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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霄:就凭我活得比你长!
乌答儿:……
乌答儿卒无可卒,喷血三升。
第三任驸马:……不好意思,我先蒙着黑面巾打个酱油。
第14章 鲜虞
待叶府老太太得知西南王府世子此番进京纳贡,顺便把自个儿当作贡品纳给南氏皇家之后,忍不住仰天大笑。“哈哈哈!这小子好!牺牲了他一个,拯救了我们三十六家的儿郎!”
她立即叫人快马加鞭地将这条讯息传送至叶家军大帐。
叶将军揉着眉头,苦笑着将老太太龙飞凤舞画的几帧小画重新卷成一个卷儿,塞回竹筒内。“胡闹!”
这竹筒原本是用来送军报的,分青色、黑色、无色三种。竹筒外用青色点了一片叶子,对叶家军而言象征最紧急的军报,一向极其少用。而无色才是用来传递家书的。
如今叶老太太用了这青色等级的竹筒,令人三百里快马加鞭、驿站只换马不歇脚地传递一则婚讯,于外人而言,实在胡闹。
叶将军苦笑着安慰了送信来的家将,然后一转头,独自无人的时候,整个人就瞬间沉寂下来。他抬头望着墙上挂着的一幅五大洲舆图,默然无语。
“父亲!”叶慕辰从帐外进来,靴子上的马刺叮叮轻响。带来一身阳光下的热气,与周身挥之不去的寒芒。
叶将军见是他,回头,负手在后,长叹了一口气。
“祖母来信说了什么?”叶慕辰蹙眉。父亲又在看这舆图上的红色钉子。
每一个钉子,都代表一个仙阁派在五大洲的修仙者。十二岁的叶慕辰对于修仙者们并无好感,但也谈不上什么恶感,不明白为什么自家老爹一直对这些钉子耿耿于怀。
“前番有羊国大皇子无故病亡,陛下派人去奔丧,回来的人却说,那大皇子原是叫人一掌震碎心脉。胸骨连同脊椎一并粘合在一处,人却没立即断气,咳血一盏茶时光,才渐渐咽了气。堂堂一国皇子,竟死的如此惨烈!”
叶将军满脸忧色,对自家独子,他便吐露了三分心事。
“所以呢?”叶慕辰剑眉微挑,不明所以。
叶将军看出独子不以为然,再次焦心地叹了口气。“叶家与大隋皇族,犹如毛发依附于皮囊。皮之不存,毛之焉附?慕辰啊,叶家这一代,仅有你一个儿郎,大隋朝风雨飘摇……”
他默了默,这才愁道:“你祖母来信所言,西南王府世子今秋亲自入京纳贡,而后向陛下求娶长公主殿下。”
叶慕辰蹙眉。“王青霄?”
叶将军默默瞥了他一眼。“西南王家也是三十六诸侯之一,排名仅在我叶家之下。陛下与国师前次商议,替长公主招驸马,希冀能避过仙阁那边。结果议亲的婚书刚下,有羊国大皇子就遭人暗杀,死状极惨。此番王家,估计也是被迫无奈……王青霄是王家这一辈子弟中人才最出众的,他们倒也舍得!”
“嗤!”叶慕辰不以为然地嗤笑一声,随手抽过案上的纸卷。“祖母她老人家又不识字,怎么写信……”
他戛然而止,无语地瞪着纸卷上龙飞凤舞的“家信”。
老太太用黛色眉笔勾勒了几个小人。第一个画面是一群马在跑,马自西南而来,当先那匹马背上驮着一个火柴棍小人儿。第二个画面上,这火柴棍小人儿穿上了玄色婚衣,手牵着一个头戴雪白娑婆沙华花束的新娘子。
难为她老人家,这俩火柴棍小人,硬是分出了男女,还给新娘子精心画上了大隋朝皇室长公主出嫁才能戴的雪色娑婆沙华。
雪色娑婆沙华,是大隋朝皇室女子最高的荣耀。佩戴者或为一国之后,或为皇室长公主。若当今陛下再生一位公主,那么二公主殿下大婚的时候,都只能戴紫色娑婆沙华。
如今长公主之母,后宫身份最高的贵妃娘娘,额上也只敢点紫色娑婆。
寥寥数笔,倒是将事情勾勒的极清晰。
叶慕辰看完了,信手将纸卷捏在手里,蹙眉问道:“王家这是什么意思?”
“王家这是宁可舍掉这一辈最优秀的子弟,向皇家表忠心!”叶将军见独子仍然不开窍,负手长叹了口气,揉了揉眉间。
“以此换取丹书铁券常存?”叶慕辰嗤了一声。“有用吗?前儿个祖母带我进宫请旨赐婚,陛下说,诸侯之子若敢在此时成婚,便拿出开国的丹书铁券来换!您听听!这分明是蛮横无理!”
“住口!”叶将军疾言厉色地喝断,随即再次揉了揉眉心,叹息道:“慕辰,你如今年岁也不小了。要明白,皇家有难,我们这些诸侯,谁也别想独善其身。”
“那孩儿也不愿拿终身大事来换!大不了不娶妻!”叶慕辰扬了扬下巴,剑眉高挑,傲然道。
“就怕仙阁不肯善罢甘休……”叶将军将眉心都快掐红了,愁闷不已。
实际上,叶将军也不明白为什么仙阁要和如今这位年仅七岁的小殿下杠上,从小殿下出世之前便预言此乃天降神女,神女必需要归附于仙阁。可怜隋帝虽然贵为一国帝君,凡人却无力与修仙界宗门抗衡,这些年来一直秘密令他调查仙阁执着此事的缘由。
叶家军东奔西走,几乎走访了每位仙阁安插在世俗的行走大人。却始终不得其详。
此次来鲜虞国,乃是为了拜访另一位仙阁行走,绰号百变星君的一位道长。