了没多少年,可见识过的东西,却也未必就没有这些村子里已经活了七老八十的老人少呢。
一群孩子正在这里小心翼翼的看着,万志高一抬头,却发现身边多出来了一个身影来。
是贺知书。
和金凤一起玩的贺知书。
万志高愣了愣,小步子挪了挪,主动的挪到了万幸身边,然后小心的扯了扯万幸的袖子,说道,“宝姐……”
万幸抬起头,脸上还带着尚未褪去的笑意以及颊边的红润,双眼亮晶晶的说,“怎么啦?”
冷不防的,这么一张脸撞到自己眼中,贺知书一顿,捻着照片的手就松了一下,随着午后徐徐的晚风降落到了万幸的面前。
他刚才捻着的那张,赫然就是贺知洲身着军装,单人站在升旗台下,神色肃穆且庄重,望向不知名的院方,郑重敬礼的那一张照片。
——而也唯有那一张,是万幸特意选择高价过了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宝丫:我还是个宝宝,我还没成年,你们都想干什么,我还什么都不懂呢!
第131章 【双更】
万幸一愣,可仅仅是瞬间便想起了, 眼前这位和贺知洲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老实说, 如果不是因为这会儿四周都很热闹, 恐怕只有他们两个在这里的情况下, 会显得异常的……尴尬。
说来也是巧, 陈晓白在和邮递员聊完天之后, 便回来要找万幸。
她也很好奇, 女儿会收到什么样子的邮件,便赶着过来看了看。
因为邮件本身肯定是万幸卡着点寄过来的, 也一定是比较急切的想要收到, 所以才把地址给定在了乡下老家的。
是什么东西,能让她宝贝女儿这么记挂?
她这个当妈的, 可好奇的不得了啊。
难不成,是因为相机偷偷的拍摄到了她喜欢的人?想赶紧看看照片?
怀揣着这种八卦的思想,陈晓白忍不住踮起脚尖,蹑手蹑脚的凑到了万幸旁边去。
然而, 等陈晓白一看见桌子上的那些个老照片之后,她都没忍住, 白眼儿一番, 歇气了。
——也真是, 人家小姑娘十二三岁春心萌动的时候, 她姑娘在干啥?
她姑娘忙着拿着相机对着那些城根底下坐着的老大爷老大娘拍照片呢,镜头就没对准过那些长得好看的小伙子。
这么一想,陈晓白就又开始担心了——万幸这可别是, 喜欢老头子那一卦的?
这要真是这样,那可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